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4-16 08:10: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4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14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中国&教 育文 摘。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3

  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阿·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埋没,而且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

  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顽强的敌人,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就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与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房间。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逐个观察每个字,最后满意的收起卷尺与放大镜,说‘凶手是个中年男子,红脸,高6英尺左右,右手指甲很长,小脚,穿一双粗皮头靴子……’”读到这儿时,我惊讶万分,就像是福尔摩斯当时躲在摸个角落,把整个经过看得一清二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那超强的观察力与严密的逻辑推理,喜的是那些罪犯再也不能为非作恶,无法无天了。渐渐的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

  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这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斑点带子案》中,把罗伊罗特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烦躁不安;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快乐。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而其他人就没有呢?原因很简单,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读完了这本书,我在心底暗暗发誓——要当一个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正义……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述了神探福尔摩斯及其助手毕生依靠逻辑分析推理手段侦破系列悬案的故事,内容涉及英国社会各个阶层及人物,情节跌宕起伏,曲折迷离,富有神秘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是一个机警,敏捷,思考严密,细致入微的侦探形象。你会发现福尔摩斯在每一个案件中,对人物看得很准,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以前怎样,现在怎样,简直像是在算命,什么都算得出来,可是当福尔摩斯把那些不可思议的问题,一一讲出个道理来。人们才恍然大悟,那些看起来神秘的像算命一样的东西居然这么简单,只要我们留意观察,留意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找出答案来。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那么细心地观察,并把观察到的事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那些看起来深不可测的问题也就随之而解了。他像算在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的`事,要处处留心,处处留神,你便会发觉原来处处是学问,你不要不信,那是真的。

  也许我们都忘不了一个故事,是关于”铁柱磨成针“的故事,它在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恒心,有耐心,铁柱都能磨成针。也间接的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想做的事,下了恒心耐心,那你就会有所收获。道理很简单,但这却是我们留意生活活得的知识。

  福尔摩斯,他嫉恶如仇,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案件的侦探十分仔细,并善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把人物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最后作出判断。面对这样的福尔摩斯,我们不由的惊叹,他的知识面广,思维敏捷,简直可以当做明星偶像那样崇拜。谁会不被他的侦探思维屈服呢?

  福尔摩斯的侦探形象已经深深的印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忘不了一个机智,敏捷,细心的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5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 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7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8

  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

  福尔摩斯是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人物,他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为人们平反了冤屈,是我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做件个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9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0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1

  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先生写的《福尔摩斯探全集》。

  读了这一本书,吸引着我的并不是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而是福尔摩斯先生高超的探案手法,过人的推理能力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精神使我受益匪浅。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认为人的大脑是一间空的小阁楼,必须的有选择地放进一些家具。只有傻子才会把各种破烂全塞进去,反而会使有用的'知识无处可放;或者许多东西挤在一起要用时却无从下手。有经验的人会非常仔细地选择只对自己有用的工具,此外什么都不要,而它们又样样齐全。

  华生在描写夏洛克·福尔摩斯知识范围是这样描写的: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薄弱 5植物学知识——不定(对一般毒物了解许多,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偏于使用,但也很有限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精深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渊博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于使用棍棒 12对英国法律具备充分知识。记录中充分表现了这一特点。

  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刚一与华生见面就可以说出华生去过阿富汗,这让华生十分惊讶,在后文中的解释告诉华生其中的步骤:“这位先生像位医生,但有军人气概所以他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皮肤黝黑但他手腕皮肤是白的。他面容憔悴表明表明他久病初愈历尽磨难。他左臂受过伤,动作还有些僵硬。一个英国军医会在热带什么地方受尽磨难,

  还让手臂受伤?显然是阿富汗。”在劳瑞斯花园街惨案中福尔摩斯只是检查了一下房子能就判断出了杀人犯的体貌特征,还将被血字误导的警察带回了正路,这也表现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抓住不放,学就学透用时才能手到擒来。在学习和做题时认真分析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避开出题老师设下的“陷阱”。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2

  你能一眼看出陌生来客的身份吗?

  有一个人,就能。

  他的名字让罪犯闻之色变——世间万物都逃不过他那锐利如鹰的眼睛。他能够驱散疑案的重重迷雾,能够闪亮警探们沮丧的眼睛。只要有一条线索,他就能顺藤摸瓜,找出关键所在。凭着渊博的学识和善于逆向推理的头脑,他侦破了许多悬案,大快人心。

  或许你已经猜到了。

  他,就是福尔摩斯。

  在你的想象中,他是怎样洞察世间一切?是有什么超能力吗?

  不,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他不过是比别人多了一种能力而已。

  这种能力,就是能够注意到别人通常会忽略的一些小细节。

  你能做到吗?

  如果你能,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有人会反问我:你能证明吗?

  我能。

  如果你深入地去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话,就会发现,当别人让福尔摩斯解释他为何能看穿别人的身份时,他的回答并非什么晦涩难懂的理论,而是一些小细节加上一点点显而易见的'推理或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听着他的方法,就会觉得好像傻瓜也能一眼获悉别人的信息似的。可当真的把一个大活人摆在你眼前,让你判断时,你又会呆若木鸡,不知所措了。

  这不就是因为没有耐心观察小细节?难道这个例子还不能够证明吗?

  别的警探之所以不能像福尔摩斯那样神,也是由于此。

  细节决定成败。

  曾读过这样一个故事:华尔街一家公司的操作员,慌乱之中把卖出股票的数量的小数点打错了。结果,卖出的股票一下子增加了许多倍,导致市场大乱。这个操作员卷铺盖走人了,公司为了买回股票,也蒙受了巨额损失。如果那个操作员能注意一下有没有打错数字,后来的这些大动荡也就不会发生,他也能继续安安稳稳地上班,养家糊口。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比如,那次宇航员遇难事件,也是因为输入数据时,小数点打错了位置。要不是,那次航天任务也算圆满成功。

  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4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