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3-16 14:56:25 策划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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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3.6万平方米(约合95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平方米;生均宿舍9.3平方米;生师比14.6;专任教师647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9.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726.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259.7元;图书112.7万册纸质图书,生均图书91.3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2、艺术类预留计划按照国家要求执行。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3、其他说明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21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不限语种,学校公共通识课的大学外语课程设英语、日语、韩语教学。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182cm以上)。

3.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4.不限语种,学校公共通识课的大学外语课程设英语、日语、韩语教学。

四、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艺术类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位门类

学 费(元/年生)

1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3130203 流行音乐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4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5130205 舞蹈编导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6130206 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7130207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8130208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9130209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0130210 新闻学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9700

1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230402 绘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330403 雕塑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430406 中国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5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6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7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8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19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030405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130507 工艺美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2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3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4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5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2630509 艺术与科技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艺术学

29700

备注: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演唱招考方向、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包含影视表演招考方向。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2、专科艺术类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 费(元/年生)

155020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1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1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1 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07 书画艺术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12 工艺美术品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14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119 雕刻艺术设计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1 播音与主持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2 舞蹈表演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5 戏剧影视表演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2550206 影视动画 三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物理类)、艺术(历史类)兼招 27000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五、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本科普通类(含艺术教育专业)学费29700元/学年生。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费27000元/学年生。住宿费3000元/年—8500元/年可选。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 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校俊才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等,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校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一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八、录取办法说明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本科艺术类考生: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5.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202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 真:0411-39256123

地 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同汇路19号

邮 编:116000

网 址:http://www.dac.edu.cn/

大连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大连艺术学院成立于1983年,是一所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院校。作为中国东北地区唯一的艺术类学院,大连艺术学院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培养具有创造力和艺术修养的学生。

2023年,大连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正式启动,为了使各位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招生情况,特发布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们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设计、舞蹈、音乐、戏剧等。每个专业都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培养。

二、招生计划

我们今年共招收艺术类学生500人。其中,绘画专业招收80人,雕塑专业招收60人,摄影专业招收50人,设计专业招收100人,舞蹈专业招收70人,音乐专业招收80人,戏剧专业招收60人。

三、招生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 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基本的艺术技能;
  • 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或选拔。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考生需要填写我校规定的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请考生及时准备。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艺术理论、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要求请参考我校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

六、录取方式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请参考我校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我校将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

希望各位考生和家长能够通过本招生简章了解大连艺术学院的招生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

祝愿各位考生在艺术之路上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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