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8调整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22-06-18 04:05:59 北京高考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首都师范大学2018调整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录取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按照教育部通知中“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要求,对1月2日公布的《首师大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中的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做了调整。

首都师范大学2018调整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录取办法

音乐学(师范、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5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就业处处长孙彤介绍,调整后的《首师大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已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学校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按2月2日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首都师范大学2018调整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录取办法】相关文章:

首都师范大学专业有哪些03-16

2018年重庆高考对口高职类招生和考试办法调整06-19

沈阳音乐学院有哪些招生专业04-19

首都师范大学是几本03-25

沈阳音乐学院录取标准03-31

2018西藏高考录取分数线录取投档原则和办法06-19

2018广州萝岗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调整06-19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录取通知书查询及开学指南02-21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02-20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哪些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