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书

更新时间:2022-04-06 11:10:48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质量保证书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保证书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保证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质量保证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质量保证书三篇

质量保证书 篇1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质量保证书 篇2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特作如下保证: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

  购货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对确属供货方质量问题的,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对确属供货方生产质量问题,没有使用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退货或降价)。

  七、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终止时同时终止。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质量保证书 篇3

为加强商品住宅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锦汇花园小区一期A1至A8幢,建筑面积34960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配套及维修等方面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通过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住宅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自住宅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3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上述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因用户不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住宅,将予以退还或协商调换。

  七、有关部门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及时给予答复,并在3日内妥善处理。报修地点:成都市蜀汉中路259号宏亚大厦七楼,电话:******。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成都花园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二0xx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