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10-27 08:05: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精品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精品15篇】

  《家》读后感 篇1

  《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读后感 篇2

  《家》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琴,不仅因为她有才华,更因为她是封建社会里剩下的唯一希望。

  我佩服她。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家》里德觉慧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琴乃唯一的光。觉慧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啊。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读后感 篇3

  无论是在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题记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中最成功的一部,因为我对这本书的了解并不深,可当我真正打开的时候,它却给我带来了许多惊喜。

  《家》主要述说了一个大家庭在封建制度、礼俗、乐教的影响下慢慢败落、衰竭、凋亡,就像一只虫子慢慢蛀空一口洁白的牙齿,而封建社会制度就是这只可恶的虫子,葬送了无数条鲜活的生命,令我不寒而栗。

  觉新是高家的长子长孙,因他特殊的身份,常常受到封建与新青年主义的两头压榨,他不仅失去了自己的青春,还失去了瑞钰和梅两个他最爱的女人。瑞钰临产的时候,她在月房里痛苦地大叫,她那时最需要的'人便是觉新,她在门里,他在门外,仅仅一门之隔却无比的遥远,隔着爱与恨,隔着死亡与诀别,隔着痛苦与悲伤,更是隔着封建礼俗。其实觉新就是一个活例子,他亲手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幸福、未来,他也曾反抗,也曾有过新思想,可却被现实打得面目全非。

  觉新并非是单纯的一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造成的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是许许多多同龄人所经历的,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人生,这是由自己的懦弱带来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悲剧,这是一条血路,一条由无数青年的尸体堆砌成的血路。一些哭声,一些话,一些眼泪,一些人,就把这些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埋葬,令人痛心疾首。

  对比之下,觉慧要比觉新勇敢得多,他目睹了太多悲剧,他想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他是勇敢的,他做了先行者,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束缚了他的东西去了上海,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丝留恋。这也正应了他说的那句:“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我要为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封建社会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它是罪恶的。而《家》这部作品正是对摧残人青春的封建礼教和制度进行了控诉,对那些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给予同情,对那些为自由生活而奋斗的人进行了支持。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哪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在淡血的活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正的勇士,将更加奋然前行。

  《家》读后感 篇4

  美德,值得弘扬;美德,美化心灵;……戴中明说过:“美德之花,既芬芳着我们需要美德来建构的心灵。”

  今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捧起妈妈新给我买的一本书——《肩挑一个家》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主角将我深深地吸引过云:毛伟鹏是一个很苦的孩子,他记不清妈妈的模样,在他还小的时候妈以就离家而去。毛伟鹏是1998年7月生活于沈高镇赵幸村。他的家是残缺的,他的爸爸毛秀中一直瘦小多病,老实懦弱。年迈的奶奶哮喘等老毛病常犯一犯病就得躺在床上几个月。毛伟鹏并不怨天怨人。他想:爸爸和奶奶挑不动这个家,他来挑。两年前,奶奶因农药中毒连带引发老毛病住进了医院。不久,常年吃药的爸爸也相继住进了医院。伟鹏一声不响,每天起早带晚,在家,学校,镇卫生院之间穿梭。每当他累时,他就这样鼓励自己:“忘记累,也就不会累了。”

  这个星期天,他走在去医院的路上,突然感到头脑昏沉,眼皮发黏。他刚刚在地里干完活,又为奶奶和爸爸洗好衣服,现在真的好累。他的眼皮越来越往一起黏,小小的`脑袋也越来越沉。骑着车的他竟然打起呼噜,连人带车,摔在没有水的地沟里。他小睡了一会儿,准备带到医院去的热水瓶,已经碎了,碎片洒落一地。有一些碎玻璃扎破了他的膝盖,流出的血已经干透,轻轻一搓,就纷纷落下地来。他都没有觉察得疼。

  他爸爸和奶奶出院以后,他每当看到奶奶和爸爸因缺少营养而日益蜡黄的脸,就沉感内疚和自责。不久,他在一个小餐馆里面打工,每当伟鹏把买来的水里和营养品捧到了奶奶和爸爸的面前时。爸爸咬一口苹果就哽咽了,奶奶则一把把他搂入怀抱,泣不成声……

  伟鹏帮助许许多多的人,他一直记得曾祖母临终前对他说的话:“做人不能忘本,要学会感恩。”而伟鹏就是这样做的。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书中的孩子是那么的尊敬长辈,爱护老人啊!他靠自己打工,肩挑一个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家》读后感 篇5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诗中凄婉的语调,勾勒出女子悲伤而绝望的面庞,她令我不禁想起,《家》中的那奇女子——鸣凤。

  鸣凤是一位多么可爱而果决的姑娘啊!她的一生如此简单,简单到只装得下两个人——她过世的母亲,和《家》的男主人公高觉慧。

  一开始,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婢女。在她的眼中未来除了无尽的劳务便只剩下了黑暗。而渐渐地,她人生中的光出现了,那便是觉慧。觉慧温暖的笑容给她注入了灵魂,让她眼中黑白色调的世界变得色彩斑斓。可在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一个普通的婢女又怎么会有多好的下场呢?当她得知自己将会被送出去给一个老男人做姨太太时,我想,她是感觉晴天有一道霹雳的。而更绝望的是,当她向自己的那抹光求助时,觉慧却忙于革命,无心于儿女情长。而等到觉慧终于知道一切时,得到的却只有鸣凤投湖自尽的`消息。觉慧啊,当你于午夜梦回,却又忽然惊醒时,可还记得梅林中你对一位女子许下的誓言?当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时,脑海中是否还存在着她那痴心等待的背影?

  觉慧为了改变当时封建的制度,错过了自己的爱情,令人遗憾。而生活中,现实里又有多少觉慧这样的人呢?丈夫为了事业忽略妻子,子女为手机忽略父母......人生道路何其漫长,他们却连片刻的的停留都不愿意。

  请歇一歇吧,为了你自己,为了身旁的美景 ,为了追逐你的人影。人生是一本打开便再也合不上的书。既然如此,为何不放慢阅读的速度,细细品味每一个字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体会人生的精彩吧,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为何不多与同伴共同努力,多珍惜挚友良师,多对父母关心体谅。

  若允许, 我愿不从江南走过,只要那如莲花般开落的容颜,不再等我。

  《家》读后感 篇6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读后感 篇7

  《家》读后感 篇8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颓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颓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读后感 篇9

  《孔子家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古书。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生于公元前551年(一说公元前550年),卒于公元前479年。他虽然出生于贵族之家,但三岁丧父,幼年生活贫困。长大后做过仓库保管员、牲畜管理员等低级职务,以养活自己和寡母。在困境中,孔子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到处问学,渐渐以博学多能闻名。到三十岁左右,他开办了一所私学,便有许多好学之士前来求教。从此,孔子与教书育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大约到四十岁左右,他被任命为鲁国中都的行政长官,不久升任司空,后又当上了司寇、大司寇之职。五十四岁时,曾代理宰相三个月。孔子素有治国安邦之志,上任后很想有所作为,确也做过几件在当时颇有影响的事情。但那时鲁国的政治日趋,孔子不受重用,他越来越失望。于是辞去职务,率领一批弟子周游列国,希望能遇上一位能实现自己抱负的贤明君主。

  他们一行历经艰辛,十四年间到过卫、曹、宋、郑、陈、蔡、楚等七个诸侯国,但都没有得到任用。到六十八岁时,孔子已觉仕途无望,便转而从事文化教育工作。他回到父母之邦鲁国,一面认真整理古代典籍,一面广招门徒传授学术及自己的思想主张。孔子诲人不倦,在他的精心培养下,弟子们迅速成长,据称其门人当时多达三千,比较出名的就有七十多人。这些弟子及其后学努力传播孔子的思想和学术,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即儒家学派。

  《孔子家语》的内容十分丰富,无法在这里一一缕述。相信读者细读这本书后,会对孔子的'人格和思想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我在工作之余读完了这本书,都是文言文,不好读。第二个感觉,孔子对于人的行为的感知有特别的敏感。他经常会说,这个人有什么样子行为,下次出事肯定就是他。第三个感觉,孔子是一个不信鬼神的人,但是他信八卦,就是信风水。我觉得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但是这两种东西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是能分得开的事情吗?

  以上是三个感觉,还有一些挺有意思的语录,我没有把它们摘出来。

  《家》读后感 篇10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 篇11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我们那样,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风雨莫测。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精神。

  《家》读后感 篇12

  这是我第一次凭直觉买书,不问出身,不看内容,不论口碑,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便欣然买下了,于20xx年末。

  因为,槭树下的家,让我觉得温暖。

  读席慕容老师的书,要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了,总是感觉文笔细腻,清新而阳光,平平静静,实实在在,一切看似淡而无味,却总能让人体会到生活意义。

  我想,这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了,因为它是一段段的生活片段,读读停停,伴随着时刻的心情,在想念的时候,所以,它一直都在身边。

  不是很喜欢它的写作风格,因为总像自己的手笔,字里行间看似琐碎,却透着深深的感情,含蓄且暧昧,总是会给别人留下猜想的空间,不是故意,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懂得的感受,如此而已。

  小时候就很喜欢槭树,只是那时不懂,常常把它唤作枫,犹记得那年于香山拾获的叶子,保存了好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槭树,那一片片耀眼的红,看起来就是暖暖甜甜,很幸福的味道。若是真的可以住在院子里种满槭树的'房子里,想必一定是快乐的日子。后来才知道,槭树区别于枫树的地方就是它的叶片是两两相对而生,且叶落较慢,所以才会整株红红的,异常漂亮。

  以前,我喜欢在心烦的时候读这本书,借书中的平淡无奇来弥补急于看到结果的心,在作者一个个真实的境遇中比较,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安好,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我耐心等待。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读上一小段,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真正存在于美丽的槭树下,属于我的家。然而,期待往往是空的,画面编织得再温馨却也比不上那短短一刻中真实的温度,于是,

  我渐渐懂得,渐渐失望。我不求什么结果,但我渴望一份安定,平淡而温馨,有根有果,有兴有败,在阳光下切实地存在着,总好过浮萍一只,游离于人世,却总是与风为伍,无意无情。

  《家》读后感 篇13

  读完了《6岁小小男子汉撑起一个家》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我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一腔对逃兵父亲的愤怒,一股对6岁坚强小男子汉的敬佩。

  文中诉说了一位身患尿毒症的母亲濒临死亡,丈夫又离她而去,母亲和儿子相依为命,通过懂事的小日飞的努力,妈妈的身体有所好转的事。

  儿子的努力让母亲看到了希望,儿子的努力让整座城市所感动。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这就是小日飞那坚强乐观的精神就像红军战士一样“万水千山只等闲”吧。小日飞才是个6岁的少年啊,却尽了当家的责任,饱尝艰辛,从小在苦水里泡大,他却从不认命,一步一步改变命运。

  面对命运要改变自己。用坚强、乐观和自信的精神去面队。用点点滴滴坚实的行动去改变现实。就像小日飞一样,改变命运,全靠自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一个被追问千年的问题,在一个6岁的孩子的身上做出了回答。在危难时刻,他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本不属于他的'责任。用他自己的小手维持生计,抚慰母亲心灵的创伤!这就是命运,但命运是可以改变的,那为什么有这么多相信路旁自称神仙的算命先生的人呢?

  在我们身边就有种种因听信了算命先生的胡言乱语,而导致似锦前程白白断送的事。就比如说,某一位高中生正面临高考时,因听信了算命先生的种种话语,考不上。而没有信心,感到对不起父母。原来可以考上的他,也因此名落孙山。

  改变命运,全靠自己!坚强、乐观、自信。美国总统――林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不但一条腿瘸了,还有口吃,一次又一次的竞选失败了,但他却从不灰心,气馁,反而愈挫愈强,自信乐观,最后终于当上了美国总统,并且让美国繁荣昌盛。林肯不是当上了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吗?

  是啊,有了坚强乐观的精神,就不怕种种困难,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家》读后感 篇14

  这两天都在看巴金的《家》,没事翻来看看,也摘抄了不少。说来惭愧,要不是今天要写读后感,可能这本书还得再陪我几天。为了这篇读后感,我可是煞费苦心,早上老早起来了,刚睁开第一只眼就开始看了,还有半本呢,今天必须完成。

  言归正传,《家》巴金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巴金的书。总的来讲,本书还是挺具有特色的。

  《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然而,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有所不同。

  小说中的人物有许多,其中有的及其专横,高老太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老太爷是巴金笔下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复杂而又富于立体感的封建家庭统治者形象。他可以随意给人定罪,胡作非为。他是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封建道德的化身,是典型的封建势力的捍卫者。

  小说自来就由矛盾构成,和高老太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年。觉慧是作者竭力塑造的形象。巴金在他的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同时,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动荡的社会。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有些人选择了固守,然而大部分人,选择了顺着时代潮流的方向。封建社会是黑暗的,所以书中闪耀着的青春的色彩,自然成了一个亮点。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迸发出应有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 篇15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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