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8-29 07:22: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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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1
迎着徐徐的微风,聆听着自然的乐音,我不禁想到了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生动描写了一只蟋蟀柴斯特从没离开过自己的家乡,可它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豪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市侩的塔克老鼠和憨厚又忠诚的亨利猫,并相互成为不离不弃的好朋友。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里欧。蟋蟀不仅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还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震惊纽约家喻户晓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并不快乐,因为它非常思念家乡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浓郁的思念家乡的情绪占据着我的心,我也非常思念我的家乡,那里有外公外婆温暖的爱,有可爱的大黄狗,有漂亮的莲花池,还有……
像书中的蟋蟀柴斯特一样,不管我们走了多远的路,也不管我们身居何处,总有一个地方让我们深深的眷恋,时时的牵挂,那就是我们总想回去的家乡。它就像有根无形的线始终牵引着我们,不需刻意的想起,但它已经烙印在我们的心里。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2
在最近的几天里,我专心致志地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储思敏。我的第一领悟便是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要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变成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储思敏》。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乡下蟋蟀因贪吃而被带到了繁华又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它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在种种困难下,蟋蟀柴斯特并没有退缩,而它的朋友们更是给予它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和朋友塔克老鼠亨利猫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是啊,看过这本书的,无论是少年还是成人,永远都会记住那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那嘹亮又韵律无穷的声音。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3
寒假里,我读了好多本书,有《时代广场的蟋蟀》《偷莎士比亚的贼》《喜马拉雅山生存计》等等,接下来,我就说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内容和感受。
一件很偶然的事,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如果没有腊肠的诱惑,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来到时代广场,不会认识老鼠猫咪这两个忠诚的朋友,不可能分享它的音乐天赋。如果没有柴斯特,白利尼一家不可能交上好运。
柴斯特把音乐天赋分享给世人,但是,它想回家了,因为家乡的秋天如仙境般美丽。所有的树都改变了颜色,天空一碧如洗,南瓜也快要成熟了。在老鼠和猫咪的.帮助下,蟋蟀重新回到了它热爱的故乡。
我被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遇到困难,它们齐心协力,度过了难关。它们之间的友谊就像一颗砍不倒的大树。一个世界充满友谊,那每个人都充满善意;如果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邪恶。我想:作为班级里的一份子,我们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对待每一个人。我相信:只要我们相互关爱,懂得宽容,明天就会更美好,整个世界更和平。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4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觉得这只蟋蟀很了不起,内容很精彩。就让我来讲讲吧: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
这只蟋蟀在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的帮助下才成为明星。有一次,它歌唱时,七百八十人的心被感动了,停下步伐听歌而耽误了上班时间。后来它成了纽约市里唱得最动听,拉得最好听的音乐家。它一唱,就能使整个喧闹的纽约市安静下来,让人们屏息凝视,陶醉在这优美。动听的音乐声中。最后,蟋蟀非常想念家乡,就乘上了回家的.列车。我读着读着,眼眶里含着泪水,一时流不下来。因为蟋蟀要辞职了,回家了。我想:它能乘车到金华来,在我家,那该多好阿!
让中国人和外国人听,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音乐家。
初一《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范文5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他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
文中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故事。
柴斯特原本生活在康涅狄洛州的'小乡村里,因为贪吃误打误撞来到了大城市纽约。这里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也是远离家乡跟随父母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生活。
来到纽约以后,柴斯特认识了三个朋友,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蟋蟀老鼠猫小男孩,真是一个神奇的组合呀!
柴斯特天生有个爱好,那就是唱歌。而且歌声优美动听,于是玛利欧把柴斯特推荐给了他们的顾客,著名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这位先生听完之后连连称赞,不仅如此还把它刊登到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的广告满大街都是,一瞬间成为了纽约街头人人皆知的大明星。
虽然在纽约过得很风光,成为了人人追捧的大明星,但是柴斯特的内心还是最想念在康涅狄洛州那个小乡村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读到这里我又想到了我的老家—那是一个温暖而又充满回忆的镇子。
文章最后柴斯特最终放弃了大城市繁华选择了宁静的乡村。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语,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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