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更新时间:2023-01-07 17:20:11 保证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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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保证书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那么,保证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住宅质量保证书1
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济南大卫国际设计院 监理单位:齐河县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港基建设集团
本工程经四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齐河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明珠花园住宅小区的质量保证。该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齐河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地方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住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保修责任的免除: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 自然损耗。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破坏。
技术基本信息:
● 结构形式小区主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三级);土地使用年限70年。
●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建筑综合高效外围护体系;非承重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全项目未使用粘土砖。
住宅质量保证书2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 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 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 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 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 保、维修时限:
1. 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 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 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 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 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 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 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 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 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 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 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 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
1. 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 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 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 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 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住宅质量保证书3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
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使用说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说明:《住宅使用说明书》是由市建委制定的统一格式文本,本说明书内容均为友情提示、告知和说明。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您所居住的住宅结构类型,正确使用各类配套设施,确保建筑结构、设施的使用安全,请您逐章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装饰、维修和使用。
一、房屋建造相关单位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三、本住宅各部位名称、使用材料、使用说明
(一)地基基础:基础周边请勿取土挖坑,防止地表水侵蚀后影响地基基础正常使用。
(二) (半)地下室的防水设计的等级按防水(防潮)等级_______级处理,其地下室外墙外侧的防水(潮)层为_______,地下室地面的防水(潮)层为________,使用时应注意保护防水(潮)层的连续与完整,以免造成地下水渗漏。
(三)内外墙:外墙墙体材料采用______、采用______保温材料的外墙保温系统。请勿在外墙面开门、开窗、打孔,勿重物撞击及明火灼烧,以免损坏墙面,引致墙体起鼓、渗漏或保温层燃烧。内墙墙体材料采用__________ 。
(四)门窗:本房屋分户门采用________门。房屋单元门采用_______,进门后由闭门器自动关门,切勿加力拉动关门或使单元门长时间处于开启状态,以防自动闭门器损坏而失去防范作用。房屋外窗玻璃为___玻璃、______㎜厚,(中空)空气层______㎜厚,外窗框采用_________框,规格为_________型。门窗在使用时请勿随意拆装,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零部件。
(五)顶层屋面:本住宅采用_________屋面结构层,并设有____________材料的保温层,________㎜厚。屋面面层材料采用_________ ,防水材料采用________ ,顶层不上人屋面设计荷载_________KN/㎡(1吨力=9.8千牛);上人屋面和顶层住户的屋面平台设计荷载为_______KN/㎡, 请勿在屋面上堆放过重物品和随意搭建。用户安装太阳能或其他设施时,须经物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业主同意,不能损坏屋面、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北侧住户日照,应签订有关协议。
(六)室内地面:本住宅楼板采用_________楼板,楼板设计荷载为______KN/㎡;阳台设计荷载为_______KN/㎡。沿地面垫层和墙体内敷设的水暖管道,均设有标识,请勿在标识范围内打洞或剔凿。在使用中,埋设在地下、墙内警示
住宅质量保证书4
房产交接验收表
户内配电、电气管线、配件、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及配件、灯具、电气开关
业主/使用人意见:
您居住的“xx项目”住宅已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得到免费维修。在保修期内,因您使用不当或二次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用户自己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您自己负责维修。保修期内,若您的住房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于危险房屋将予以退还。
1、以上保修范围及期限为国家标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得到免费维修。
2、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责任方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由于地地震、洪水、台风不可抗力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程质量问题给您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开发单位负责赔偿,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它业户损失,由您承担相应责任。
4、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您签字验收使用之日起计算。
5、此证书不准外借、转让,否则您将失去质量保证服务,该证一旦丢失,请及时通知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办。
住宅工程保修由建设开发单位最终负责制,并由其委托有关单位报修项目进行维修(详见保修责任单位一览表)。
您报修的质量问题,将在3小时内得到确切答复,如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将在24小时内得到维修。
延伸阅读:什么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保证书有什么用?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5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公用建筑,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公用建筑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公用建筑。我们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公用建筑质量保证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侯伟民,电话:xxxxxxxx
开发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市场卡设服务中心20xx年5月30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青岛市李沧区百通依山小居14xx楼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月日通过青岛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手续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资质证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调动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径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距制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6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深圳市住宅局: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j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地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具1年5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返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又扩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白》中。
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卢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怪;因住房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住宅质量保证书7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x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期:
公司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管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住宅质量保证书8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
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住宅质量保证书9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4)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5)管道堵塞2个月;
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7)卫生洁具1年;
8)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9)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10
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经四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质量保证。该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北京市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户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保修责任的免除: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 自然损耗。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饿质量破坏。
技术基本信息:
● 结构形式
小区主体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土地使用年限7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热源采用循环地热水及燃气锅炉;室内系统采暖为低温地采暖系统,分户调温;建筑综合高效外围护体系;非承重墙采用打孔轻集料砌块、页岩陶粒空心隔墙板;全项目未使用粘土砖。
● 结构热工指标:
外窗为独立单窗体系,外窗采用断桥隔热铝合金中空玻璃节能窗,外窗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8w/㎡。k;外墙采用外保温做法,粘贴70厚挤塑聚苯板,外墙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6w/㎡。k;屋面保温采用80厚挤塑聚苯板,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6w/㎡。k。
保修范围:
保修项目 保修期限 答复时间 处理时限 基础及主体 建筑设计合理 使用年限 60个工作日 30~180个工作日 屋面防水 5年 60个工作日 30个晴天工作日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 5年 10个工作日 15个晴天工作日 墙面、顶棚抹灰层 1年 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供热 2个采暖季 5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电气系统(不包括业主/住户自行改装部分,不包 括室内光源)、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不包括改装) 1年 5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户内光源(业主/住户未改装) 半年 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户内:开关、插座、护栏、水龙头、入户门、空调检修窗(业主/住户未改装) 1年 5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注:
1、保修期以客户根据购房合同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住手续或取得入住通知单之日起开始。
2、答复时限是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服务中心或指定联系单位接到业主/住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间。
3、处理时限是指在业主配合的情况下开始相关保修活动之最晚时间。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保修责任之项目。
5、石材、瓷砖、油漆等产品因生产批次不同,保修更换时无法保证与原材料颜色完全一致。
保修程序:
1、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本公司按规定期限内给予处理。若因业主本身申报延误而造成其他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保修由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服务电话:
3、保修期满前两个月内,请业主将保修期满确认书和保修期满前问题登记表返回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将安排处理。如不返回此表,则表示业主认定不存在问题,保修期将按时结束。
4、保修期满后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移交物业公司,如若发生问题将由物业管理中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处理。
5、业主有权对保修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施工单位人员有违规违纪现象,业主可向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6、业主对保修工程施工提供支持,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由业主本人负责。
7、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本公司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
装修重要
提示:
★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保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首先请了解《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选择正规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明确规定:费用、工期、材料、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办理报批手续,服从管理,不能代替装修公司交纳押金。
★委托专业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为保证楼盘外立面的整洁,屋面不能装修和任何搭建。
★住房结构不可任意改动,建筑的荷载承载式经结构设计师计算而确定的,不能破坏承重结构,不得超过楼板负荷。
★开墙、凿洞必须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必须做加固处理。
★燃气管道不得任意改动,如须改动应由燃气供气单位派员操作。
★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使用可燃或易燃装饰材料必须做防火处理。
★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您将承担责任。
★竣工验收前已对上、下水等管路做打压试验和灌水试验,请业主/住户确保装修时对管路无任何破损,否则后患无穷。
★不可再凸窗楼板处打孔及大力冲击。
★家庭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请参照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家庭装修进行验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11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 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 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 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 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 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 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 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 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 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 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 、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 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 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 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12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需要知道的一点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与《住宅质量保证书》对用户来说,都很重要,都是更好的.帮助住户如何熟悉住房情况的法律依据。那么什么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呢?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13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x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x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xxxx;预售许可证号为:xxxx。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保证人:
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14
保证约人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长沙 市 雨花 区(镇)圭塘办事处 路(街) xxxx住宅小区4#栋 住宅工程第 / 单元、第 / 层 / #住房 /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优良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 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 墙面、 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
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 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 该商品住宅于 xxx 年 7 月 7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
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xxx年 7 月 7 日 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
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录(湘质监统编监20xx—14)。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1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 区 路 里 幢 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20xx) □(db29-1-20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为: ,证号为 。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一、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二、本保证书作为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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