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7-22 08:47: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优选]名著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名著读后感 篇1
我阅读了海明威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中篇作品《老人与海》,这是一部描写人与大自然搏斗的小说。它既接近现实主义,又富于浪漫色彩。它描述了一位老渔人一连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但他并没有丧失信心,硬是驾着一叶孤舟,独自一人到茫茫大海中追踪他要战胜的鱼类。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他终于捉到了一条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马林鱼,而在满腔喜悦的回程中,却被一群穷凶极恶的鲨鱼撕咬得只剩下一副骨架,落得空手而归。在作品中,一方面,流露出作者一贯的悲观情绪(这可能与他早年的喜欢冒险、叛逆的性格以及遭遇的一些战争的悲惨刺激有关),他认为,在人和大自然或外界势力的搏斗中,总难免归于失败,最后的胜利只不过存在于人的乐观的想象中,归根结底还是免不了悲惨的结局,这里掺杂着一些宿命论的唯心观点。但另一方面,作品中强调了应当不向失败低头的“硬汉”精神,在这篇小说中,老人就保持了这种精神:老人和上了钩的力大无穷的大鱼斗,和掠夺他的战利品的一群贪婪凶恶的鲨鱼斗,和狂风巨浪无边无际的大海斗,和他自己的伤痛、疲劳斗。最后虽说是一无所获地回到自己的茅屋里,但他没有认输,他不承认自己被打败。老渔人在丝毫没有绝望的因空手而归的失望后,寄希望于下一次出海,认为只要不驶出那么远,就大有成功的可能。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和鲨鱼的苦斗中,他大声呼喊:“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在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总是贯穿着两种对立的思想——一种是消极的悲观主义的宿命论,一种是积极的不向失败低头的“硬汉”精神。这两种对立思想在老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的写作手法上,突出表现了富有感情的人物性格刻画、深刻的心理剖析和故事情节及景物之间的协调与和谐,他还运用他贯常的独白手法来表达老渔人内心深处的思想感情,使人们看到老人是多么勇敢、坚毅、镇定。如,在驶回小港登岸之前,老人曾经问自己:“是什么把你打败的呢?”回答是干脆的、充满自信的——“什么也不是!”他提高嗓子说:“是我走得太远啦。”在看这部作品时,我发现,作者还以浓墨重彩的笔触描绘了大海的浩瀚景色,用自然主义的手法将大海写得如此之绚烂变幻、气象万千,宛如大自然雄伟瑰丽的画面就在我们面前。
我在读这一伟大的巨作时,一开始,只是拿到书就读,读得很辛苦,觉得这样的作品只是描写老渔人的心理和他与孩子之间发生的一些小事而已,语言朴实、通俗易懂,写得很一般。而且身在当代社会的我们,无法与这作品中的生活与思想融合,只觉得格格不入,我无法理解!
在看到一半时,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另外看了一本书,那本书介绍了海明威的一生,并对海明威一些作品的背景及其内容进行了诠释。这些,对于我来说,简直又是一笔财富,等我看完后,我非常地激动——原来,海明威是这样的一个人!!!然后,我又继续读《老人与海》,而这一次,我是带着某种感情色彩和理解的心理来体会作品内容的,当我读完作品,心中不由发出惊叹:这真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啊!他把老人与大自然搏斗的情景写得那么协调,这与他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的作品差不多是他自身经历的写照!加上他那独特的写作技巧,更使内容锦上添花!这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是当之无愧啊!我想,体验生活、细心观察、一丝不苟的创作精神,这些,对于一位伟大的作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我来说,把作品与作家联合起来读,也是非常重要的。……
名著读后感 篇2
我非常佩服那笛福那塑选出鲁逊这个人物形象。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惊讶:原来一个人可以真的什么都可以做到的。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是永不疲倦。用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掠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人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荡。他理智明达,肯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难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家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任务的创业历程。
鲁滨逊还是“经纪人”。他热衷与航海,并不是因为开心浪漫的追求,而完全是为了经济利益。
总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的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四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的经历,惟有如此,鲁滨逊才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深渊的`原型或神话人物
所以我们敬佩鲁滨逊,因为他有这么多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感悟。
假如有一天被困在孤岛上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我绝对不会想到去荒岛上生活,只有绝望与悲伤,再过不久就会一个人死在荒岛上。可是如今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就学会了鲁滨逊的那种坚强,勇气,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每天都带者希望生活。
我尚且不说我只一人身在荒岛上,因为这太离谱,就生活的一些小事困难先不说坎坷。如今我自己已经成为一个九年年级的学生,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担心,因为九年级对于我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父母的希望。这些忽然一夜之间都变成了压力似的重重压在我身上,直不起腰来,令人窒息。因为我怕。怕自己会落空。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让自己沉着,冷静。可就是平静不下来,想起父母的辛酸,兄弟姐妹的叹息,一幕幕涌上心头,我开始发泄,惟有读书才能令我的思想全进入书中,去体验,去感悟,想象,学习,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感觉与第一次截然不同,第一次只感觉他的顽强,勇敢,完全没有领悟到的奥妙,再去读,就感觉他一次又一次的自省,再不段的核查,反驳自己的遇事最初的本能反映,他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有所怀疑,有所批判
那么现在的我呢?颓废。似的我只找到这个词形容当时的我自己,以前的我总是认为自己是个最平凡,又没有注意力的一棵小草。可是父母的心中我就是天上那个最闪耀的星星,是人生路上的希望,如果我颓废就等于他们的希望破灭了,我不能那么残忍,我要振作,我要用最乐观的态度面对一切阻碍我前进的困难。我要给父母最灿烂的笑容。虽然我不是拥有天才的脑袋,但是我会用勤奋来填补这个空地,我也会是班上最努力的那个。何况爱因斯坦还说:天才=99%的汗水+1%的智慧呢,班上的座右铭也激励了我,要我有尊严的活着,就要拼搏。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海伦,她是个不幸的人,刚出生就又失聪又失明,这无疑是对她还有她的父母都是沉重的双重的打击。可是海伦挺过来了,并且学会各国的语言,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流芳百世,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霍金,他们都是榜样,虽然没有健康的身体,但是他们都有尊严的活了下来,他们拼搏了。我也可以拼搏,所以我要有尊严的活着。
名著读后感 篇3
荣幸得很,李宗吾不仅是我的富顺老乡,还是我就读的中学20世纪30年代的老校长。《厚黑学》七八十年畅销不衰,如果李宗吾活到现在,一定独霸百家讲坛,新浪博客专栏永远置顶,在北大清华演讲的就不是李敖。
在这本新版的《厚黑学》的序言中,柏杨说李宗吾是“被忽略的大师”,南怀瑾说李宗吾是“蜀中楚狂人”,林语堂说李宗吾是“赤诚相见之独尊”,许倬云说李宗吾是“狂狷嘲世一教主”。其实呢,大家都拔高了李宗吾“厚黑学”之立意,过奖了李宗吾揭疮疤的勇气。以我对老乡的理解,写出《厚黑学》,不过是富顺地域文化习性的产物,这个习性,就是“赖皮”。这赖皮,表达出来,就是对生活的盲目乐观,自我消遣。习性之深,年龄不分,流落异乡也一样;习性影响力之大,可以远洋。
讲几个我身边的故事。
在北京的富顺人,密切有联系的有两批,一批呢,是以我爸妈80年代初的学生为主,年龄都比较大了,在各机关各企业算个领导。不管大小节日,中秋、元旦、国庆,总要在一家固定的餐馆摆宴席。每次都三桌,每桌十几个人。一桌男人,一桌女性,一桌差不多是子女一代。吃得多了,默契得来一进那大包间,每个人就直奔自己常坐的那个位子。偶尔有一些不同的人,比如最近一次一家来了亲戚,也带来一起吃,一个四岁大丁的小女孩,满口富顺话,拿起勺子当电话,尖着嗓子叫:“哎呀,耍不住,北京不好耍,过两天就回及(去)了。”大家立刻笑翻过去。还有一个同样大的小女孩,胖胖的脸,大大的眼睛扑哧扑哧的,刘海,学动画片奥特曼,一个动作定格之后一动不动十几秒,大家再翻一次,她不笑,特认真。
另一波富顺人,是以我的中学同学为主。这些人里面乱七八糟的职业,做老师的、自由职业的',有自己的家具品牌的,外企做财务总监的,在三里屯四川特色菜、意大利餐馆当老板的,每次聚在一起,富顺话满天飞。其中开意大利餐馆的那位女老乡,嫁的是一个意大利人,长得象密斯特本。听不懂富顺话,就翻辣子鸡丁吃。先吃里面的鸡丁,再吃里面的葱,再吃里面的蒜,再吃里面的什么什么,一点都不怕辣,一个人在那里翻啊,翻啊。他老婆偶尔照顾一下他:“朱总(那老外叫朱第什么什么),合适点儿!”除了长相,就是一富顺人。
我还记录过一段富顺人的对话,不仅可以看到赖皮之理所应当,还有大家对赖皮的习以为常——
春节放假,坐车,眼看就进入了老家县界,售票员开始验票,售票员问农民老乡:“你的票呢?”“没买。”“那现在买嘛?”“没得钱。”“没得钱你坐车?”“喔噢!要回家都嘛!”“你有钱!买嘛!”“真的没得呀,我不得豁(骗)你!”“出去打了一年工,没挣钱?”“钱都寄回去了的。”“你郎个把车钱都寄回去了呢?”“老婆要钱要得凶。”“那你不买票,你说现在郎个办?”“你吃不吃糖嘛,我有糖。”“我不吃糖。”“吃点嘛,春节了哦!”“啥子糖嘛?”“大白兔,上海的。”“给司机两颗嘛!”“要得,都是老乡!”
这是一方水土养出的一方性格。富顺这个地方,丘陵地带,山不高,但走一公里也得爬一下。水不深,但最终也汇入了长江。说穷乡僻壤,土地也还富饶,文化受到敬重。出的名人也怪里怪气的,成不了大事,但也颇有自己的识趣。比李宗吾远的如被慈禧砍了头的刘光第,比李宗吾近的如自恋到无以复加的郭敬明。整个县城的人都沾染上这样一种提不起来放不下去的思维模式。
《厚黑学》呢,不过是李宗吾赖皮的自我消遣。
名著读后感 篇4
一本叫《昆虫记》的名著摆在我的桌子上,可我却一直把它凉在那里,久久没有翻开--昆虫有什么好写的,肯定没意思,寒假作业(《昆虫记》读后感)。可是还是要看啊,还要写读后感,我极不情愿的翻开了《昆虫记》,谁知刚看第一页,就被它吸引了。
我发现《昆虫记》不同于一般的科学小品和百科全书,它没有丝毫机械呆板的介绍,散发着浓郁的文学气息,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那些平实的文字具体而详细,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更是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第一篇讲的是"蝉和蚁",法布尔先引用一个小寓言故事吊起读者的胃口,再把自己融入其中,把蝉和蚁拟人化,进行细致入微地刻画。他把蝉寻找水源比作是寻找饮料,把树汁比作是酒酿,把蝉在指头鸣叫比作是在唱歌…如此生动形象地比喻,怎么能让我没有兴趣?他对昆虫的描写十分细致传神,实在是让我感叹:法布尔的观察之力怎如此之强!甚至让我怀疑他就是一只昆虫,在向我们介绍他的生活。他把昆虫们所做的事情,全都变成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使我们身临其境,切身地感受大自然的奥秘。怪不得周作人这样评价法布尔:"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他真的是把昆虫们写活了。
这本著作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可想而知,要想写出这样一本著作,需要怎样的功夫,需要作者多么强悍的观察能力和探索创新精神啊!而法布尔,他做到了,读后感《寒假作业(《昆虫记》读后感)》。法布尔1823年12月21日生于法国南部圣雷翁村一户农家,童年在乡间与花草虫尼奥一起度过。因家境窘困无法读书的他坚持自学,一生中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依然坚持不懈地研究昆虫。1880年,他终于有了一件实验室--一块荒芜不毛但却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钟爱的土地。在余生35年中,法布尔就蛰居在这座园子里,一边进行观察和实验,一边整理前半生看就昆虫的观察笔记、实验记录、科学札记等资料,完成了《昆虫记》这本著作。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法布尔就是这样一个对理想、对信念执著追求的人,他用他的一生谱写了大自然的美丽篇章,把大自然的奥秘呈现在世人眼前,让人类更加了解了大自然。更让我们知道了他对理想和信念的执著追求。
名著读后感 篇5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鲁迅先生的作品散文集《朝花夕拾》中,刻画了许许多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阿长就是其中多样的鲜明人物之一。
阿长长得矮且胖,是照顾鲁迅先生的保姆,她留着许多奇怪的习俗,像是在新年吃福橘,饭粒掉在地上必须捡起来,晒裤子的竹竿下不能钻,让先生觉得繁琐至极。阿长是位十分迷信的农村妇女,她又热切期望一生平安她虽没有文化、举止粗俗,好事,多生事端,但她又心地善良,渴望幸福,热心帮助孩子们解决疑难,对孩子们充满了爱。阿长的丑陋面孔的背后是她的憨厚,愚昧的背后是她的善良。鲁迅先生在书中不避讳得写出阿长的美与丑,怀着真挚的情感,以此来表达对阿长的佩服、厌烦、喜欢,字里行间流露先生对阿长的深切感情,抒发对阿长的怀念之情。
阿长有愚昧迷信的一面,是封建旧思想毒害的结果,是她的不幸。但身上保存着朴实善良的爱,使先生难忘。她仍保留真诚、善良的心渴望幸福,期待生活,从阿长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底层劳动人民的真实淳朴以及鲁迅先生对此的深厚感情,既解决他们身上愚昧麻木的一面,更多的是歌颂了他们身上的美好善良。
名著读后感 篇6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著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著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著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著我们的眼睛,振荡著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对这本书,所以让我们尽情畅想吧。
名著读后感 篇7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就是骆驼祥子的一生。
洋 车夫,是二十年代北平的一种象征,而作为一个高等车夫,就是自己有车的那一类,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自己的车,自己的生活都在自己的手中。祥子,怀着对北 平别样的热爱,离开了除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农村,来到了北平,要在这儿成家立业。把北平作为自己的家,虽然那里没有父母亲戚,没有任何财产,可是那到底是他 的家,全个的北平城都是他的家。作为一名车夫,他不怕吃苦,有着乡间小伙子的`足壮和诚实,也没有一般洋车夫的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无疑可以成为最出 色的车夫。他的最大的唯一的理想就是买上一辆车,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下了决心,一千天,一万天也好,他得买车”。于是, 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这当然是值得高兴的,这是祥子自己的努力奋斗的结果,这是可爱北平给他的一道希 望:自从有了这个车,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干上两年,至多两年,他就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可是现实却远远是祥子 难以预料的,他的车被夺走了,他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他的一手经营的理想破灭了。祥子继续想着存钱买车,虽然奋斗的热情不是先前那样 的强烈,他怀着满腔的痛苦与委屈,继续拉着恁来的车。可是社会对他的打击却没有停止,当孙排长以“买命”的名义窄取了祥子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当虎妞用自己 的钱为祥子买了一辆车,祥子开始接受虎妞生活正一点一点变好,虎妞却因难产而亡,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次把车卖掉时,祥子真的再也承受不住 了:“坐在炕沿上,点着一支烟,并不爱吸。呆呆的看着烟头上那点蓝烟。忽然泪一串串的流下来,不但想起了虎妞,也想起了一切。到城里来了几年,这是他努力 的结果,就是这样,就只这样!他连哭都哭不出声来!车,车,车是自己的饭碗。买,丢了;再买,卖出去;三起三落,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 委屈。没了,什么都没了,连个老婆也没了??越想越恨,泪被怒火截住,他狠狠的吸那支烟,越不爱吸越便要吸。把烟吸完,手捧着头,口中与心中都发辣,要狂 喊一阵,吧心中的血都喷出来才痛快”。
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充满着矛盾的,它们也往往不能调和的,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着。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某个人的理想而改变,祥子生活在那样的一个时代,他的悲剧,他的无奈,他的遗憾是必然的.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
异。 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 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名著读后感 篇8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杯具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一样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活力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杯具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之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靠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完美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我死掉了。在之后,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我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那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境。”可是,我相信这种心境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名著读后感 篇9
九三年指的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一七九三年这个充满急风暴雨的年代,也是革命力量与反革命力量展开生死搏斗的年代。
雨果以深邃的社会历史眼光和磅礴雄伟的气魄,用如椽的巨笔,描绘了一副资产阶级大革命的真实生动的历史画卷。小说以旺代叛乱与平定叛乱的斗争为背景,以三个孩子的命运为线索,描写了革命与反革命、共和与保王两党之间那场血与火的惨烈严酷的内战,再现了新旧两种制度那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殊死较量,揭露了保王势力的凶残没落,歌颂了以国民公会为代表的新生革命政权,同时也表现了作者一贯的人道主义思想。
《九三年》的中心情节是围绕着郭万、西穆尔丹、朗德纳克三个主要人物来构思的。雨果为他们安排了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分别是两个敌尔阵营的首领。叛军首领朗德纳克是镇压叛乱的共和军司令郭万的叔祖,而共和军中公安委员会的特派员西穆而丹却曾经担任过郭万的家庭教师。
朗德纳克是一个流亡国外的侯爵,他在旺代发生叛乱时,在英国的指使下潜回法国,充当叛乱领袖,他坚毅、沉着、勇敢,又富有军事才能,他又相当冷酷、残暴,他下令焚烧村庄、杀死伤兵、屠杀俘虏。因此,他不惜出卖民族利益,一心一意要引英国人登陆,利用外国的军事力量来和巴黎革命政权打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他是共和国最凶恶的敌人。他的对手,共和国的年轻司令官郭万也出身贵族 ,而且是朗德纳克的子侄孙。在大革命中他站到了共和派的一边,为了保卫共和国,平息旺代叛乱,他身先士卒,冲杀在枪林弹雨中。多尔一战,充分显示了他智勇双全的军事胆略和指挥才能。
西穆尔丹是下层平民出身的教士,早年作为郭万的启蒙老师,他在这个孩子身上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在他毫不踌躇地叛处郭万死刑时,他才开始意识到革命是多么复杂和令人难以置信,感受到法律的残酷和无情。
《九三年》的结尾历来引起人们的争议,雨果这样安排的结局一方面是为了追求浪漫主义的效果,使故事曲折动人,在读者思想上引起波澜,另一方面也为了阐述长期以来他个人对革命、暴力及人道的思考和探索。
残酷的斗争在天真烂漫的孩子面前土崩瓦解。已从暗道逃出城堡的朗德纳克,在听到孩子母亲的悲号后,竟然不顾个人安危,毅然返回城堡救出三个孩子,郭万置革命利益不顾,情愿用自己的头颅换取朗德纳克的`生命,西穆尔丹虽然是毫不妥协的革命原则的化身,内心却爱郭万胜过一切,郭万人头落地,他也开枪自尽。
《九三年》是雨果的写作艺术达到炉火纯青地步的产物。小说的第一、二部为全书确定背景和框架,给以后的故事发展作好铺垫,在第三部中三个主要人物终于在拉图尔格的攻防战中正面相遇,节奏明显加快,情节起伏跌宕,一步步把读者引向那撼动人心的结局,《九三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雨果一生思想的概括和总结,也是作者艺术形成最完美成功的作品之一。
雨果是法国杰出的浪漫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几乎跨越了整个十九世纪。他的创作道路经历了复杂、曲折的发展过程,始终充满了矛盾和斗争。
《九三年》是雨果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一八六二年雨果还在根西岛流亡时就开始为酝酿中的这部小说搜集材料,他阅读了大量有关书籍,作了充分准备,十年后动笔写作,花了六个月的时间一气呵成,于一八七四年三月出版。
名著读后感 篇10
1.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感动中国学生的100个真情故事》的书,其中我感悟最深的,是一篇叫《一碗馄饨》的故事。
这篇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女孩,她常和妈妈吵架。一天她又和妈妈吵架,一气之下,她转身向外跑去。女孩不知不觉走到一个面摊前,面摊的老婆婆看见了她,问:“孩子,你要吃面吗?”女孩答道:“是的,可是我没有钱。”“我请你吃。”老婆婆端来一碗馄饨。女孩刚吃了几口就哭了,她说:“我们不认识,你却对我这么好,愿意煮馄饨给我吃,可是我妈妈,我和她吵架,她竟然把我赶了出来。”老婆婆听了,说:“孩子,你想想看,我只不过煮了一碗馄饨给你吃,你这么感激我,你妈妈煮了十几年的饭给你吃,你却和她吵架!”女孩愣住了,飞快向家跑去……
读完之后,我的眼眶湿润了,就是如此如此简单的哲理,却有这样令人流泪感人的故事!
是啊!有时候,我们会对别人给予的小恩小惠“感激不颈,却对亲人一辈子的恩情“视而不见”。
2.最近,我读了《一碗馄饨》这篇文章。内容主要讲了一位母亲和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儿一起生活,她们家里非常贫穷,过年的时候,邻居送给她们一碗馄饨。母亲让女儿吃馄饨,而自己却喝女儿吃剩下的馄饨汤。女儿问妈妈馄饨好吃吗?母亲骗她说馄饨很香,为了不使女儿怀疑,她还故意吃出声音来。看到这儿,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从这位母亲身上,我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们也把全部的爱给了我。
从只会在襁褓中哇哇啼哭,到我们喃喃学语叫出第一声爸妈,到第一次踩着小脚丫跌跌撞撞地走路。第一次背着书包走向学校,第一次拿回考试成绩,第一次离开父母……也许你从没注意到在这无数次的第一次中,在这漫长的成长道路上,父母付出了多少心血,倾注了多少爱。
我们都知道,父母给予我们的是最伟大、最无私的爱。他们倾其所有来培育我们,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好,起早摸黑地奔波,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劳苦和艰辛。细细思量,我们会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凝聚着父母的辛劳和对我们的付出。仅仅用“伟大”、“无私”这样的词汇已经形容不出这种恩情的深厚。
记得以前,母亲常告诉我,在我一生下来的时候,体质就非常的弱,一不小心就要感冒。而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如果感冒了是非常危险的。有一次,我不知怎么地又感冒了,又是咳嗽,又是发烧,最后休克了。我爸爸当时急得不得了,抱着我赶到医院,却急得连医生办公室都找不到,只能大叫:“医生在哪里?医生在哪里?快来救救我的孩子!”经过医生的抢救,我的烧总算退了,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挂着盐水,而爸爸就坐在我的床头,用手握住我扎着针的那只手,连饭也顾不得吃,整整一天一夜。我的病慢慢好了起来,而爸爸却累得满脸的憔悴,满眼的血丝。在这十几年中,只要我的身体稍有不适,爸爸妈妈就非常着急。
父母为了给我们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那么辛苦,那么努力。为了能够让我们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他们付出的又何止是物质方面,还有金钱也买不来的心血和青春。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让我们行动起来,点点滴滴,感恩父母。
名著读后感 篇11
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一边是“伤风化”的书,一边是“风情旖旎”的奇情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名著读后感 篇12
《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
整部作品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小说中的反叛者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伽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
书中描写了一个残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弗比斯,最底层的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至于副主教弗罗洛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弗罗洛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性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副主教和伽西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卡西莫多抽泣着从心底发出一声呼号:“啊!我所爱过的一切!”时心里的那种矛盾、悔恨、自责都一统表现出来。我猜:他的矛盾因为他轻松地把养父给“杀死了”,毕竟这是养父——恩父,但是为了他所爱的`爱斯梅拉达,他只能情不自禁的做了这一切;他的悔恨因为他认识并爱上了爱斯美拉达,至使他杀了救命之恩的养父;他的自责是因为他没能救出爱斯美拉达,只能眼睁睁看她被绞死,他没能尽举手之劳,救出养父,只能眼睁睁看他活活被万丈深渊吞噬。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
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
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
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名著读后感 篇13
“有些人说死亡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主题,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爱才是,因为万物都与爱有关。”——加西亚·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5年。本书以巧妙惊人的情节设计,围绕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两个人物向我们展示了一段多姿多彩、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
本书同时也向我们再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让我们更深入了解曾经拉美人民的生活。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是加勒比海城市的世俗风貌——危及哥伦比亚的三大灾难:战争、霍乱、人为的破坏。时间跨度从19世纪80年代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战争和霍乱威胁着拉美人民的生命,而人为的破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人们的社会孤独感根源于所处的这样的时代和社会环境,十分强烈。
本书真的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年轻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狂热而美好;而费尔明娜选择与胡维纳尔医生结婚,是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女性会做出的选择,是世俗意义上的幸福美满;同时期弗洛伦蒂诺的浪荡生活混乱而真实;老年时期,弗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爱情温暖动人……
本书最触动我的是最后的情节,即在胡维纳尔医生去世后,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在老年时期再度相爱的故事。说来惭愧,在读本书之前,我总是认为爱情更适合于年轻人,当人们老了便不再谈论爱情了,把“老年”与“爱情”放在一起我总觉得怪怪的。书中提到了一件令费尔明娜十分犹豫、恐惧的事,即两位老人在重温蜜月旅行时被船夫活活打死的事情,他们是一对秘密情人,四十年来一直一起度假,各自拥有幸福的婚姻且子孙满堂。这件事发生在老年的费尔明娜即将下定决心与弗洛伦蒂诺在一起的时候,看完这则报道,一向骄傲的她也必须强忍住如鲠在喉的泪水。
现实中人们心照不宣的道德准则与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紧迫,无不令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的再次相爱困难重重。未来还能带给他们什么?可弗洛伦蒂诺仍是看到了一丝希望。哪怕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仍像年轻时那样狂热地给费尔明娜写信,帮助她一点一点走出所面临的困境;会在每次见面时为她带一枝白玫瑰;会像宠着小孩子一样宠着她,工作上一向理性的他也会为了她下令将这次“感染霍乱”的海上之旅永远航行下去……
老年的爱情为何不齿?任何时期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的爱情,那么悲伤却又充满着狂喜,那么苍老无助,却又如书中最后船长的感悟“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所讲,永远年轻。
马尔克斯的书中大都透露着一种孤独的意味。读完本书也觉得他写的不仅仅是爱情,哪怕结尾诸多大无畏与浪漫,写的其实也是孤独。她曾以为自己在世俗的爱情中拥有了幸福,他曾以为自己在浪荡的生活中逃离了空虚。可到头来,当他们年老时紧紧相拥在一起,才发现他们这一辈子恒久的寂寞的灵魂。
最后,借用一句我很喜欢的话。“这四百页的书并非只是为了歌颂爱情,而是为了呈现人生。爱情是杂乱而繁茂的生命之树上温情脉脉的一缕夕阳。“这部伟大的关于爱情的小说,值得一读。”
【名著读后感】相关文章:
经典名著的读后感12-13
名著读后感09-20
名著读后感12-28
经典名著读后感01-03
名著的读后感01-10
名著读后感01-06
《简爱》名著读后感09-20
【热】名著读后感01-17
【热门】名著读后感01-01
名著读后感【推荐】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