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3-03-09 13:41:57 安全教育 我要投稿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1

  为了让同学们过好这个“安全、健康、愉快、有益”的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在寒假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和注意那些方面,学校就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同学们提些要求。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一、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首先要认识并掌握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同学们当我们横穿马路时,一定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在城市里的马路上,一般都会用白色或黄色的线把马路分成机动行驶的快车道,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其他慢行车辆行走的慢车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不要几个人并排行走,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行走。在行路时,如果有人在马路对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防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们走路要专心,不能东张西望,看书看报或因想事、聊天而忘记观察路面情况。那样很可能被路面上的石块、木棍伴倒,摔伤或撞倒树上、电线杆上,甚至可能发生车祸。路边停有车辆的时候,要注意避开,免得汽车突然启动或打开车门碰伤。不能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做游戏或追逐打闹,更不要扒车、追车、站在路中间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雾天、雨天走路更要小心,最好穿上颜色鲜艳(最好是黄色)的衣服、雨衣,打鲜艳的伞。晚上上街,要选择有路灯的地段,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和路面情况,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或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及各种无盖的井里。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交通原则。

  2、乘汽车安全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在寒假和春节中,大家都要乘公共汽车,坐公共汽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下车,否则很容易造成摔伤或撞伤。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同时坐车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下了汽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报警;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另外提醒的是,不管何种情况发生,如果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或任何危险的地方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二、在假期中,要预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1、有了红包,身边有了钱,同学们也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脑、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5、提醒家长要把家里的餐具经常消毒,厨房要避风,防止发霉。

  三、注意消防安全

  新春佳节来临,不论我们家长还是学生,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贺。同学们,这就有一个怎样正确燃放和应注意些什么的问题,因为,鞭炮属于易燃易爆之危险物品,在燃放过程中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请我们的每位学生一定要严格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另外,在寒假中,由于大人白天上班,我们学生可能自己在家烧饭煮菜,这就需要我们安全使用煤气,在煮食物时,人不要离开,并要保持室内通风,可以主动提醒我们的家长要经常检查煤气、电。在寒假中,学校尤其要同学们做到的是:

  1、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假期里也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有的家长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5、不要在禁止燃放鞭炮和烟花的地方燃放鞭炮和烟花,禁止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6、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7、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8、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9、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10、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11、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12、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13、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14、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四、如何防止意外伤害

  1、不要在楼梯上玩耍,特别是楼道拥挤时必须靠右走。

  2、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向下直滑或追逐奔跑,踩空或撞人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

  3、严禁爬高或在阳台护栏上探取东西,特别是擦窗户时不要将身体探到窗户外面。

  4、喝汤也要小心,慢一点去尝一尝、试一试。

  5、不要跟陌生人接触,更不要吃陌生人送给你的食物。

  6、不要离家出走,与大人赌气出门在外,让大人操心,也避免遇上坏人。

  7、放学回家不要在外面玩,应先回家,如果有什么事需外出应与家长商量,好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没有家长的准许,严禁学生在外留夜。

  8、学会合理使用压岁钱,学校严禁大家进入游戏机室、网吧、录相厅、歌舞厅,以免接触到一些坏人。

  五、提倡同学们积极做到:

  1、在家中要以人身安全为主线,强化我们自己的安全意识。尤其要注意用眼卫生,坚持体育锻炼,远离“黄”、“赌”、“毒”,及安全使用煤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在家中要坚持自主教育,自主学习,巩固好我们已经掌握的各类知识。

  3、在家中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力做家人的开心果。

  4、在家中要坚持在学校里学到的感恩的礼仪教育,懂得真诚孝敬我们的父母长辈。

  最后,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在寒假中,提高我们师生及广大家长的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的飞跃。预祝同学们:假期生活安排好,道德习惯养成好,安全卫生注意好,各类活动参与好。能真正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益、愉快的寒假。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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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管理规定2

一、纪律是群体安全最有效的保障

  1.学校为何要建立规章制度

  学校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保证,也是学校全体师生安全的保障。因此,从孩子上学第一天起,家长就应当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这种约束,正是为了让孩子获得真正的自由,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

  “有纪律”不仅是孩子健康安全和成长的保障,也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2.守纪律要从履行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国家教委为使中小学生更好地健康成长,制订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内容丰富且十分具体,对学生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生活行为问题都考虑到了。家长要熟悉《规范》的诸项内容。要督促孩子自觉履行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和行为道德,这不仅在学生时代必不可少,以后长大成人到社会上也很有好处。

  二、学校的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有住读生的学校要严禁学生私自在寝室使用“热得快”,安装床上灯、接装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电工修理,不要自作主张去寻找配电板,进行线路维修。

  3.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否则不小心碰着电缆,便会发生事故。

  三、体育运动中的安全问题

  1.对学生进行体检.是为了对学生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学生除了入学要体检,平时也要定期进行体检。这是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的必要手段。为了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参加体检要做到:

  ①不能弄虚作假。

  ②不隐瞒病史。

  2.什么情况下.学生不宜参加运动或剧烈的运动

  (1)对患有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学生,应当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2)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不能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竞赛。课外活动也要在体育老师指导下,参加运动量不大的保健活动。

  (3)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刚病愈学生。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4)感冒发烧的学生也不宜参加体育锻炼。

  (5)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3.为什么运动之前要做准备活动

  人体是各器官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进行体育活动时,看起来好像只有肌肉在活动。其实身体的呼吸、血液循环等器官都在参加活动,并且都要由大脑皮层来指挥协调。做准备活动正是为了提高大皮层神经细胞的`兴奋,准备活动还能使体温略为升高,使肌肉、肌腱都处于良好的状态,弹性、伸展性都很好,不至于因为突然收缩而拉伤或撕裂,这在冬天尤其重要。

  4.怎样正确使用体育器械

  (1)在进行单、双杠活动时,先要检查一下器械是否完好,是否会晃动,器械下面必须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体操垫。

  (2)在做跳箱、跳马、山羊等跳跃活动时,器械前要放起跳板。器械后要铺海绵垫,同时老师要在器械旁站立保护。在动作未掌握时j当老师不在或器械前后缺乏保护设施时不要跳跃。

  (3)进行投掷时,如投手榴弹、铅球、实心球、标枪、垒球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令行禁止,不可有丝毫的马虎。

  (4)跳高、跳远时,必须严格按体育老师的技术指导,跳跃前必须掘松沙坑并耙开,防止落地蹬伤或扭脚。背越式跳高,要备好厚度、宽度与长度符合要求的海绵包,防止落地时受伤。

  5.运动时发生伤害怎么办

  (1)扭伤的处理方法

  扭伤多发生在四肢关节处。在扭伤当时,可以做冷敷。冷敷的具体操作方法是用毛巾沾冷水、拧干后盖在伤处,也可以有冷水淋洗伤部。冷敷可以每隔3~4小时做一次,每次5~8分钟。 ’

  (2)挫伤的处理方法.

  身体被钝重的体育器械或物体碰伤称为挫伤。挫伤的急救方法与扭伤相同。

  (3)擦伤的处理方法

  擦伤是指身体的裸露部分与地面、墙壁或其他物体猛烈摩擦发生的伤害。

  处理方法是先止血,由于血有自行凝结的能力,所以轻度擦伤时的渗出性出血,在数分钟内即可自行停止。重度的范围大的擦伤出血量大,要立即送医院抢救,在送医院途中,要设法止血或减少出血量。

  在止血过程中,切切不能用脏毛巾、、手绢等物擦洗伤处,以免细菌感染。

  (4)骨折的处理方法

  骨折是骨的损伤。

  正确的急救步骤是:首先除去压在伤者身上或阻碍搬移伤者的阻碍物,然后把伤者放平,固定伤肢,保暖,在移动伤者时动作要缓慢轻柔。然后迅速送医院处理。.切忌盲目翻动伤者的身体,以避免断骨伤及肌肉、神经、血管等。

  (5)鼻出血处理法

  鼻部受到外力打击,鼻内的血管破裂,可能发生相当严重的鼻出血。鼻出血的病人可暂时用口呼吸,同时头要向后仰,在鼻部放置冷水毛巾。如果出血不止,可用凡士林纱布卷塞入出血的鼻腔内。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3

  1、总则

  1.1安全教育是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专业安全技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标准。

  1.2安全教育工作由厂长(站长)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对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要求、分类、内容和程序等作出规定。

  2.2本标准适用于厂(站)全员(包括临聘人员、临时工)。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3华电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3.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下简称《安规》)。

  4、安全教育的目的

  4.1使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2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3掌握实现安全生产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专业安全技术,学会识别和消除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4.4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习惯性违章,做到“三不伤害”。

  5、安全教育的要求

  5.1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讲究实效。

  5.2安全教育要经常性,结合发生的不安全事例进行教育。

  5.3安全教育要广泛性,从各级领导到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做到一个不漏。

  5.4安全教育要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

  5.5安全教育形式要多样化,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6、安全教育的内容

  6.1安全思想教育。只有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才会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术。安全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核心、基础,是最根本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纪委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章守纪等教育。

  6.2安全技术的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性安全教育。

  6.3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发电厂的基本生产过程、设备、系统、结构、规格、性能等。

  6.4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应普遍进行教育,例如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尘毒的综合治理措施,电气安全知识,消防基本知识,紧急救护法,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6.5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电气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运输机械、焊接、登高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

  6.6安全规程制度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是进行安全生产的保证。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程制度,厂(站)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均应认真学习贯彻。

  7、安全教育分类

  7.1新入厂(站)人员安全教育

  7.1.1由于本厂(站)设备简单、规模小、人员少,因此根据我厂(站)的实际情况,安全教育仅实行一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新入厂(站)员工进行入厂(站)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录用。

  7.1.2安全教育对象

  7.1.2.1新招聘到厂(站)的临时工、生产和运行人员。

  7.1.2.2来厂(站)委培的外厂职工、学习人员。

  7.1.2.3来厂(站)实习的在校学生。

  7.1.2.4来厂(站)承包大、小修及维护的外单位人员。

  7.1.3安全教育内容:

  7.1.3.1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

  7.1.3.2电力生产的基本特点及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7.1.3.3本厂(站)发电设备情况及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7.1.3.4电厂典型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本岗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典型事故、障碍、异常、人身未遂的分析,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有关规定。

  7.1.3.5介绍本厂(站)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有关岗位的概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系统状况、安全及消防设施等。

  7.1.3.6讲解相关工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出危险作业地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7.1.3.7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7.1.3.8本岗位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职工进行安全作业示范,并讲解安全操作要领,指定专人监护指导新人员工作。

  7.1.3.9 《安规》的一般讲解和考试。

  7.1.4厂(站)内各岗位之间人员调整或借调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监督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7.1.5对安全教育对象,应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卡片”。

  7.1.6发现新入厂(站)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进行工作,厂长(站长)有权停止其工作,重新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否则不准参加工作,同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安全责任。

  7.2生产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7.2.1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三检查、三交底、一控制”工作。

  7.2.2每个月底,全厂(站)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学习,做到有成效,并做好记录。

  7.2.3运用网络、讲座、板报、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针对性、形象化的安全教育。

  7.2.4结合生产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召开现场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

  7.2.5根据季节性特点开展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隐患、抓整改,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7.3变换岗位(工种)安全教育。指厂(站)内变动岗位(工种)的人员应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结合本岗位(工种)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调做特种作业岗位者,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7.4复工安全教育

  7.4.1有以下情况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7.4.1.1离开运行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7.4.1.2请假或离厂(站)超过三个月的生产人员,回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7.4.1.2.1结合复工者岗位工作及请假或离厂期间设备系统及工作场所的变更情况,重温本岗位(工种)《安规》有关章节,熟悉设备系统及运行方式,并经《安规》有关章节考试合格。

  7.4.1.2.2运行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还应跟班实习1―2天后方能正式当班或独立作业。

  7.4.1.2.3对工伤痊愈复工者的复工安全教育,还要针对上次事故进行全面分析,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吸取教训,增强预事故的信心,同时写出书面材料存档。对违规违章造成工伤事故责任者还应按违规违章人员进行“对违规违章者的安全教育”。

  7.5对违规违章者的安全教育

  7.5.1一般性违章和因违规违章造成事故、一类障碍或人身伤害的责任者,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进行安全教育。违规违章教育内容包括:

  7.5.2.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7.5.2.2 《安规》。

  7.5.2.3厂(站)内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7.5.2.4以上内容的有关部分考试。

  7.6重大节假日前及大、小修前的安全教育。

  7.6.1每年重大节假日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运行人员进行反事故演习等,检修人员结合节假日检修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7.6.2大、小修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任务及特殊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安规》考试。

  7.7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7.7.1由负责接待的厂(站)有关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7.7.2教育内容为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学习过程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不穿裙子、高跟鞋,按要求戴好安全帽,不越红线,不靠近和乱动设备,听从指挥,不掉队等)。

  7.8 领导人员的安全教育。

  7.8.1厂长(站长)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参加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培训教育。

  8、人员的定期考试

  8.1生产运行人员每年由厂(站)组织进行一次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考试。

  8.2新入厂(站)人员的《安规》考试由安技部组织进行。

  8.3各人员《安规》考试成绩均登记在“考试合格证”内。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应当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指定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负有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三条 学校对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 教育管理

  第四条 学校应当重视和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有一名校长分管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第五条 学校安全教育应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特点及学生的年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利用安全案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中毒、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克服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第六条 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或人员,明确其职责,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第七条 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领导任期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第八条 学校应根据各自的类别层次,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

  第九条 按照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管理措施,学校应整顿校园治安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第十条 学校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部门及单位或工作人员应当经常注意抓好门卫管理、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减少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第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指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作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 学校可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第十五条 学校应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校舍倒塌事故发生。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

  第十六条 学生外出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安全可靠,驾驶人员必须证明齐全,经验丰富。学生徒步或乘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的规定,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措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严格用电管理制度,经常进行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和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应根据儿童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建有楼房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出早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劳动等,应有老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中小学校须有学校领导或老师带队,并有安全保障措施。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应根据发生安全 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性,指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学生治安服务队和教职工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不法侵害工作,预防刑事、治安案件。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出自:不得延误。

  第二十一条 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和损失事故后,学校应急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的行政、法律处分。学校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处理结束后,应书面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师生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院或公安部门,并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件或事故,学院应迅速采 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亡或损失。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园内重伤、非正常死亡或个人遭受财产重大损失,学校应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稳定情绪,协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因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责任发生死亡、重伤或残疾,由学校或有关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做好处理及善后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对学生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视具体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生承担责任;学生假期或节日离校回家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放学离校回家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因退学、转学、毕业等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对擅自离校不归的或学校不知去向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寻找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正常学习生活以及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病死不由学校承担的意外死亡,学校不承担丧祭费。如家庭确有困难者,学校可参照本规定。

  第三十条 因保护国家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生,学校应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可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人身保险。

  第三十二条 对事故处理不服或持有异议者,可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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