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11-01 07:18:0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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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监督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价监督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1

  一、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年初检查工作安排意见,针对我县价格管理工作实际,在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为重点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医疗价格、涉教收费、农村小水电站、农资市场巡查、农村客运票价以及节日期间市场综合价格等常规检查。半年来,开展农资市场巡查50余人次,检查收费单位8个,占县下达全年检查单位任务数的80%。被检查单位中,实施经济制裁违法案件2件,其中农村客运1件,医疗价格1件,实现经济制裁9.3222万元,比去同期增加了8.2922万元,其中清退5元,没收7.7327万元,罚款1.59万元。提醒告诫并限期整改的单位4个共8个部门。通过提醒告诫、限期整改、经济制裁等手段的进一步落实,促进了全县价格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较好规范。

  (一)专项检查深入开展

  1.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组织出动检查办案人员36人次,对环保、建设、交通、工商、商业银行涉企收费的5个单位10个部门以及6个明码标价企业示范点进行了重点检查。责令整改2个单位,规范明码标价企业2家,检查中口头告诫2个,召开相关部门联动会议限期整改8个。通过检查整改,少数单位乱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震慑和规范,社会反响较好,群众评价较高,价格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正能量得到了有效发挥,进一步促进了价格价费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健康轨道。

  2.医疗收费专项检查。与县纪委联合对全县病员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县人民医院价格价费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查出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取出院病人床位费和护理费,并对违规收费实施了经济制裁,没收处罚9.2322万元。同时,对人民医院存在的其它问题进行了会议交换和提醒告诫,要求积极整改落实。

  3.客运票价检查。与运管所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元旦、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农村客运票价检查巡查,目前已完成二郎至复陶,双沙至万盛,至椒园、至石屏等班线客运车辆的收费检查,现场责令清退多少票价5元,当场处罚900元。同时,加大农村客运票价明码标价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所有客运车辆完成明码标价占90%。通过综合治理,这一长期困扰检查精力的老大难问题有所好转。

  4.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对等房地产企业的在售楼盘明码标价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检查告诫。对公司预售房进行了备案审查。通过检查和备案审查,促进了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常规检查不断推进

  1.农资价格检查。春耕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价格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4户,发放宣传资料360余份,答疑解惑12人次。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县化肥、种子价格同去年比有所下降,化肥和种子货源充足。化肥价格降幅在100至200元之间,种子价格相对平稳,销售和购买与往年略有下降,其它种子价格和农资商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基本平稳,农资商品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的情况。

  2.教育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局纪检室、县安办对长田小学和越安驾校教育收费情况以及小学的“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征订书刊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表明中小学收费情况趋于良好,驾校收费不断规范。通过检查,又一次增强了教育部门特别是学校“一把手”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自律意识和廉洁治校意识,达到了检查预期目的和效果。

  3.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针对元旦、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和学生高考期,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共出动检查组4个、检查人员50多人次。除对房地产、农村客运票价检查外,还对城区好邻居等6家大型超市以及摊店若干个、景区3个、宾馆8家、餐馆20家、大型农贸市场2个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口头告诫14家。几次检查均未发现有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串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举报工作有所上升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是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年初以来,我局把举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制度,扎实推进举报工作上水平。严格值守“12358”举报电话,固定专人负责和问责制度。

  半年来,受理价格咨询8件,其中,教育2件、成品油1件、市场书价1价,客运票价4件,解答回复8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5件,其中农村客运9件、教育1件,农贸市场1件,水价1件,物业管理1件,电费2件,调查处理回复15件。咨询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4件,举报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0件。通过热情接访和积极受理回复,积极化解了价格矛盾,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价格诚信巩固提升

  半年来,我局在巩固城区金兰大道“明码标价一条街”示范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兴达电脑城、农村客运车辆明码标价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客运车辆明码标价反弹这一严重现象进行再一次整治,通过4至5月份的全面治理,全县近400辆车已重新明码标价达361辆,占90%。通过这些焦点行业的标价整治,有效带动了价格诚信度的不断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半年来,我局就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问题,少数部门领导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加之随着物价的上涨,一些收费政策还是前几年的收费价格,导致一些私人收费业主擅自提高收费金额,加上检查工作面宽量大,人力不够,新的价格矛盾不断出现,因此造成顾此失彼。

  (二)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完善不够。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市场价格监管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派生,应该健全建立更加适应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但是,目前就这块工作还没有完善。

  (三)依法打击处罚力度不够。

  由于多方面因素,对价格违规违法案件的处罚打击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处罚打击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搞好监督检查

  1.搞好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2.针对性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3.完善上半年检查中的相关处罚工作;

  4.继续开展农村客运票价检;

  5.搞好省、市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强化价格举报工作

  1.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

  2.拓宽价格利益诉求渠道;

  3.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

  1.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搞好会前学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规范化机构建设。

  3.加强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价格执法政务公开。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2

  20xx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20xx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20xx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3

  这一年,在xx区x直管区管委会正确指导下,我街道严格按照x区x直管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遵循市场价格规律,着力发挥政府价格干预职能,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健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机制,为街道的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的价格环境。现将本年度物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分工

  街道办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产业促进科相关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价格社会监督员为成员的籍田街道价格监督领导小组。根据天府新区x直管区xxxx年价格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小组成员分工,落实了各小组成员工作责任,保证了街道全年物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筹全局,提高工作认识

  一是统筹全局,做好工作规划,为全年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街道于年初召开了xxxx年籍田街道物价监督会议,对全年的价格监督工作做出了安排,制定了每月定期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不定期检查的价格监督检查机制,要求价格社会监督员积极参加新区组织的业务培训,平时加强自我学习业务知识。各(村)社区的价格社会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紧紧抓住“米袋子”、“菜蓝子”等群众关心和十分敏感的物价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物价监管工作做足做细,确保全街道物价平稳运行。二是提高工作认识,保障物价水平稳定。物价的稳定与否关系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节庆期间更是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出行和消费,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我街道物价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我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一)各价格社会监督员积极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把宣传穿插在日常的价格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商家学法、懂法、守法经营。

  (二)由产业促进科牵头,各村(社区)价格监督员大力配合,把全街道的各类零售商店、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客运和收费单位等各行业涉及物价的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街道共对餐饮、住宿、运输、商业零售等各行业检查了xxx余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xxxx余份。这一年内,街道绝大部分市场主体规范经营,遵守《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价格欺诈、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良情况。

  (三)街道重点开展了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物价专项检查,出动xx余次,涉及各类商店xx家;把居民最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菜市场、生活必需品市场作为严格监管的对象;为保证种粮群众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投入品,街道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把全街道的xx家农资经营店全部建立台账,并进行定期的检查。

  四、下一步计划。

  继续加强对价格社会监督员的管理,提高价格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细化工作要求,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把国家、省、市和新区的价格政策及法规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价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4

  20xx年度,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检查分局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查处金额近3522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0700元,收缴违法所得261500元,罚款600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部署,物价检查分局对我区的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仍不容乐观,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和收费、推迟药品降价时间、不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提高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顺加作价的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检查的6家区级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涉及金额30多万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下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8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已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目前我局已开始全面清理。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物价部门对外的一个窗口,也是物价检查部门获取案件信息的.有效渠道,及时掌握动态,答疑解惑,疏导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20xx年度,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102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91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11件,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检查,依法退还消费6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4月和5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但个别乡镇的农民建房押金还没有清退完毕,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80多家经营户分发了国家对尿素价格的新规定,并作了相应的解释。

  四、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宣传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传统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节日市场检查,在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组织力量连续对我区的商业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企业、大型市场和各大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和价格检查,我局共组织3个检查组,对我区的2家旅游服务企业,2家商业市场和城区的富山路、人民路、大唐街等3条主要街道的100多家零售商店进行检查,对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4家商店和摊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600元。

  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治乱收费

  在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得统一安排下,开展对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单位开展收费检查,根据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市价格检查部门互相配合,对公安部门、交警、汽车培训学校和工商部门等开展检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0XX年十二月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5

  20xx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控措施,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改善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诚信和谐,为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xx年—20xx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0件,实现经济制裁34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万元,罚款20万元,同时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共受理投诉、咨询、举报688件,均作了及时处理和反馈。其中20xx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现经济制裁55.5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4.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2万元,罚款4.3万元;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紧紧围绕着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物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我局开展节日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查处利用节日之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出动检查人员650多人次,检查零售商场、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餐饮等180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针对出租车在节日期间投诉比较多,不打表、乱收费等情况,我局在春节前专门印发出租车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对客运公司及车主进行上门宣传。在年货展销会期间专门指派2名同志进场巡查,规范年货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二)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开始我县市场上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我局第一时间内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超市、卖场、社区便利店、农村地区食盐特许经销商户95家,查处食盐价格违法案件4起,共罚款2100元。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开展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检查。配合5.19中国旅游节,5月10日至17日期间,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旅游景点开展价格检查行动,以前童古镇等景区为重点区域,主要规范景区内的的餐饮业、零售业,具体内容涉及餐饮收费,超市零售、景区内游乐设施收费等明码标价情况。对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四)规范学校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针对学校内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较高的现象,会同教育局、工商等部门对宁海学校内小卖部商品价格进行调研,走访了16家学校内的小卖部,5家校外超市,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五)评选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为规范建材市场的价格行为,完善建材市场明码标价监督管理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月份我局在红枫生资建材综合市评选10家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进一步推进建材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开展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协助省物价局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部分宾馆饭店电话服务收费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责令纠正。

  (七)开展明码实价工作。9月20日我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推进商品明码实价会议,乐购、联华、小小超市、三江超市、加贝等7家企业签署了《明码实价承诺书》,将严格遵守明码实价承诺书。

  二、开展价格专项重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了直接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检查工作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涉农、医疗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

  (一)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在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等部门的配合下,于6月初开始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对全县18家街道、镇乡进行了全面的农负检查。通过听汇报,抽取村社账目及原始凭证,仔细检查了农居点建设收费中向农民收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其他有关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有关涉农政策执行到位,基本上没有发现违价行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对已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我局重新调整公示牌。

  (二)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1、配合市局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局下查与本局检查相结合,在三月份我局配合市局完成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了建设、民爆公司、广播电视台、水务集团、水利、环保、国土等多家涉农涉企收费单位,发现价格违法案件3起。

  2、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开展检查。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对人防、规划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服务性收费开展检查。

  (三)开展教育系统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纠风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抽查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近2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50100元,罚款10000元。

  (四)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

  1、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我局与县纠风办、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宁价[20xx]38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xx年1月20日前做好自查工作。20xx年3月7日起我们三家单位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1家县级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从检查情况看,药品价格各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如如产科建册2元、妇科建卡20元、儿保手册1元、儿童体检105元/套,荧光检查其他费5元。

  2、配合市局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检查。配合市局下查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保医院医疗收费检查。

  (五)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5月份,我局对城区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商品房经营者能够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没有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标示,标示不够醒目、标示摆放混乱等问题。

  (六)开展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局于20xx年8月23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宁海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宁海高速服务区加油部、餐饮部、购物部、汽车维修价格行为较规范,但其餐饮、商品价格普遍较本地快餐店、超市高,例如伊利纯牛奶250ml宁海高速服务区4.5元,本地超市为2.2元。

  (七)开展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县有汽车维修企业28家、汽车销售企业36家(已开业4S店7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5家。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汽车销售没有明码标价;

  二是代办服务收费没有明码标价。汽车销售行业代办保险、代办按揭存在代办服务收费没有上墙明码标价情况,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三是部分汽车维修企业存在明码标价不全现象,汽车维修只表示部分维修价格。我局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企业发放责令整改书,限期责令企业改正;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八)开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了民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17家,测绘、会计等社会中介组织15家。发现收费违规单位一家,责令县民营企业协会长街分会退还收取的5家村经济合作社会员费2500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一)及时受理举报案件。今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回复投诉者,对消费者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办结回复率100%。

  (二)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期间,我局制订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纪念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价格监管年活动,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及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价格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了宣传标语75条,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LED视频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向市民宣传价格法律知识。

  (三)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活动。今年是“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

  一是通过撰写我县“12358”开通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价格监督检查的动态信息在《今日宁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5.1节前向零售商业经营者印发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并对较大商场、专业市场及旅游景区进行走访宣传,发放提醒告诫函400余份。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8月份我局制定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上门服务,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自身价格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与“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在宁海红枫生资市场建立了价格服务站,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发挥市场价格服务的作用。

  (二)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随着宁波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成立大会的召开,我县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也相应成立,同时在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协助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价格信息,收集、反映群众对价格、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基层价格矛盾,价格监督员每月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价检基础工作

  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体检查干部认真学习市物价局《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站所,通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检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严格依法行政,所办的案件无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提高检查工作水平。在今年宁波市物价局举行的行政执法案卷考评中,我局被评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优秀单位。

  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廉洁执法。廉政工作对于执法部门尤为重要,检查干部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了价格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六、20xx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一)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进一步做好价格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商业零售促销中的违法行为。

  (二)规范涉企涉农价费,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日常和节日市场巡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加强城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市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五)完善价格举报制度,拓宽价格诉求渠道,注重分析价格舆情,提高价格矛盾快速调处能力,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六)以贯彻实施新修改出台的价格法规规章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法制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示范单位。不断充实物价检查队伍,提高检查业务整体水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物价监督工作总结6

  1、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医院、诊所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为,确保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带领检查所工作人员对各级各类盈利与非盈利性医院、卫生所、医疗诊所开展了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规定。违法金额达3.65万元。对检查出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处理,纠正了医疗行业乱收费行为。 相关文档:教师总结

  2、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我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并参与了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为区属12所中小学,油田37所中小学。对于查出的问题,向局案审会进行了汇报,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形成了决文,圆满地完成了建区以来最大规模的对区教育系统和油田教育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对具有涉企收费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内容进行了检查。工作中采取直接检查原始收费凭证、帐目的方式,收到良好的效果。通过核对企业交费凭据来确认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这次检查没有发现明显问题。

  4、对文化产业园区经营非文化产业商家监督检查

  根据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总体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经营非文化产业商家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商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为文化产业园区建康有序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5、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涉农收费的检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布署,五月份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重点为涉农收费和经营农药、化肥、农膜及种子的部门和商家。检查中同时宣传国家的政策,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稳定,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做出了应做的一点工作,农民群众比较欢迎。

  6、常规工作:

  明码标价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巩固兴二街、兴三街大的商家明码标价所取得的成果。全年检查指导230余家,明码标价率现已达93左右,准确率达90左右。

  加强节日市场的价格监管。节日市场价格是否稳定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们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力量加强对市场价格的检查监管,检查中充分利用了调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效率,为市民购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证了节日期间的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稳定。

  严肃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切实解决好价格举报工作,使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3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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