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更新时间:2022-04-21 20:32:56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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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集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有利于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那么保证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宅质量保证书1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5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池、水箱漏水;1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砖松动;1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
8、管道堵塞;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2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3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区(县)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x年x月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4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使用寿命年限
2、 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 5年
卫生间;
3、 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
池、水箱漏水;
4、 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
砖松动;
7、 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 管道堵塞; 2个月
9、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 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xxxx
2、 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 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 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5
各地(市)建设局、房管局,南昌市建委、建管局,景德镇市建工建材局,省建工集团: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对住宅工程质量跟踪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宅建筑工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设的管理,确保住宅建设质量。
二、各施工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宅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三、建设单位在向用户销(配)售新建住宅时,必须向每一住房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赣建房字(1998)16号文精神,对所销售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要结合《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登记制度,加强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选用优质产品,明确设计、施工、监理、开发、建设、建筑构配件、建材供应等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以良好的售后服务让用户满意。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住宅反馈意见,交付使用的房屋用户应签署有关房屋质量和渗漏等项目的意见。
六、自20xx年1月1日起各施工企业凡不向住宅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各级质监站不予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各开发企业、住宅建设单位凡不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不得进行房屋的销售及分配。
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今后在每年质量检查中,应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江西省建设厅
XXXX年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6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 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 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 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 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 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 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 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 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 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 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 、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 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 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 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7
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条款,我公司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综旨。以下是执行情况报告:
一、工程质量保修程序用户保修物业公司受理物业公司查看现场物业公司告知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维修验收。
二、公司在向住户交付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 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
三、住户验收后自行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 担维修责任。
四、保修项目与保修年期,均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
的规定进行,最高年限15年,最低年限低3年。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都给予了答 复与妥善处理,没有起诉至法院情况。
六、住宅交付使用时,质量保证书均已作为商品房卖买合同附件,并告知住户权利与义务。
七、住宅交付使用时,公司已明确告知住户住宅基本信息、基本参数、及一些注意事项目,《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交房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同交付住户,并一一告知。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八月二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8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 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 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
(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3年 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1年 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 1年 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 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 2 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 联系维修, 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屋时公司交接人员与用户同时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公司根据交接登记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八、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住户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住户负责,开发单位不予保修。
十、本商品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住户对公司的答复和处理有争议时,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向原发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若仍有异议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等同的法律约束力。
(章)年 月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9
1、定义: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确认。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何为《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的法律性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保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质量的等级;
②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③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年采暖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④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质量保证书10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何为《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的法律性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保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质量的等级;
②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③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年采暖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④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质量保证书11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印制。
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5、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6、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7、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
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1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物业管理处:
电话:电话:
开发公司:(章)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13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1:
附2:
保修通知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1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 区 路 里 幢 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20xx) □(db29-1-20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为: ,证号为 。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一、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二、本保证书作为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住宅质量保证书15
现对我班组在贵司(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承接 工程,所需工程质量做如下要求:
现特此承诺按照以上标准切实执行,若出现以上质量问题,将按照合同及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罚!
承诺人:
时 间:
重庆山海建设(集团)第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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