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2-11-08 13:53:3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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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1

  为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安定稳定,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

  1、调整充实校创安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任务和职责,增强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

  2、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抓紧抓好,领导要树立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主动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健全机构,落实制度。今年在学校创安领导小组的牵头下,相应的要成立护校队,负责周末和节假日学校的值班巡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今年我校以“防火、防盗、防溺水事故、防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我校重点部位的管理,(如:财务室、电脑室、化学药品室、各试验室、图书室等),认真落实值班、护校、巡逻工作。

  2、落实重点部位的技防措施,配齐配足消防器材。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及时堵塞漏洞。

  3、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规范消防管理措施,增强消防意识。

  4、针对学校工作的特点,在重大节假日,大型集会和活动时,学校应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三、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守法和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1、拟于九月邀请派出所来校作法纪和传统报告,对全体师生进行守纪,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2、4月份对全体学生进行“禁止学生下河洗澡游泳”的教育。

  3、寒、暑假学校给家长发出一封信,要求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守纪教育,做守纪的模范。

  四、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确保学校安全。

  1、保卫干部要组织保安员进行业务学习,拟安排在五月份,做到依法上岗,认真履行职责。

  2、成立护校队,对节假日和夜间进行巡逻,保证学校安全。

  3、门卫执行严格的来客来访和学生迟到早退登记制度,确保学校安定稳定。

  五、加强组织外出活动和学校大型集会、集体活动的管理,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杜绝擅自外出活动的现象,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按上级规定的报告发案时间逐级做好报告工作。

  六、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学校工会要对小卖部的严格管理,从业人员要自觉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活动不卖变质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对食品卫生实行逐日检查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2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是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

  学校将继续建立健全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中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分别召开班主任、体育教师、值班门卫、后勤保障人员等有关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和自查自纠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全年有总结。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网络机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齐抓共管,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继续做好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继续举办好一年一度的“安全制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和“交通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的意识,使之学法、懂法和守法。对学生特别要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依法办学,按章管理,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不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使全校的普法率达到100%,犯罪率控制在零。

  三、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的管理,监督好门卫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的情况,并经常检查门卫的.来客登记盘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坚持实行领导值周制,坚持实行每天教师值日制。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的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秩序和卫生、安全、学生的行为规范、以及学生放学乘车等安全。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和“技防”并举的原则,作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记录。以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

  4、重视学校安全教育,采取讲座、参观、观看电影录像、演练、主题活动、出版墙报、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将严格遵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学校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技术规范、监督执行、经常检查、依法管理。对学校化学药品、易燃以及易爆物品做到专人专管,排除隐患、杜绝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学校将加大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交通安全教育月”,举办安全教育报告会,请交警支队派人来校进行交通法规讲座,在校园里举办交通事故案例的黑板报展览,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发状态。

  7、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完小、各部门、各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侵害,确保全年无死亡事故或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8、学校实施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坚持每月月底向校长室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重大事故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然后由学校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并积极争取时间,做到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9、学校实施师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申报制度,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校领导制订安全预案,并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开展。

  10、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我校制订了《工美学校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预案》、《工美学校消防疏散演练与逃生预案》等。如果教室、办公室等人员集中场所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打开各安全通道,疏散人员,并尽最大努力控制火源,抢救物资;如果发生电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再按以上的办法进行抢救;如果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伤害,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抢救受伤人员。不论发生任何事故,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都要马上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并把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汇报,以便组织抢救,减少损失,确保人员安全。

  学校将继续做好全体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稳定教师队伍,增强全体师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校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业务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条.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六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单位所有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第八条.治安保卫制度

  1.工作日值班责任人,必须在所内办公,处理日常事务,对来人来访要做好接待登记,及时转交具体经办人,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答复,遇事不推诿回避。

  2.休息日办公室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准时到岗,负责处理当日事务,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确保安全有序。值班人员如不能到岗的必须向所长请假,并做好调班。无故缺席不值班者除扣发当日值班费外,如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3.下班后关好门窗,关掉所有电器。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以防失窃,否则后果自负。

  4.全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好文件、重要物资,国土资源所内部属于保密的事项、文件、材料等一律不得外泄。

  5.财务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章印、账册,各办公室要管好电话、电脑等贵重办公设备。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3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北干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决定将所辖社区范围内的(包括划定的场所)治安防范及有关管理工作以社区为主体,划定给所属巡防中队进行日常管理服务,为使管理工作能规范、有序地按照街道和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和规定执行,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办法):

  一、考核内容、分组

  考核内容共四个方面:即纪律、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管理、案件防控和附加分。该考核细则共1000分,加分与扣分相抵超过1000分部分,作为年终总结评比的主要依据。

  (一)纪律(月考、满分300分)

  1、巡防中队必须按规定配足配好巡防人员,少配一个扣50分。

  2、巡逻、清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制止,造成不良影响的,接到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每起扣30分。

  3、巡防中队队员必须服从街道综治科、北干派出所的突击性工作安排,拒绝服从和推诿的,发生一次扣20分。

  4、工作期间擅自进入娱乐场所或围观的发现一次扣100分,并扣除当事人季度三分之一的考核奖,第二次违规作辞退处理。队员有违法行为被查处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作辞退处理。

  5、在日常工作中,巡防人员着装不整,有损队伍形像的,发现一次扣20分。

  6、工作期间巡防人员有一人脱岗的发现一起扣100分,并扣当事人季度三分之一的考核奖;未在规定时间内巡逻、登记的发现一起扣50分,并扣当事人季度六分之一奖金。季度内同一人二次违规的,加倍扣分,并扣当事人季度全部考核奖;第三次违规作辞退处理。负责人一次违规扣除当季度50%奖金,二次违规扣除当季度全部考核奖,第三次违规作辞退处理。

  7、对在巡逻、清查中缴获的赃款赃物和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交派出所处理,对自行处理的发现一起扣50分,对擅自处理上述物品和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实施刑讯逼供造成后果的当事人扣除当季度全部奖金,并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管理(月考、满分200分)

  1、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登记率。每月抽查考核7个用人单位(店面)、3户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登记率分别达到95%、90%,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4分;巡防队员工作不落实,区域内流动人口办证率、登记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按规定扣分外,考核属末位的扣40分;连续二个月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扣80分(以此类推)。上述考核凡被公安分局抽查到外来人口考核的',以公安分局考核为准。

  2、被打击处理流动人口中,案前未登记暂住信息的,每人扣5分,其中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扣8分,属七类恶性案件作案人员的扣10分。

  3、坚持“两簿一单一卡”(出租房承租人员情况登记簿、信息采集簿、暂住登记催办单、儿童卡)使用制度,发现未使用每人扣2分。

  4、强化信息采集,提高信息质量,租赁房屋登记率未达到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出租房屋档案不全或不规范的每户扣2分,出租房屋硬牌钉制及标号工作未落实的,每间扣10分

  5、辖区流动人口“人户一致”率达75%,每高(低)一个百点加(扣)5分。凡人房分离的房东或自身缺乏管理能力的房东必须委托他人履行管理职能,委托管理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并存入租赁房屋档案,未按规定落实的每户扣1分。非法扣身分证的,每人次扣1分。

  6、街道、派出所组织的清查中,被查外来人员未登记、办证的10人内的每人扣0.5分,超出10人的每人扣1分。以派出所出具的催办单为准。

  7、巡防队员必须协助计生部门对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宣传教育、避孕药具发放和孕环情监测等服务,实行“一证式”管理。已婚育龄妇女持婚育证明率、验证率、孕环情监测率均达到95%以上,每低(超)一个百分点各扣(加)5分。发现怀孕对象的,应在3天内向所在社区计生联系员汇报,并协助抓好计划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未及时汇报造成计划外出生经查实的每例扣50分。

  以上内容进行考核时每月抽7个用人单位(店面),3户出租房屋;流动人口20名(其中外来已婚流动育龄妇女5名)。

  (三)案件防控(月考、满分500分)

  1、对照上年度发案总数,确定各单位月控案指标。凡每月抓获1名被处治安拘留以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不包括赌博拘留人员),月发案起数与上年同期持平得基本分,月发案起数与上年同期超过1起扣10分,下降1起加10分;如果没有完成抓现任务,月发案起数与上年同期超过1起扣15分。发八类案件的,每发一起扣100分.(此项最高分为400分)

  2、辖区内出租房存在隐患未及时提出整改的,发现一起扣10分,每发生一起火灾扣20分(以消防部门统计为准),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0分。(隐患包括火灾、煤气泄漏、触电等等,此项最高分为60分)

  3、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没有及时发现、未上报的扣10分,造成后果的扣20分。上报后及时协助化解的,每起加5—10分。(此项最高分为40分)

  (四)附加分

  1、能积极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加2分。在夜间巡逻或平时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的,每治安拘留一名加10分,每劳教或强戒一名加20分,每刑拘一名加30分,每抓获一名布控对象加10分,通过暂口比对抓获一名上网逃犯加10分,通过线索抓获一名上网逃犯加30分。上述抓获现行奖励呈批表需经承办民警、所领导签字确认为准,每月21日前上报综治科。

  2、月考中列前三名分别加5分、3分、2分。

  3、年考中辖区内的年刑事案件发案总数与上年发案基数持平加10分,当年发案起数与基数相比,下降10%的加20分。此奖励款项从每年的以奖代补款项中列支。

  4、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提供孕情情况,经查实属外来人口计划外怀孕并协助处理的,每例奖励100元;如经查实是本街道区域内户籍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并协助处理的,视情况予以3倍及以上奖励。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核实并发放,一季度一报。

  二、考核办法:

  1、考核自《考核细则》实施的当月开始,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 2、考核分别由街道办事处2名,北干派出所民警2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3、考核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

  本《考核细则》由考核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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