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15 08:20:2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奖罚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奖罚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奖罚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含课间上课迟到)。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奖罚规章制度2
一、惩处条例
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
二、奖励条例
1、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3、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6、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7、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奖罚规章制度3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条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奖罚规章制度4
一、惩罚条例
1、违反以下条例,扣除当日工资及相应补贴外,罚款20~100元。
2、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
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擅不到岗者。
私自调换班次、补休等。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未按手续请假或假满无故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
收银台内规定人员以外员工进入者。
到岗未签到或迟到30分钟者。
卫生区域不合格为客人服务标准者。
非休息区域随意走动、停留、干扰顾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者。 口吐脏字,上岗吃东西,扎堆聊天、串岗者。
不服从领导,顶撞上司者。
为客人服务发生冲突或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者。
工作失误造成产品及物品浪费或损坏者,除原件赔偿外。
工作时间内会朋友者。
公共场所的物品缺损或丢失由责任人群共同赔偿。专人负责的房间物品的`缺损或丢失由专人负责赔偿外。
规定表格迟交,填写不规范,不清楚。
工作中遇到问题,推卸责任者。
发现跑单现象,相关人员共同赔付跑单金额并于处罚。
对同事恶意攻击,搬弄是非,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严禁客人落下贵重物品,如有落下,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以后每次100元。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美疗师严禁私自使用会所的产品,一旦发现重罚不怠。第一次100元。
因服务技术或质量等导致顾客投诉的,当事人、主管、顾问一并受罚。
3、 违反以下条例罚100—200元:
无论何种理由,私自将店内物品带回家者。
因私自调换班次造成空岗,出现差错造成损失者。
无论何种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费、礼品、纪念品者。
粗暴的与客人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0元
4、 处罚300元以上至开除:
侵占公款、公物或客人财务有具体事实者
涂改、伪造单据或有关文件
与客人争吵,顾客投诉,后果严重者
向客人推销本店以外产品及服务者
未经批准私配店内钥匙者
不负责的传播对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
用公司电话聊天、播打信息台者。
损坏公司物品或管理产品、文件丢失者。
二、奖励条例
(一)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酌情奖励100—500元。
1、 对改善公司或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 以优异的服务,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 拾金不昧,成绩显著者。
5、 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6、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管理、经营、服务,经实践证明,有突出成效者。
7、 技术、业务、服务考核成绩优秀,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者。
8、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突出表现者。
9、 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10、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国家、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者。
11、在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公司声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12、全年出满勤者。
13、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安全工作无大、小事故者。
14、热诚尽职,工作效率超群,堪称全体员工楷模者。
15、检举舞弊违规或危害中心权益者。
奖罚规章制度5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5:30分,迟到罚5元,半小时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煤气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和私拿餐厅或他人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炒菜师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配菜、洗菜保证蔬菜的情况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一次给予10元罚款。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管理人员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本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奖罚规章制度6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奖罚规章制度7
为确保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公司所有业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激励员工的潜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条:职责
(一)各部门的奖罚由该部门主管或部长提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奖罚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罚术语说明
(一)罚款定义:
1、警告: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元。
2、小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50元。
3、大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00元的罚款。
(二)奖励定义:
1、嘉奖: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元。
2、小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50元。
3、大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创造重大价值超过2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二)公司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奖励。
1、对舞弊危害公司权益之事大胆检举或制止,使公司减少或减免损失者。
2、对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有重大贡献者。
3、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4、在外服务、接待、工作态度好,为公司创造对外影响良好者。
5、为公司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扬者。
6、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严格控制开支,为公司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8、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1、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季度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可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公司下发文件并通报表扬。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六条:违纪过失:
(一)有下列行为者属于甲类过失(扣款20元)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仪容不整,上班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有事情、干扰别人工作者。
10、工作时间看广播、录音、电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时间喝酒、在指定区域(吸烟区)以外抽烟者。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影响公共卫生者。
13、上班时间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指责者。
14、在厂区内高声喧哗、发出不雅声音、做出不雅动作、影响公司整体形象者。
15、浪费公司财物(料)、能源、例如:不关水源、电源等。
16、泄露公司机密、污秽公司领导、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者。
17、上班时间吃零食、查看与工作无关网页、视频、看报纸、聊天、玩游戏、看小说。
(二)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上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7、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2次)。
8、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9、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为属于丙类过失(扣款2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2天。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第七条:部门的罚款
(一)各部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罚。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机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至少大过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重达不到公司考核指标的,给予该部门至少大过的处罚。
第八条:奖罚相关规定
(一)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二)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三)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通知单》,员工奖惩,调查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各项奖惩时间,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收处罚的员工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两道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给申诉员工。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奖罚规章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xx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奖罚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奖罚规章制度10
一、奖励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
14、在卖场、仓库内长时间会客影响自己和同事工作,劝告一次不听者。
(三)以下行为为丙类过失
1、入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
2、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及证件;
3、入职1个月内不与店铺签订劳动合同;
4、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
5、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6、当班时喝酒;
7、向顾客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8、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
9、任何盗窃行为;
10、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而使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11、赌博或围观赌博;
12、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13、向外透露店铺的营业和操作状况、销售报表、店铺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14、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滥用店铺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银员、店长不按规定存款并有挪用货款的行为;
17、在店铺售卖、寄卖非店辅产品或同类产品;
18、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助其他人员用信用卡套取收银台现金;
19、收银员未按收银程序操作而造成帐务混乱;
20、店长未按失货赔偿程序而造成帐务混乱;
21、未按安全守则操作而引起店铺失窃、失火;
22、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赃物、淫秽刊物等);
23、未按店铺业务规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2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服务,员工必须认真服从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铺临时颁发的各种规定。如行为不检,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对于犯甲类过失者罚款5元,并填写《店铺员工违纪处罚单》交由员工确认、店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处罚款列入店铺公积金中;
②书面警告:三次触犯甲类过失或初次初犯乙类过失罚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辞退:书面警告两次者,一律罚款50元,累计3次者作“辞退”处理;凡是触犯丙类过失,店铺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发放《交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店铺主管的处分不服,可于警告书发出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申诉,将视情节需要,由上级主管进行核实后裁决。所有奖励及处罚均由主管店铺的负责人签发并留档。
奖罚规章制度11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共6页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
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奖罚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
第四条: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
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参加其他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
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奖罚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xxx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奖罚规章制度14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工厂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达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尽职尽责,表现较大的超过基本要求,即给予奖励。
2.3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惩戒员工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手段,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加薪等物质奖励,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奖励元;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奖励元;
3.7.3维护工厂形象,对工厂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具有事实证明者,奖励元;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奖励元;
3.7.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元。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通报全厂。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工厂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质量事故、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工厂荣誉,塑造工厂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得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10对工厂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全体股东研究给予特别嘉奖,上调薪资以及提升职务,并公开通报奖励。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2.2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2.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3.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3.2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3.3说脏话、粗话者;
4.3.4参会人员迟到者;
4.3.5私自带客到工作场所或在宿舍留宿者;
4.3.6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3.7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3.8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
4.3.9在工作场所抽烟者;
4.3.10在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缺陷等现象,但未造成损失者。
4.4各岗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4.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工厂下达的任务者;
4.4.2在所管辖的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资源现象者;
4.4.3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者;
4.4.4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4.5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
4.4.6一周内本部门员工有5人/次违纪者。
4.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厂。
4.5.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怠慢工作者;
4.5.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5.3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
4.5.4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
4.5.5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
4.5.6旷工和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以上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6.1工作时间酗酒者;
4.6.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6.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6.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6.5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6.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给工厂造成损失者;
4.6.7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6.8泄露工厂秘密事项,已对工厂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6.9年度累计警告三次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7.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7.2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4.7.3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厂辖区者;
4.7.4在职期间受到治安拘留,经查有违法行为者;
4.7.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7.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7.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厂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受到20xx-10000元经济损失者;
4.7.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7.12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厂,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使用虚假的证件蒙骗,使工厂遭受损失者;
4.8.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8.3玩忽职守,致工厂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8.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8.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8.6泄露工厂秘密,已对工厂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7偷盗、侵占同事或工厂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9造谣惑众诋毁工厂形象者;
4.8.10在工厂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8.11未经许可兼任或兼营与本工厂同类业务者;
4.8.12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8.13伪造、变造、或盗用工厂印信严重损害工厂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4参加违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8.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5附则
本奖惩制度参照《工厂规章制度》和《工厂考勤、请假制度》
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执行。
奖罚规章制度15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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