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28 12:36:50 海洁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8篇)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

  一、通则

  (一)总则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xx营业部门(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

  (二)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三)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

  (四)重要事项的决定

  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五)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

  二、机构

  (六)部门的机构

  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

  (七)营业所的设置、废止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

  (八)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理及部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股长、主任。

  (九)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

  (十)营业部的组织

  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

  (十一)经理的职务范围

  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

  1、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2、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

  3、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4、裁决部内的人事。

  5、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

  6、排除业务上的困难。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2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随附单》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经商务部认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单据,代替本办法规定的《随附单》。

  三、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

  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保留3年。

  四、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盛装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识,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经营者及其联系电话。

  五、酒类经营者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等物品混放。

  六、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七、禁止批发、储运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

  (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本部资金管理及监督。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职责

  1.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与修订。

  2. 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划分管理权限,根据上级资金管理部门授权办理重大资金业务的授权与审批。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工作。

  4. 负责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5. 接受上级部门资金管理职责检查。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条货币资金根据其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办理现金(指狭义现金,即库存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二)企业支付现金必须严格遵守结算纪律,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四)企业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存入银行。

  (五) 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第五条企业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节余数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若平时发现现金余缺,除设法查明原因外,还应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待查明原因后再转账处理。

  第六条银行存款就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

  第七条企业办理收支业务时,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都需以加强结算纪律为保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等。

  第八条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九条对有出纳岗位的办公室必须配备防盗网和防盗门,每个出纳都应配备单独的保险柜,对现金等有价证券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十条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银行预留印签不得由一人保管,出纳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二)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对现金收支进行稽核。

  (三)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并完善交接制度。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执行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即公司所有收入账户通过网上银行全部上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所有的支出资金由集团公司财务根据审批的资金预算情况或用款计划通过网银下拨至公司,并按照制度执行。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资金支出流程按照费用管理(试行)执行,按照报销审批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预付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需报总经理审批,根据合同约定,预付货款(或商品)款,运费(计算依据)经办人填写《预付款通知单》,以及按照付款流程执行。

  经办人填写付款单---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财务负责人复合---分管财务领导---总经理

  会计制单---财务稽核人员审核---出纳在网银管理系统提交付款指令后---执行网银支付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关键控制点

  1. 财务稽核和会计人员负责对授权审批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2. 会计人员必须对审批、签字、金额等予以审核,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账务处理。

  3.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记账凭证、签字审批手续齐全的单据办理付款业务。

  第三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管理主要是指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

  (一)公司应遵照《陕西xx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核准后方可办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及不得私自开设各类或办理账户撤销。

  (二)公司账户管理流程如下:

  1.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需提前一个月向财务公司提出开户、变更、撤销账户申请。

  2. 财务公司审批同意后,准备相关资料,办理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手续。

  3. 开立银行账户后必须在资金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集团资金管理平台要求管理和使用该账户。

  4. 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资金不得在账外运行。

  5. 收入专户资金来源于产品销售货款及其他收入款项,不得有对外支出项。费用专户及各项专用账户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的拨款,不得有其他收入项。

  6. 银行对账单在资金管理系统中的银企直连进行管理,同时做好线下监管工作。

  第四章 网上银行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网银操做人员应严格执行网银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银资金安全。

  (一)网上银行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中心资金处,各单位需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向财务中心资金处申报,由财务中心资金处统一向集团公司报批。

  (二)申请办理网银业务必须与受理银行签定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资金安全。

  (三)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要根据网上银行业务的需要,制定本单位电子证书、密码、操作权限等管理规定,明确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网银支付执行三人操作,两级审核制度,涉及人员包括:操作员、审核员、授权员。即:付款指令录入---一级审核---二级审核并授权。付款指令录入由出纳执行,一级审核有财务审核人员执行,二级审核并授权按照付款金额的不同

  分别授权。各级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执行网银支付操作。

  第十七条每笔款项的上划或支付都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即上划或拨付的审批、审核程序必须完备。

  第十八条记账员要及时核对企业内部结算存款,每月编制内部结算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出纳人员应以审核后的记账凭证为依据,准确录入付款信息,提交网银支付申请。

  第二十条网银审核人员应根据记账凭证认真审核出纳人员提交支付申请的收款人、账号、开户行、金额,二级审核人员应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授权支付。

  第二十一条网银操作人员应严格管理各自的usbkey,每日业务结束后,必须锁入保险柜保管。要定期修改操作密码,防止泄密。

  第五章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二条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10万元以上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外购货款及基本建设项目等。

  第二十三条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项目。

  1. 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制。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经理办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付款流程付款。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他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 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制度,严控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 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做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4. 明确监督主体,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财务人员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汇报领导。

  支付大额资金具体使用流程:

  经办人申请金额(填写付款申请单)并付相关合同及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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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立完备的酒水领发、保管、核帐岗,工作时间内始终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用规范、程序完善。酒水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第二联给仓库和财务,第三联酒水员留存,按编写号将领料单交酒水主管进行成本核算。领料时必须将品名、数量填写清楚,交酒水主管签字后生效,如有涂改,按废单处理。酒水员领用酒水途中损坏,按实物价格赔偿。

  2 、上岗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整洁,合乎员工守则要求。

  3 、热情主动为厅面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餐厅、酒吧、宴会厅的业务情况以及重大活动,配齐和备足所需的各类酒水,保证供应不脱档。

  4 、经常与配送沟通联系,及时提出申购计划,按照经济批量法原则,控制好酒水的领进量和仓储量,确保不过多积压。对快要到期的酒水不予收货。

  5 、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所有酒水不超保质期限,距离保质期一个月的需向主管申报,否则由该吧员承担责任。

  6、酒水员每日必须对酒水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盘点,若仓库无货要及时请购。领取或发生每笔酒水,均需填单登记,确保数量、品种的'准确,并做到经常盘点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7、营业前酒水员必须把每听饮料擦干净,营业时,吧员要见单出货,保证酒水不丢失,营业结束后酒水员要汇总酒水单,并与帐台进行核对,并做好记录,每日酒水报表必须填写清楚,做到日清日结酒水毛利,每月酒水主管要对酒水仓库进行一次盘点。吧台酒水未经允许不得外借或挪用。

  8、各类酒水、饮料堆放整齐。对周转快、领量大的应放在出入方便,易拿易存的位置;对名贵的,用量较少的酒,应妥善存放在柜子内或板垛上,确保安全无流失。

  9、努力做好成本控制,按酒水标准制作,杜绝浪费。

  10、各种存放必须符合保质要求,在保质期以内使用,无破损酒瓶及严重瘪头的酒水流入营业场所。

  11 、做好各类空废瓶、罐及酒水周转箱的回收工作,减少浪费。

  12 、保持营业环境以及仓库的干净整洁,要求摆放整齐有序,无积灰、无垃圾、无四害、无蜘蛛网。酒水仓库内保持通风,温度适当,无潮湿霉味。

  13 、建立财产三级帐,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经常检查和清点工作。对财产的报废、添置均应有记录。

  11 、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消防常识并熟悉来火装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12 、酒吧各点由专人负责,如有人替班,需对该点的酒水及物品盘点交接。对厅面反映的意见处理及时,并有记录。

  13 、全体员工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利用职务之便之私吃私拿或馈赠他人或饮料。

  14 、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清楚,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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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勤制度:

  1、休假:汽车销售部每月4天公休,销售顾问可选休,每天只能有1人休息,并提前一天填写休假单,其他人员选周末休息,提前一天填写休假单,由内勤通知综合部;

  2、请假:销售顾问有事需请假的要接前一天到内勤处领取《请假单》,1天由销售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中途外出:平时上班时间除工作之外不得外出,如有急事需向直属领导请假(一星期最多一次;两次及以上均不允批准)

  4、每天上班时间以开早会为准,迟到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以上一次罚款50元;

  5、其他事宜参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二、试用期管理制度

  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1)第一步:前半个月为理论学习期,进行试卷考核,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2)第二步:由展厅主管按排老员工专人带着学习,一个月后进行互换角色演习,由老员工进行打分,合格后可单独接客户

  3)只要新员工自己独立完成两台车的销售后即可转正,如三个月内没能完成两台车销售的淘汰。

  三、展厅管理制度:

  1、仪表着装

  1)统一工作服并佩戴工牌。

  2)统一穿黑色皮鞋

  3)女同志要化淡装,扎头发。

  4)男性不能留长发。

  5)不要佩戴夸张饰品。

  6)如未按以上要求着装的销售顾问一次罚款50元,展厅主管罚款100元。

  2、展车清洁

  1)展车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包括车胎需经过喷蜡处理)、车身及门把手须无指纹印,尾箱保持整洁。

  2)脚垫纸、价格牌、,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设。

  3)座椅要调整标准,车内无任何杂物,玻璃上无任何多余标贴。

  4)每人负责的车辆必须在早9:00之前擦拭完毕。展车均须开锁。

  5)每进一部新展车由该编号负责人清洁(垫脚垫纸、刷轮胎油、放价格牌、撕玻璃上的标贴、贴“xx汽车”牌)

  6)展车开出去要将价格牌拿下。

  7)如发现展车没电,由该车负责人当日及时充电。

  8)展厅主管应在上午9:30和下午4:30进行检查,销售经理随时抽查;

  3、前台接待

  1)接待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

  2)如值班人员有特殊原因离岗,需找到替代人员,替代人员承担所有前台值勤的'责任。

  3)值班人员坐姿要端正,不允许弯腿或身子倚在接待台,不允许手插入裤口袋。

  4)销售前台人员不允许超过三个人,禁止在销售前台阅读书刊报纸、聊天、吃零食、嬉戏打闹。

  5)销售前台电话要在铃声响三声内接听,并说“您好!xx汽车,我是销售部xx”。

  如确实因特殊情况在三声内无法接听的,第一句话要说“您好!xx汽车。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电话在最后应说:“感谢您的来电”并做好电话记录。

  6)前台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登记。

  7)上班时间不能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展厅接待

  1)销售员如有事外出一定要展厅主管知晓。

  2)每天必须安排轮班人员,负责轮班人员必须坐在距离门口2 -5米左右的位置,当客户进门时,要微笑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在送别客人时,要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3)轮班人员如有事离开,须由其他人员替代,如无人替代需告知展厅主管,由展厅主管统一协调安排,接替人员同样执行本守则标准。

  4)销售人员在展厅上岗须随身携带名片夹、手机和文件(皮)夹,文件夹内需准备合同、各型车辆资料、精品报价单、公司帐号单、签字笔、草稿纸。

  5)禁止聚集在展厅聊天、阅读书刊报纸、吃零食、嬉闹、玩手机。

  6)在接待不饱和的情况下,不允许出现客户看车无人接待(来店维修客户看车亦不例外)的状况。

  7)客人就座值班人员应立即倒茶水,并向客户微笑致意:“您好,请喝茶”,客人离开值班人员应将座位摆放整齐,桌面收拾干净。

  8)每人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两次(每超出1.5小时为一次)。

  5、展车管理

  1)至少每个星期必须改变一次展车摆放位置,

  2)展车的价格一定要准确,如因展车价格标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展厅主管全款赔款;

  3)展车放在展厅如因一些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由该车责任人承担责任;

  4)交车前一定要对所交车辆和所订车型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交车,如交车前未对所交车辆比对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付,展厅主管负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6、订单管理制度

  1)销售顾问在填写订单时一定要将客户信息填写准确,车型款式一定在网上确认清楚,如因未确认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付;

  2)在谈判过程中所提到的赠送装饰以及一些符加条件,必须明确写在商谈记录上面并让客户签字确认,如未写明的或需要新增的公司一律不予采纳

  3)在交车时销售顾问一定要给客户讲明首保时间(时间/里程,先到为准)并在订单上写上写明,一定要写明先到为准;如未写明或未写清楚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7、午间值班

  1)午间值班人员须分批吃饭,午饭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

  2)值班人员如找不到人替班不能离岗。

  8、下班前值班职责

  1)下班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展厅前的库存车辆。(大灯、车窗、门的关闭情况)

  2)检查展厅展车(外观、车窗、灯光等),并锁好车门。

  3)下班前必须把钥匙交接给下一个值班人员

  9、试驾车管理

  1)销售员试驾车必须填写试驾协。议,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完毕要放回指定位置并做好清洁工作。

  2)在试车过程中出现意外时需及时知会销售经理解决。

  3)试驾时速不能超出25KM/小时。

  4)展厅车辆除客已买的车辆外不得作为试驾车;

  10、交车制度

  1)必须按交车流程完成交车,如未按流程交车的一经发现,交车人员罚款20元;

  2)必须按公司要求举行交车仪式,如未举行,交车人员罚款50元,展厅主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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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通过规范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强化自主管理能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市场人员自20xx年11月8日执行如下制度:

  一、办公制度:

  1.1.1销售部、每月下达网店建设目标和销售目标。

  1.1.2销售部经理以目标组织落实并强化现场工作管理和自主管理。

  1.1.3区域经理、业务经理、业务代表以目标认真落实并加强自足管理。

  1.1.4销售内勤组织性目标落实和工作追踪,并进行登记。

  1.2、要求

  1.2.1服从直接主管的领导、接受上级主管的监督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追踪。

  1.2.2区域经理、业务经理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强化自主管理,周、日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文件、政策、方案等。

  1.2.3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向直接上级报告,严禁越级报告,当直接上级无答复或对答复有异议的可越级申诉。

  1.2.4手机每天8.00~22.00必须开机,保持联系畅通;

  1.2.5维护公司利益吗,严禁在客户面前议论公司相关事宜,损害公司形象。

  1.2.6廉洁奉公,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1.2.7区域经理每三天用座机向销售副总汇报工作至少一次,每周用座机向销售内勤报岗至少二次;业务经理每二天用座机向销售部经理工作汇报至少一次

  1.2.8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及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1.3、周工作计划表、上周工作执行表

  1.3.1市场人员必须每周五填写周工作计划表和上周工作执行表,并以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市场人员的周工作计划必须明确、工作内容详细,周工作计划的行程安排必须做到科学、合理,避免有绕行、来回路程重复等浪费公司费用现象的出现;上周工作执行表必须注明地点、时间、工作项目及结果、客户名称、客户来电等详细信息。

  1.3.2销售经理审批市场区域经理周工作计划和上周工作执行表,审批人必须签字确认,审批后每周一前传回公司交内勤备案存查。

  1.3.3若需改变周工作计划必须经上级同意后执行。

  二、报销制度:

  2.1报销周期为上月26日—当月25日,单据必须在次月的1日前寄出。报销单据封面应按公司统一格式填报;所有报销票据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并由当事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确认,按发生日期由前置后分类别粘贴,且票据粘贴厚薄均匀、大小不得超过封面所有票据不得涂改,并且大小金额一致,否则不予报销。其后附月工作行程表。

  月工作行程表必须认真填写,日期、地点、工作内容必须与工作行程一致,并且由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当月费用;

  销售部经理对本市场部费用进行初审并签字核准,区域经理初审业务代表费用、本区域市场费用并签字确认再交总经办经理核准。

  车费

  市场人员行程以区间车票为准

  2.2.1地市级到县级市或以上的'往返车票必须出具电脑打印的正式车票或火车票。

  2.2.2县级市场或以下的尽可能提供电脑打印的正式车票,如确实没有需与周工作计划相符且有主管签字确认。

  2.2.3车票起止地点必须前后一致,如有例外应特别注明;绕行、来回重复或跨区域车票不予报销,有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批准的例外。

  2.2.4送货运费相关发票需由销售经理签字认可方能报销,无正式发票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经公司领导和销售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办公费

  2.3.1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周工作计划、合同原件、合同草案、市场规划等因工作产生的打字复印费、传真费、邮寄费及公司有关书面政策的传真接收费等,每月最高上限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2.3.2新入职人员定额名片费2盒(上限为20元/盒)

  2.3.3符合要求的办公费可以与差旅费一起报销。

  2.3.4索取发票确有困难的可以收据报销,但每张单据上必须注明开票日期及内容(大小数额、用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销。

  三、处罚:

  3.1不服从上级领导,处罚50元/次,严重者降职、辞退

  3.2直接上级对下级出现的正常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给予答复,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次。自主管理差,长期不称职降级或降职直至除名

  3.3未经撒谎能够既领导批准擅离市场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旷工时间长达一周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4市场信息不及时反馈,不及时下市场,打牌赌博等做有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处罚50-200元。

  3.5销售部经理对下级疏于管理,不监督落实者,处罚100-200元,长期不称职者降级或降职

  3.6员工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工作交接清楚后经公司同意离职;重要岗位员工离职应提前两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自动离职或严重违纪被公司辞退的扣一个月工资、费用补助,提陈在公司剩余部分不予发放。工资,费用补助,提成在公司剩余部分不予发放。

  3.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的予以补偿。

  3.8销售人员严禁在外兼职,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本人在公司没有发放的工资、费用补助、提成不予发放。

  四、奖励:

  4.1.1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及销售提成两部分内容,

  销售人员有一定的销售定额,当月不管是否完成销售指标,都可得到基本工资即底薪;如果销售员当期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设置指标,则超过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

  4.1.2销售人员每月销售定额为5000元,当月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以上部分按5%比例提成。

  4.2兼职销售人员无固定工资,按其销售额8%的比例提成,作为销售报酬。

  4.3销售人员每月25号前向财务上报其销售额,财务根据其货款回收率计算销售提成。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7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职工的敬业精神,促进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遵守道路交通运输法规和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自我约束,有章可循,才能立足于竞争激烈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到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溜号。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上班时间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中途溜号,擅离工作岗位者,应扣减工作时间,并扣减工资。

  二、保持工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办公室静有序: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专心一意,热情和谒,严肃认真的处理好每一件业务工作,防止出现差错事故。

  三、遇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应随传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上不准闹情况,对客户耍态度,推托发难,若明知故犯,对初犯者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再犯调整下岗。

  四、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领导招呼,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将未了的业务委托其他人员办理。

  五、对业务电话要记录清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

  六、办公场所,不准招惹闲人,不准带小孩玩耍,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玩麻将,打闹嬉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坏公司形象。

  七、节假日,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值班。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8

  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销售目标和市场状况,由企划部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并提交公司年度产品促销计划、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企划部负责制定促销方案的详细工作规程和细则,监督按程序作业。负责销售促进的全程跟进工作,包括物品的购置,物品的运输,方案的执行,方案的临时调整,人员的安排,物品的发放与管理,效果的评估,销售促进的总结。

  第三条:企划部统一管理公司产品市场促销工作,各区域市场负责单个市场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提出初步促销工作总结,企划部汇兑并撰写市场促销工作报告,供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企划部应确保公司存有备用促销方案及促销品,以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四条:企划部促销文员根据市场动态及时制定促销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协助区域市场开展促销活动,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总结经验及资料的分类建档,协调各区域及本部门促销相关事务和传递工作。每季度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上季度促销工作总结及下季度促销活动安排。

  第五条:企划部广告文员负责促销有关的市场广告方案及制作工作。企划部信息文员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提出开展促销活动的`建议。

  第六条:各区域经理负责具体组织该区域市场促销活动,培训促销员,维护客情关系,收集、整理活动基础数据,提出初步效果评估报告。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促销建议及促销活动申请。

  第七条:企划部经理负责公司整体市场促销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业务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所有参与市场促销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促销活动的规定程序,及时管理市场促销品的发放,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做它用,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0

  1.控制目标

  规范销售佣金的使用对象、使用条件、计算标准以及审批权限等

  2.使用对象

  本制度规定,使用销售佣金的对象,仅指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3.使用条件

  当非本公司在职人员在实行产品销售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取销售佣金。

  3.1销售客户必须满足公司相关销售内控制度的要求。

  3.2销售产品已签定销售协议、合同。

  3.3产品销售单价必须大于公司制订的销售底价或者平均销售单价。

  3.4已实现产品销售出库、并确认销售收入。

  3.5 已收回销售货款,或满足销售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确保销售货款回收无风险。

  4.计算标准

  4.1计算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不含税销售底价或平均销售单价的增值额。

  4.2佣金提取必须小于增值额。

  4.3计算佣金时,必须按照销售客户分类,分别计算佣金数额。不得同一销售佣金对象的不同销售客户佣金数额进行合并计算。

  4.4计算时间跨度,原则上全年汇算,每一销售客户计算的佣金于每年年末计算一次,付款一次。

  5.审批权限

  按照“一事一请”的要求,不同销售客户计算的佣金需单独审批。一般由负责跟单的销售业务人员填写销售佣金付款申请单(见附件),经销售部部长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付款。

  5.1按照销售客户全年汇算,计算的佣金数额,当不超过5万元的,由分管销售领导审批。

  5.2当佣金数额大于5万且不超过10万的,由分管销售领导复核,财务总监审批。

  5.3当佣金数额大于10万且不超过20万的,由分管销售领导、财务总监复核,总裁审批。

  5.4当佣金数额超过20万的,由分管销售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裁办公会审批。

  6.其他

  6.1支取销售佣金的时,需由销售佣金的对象提供合法、有效票据进行财务结算。

  6.2财务部付款时,核对发票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般情况下,以现金报销方式付款,由财务部按照报销流程进行审批,若非本人提款,则由财务部相关人员电汇予销售佣金的对象。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经营理念

  让客户满意让公司盈利让员工发财

  第二章公司精神

  团结务实创新专业

  第三章公司宗旨

  不求广但求精竭诚的服务好每个客户

  第四章员工行为规范

  总则

  为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二、组织行为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应服从公司组织领导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对未经明确的事项,要请示主管领导后办理;

  4、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求精务实、勇于创新、坚持原则、自尊自爱

  5、维护公司利益、公众利益、见义勇为、为人表率

  三、廉洁行为

  1、在业务范围内,要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2、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和任何人谋取私利。

  3、在业务往来中,相关单位(客户)酬谢的'礼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确立”公司第一”的原则,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擅用公司名义办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四、保密行为

  1、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要及时粉碎销毁。

  3、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及如下信息: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况、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并且不得将这些信息设置为共享文件。

  4、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等公司重地。

  五、交际行为

  1、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行为检点。

  2、工作时间着正式服装、不得穿背心、不许穿短裤短裙。男士不行留长发,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庄重场合,男士穿西服,女士着职业装。

  3、办公场所不行大声喧哗吵闹,任何时候不得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2

  一、销售人员准则:

  1、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顾全大局,提倡团队合作。

  2、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4、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5、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6、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7、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8、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二、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规范:

  1、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2、销售人员自己管理、自己规划未来一个月的行动目标,明确自己的工作安排,在每月28日,销售部和客服部进行每月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3、销售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要记录在销售人员工作日记,每周六交给公司批阅。

  4、每周六上午9点开始周工作检讨,了解销售人员的工作进展,找出工作中的问题,提高业务水平;检讨客户服务的工作,留住和分析客户流失的原因,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5、销售合同、客户信用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销售人员对其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需要严格执行。

  三、出差管理: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合

  理降低出差费用;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费用和生活补贴,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在一周内报销有关费用。

  3、具体标准如下:

  四、培训:

  1、新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2、为提高销售人员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辞职: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填“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

  六、竟业限制:

  员工辞职后满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产品有竞争的工作,否则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

  七、保密:

  1、销售人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客户资源,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不得向其它公司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销售人员不得透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涉及公司的,不经上级领导容许,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于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客户资料管理:

  1、客户资料是公司对于往来、交易的资料整理,将客户情况详细记录下来。例如:往来客户的信用度,及其营业状况与交易的态度,分析客户对于我公司的重要度等等。

  2、利用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把获得的客户资料录入电脑,通过电脑来分析和管理客户关系。

  3、客户资料按照公司授权原则,可分信息内容来让相关人员获取必要的资料。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3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经理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应确定工厂送货、到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货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员;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据号码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销售部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4、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5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1、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2、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理顺业务程序,使销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要求,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对化工产品销售的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所有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与配置计划的编制、客户资质审核、销售业务流程、售后服务等)的工作程序和规范。

  第三条公司的业务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运输、分片结算和明码标价、挂牌经营、先款后货的基本原则。凡参与公司产品销售的各有关部门及客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及业务划分

  第四条公司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为销售部、市场信息部和物流部。负责对全公司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公司所有产品销售计划的编制、配置计划的安排、重大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统计报表的管理;销售客户的经营资质审核、开户,铁路销售计划的编制、申报、批复、执行等工作。

  第五条hb公司销售部为组织及制定销售计划、资源配置管理、销售业务的开展及支持性工作、销售数据统计及分析、客户关系管理、产品质量、计量的售后服务、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等的职能部门;公司市场信息部负责市场调研、市场信息及市场价格的收集与分析,市场开拓与营销体系建设、组织与指定营销方案、品牌管理及形象宣传等管理。物流管理部负责化工产品采购及配送中的物流和仓储管理工作。

  第三章 产品营销管理

  第一节市场信息

  第六条公司市场信息部按照产品经销公司要求做好市场信息管理,为市场营销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市场信息采集的主要方法包括电话交流、口头交流、网络查询、公司信息收集、上级单位信息筹集等。

  第七条信息的收集途径包括:

  (一)网络站点的人员询问、反馈的信息;

  (二)业务人员调研、反馈的信息;

  (三)相关产品专业网站的信息收集;

  (四)直接或间接客户的访谈、调研的信息收集;

  (五)涉及到产品的相关新闻、资讯。

  第八条采集内容:

  (一)市场价格:包括国家标准价格、内部价格、外部价格;

  (二)公司经营信息:

  1.公司目前购销存情况,对销售业务造成的影响;

  2.公司目前所采取的营销措施;

  3.近期或当天业务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三)竞争对手信息:

  1.竞争对手的购销存、价格变动情况;

  2.竞争对手生产企业的产销存情况;

  3.竞争对手资源来源和经营策略的变化;

  4.周边竞争对手所采取的营销措施、供求情况及影响。

  (四)销售及服务信息:

  1.市场占有率,季节性等市场消费特征;

  2.市场消费的产品结构,消费需求等;

  3.产品销售和服务的满意度。

  (五)行业信息:

  1.行业动态:国际国内产品生产、销售、价格、库存变动情况及趋势;

  2.所在区域产品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等;

  3.产运信息:铁路、航运和公路运输动态;与辖区资源调运有密切关联的企业产销存动态;竞争对手的产运信息等。

  (六)消费需求信息:

  1.消费类型:根据不同销售环节、消费种类划分客户类消费类型;

  2.消费行为:包括消费者的习惯购买心理,消费周期等情况。

  (七)宏观经济信息:

  1.政策法规:对产品、天然气市场和产品营销有影响的政府部门政策、规律、法规等;

  2.环境信息:公司业务运作所处的自然环境,包括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3.经济信息:目标市场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市场机制、企业资本、产品价格、生活水平、关键资源、服务成本等可能影响客户消费的因素。

  (八)媒体动态:主要是指国家与当地政府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时点或时期性价格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反馈。

  第九条信息的整理、分析、汇报:

  (一)营销人员应定期或当市场情况有变时就其所调研市场的相关企业、社会经营单位的批发价格、货源、购进价格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备用。

  (二)营销人员或基层业务人员应就当月的市场调研结果形成书面的市场调研报告以备审阅。

  (三)销售部统计人员要定时汇总信息资料,以整理备用,就收集到的各岗位人员所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分析、整理、总结,提出营销策划建议,并定时向主管领导做出汇报。

  第二节业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销售部应对营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市场范围及程序。公司应根据产品经销公司所划定的市场和规定的任务目标完成相应的营销管理任务。

  第十一条销售部对产品经销公司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时期的产品和市场情况,考虑市场营销策略的调整、人员调整等。

  第十二条销售部在落实营销管理任务时,应组织制定业务开拓执行计划,并应写明业务对象、地点、时间、事由及如何完成计划等内容。

  第十三条营销互动、业务开拓执行计划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节营销销售网络开拓与建设

  第十四条按照产品经销公司的要求,公司遵循开拓、创新、提升、跨越的方针,进行公司产品销售体系的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网络。

  第十五条以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依据,逐步建立公司的营销管理体系,销售网络的建立。

  第四节市场推广

  第十六条公司应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文本及其他宣传品等各种媒介向客户宣传产品的用途、性能、运输等知识,不断扩大公司和品牌的知名度。

  第十七条公司的广告策划方案应报上级单位进行内容审核。

  第四章 客户的经营资质审核及开户办法

  第十八条凡参与hb公司产品销售的各经营单位,必须进行经营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客户的资质审核工作在公司销售部。

  第十九条客户经营资质审核的基本原则:客户的经营手续齐全、储运设施完善、销售网络健全,资信程度高、资金实力强、年均购销量稳定、有共赢意识。

  第二十条客户申请开户的步骤:

  (一)提交开户申请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名、印鉴)。并附公司简介和近三年经营情况介绍,填写客户档案表。

  (二)提交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查,复印件供备案)。

  (三)提交企业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各类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应齐全);③一般纳税人资质证(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④企业组织代码证;⑤银行开户许可证。①②④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应齐全)、一般纳税人资质证(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即可,没有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上述五种证照。

  第二十一条客户提交开户的各类证照及相关资料齐全后,经公司按流程审核,符合客户经营资质审核基本原则的,下发正式文件准予开户。并在各销售服务中心(聚烯烃客户除外)、西部交易所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入会建档手续。

  第五章 调运入库

  第二十二条计划编制

  公司物流部按月编制月度公路、铁路调运计划,报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第二十三条计划执行

  (一)化工品销售部根据公司的计划与承运商进行沟通,最终由销售服务中心负责化工品调运入库的业务办理及调运过程中协调事项。

  (二)物流部跟踪发运情况,并通知中央仓收货;

  (三)化工产品运至中央仓后,中央仓应填写入库单,做好入库记录,并将入库单反馈至物流部和销售部。

  (四)物流部将实收量反馈至销售服务中心、承运单位及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五)物流部及时、准确的将货物安全到货信息(主要涉及到包装质量、运输车辆状况、货物损耗、污染、短少等情况)向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及对应的'销售服务中心进行反馈。

  (六)定期对承运单位运输情况、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后续合作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运费结算

  承运商将运费相关票据提交给物流部,物流部进行核对无误后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票据信息与承运商结算运费。

  第六章 销售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销售计划的编制及上报

  (一)销售部计划管理岗接收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下达的销售(配置)计划,编制公司销售计划,明确各种化工品销售量目标、销售收入目标和销售毛利润目标,提交部门经理进行审核。

  (二)部门经理审核、平衡销售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经公司审议通过后,上报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

  第二十六条中央仓销售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提供客户资金情况至销售部。

  (二)公司销售部计划管理岗根据公司审批后的销售计划及客户经理提报的需求计划及客户资金情况,开具发货通知单,提交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公司物流管理部,物流管理部核实发货通知单内容,盖章传真至中央仓办理发货手续。

  (三)销售计划一经确定,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务必各司其职,认真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网拍销售程序:

  (一)销售部下达各产品挂单量、发货地、挂单价格以及客户可竞拍的最大最小单量,而后在西部交易中心网页上登录挂单;

  (二)客户缴付交易资金(保证金、手续费),西部交易中心计划财务部确认资金录入结算系统。

  (三)经西部交易中心审核后,发布挂单信息,在确认客户资金信息后下单竞拍,西部交易中心交易交收部将成交报表反馈至公司,公司接收成交报表,并监督执行。

  第七章 销售结算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销售结算工作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负责。

  第二十九条销售结算的工作程序:

  (一)销售部每日归集业务单据,编制销售日台账、销售日报,定期根据销售日报分核算主体编制销售结算表,并与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与客户进行核对,客户签字确认。

  (二)销售结算表经核对无误后,财务部结算人员为客户开具发票和发票签收单。物流部对接榆林、延安销售服务中心,与上游单位结算并及时索要回采购发票。

  (三)客户收到发票后,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字,并回传至公司。

  第八章 客户退款

  第三十条对参与公司销售业务的客户,实行打款自愿、退款自由的原则。

  需退款的客户,应持有法人签字的单位双联介绍信(注明退款人、退款金额、单位账号并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出示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客户提出退款请求的,根据不同产品由销售服务中心业务部或本部核对客户所有业务是否终止,并核对客户账户余额,核对无误后由业务人员填写退款通知单并签字,然后提交销售会计核对并签字。业务人员将该退款通知单依次提交销售部经理(业务部由业务副主任审核)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领导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与集团财务中心申请退款,次月完成客户客户退款,并通知销售服务中心业务部财务在销售业务管理系统上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章 产品售后服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hb公司产品售后服务遵循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公司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向客户宣传公司产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须知及预防措施,帮助客户解决销售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因产品销售引起售后服务的受理部门为公司销售部,处理后报销售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为确保客户利益,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走访客户活动。对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进行回访,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编写走访客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五条为便于客户及时反映情况,公司及各销售处应建立客户投诉渠道和投诉热线。对客户投诉要认真接待,对投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客户投诉记录及处理意见》。同时,对客户所反映的问题,应尽快给予答复,并将处理意见反馈客户。

  第三十六条产品质量、计量售后处理

  (一)hb公司售出产品如发生质量计量问题,由该产品售出地所属中央仓及时将情况报告销售部。销售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在产品售后质量、计量事故的处理中,凡属我公司在储存、交付及运输过程中,因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由调查组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按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凡hb公司出售的产品发生质量、计量问题,客户均应在货到后24小时内,向产品出售地所属库、站及时反映,对逾期报告的,hb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凡本办法未规定的业务管理制度,诸如统计报表管理、价格制定管理、市场信息与调研管理、目标考核管理等其他管理制度,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八条因公司业务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本办法将进行适时修订和补充。目前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违背的,以本办法为准。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7

  一、农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二、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所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确保生产厂名厂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商标、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情况与商品实物一致,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经营场所。

  三、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内容必须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农资经营者应当履行《产品质量法》、《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俘虏法规规定的“包退、包换、保修”三包义务和赔偿责任。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已经使用的,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六、农资经营者应积极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申诉,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

  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8

  为规范客户拜访作业,以提升工作业绩及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拜访目的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

  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

  B、推动业务量;

  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二、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三、拜访作业

  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拜访计划书,呈部门经理审核。

  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是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是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俩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四、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查核规定之计划程序

  (1)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计划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5、查核要项之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结果填制《客户拜访调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6、查核要项之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五、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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