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家》

更新时间:2023-03-26 13:28: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书心得:《家》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家》,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心得:《家》

读书心得:《家》1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读书心得:《家》2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可是身份的不一样,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一样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梦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理解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可是他不明白该怎样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那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那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样帮忙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明白怎样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十分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我也不大明白。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我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我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齐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完美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并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此刻就只剩下敌人了。”

  可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研究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必须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忙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忙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我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可是气来了。”

读书心得:《家》3

  书桌上的它,分外显眼,那是我情有独钟的《千家诗》。就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觉得,诗歌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翻书页,步入了那个诗歌的年代。

  矮矮的平房,成荫的柳树,树下乘凉的,会是陶渊明吗?一袭白衣,一壶老酒,那月下独酌的,是李太白的身影吗?早朝之上,慷慨激昂主张变法的,是王安石吗?被贬后,独坐小舟,借酒消愁的,会是苏东坡吗?竹林里,独自抚琴的,是王维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远远地瞧见,木门前徘徊的,一定是崔户那落寞的背影;“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春日午后游走于花丛中的,不必说,定是程颢在欣赏风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钱塘湖边品味春光,白香山,也是在那样一个初春的日子,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吧;“天街月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千年前的唐宫,会有人知道那个宫女的心酸吗;“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诗秀就在那仲夏的夜晚,静静地等待友人的到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唐朝的春节,也是像如今一般热闹非凡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了,大街上,也是冷冷清清……

  我就这样在那诗歌的年代彳亍着,突然想起诗歌,对今日的我们,也是那样的'重要。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想想这句吧!农民种田,是多么不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自己默默地工作,换来我们的幸福;“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不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们吗,孜孜不倦地教导着莘莘学子。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生一炉薪火,泡一杯绿茶,读一首诗歌,日子,就这么静了下来。

读书心得:《家》4

  这本书是毕淑敏写的,书中记录的都是孩子在日常的生活中的所思所想,以及遇到的一些大人们觉得正常但是并不符合他们心理认知的一些事,从而或多或少的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记得有个故事是这样的,以为虚荣心很高的母亲,在怀孕初,对孩子满怀希望,希望她的孩子能全部遗传她和老公的`优点,长得比一般人都好看。可结果呢?生下来之后,孩子是天生的兔唇,这位母亲表现的很冷漠,奶也不喂孩子。仿佛这个孩子的到来与她没有关系,甚至说是她的难堪。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去咨询医院能不能做手术,为了防止别人嘲笑她。总于,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孩子必须得见人了。她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求医生给孩子做手术。在手术的过程当中,她也曾想过要不手术不做了吧。但是她的虚荣心使得她坚持了下去。手术结束了,医生出来告诉她,手术做得很成功,但是孩子不行了……这时候她懊悔不已。

  联想到我们生活,孩子不是我们的附庸品,我们就要必须要求孩子怎么怎么做,其实孩子他有自己的思想,我们成年人要给孩子发表自己想法的机会,要给他们做自己的机会。孩子的外表的美与丑,并不能代表孩子的内心,我们要积极的引导孩子追求内心美。

读书心得:《家》5

  在假期中我可读了不少好书呢!其中之一便是大文豪巴金先生的大作《家》。《家》在我心目中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因为它深刻地揭露了一个所谓“吃人的旧社会”,展现出了它的万般丑恶。例如书中一个个女子悲惨的命运,被旧社会大家族势力压迫着的一对对男女,高家表面上和谐实则勾心斗角的内况……其内容之深刻足以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呢?答案是:封建礼制!我们不得不承认儒家固然有精华,但过度的礼教便成了糟粕,《家》中有一段传神的描写:“‘书中尽是一些‘君命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命子死,子不死不孝’一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例子!

  《论语》中一些句子被过分地歪曲后就成了一头吃人的巨兽,吞噬了不知多少鲜活的生命和灵魂呀!《家》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只有抵抗不公平的命运才能得到幸福,正因为不屈服于命运,觉民和琴才能结婚,觉慧才能逃离迂腐堕落的家族长辈对他的控制。一句话总结:新社会真是好,旧社会真可怕!

读书心得:《家》6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读书心得:《家》7

  “穿越一个世纪,见证沧桑百年,刻画历史巨变,一个生命竟如此厚重。他的字里行间燃烧的激情,点亮多少人灵魂的灯塔,他在人生中真诚地行走,叩响多少人心灵的大门,他贯穿于文字和生命中的热情、忧患、良知,将在文学史册中永远闪耀!”

  我一直珍藏着这段“感动中国”颁奖词,觉得既贴切又精辟,怀着近乎崇拜的心情,我读了巴老的代表作《家》。

  本以为读《家》会有一定的距离感,但当我接触它时,一幅幅画面在我脑中浮现:无数的可怜的生命为封建礼教做了陪葬品后,终于有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终被埋葬!

  觉慧是一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他积极参加校联合会的反封建活动,猛烈地抨击封建家庭,他勇敢地、毅然地与丫头鸣凤相爱。他在五四冲潮的冲击下苏醒,在理想与现实间苦苦挣扎,他有自己的思想,不盲从,敢反抗。在看透了封建礼教吃人的嘴脸,目睹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得到了一个苍白的吻后,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理想,什么是追求。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行为的支配人,他从新书中了解到人人生而平等,社会只有在不断的改革后才能得到发展,不去迎合,不去逃避,不怨,不屈,而华考是自己去面对,去反抗,去呐喊才能获得新生!

  而令我犹为心痛的则是觉新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觉新从小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命运偏偏在此时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了婚。处在“长房长孙”的他深受旧道德与伦理的毒害,他的内心充满着不安与矛盾。觉新是真诚的爱着兄妹们,但是新旧潮流的对撞,思想上水火不容。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刽子手,他也愿接受新思想,只是始终奉行“不抵抗主义”,他也有爱,有血有肉,他的内心也不断的激荡,只是慢慢地搁浅了……

  读《家》,让我们感受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毒害,但也为有着青春的热情和奋斗、责任感、使命感的青年所深深感动。《家》中的青年形象对当代青年仍有重大意义:无论什么年代,青年就是青年,有理想有报负有激情才是正常的!而我们,应该接下青年们手中高扬的火炬,从而让“家”成为一个真正安定、幸福、和谐的“家”!

读书心得:《家》8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领导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朽、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读书心得:《家》9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读书心得:《家》10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

  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的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失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读书心得:《家》11

  赵、韩、魏三家灭了知氏以后,晋国的政权就由这三卿来掌管,晋国国君已经名存实亡了。到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迫使当时也早已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周威烈王赐赵、韩、魏为诸侯,也就是正式册封赵、韩、魏为独立诸侯国,这时,晋国正式一分为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从此以后晋国国号被废,晋国历史终结,晋国彻底灭亡了,历史就此改写。

  有学者认为,晋国曾是那么强大,它有着辉煌的历史和过去,曾是春秋时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如果晋国不灭亡,统一天下的很可能是它。但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晋国已经分成了韩、赵、魏三国。

  当人们重新审视韩、赵、魏三国时,又想起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知伯,以他的实力完全有可能吞并其他三家,但历史没有选择他,这是为什么呢?现在我们可以说,三家分晋的最大失败者是知伯,而韩康子,则是最大的胜利者之一。

  知伯和韩、赵、魏三家相比力量最强,为什么最终却成了失败者?韩康子力量最弱,为什么最终成为胜利者?

  第一,知伯狂妄自大。韩、赵、魏、知四家之中,知氏力量最强,赵略次之,韩、魏两家的力量最弱,客观上的强大导致了知伯的狂妄自大。

  知伯的狂妄自大是一以贯之的。一次,知伯宴请魏氏宗主魏宣子(魏驹)、韩氏宗主韩康子(韩虔)。酒宴上,知伯突然戏弄韩康子,还侮辱韩康子的家臣(大夫之臣)段规。知伯的家臣知果提醒知伯,你要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所以,你要早做准备。知伯说,难都是由我发动的,我不发难,谁敢发难(知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知果说,不对,“主不备,难必至矣”。你这一次宴会得罪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康子,一个是段规,这叫“一宴而耻人之君相”。你要再不准备,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晋阳之战中,知果两次提醒知伯警惕韩、魏两家,第一次是知果看见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趾高气扬,第二次是知果看见韩氏、魏氏两个卿族的大当家的脸色不对,立即劝知伯,但是,知伯听不进去。第二次知果还劝知伯收买韩氏、魏氏卿族的家臣,因为这两个家臣对这两家大家长的影响力非常大。如果能安抚住两个家臣,就可以保证韩、魏两个卿族不叛变。这又是一个好建议,但是,知伯还是不屑一顾。

  知伯为什么如此狂妄自大?因为知伯不相信韩、魏两个卿族会背叛他,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知伯为什么不相信韩、魏两家会背叛他?韩、魏一向非常听话,从来不违抗知伯,这是其一。赵国城破在即,韩氏、魏氏马上就可以和知氏共分赵氏土地,享受三年作战的成果了,这是其二。知伯总以为韩、魏听话,他不知道韩、魏是迫于无奈才献出土地来的,韩、魏两位大当家的心中充满了对知伯的怨恨。赵氏的灭亡让韩、魏深感兔死狐悲,充满恐怖。因为知氏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赵氏,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韩氏、魏氏。

  当年知宣子要立知瑶(知伯)为继承人的时候,知果就出面反对,认为知瑶不如知宵。知宣子认为知宵太狠。知果说,知宵只是狠在脸上,知瑶是狠在心中;面狠不会危及国家,心狠却会危及国家。知瑶的优点非常明显:胡须漂亮,身材魁伟,善于驾车,能言善辩,性格坚毅,等等。缺点只有一条:没有仁爱。知瑶用他的优长和别人比,肯定比他人强,但是,仅仅一条不仁爱就足以毁掉一切。如果立了知瑶,知氏肯定会不得善终。但是,知宣子听不进去知果的意见,仍然将家族交到知瑶的'手上,埋下日后知氏亡族的种子。

  第二,韩魏智斗得法。韩康子自知力量不如知氏,所以,一开始就不和知氏公开对抗,而是服从知氏,造成知氏强大的假象。韩康子的做派是忍让,同时也是纵容。忍让让知伯更加狂妄,纵容使知伯更加骄横。知伯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由韩康子保全力量、最后一击造成的。如果韩康子一开始就和知伯较上了劲,不给知伯土地,韩康子必然要和知伯开战。这样,凭借韩康子的力量,绝对不是知伯的对手,最终失败的绝对是他。

  魏宣子的力量也不如知伯,他在韩康子的启示下也采取了忍让的做法。韩、魏两家的忍让促使知伯更加疯狂,更加骄横,最终导致全族被灭。

  知伯是引火烧身,韩康子是将火引向他人。最终韩、赵、魏三家中力量最强的赵氏挑起了与知伯一决雌雄的晋阳之战,结果是最后时刻,三家联合灭掉知氏。

  第三,赵襄子智勇双全。晋阳之战能持续三年,赵襄子起了很大的作用。赵襄子集一个卿族的力量对付以知伯为首的三个卿族的力量,坚持了三年,的确不易。

  首先是根据地选择准确。赵襄子得知三个卿族的联兵将要攻打自己时,首先做的就是选好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在选择晋阳之前,他的手下也曾向他推荐另外两座城池,一是长子,二是邯郸。长子城墙完整坚固,邯郸仓储充足,但是,赵襄子全部加以拒绝。为什么呢?赵襄子认为长子的城墙确实坚固,但是,它是在耗尽民力的基础上修建的(民罢力以完之),这种城防再坚固也不适合作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因为赵氏在这里失去了民心。邯郸城仓储确实充足,但是,赵襄子认为这座城的仓储也是搜刮了民脂民膏而来的(浚民之膏泽以实之),赵氏在这里同样失了民心。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晋阳。为什么选择晋阳?因为晋阳主官为政宽厚,民心向着赵氏(民必和矣)。赵襄子选择长期抗战的根据地主要看民心,说明赵襄子头脑非常清醒。

  其次是精心备战。赵襄子到了晋阳,视察城墙,准备兵器,做好了一切准备。当晋阳被知伯决开晋水淹城以后,赵襄子仍然坚持到了最后。

  再次是善于用人。整个晋阳保卫战,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发挥了巨大作用。备战之时,提出箭头、箭杆用料的是他,赵襄子最后就要坚持不住之时又是他提出面见韩、魏两大卿族的首领。特别是面见韩康子、魏宣子之时,张孟谈剖析了赵氏和韩、魏两家唇亡齿寒的相依关系。这种利害剖析,深深打动了韩康子和魏宣子,使韩、魏两族在赵氏即将败亡的前夜,临阵倒戈,消灭了知伯。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斗争,张孟谈是集编剧、导演、演员三种角色于一身。计划是他向赵襄子提出来的,夜间出城,面见韩康子、魏宣子,痛陈利害,联合两大卿族,也是他策划、执行的。赵襄子的高明在于他发现了张孟谈并重用他。张孟谈大胆提出联合韩、魏两族时,赵襄子积极支持;张孟谈与韩、魏两族定下共灭知伯的方案后,赵襄子也全力执行。这样,才保证了赵襄子坚守晋阳三年、在大水淹城即将溃败之时能够反败为胜,联合韩、魏两家消灭知伯。

  正是有了赵襄子的三年抗战,有了赵襄子联合韩、魏共灭知伯的计划,才使知伯功败垂成,才使晋国的历史得以重新改写。四卿执政变成了三家分晋,秦国东扩道路上最大最强的晋国分裂了。

  如果知伯灭赵成功,那么,韩、魏两家绝难自保,最终晋国将成为知氏一卿之国,这样,也许晋国就不会分裂为三了。如果晋国不一分为三,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还能实现吗?当然,这都是不可能出现的假设。

  无论如何,韩、赵、魏三家最终灭了知氏,奠定了五十年之后韩国的诞生。

读书心得:《家》12

  夏日的午后,阳光暖软,从窗缝和门缝后悄悄溜进来,在地上、墙上留下影迹,一排排,整整齐齐,像琴键一样。我左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翻动《千家诗》的书页。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七分化为月光,余下三分化为剑气的李白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是他在赞美杨贵妃的倾世姿容。“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是他流放夜郎时依旧孤傲清高的性情。“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是他背井离乡,想大醉一场,忘却对故乡的思念,豪情万丈。“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是他送别朋友时的依依惜别之情。邻家传来一首《长安忆》,清丽伤感的音调让我恍若梦回大唐,好像看见李白衣袖飘飞间留下一片康桥彩云。李白的诗词或华丽,或浪漫,或豪放,都令我回味无穷。

  让我最欣赏的是孙逖的《宿云门寺阁》。“香阁东山下,烟花象外幽。悬灯千嶂夕,卷幔五湖秋。画壁余鸿雁,纱窗宿斗牛。更疑天路近,梦与白云游。”云门山下,缕缕佛香缭绕着寺阁,繁花如烟似梦,飘渺梦幻,那里幽静美丽得如同世外桃源。红日渐渐西沉,晚霞把天空渲染得流光溢彩。寺阁悬起灯盏,四周的`山峰高大险峻,像一道道屏障。寺阁的布幔又被卷起,与五湖的秋色相对。壁画褪去了往昔华丽鲜亮的颜色,只剩下了南飞的鸿雁。不光是诗人,我也怀疑天路是否已近在眼前,与白云同游天界。这样的美景,怎能不让人陶醉?

  犹记当时年少,窗外传来朗朗读诗声,未脱去童稚的调儿拨动了我的心弦。那来自遥远时空的淡淡情思,如同一位手执书卷的美人,惊鸿一瞥,天地顿时失去了应有的颜色。

  渐渐长大,不再满足于摇头晃脑地读诗、背诗,便拿着毛笔学学那些儒雅的诗人,抄诗、品诗,有时也会幼稚地写写根本就不成调的小诗。每当笔尖轻轻掠过纸上,墨汁流淌,形成字迹,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仿佛一笔一生莲,笔笔莲花开。

  有时看着一首首诗词,心里也会做做梦。远离俗世的喧嚣纷扰、灯红酒绿,在青山隐隐、绿水悠悠的地方驾一叶扁舟,独自一人遨游天下,寻一寻谪仙人李白,讨一壶陈年佳酿,绣口是否也能如他一般吐就盛世云烟与繁荣;见一见陶渊明,体验一下“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隐居生活。

  不得不承认,诗词就像一杯香茗,氤氲着久久不散的醇香;不得不感慨,人生路漫漫,若能诗词常驻,诗情永驻,也算幸事!

  阳光轻笑,从指尖,从书页上跳跃。诗词传唱千家,古典魂韵流传千古。我愿在这慵懒的午后,捧一卷清雅的《千家诗》,偷享清欢乐浮生,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读书心得:《家》13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

  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

  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

  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

  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

  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

  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

  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

  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

  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

  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

  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

  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

  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

  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新思想没有错。

  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

  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

  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

  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

  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

  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

  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

  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

  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

  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

  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

  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

  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

  《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

  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

  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

  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

  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

  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

  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读书心得:《家》14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读书心得:《家》15

  这一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艰苦暗淡的乡村生活,包含着苔丝的梦想和期待。十六岁的苔丝,在家庭虚幻的期望中,攀上了高贵的家庭。她跳跃身变成了一个贵妇,之后跌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的深渊。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淳朴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来到高贵的德伯家当女佣,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从而受到邻居们的嘲笑和指责,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

  苔丝遇到富有的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告诉克莱尔,没想到换来克莱尔的无情离去。

  苔丝遭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痛苦,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宽恕和任何消息。

  迫于生活的压力,绝望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的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

  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所有外国小说中,《德伯家的苔丝》也许是最有诗意、最吸引人的一部。

  作者对19世纪英格兰西南部乡村自然风光的优美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特别是当他采用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

  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

  在我看来,悲剧的原因肯定是亚历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

  亚历克只是赤裸裸地剥去了苔丝的贞操,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曲;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

  如果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戴上那层虚假的道德面纱,就不会有这种悲惨的发展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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