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2-05-12 13:13:56 策划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8年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
篇一:开展2017年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8月8日举行*省“全民健身日”活动。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暂定)
二、活动时间
8月8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全省各市、县(市、区)可以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节”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范围。
三、活动内容
活动采用主会场和分会场的形式,省、市、县三级联动。主会场设在南京市玄武区,当日活动内容包括:1、启动仪式;2、全民健身特色节目展示;3、轮滑、健步走活动。其他各市、县(市、区)作为分会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与主会场活动形成联动和呼应。
主会场直接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3000人,省辖市分会场直接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2000人,县(市、区)分会场不少于500人。鼓励有条件的'街道自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人数不少于200人。
活动内容以“三大球”项目群众性比赛、发展冰雪运动等新优项目为重点,积极开展轮滑、健步走、骑行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以良好体育氛围助力2022年冬奥会。
四、工作要求
要本着因地制宜、公益惠民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厉行节约,务实求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动当地群众踊跃参与,倡导科学健身理念,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社会参与度与影响力。
五、方案与资料报送
请各市、各县(市、区)拟定《*省“全民健身日”____分会场活动方案》,并于7月20日前将方案电子版报送省体育局群体处。方案要素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与人数、安保措施、拟出席领导、拟邀请媒体等。省体育局将在省级媒体上集中向社会公布各地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请各地于8月10日下班前报送图片资料(不少于10张照片)和1000字左右书面总结,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活动视频资料。
篇二:开展2017年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社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全省联动,广泛组织开展以“我爱足球”*省民间足球争霸赛、全省全民健身乒乓球大赛和全民健身广场舞展示等赛事活动为重点、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宣传、健身展示、项目推广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倡导科学健身理念。
二、活动原则
贴近百姓、因地制宜、创新务实、公益惠民。
三、活动主题
体育惠民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宣传口号
“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同心共筑中国梦”、“体育惠民生、秉承公益性、传递正能量、实现中国梦”、“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五、活动时间
8月8日为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可以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节”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六、活动内容
省体育局将于8月8日期间,结合“体育惠民100”全民健身公益主题,举办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全民健身项目展示活动,用实际行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要求,推动以足球、乒乓球、广场舞等项目为基础的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与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全省各市、县(区),各行业、系统体协在“全民健身日”期间可结合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科学健身指导、举办体育健身知识讲座、传授体育健身技能等健身活动,努力扩大参与单位和人群范围,让普通百姓登上展示舞台,展现广大群众全民健身的精神风采。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领导,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按照本地实际制定系列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积极认真参与。要通过举办该活动进一步扩大足球、乒乓球等运动及广场舞活动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二)统一主题,全省联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要紧扣今年“体育惠民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题,形成全省联动,并将每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品牌化、长期化、固定化。
(三)公益惠民,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全省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8月8日免费开放工作,开放措施提前在媒体进行公示,为群众健身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就近、就便参加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的作用,开展体质测试以及其他科学健身指导活动。
(四)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院校学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健身体验活动。
(五)鼓励社会力量组织举办各种健身活动。鼓励开展如“城市乐跑赛”、“全民健身挑战日”、“世界行走日”、“吃动平衡走向健康”等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和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健身俱乐部、健身团队、体育科研院所、各类新闻媒体和热心全民健身事业的各种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
(六)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使用并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日”标志、“全民健身日”主题歌曲(可在大众大体育网下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全民健身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强化监督,提出批评。
(七)安全第一,确保顺利。要切实加强对举办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要倡导广大群众在开展健身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不扰民、不损绿,文明活动、和谐参与,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八)材料报送
1、请于7月31日前将本设区市、本单位“全民健身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活动方案(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省体育局群体处将进行整理,汇总上报。
2、各地全民健身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7年群众体育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设区市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照片或视频、总结、媒体宣传报道等资料,于9月1日前报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
【2018年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总结03-21
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总结12-13
开展全民健身的活动方案03-25
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03-26
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12-28
“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07-27
社区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02-22
开展全民健身的活动总结04-08
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总结报告05-23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方案(精选5篇)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