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3 12:24:0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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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核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规章制度

考核规章制度1

  1、图书角图书类型丰富,排放整齐,书面保持整洁。图书资源最大限度利用。(总分1分,每月底抽查,根据反馈取平均分。)

  2、学生阅读时间,不得无故占用。(总分2分,检查中发现没有进行与阅读有关的情况,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读书卡”填写情况良好,而且创造性地使用,有存档。(总分2分,抽查2次,填写情况良好,数量达到要求不扣分。情况不佳,缺失数量少于5份,每次扣0.5分。)

  4、班级读书活动正常开展,有计划、有资料。(总分1分,期初检查计划,期末检查总结和资料,资料齐全的.每次加0.5分,不齐全,不加分)

  5、班级读书会的观摩班级或者进行亲子共读会的班级可加1分(此项最高1分)

  6、积极参加各类读书活动,有条理、有纪律。(总分1分,有一次没有参加活动的班级,此项不得分。参加时敷衍了事,没有纪律,每次扣0.2分)

  7、一学期向图书馆借书不少于3次。而且每次借阅有组织有条理。(总分2分,借书少一次扣0.3分。遗失不赔偿,每本扣0.3分。扣完为止。)

  说明:

  1、书香活动以最高分10分计入班级考核。

  2、根据分数和读书活动开展情况,学期末每个年级段推选产生“书香班级”。

考核规章制度2

  为提高质监站综合素质,促进监督工作的管理和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和培训机制,根据我站人才建设和长远发展这一宗旨,本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职工接受成人再教育,提高本站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结合目前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工教育范围:岗位培训、专业知识教育、专项进修班、学历教育(含电大、函大、自大、本科)等。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本站职工教育、培训由总师室负责组织和管理,由站领导和各科室、分站、检测中心共同组织考核评定。

  三、教育培训对象:

  1、新职工上岗前教育:新职工上岗前第一周,先组织上岗前教育,学习了解本站的发展概况和目标、职工道德、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规章制度等,联系安排岗位资格培训。

  2、专业知识教育:凡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编职工,自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积极努力,要以所学专业对口,并根据岗位业务需要,经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站领导批准,并向总师室领取成人教育申请表,填定后报总师室备案,经站统一安排后,方可参加学习。

  3、已取得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原则上不再安排更高专业学历学习。

  4、工作表现突出者,可由站领导推荐或上级指定。

  四、培训管理规定:

  1、职工参加外部各类学习、培训,同时期内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学习,且优先考虑岗位资格培训。

  2、经站批准参加外部学习、培训专业知识理论学习的学历确认,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五、学习和培训费用:

  1、学习经费:

  ①站推荐参加学习、培训的职工,其各项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考试成绩单报销,学习合格者,费用全报;学习不合格者,由本人承担全部费用的50%。

  ②站批准参加脱产或业余学习、培训的职工,其各项学习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毕业证书(原件)一并报销;如考试成绩不合格,则不予报销。

  ③职工私自参加补习班的各项学习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④未经站批准,职工自行外出学习的各项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并作为事假或旷工处理。

  ⑤对各类晋升职称而进行的英语、计算机培训班,站支持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凭合格证书报销,且每一级职称只能享受一次。不合格者,费用自负。

  ⑥凡参加外部各类学习,培训的职工其自购参考书、学习用品一律不予报销。

  2、住宿费:

  ①站推荐参加学习、培训的职工、外出面授考试,其差旅费、住宿费按规定报销。

  ②站批准个人参加学历证书学习、培训的'职工,外出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超过部分自理,参加全脱产学习的职工,住宿费按学校普通学习住宿标准报销,每学期报销来回车费各一次,所有人员均不再享受差旅补贴。其他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③私自外出参加学习的职工住宿费一律不予报销。

  六、学习期间的福利待遇

  1、站推荐参加学习、培训的职工,应该自学为主,考试前适当安排一定的复习时间,学习、复习、考试期间工资、奖金、福利不变,各种补贴按文件规定办理。

  2、未经站批准个人参加学历证书学习、培训的职工,扣除当月学习、复习、考试期间没有出勤天数的奖金。

考核规章制度3

  为了切实加强团总支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效率,提高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一个高效、协作、竞争,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本考评制度,并在材料系系团总支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并贯彻执行。

  一、考评方式采取积分制,基本分为50分。

  二、考评规则:

  个人

  扣分:1、办公室安排的会议、活动、值班,缺勤一次扣除5分,迟到者一次扣3分。在活动中因工作态度问题而造成较坏影响者视情况而做出相应处分,情节较轻者扣除1—20分,情节严重并对我系造成恶劣影响者,开除出团总支学生会。

  2、每学期期末考试有不及格的科目,每科扣除10分

  加分:1、学期无扣分记录者加十分,参与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奖项者加三分(不累加)。

  2、提出的建议被团总支学会采纳的'一次加3分。

  3、有其他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加1—5分。

  4、期末考试考试科目平均分在70—79的加5分,80分以上者加10分;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加3分,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者加5五分

  部门

  1、加分为本部门成员所加分总和的一半,扣分为本部门人员所扣分总和的一半。

  2、举办一次活动(非例行工作)活动策划2分,活动总结2分,活动效果2—5分。

  3、每月28号至下月3号,交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每学期初要交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要交工作总结,办公室评选出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加3、2、1分。后三名者分别减去3、2、1分。

  三、奖励办法:

  个人:1、学期汇总在60分以上者有评优资格,前三名给与证书奖励。

  2、本学期30分以下的给与警告,撤销工作鉴定。

  3、10分以下的予以自动退会的处分,对被勒令、自动退会的成员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部门:

  1、期末评选出两个优秀部门,两个优秀部长,给予证书奖励。

  2、部门总分低于30分,部长无评优评先资格。低于10分的部长撤销其职务。

  四、请假制度:

  1、所有成员只能向主席团成员或办公室主任请假,假期满后必须向主席团成员或办公室主任销假。

  2、请假者本人须在值班、会议、活动等开始前将专用假条交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缺勤。

  注: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考核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考核规章制度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学校“促进师生共同主动发展”的办学目标,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以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考核资料,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时间

  一学期一考核,并于每年的5月、12月进行。

  三、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工会主席

  组员: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

  四、考核资料

  根据学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国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考核表并进行自我评估,自评成绩以10%的比例记入总分。

  2.被考核人在组室内作述职报告,教师间进行互评,互评成绩以20%的比例记入总分。

  3.对被考核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成绩各以15%的比例计入总分。

  4.学校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群众讨论,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并以40%的比例计入总分。

  上述四项分数经汇总后,考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相应的`考核等第,并构成书面考核结果。

  5.学校考核小组将书面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校级领导的考核,由各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被考核人若对师德考核结果有异议,能够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7.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优秀人数约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二)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第的教职工,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思考。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考核标准

  见附件:《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师德考核评价表》

  八、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教代会透过日开始执行。

考核规章制度6

  第一条为推动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办法制机构负责对各执法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各执法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内部评议考核。

  第四条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由评议和考核两部分组成。

  评议考核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

  (七)案卷质量情况;

  (八)法制学习、培训情况;

  (九)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十)执法人员形象;

  (十一)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第六条行政执法考核采取组织考核、自我考核以及互查互考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组织考核的方法包括:

  (一)听取被考核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案卷等工作资料;

  (三)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考核内容。

  第八条行政执法评议的方式包括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外部评议结果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

  第九条外部评议的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热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办实际情况,每年的评议考核标准可适当调整。评议考核采取按项计分,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

  按项计分,是把评议考核的内容划分为若干单项,每个单项按照比例核定成项目分数,再把每个单项内容分解为若干小项,并按比例核定为若干小分,逐项评议考核。

  累计得分,指各项目总分为一百分,考评的全部内容均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如有不足,则按规定标准扣分,各项得分相加即是应得分数。

  第十一条对执法工作卓有成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机构和人员,应在评议考核结果中适当加分。

  (一)行政执法被办、市政府、省防办等上级部门评为先进的;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扎实,并总结出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的。

  第十二条评议考核实行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评议考核情况在年度评议考核中占40的分数。

  日常评议考核由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本办法制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年终评议考核由本办法制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根据得分多少,年终总评时可将被评议考核机构划分以下四个等级:

  (一)优秀:得分95分以上;

  (二)较好:得分90—94分;

  (三)一般:得分80—89分;

  (四)差:得分79分以下。

  第十四条评议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议考核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被评议考核机构现场;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办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评审;

  (五)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机构和人员,由办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凡是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三月十日起实施。

考核规章制度7

  1. 为提高业务部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任务,体现个人能力,创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为业务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制定的有效参考文件,依据每个人的业务能力经考核后合格后,确定业务部每位员工的岗位职称。

  3. 业务部岗位职称共分为四个标准,依次为实习业务员,业务员,业务助理,业务经理(需经公司全体公选)。

  4.实习业务员:新聘从事公司业务工作的新进人员,熟悉公司经营内容与工作流程,掌握与客户沟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了解公司主营项目的基本知识,能就具体项目与客户进行顺利沟通,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万元者。

  5.业务员:满足4中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的信息查询,业务联系,业务沟通,项目跟进,合同签订,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贰拾万元者。

  6.业务助理:满足5中要求,能够协助实习业务员跟进项目,处理客户关系,帮助实习业务员进步,促进项目洽谈,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叁拾万元者。

  7.业务经理:满足6中要求,能够处理业务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业务部的`人员,制定业务部工作计划,对所有项目信息的情况进行督促和管理,组织公司业务培训工作,对所有项目负责,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拾万元者。

  8. 岗位职称的认定。岗位职称采用综合业绩,理论考试,实践结合综合考核评定,考核通过后的次月享受新的岗位职称待遇。

  9. 业务部岗位职称申请考核范围及要求:业务部所有员工均有权利考核以上四个岗位中的任一岗位。

  10. 申请考核周期:除业务员职称外,其它职称均采取三个月一次的集中考核评选制。

  11. 考核不通过者下次考核仍可参与,且不影响现有岗位职称及待遇。

  12. 业务助理不限制人数,仅以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和方法为依据。

  13. 业务部经理采取竞争上岗制,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由业务部员工集体评选产生。

  14.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据个人职称采取批评,罚款,职称降级,直至开除处理。

考核规章制度8

  一、土建工程

  1、钢筋班考核

  1)、掌握有关钢筋的规范及强条;

  2)、熟悉并操作钢筋下料、制作、绑扎的各个流程;

  3)、掌握钢筋工程的验收程序及验收规范;

  4)、掌握钢筋下料单的编制;

  5)、掌握制作及绑扎的日工作量;

  6)、掌握钢筋代换的有关知识;

  7)、总结如何降低钢筋的消耗量;

  2、木工班考核

  1)、掌握有关模板的规范及强条;

  2)、掌握不同构建的模板放样图;

  3)、掌握简单模板支撑体系的计算;

  4)、熟悉并操作模板下料、安装、支撑的各个流程;

  5)、掌握模板工程的检查验收复核程序及验收规范;

  6)、掌握模板安装及支撑的日工作量;

  7)、重点掌握楼梯模板的操作及安装;

  8)、总结如何降低模板的消耗量以及如何通过模板工程来提高商品混凝土成型质量;

  3、商品混凝土班考核

  1)、掌握有关商品混凝土的规范及强条;

  余下全文

  2)、熟悉并操作商品混凝土浇筑工艺;

  3)、掌握配合比的设计;

  4)、掌握商品商品混凝土的进场质量控制;

  5)、会分析商品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6)、掌握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量计算;

  7)、掌握泵送商品混凝土的相关知识;

  8)、掌握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计算,包括大体积商品混凝土,冬季施工商品混凝土等;

  9)、掌握商品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以及试压、评定;

  10)、掌握商品混凝土工程的检查验收及验收规范;

  11)、总结如何降低商品混凝土的消耗量;

  二、安装工程

  1、水暖班考核

  1)、掌握有关水暖、通风空调工程的规范及强条如:中建八局企业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42-20xx>,<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43-20xx>,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14-032-20xx>;掌握<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中主控项目;学习并掌握消防及自动喷淋工程的规范及强条;掌握给排水及通风空调相关图集(<03系列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图集>);

  2)、熟悉并操作钢管及塑料管的下料、制作、连接的各个流程;(工程暂无通风管道,如若有通风管道需掌握通风管道的下料、制作及连接的各个流程);

  3)、掌握各检验批、分部分项等工程的验收标准及规范;

  4)、熟练掌握<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版,了解定额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定额替换、定额解释等;

  5)、熟练掌握福莱及广联达预算软件,并能独立完成工程预结算软件输入;

  6)、能够完成水暖工程的预算,并能初步看懂建筑图和结构图;

  7)、能够独立完成水暖工程各项资料,包括隐蔽、控制资料、检验批、分部分项等资料;

  8)、总结如何现场施工优化节省材料,如何将施工与预结算相结合降低成本。

  2、电气班考核

  1)、掌握有关电气工程的验收规范及强条(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xx>,<自动报警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20xx>,中建八局企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xx>,<智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39-20xx>)

  2)、熟悉并掌握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预留、预埋空洞的施工工艺及操作流程;

  3)、熟悉并掌握防雷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的施工工艺及操作流程;

  4)、熟悉并掌握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低压电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裁试运行,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风扇安装,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运行的施工工艺及造作流程;

  5)、掌握电气工程的验收程序及验收规范;

  6)、掌握电气工程预算的编制和材料计划的编制;

  7)、掌握山东省工业建设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xx<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xx>和公司<中建八局二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中电气工程资料的编制;

  8)、掌握电气配管及避雷焊接的日工作量;

  9)、总结如何降低电气工程的消耗量,节约成本;

考核规章制度9

  一、总则

  1.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本公司工作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质量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工作质量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4.以员工在被考核该段时期工作成果与表现为依据,各部门经理对所属员工的平时的工作留意,严密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质量情况:本季度内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2)、安全生产情况: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产行为;

  (3)、工作表现情况: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4)、技术水平情况: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术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 每季度对员工考核一次,由部门经理具体考核,填写到《jl0303-05员工考核表》中(具体见表)季度考核从四方面进行——工作质量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水平。 分为六档——优、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项中有低于良档的将累计到年终奖金一并计算。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优的,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系数将+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好的,在年终奖金发放时系数将+0.05,三季可累加。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为差的,将立即离岗培训,时间为3个月,如经考核再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2.年终考核: 第四季的'考核为年终考核。

  年度综合评判在90分以上,为优秀,年终奖金的系数为1.2;年度综合评判在80分以上,为良好,年终奖金的系数为1.0;年度综合评判在70分以上,为好,年终奖金的系数为0.9;年度综合评判在60分以上,为一般,年终奖金的系数为0.8,年度综合评判在60分以下的,为较差,无年终奖金。并且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四、考核时间

  季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15日。

  年终考核:员工于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考核年度:~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要 求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本部门经理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3、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4、各部门经理对于所属员工应按工作质量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水平严正考核。

  六、保 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表格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八、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考核规章制度10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本的组织,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加客观、科学、真实、全面,有案可查地评价一个班集体,把班主任的荣誉、待遇同班级管理挂起钩来,以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以便促进班级管理工作。

  1、严格学生行为规范,认真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带领学生学习和执行《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搞好班风建设。满分10分,学生违纪一次扣0.5分。(平时检查)

  2、坚持课间操、学校集会活动,做到快、静、齐,并认真做操、认真听讲,遵守纪律,满分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做得不好的发现一次扣0.5分。(查值周检查记录和领导平时检查记)

  3、负责做好本班清洁卫生、花园责任区管理、大扫除与突击性劳动,满分10分,无故不到位或不清洁一次扣1分。(查值周记录和平时领导检查记载)

  4、认真上好晨会、午会、班队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和思想教育,满分5分。未进行或随意性大的,扣3-1分。(抽查)

  5、认真开展班级检查达标活动,认真填写班队工作的各类簿记,期末按时上交,满分5分。期末不交或填写不合要求,扣1至3分。(查该手册和记录)

  6、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满分10分。不按要求或不按时填报,一次扣1 分

  7、关心后进生的学习、思想,措施得力,有成效,满分5分。根据当班实际情况评分。(查学生)

  8、认真组织开好间周一次的班队会活动和一期两次主题班队会。满分10分。主题班队会缺一次扣1分,班队活动缺一次扣0.5分。(查记录)

  9、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开好家长会,认真填定家校联系卡。得5分。(查家访记录)。

  10、对班上的公共财物(桌椅、门窗、玻璃、持久性清洁用具等)进行妥善保管,满分10分。检查时,根据损坏情况酌情扣分。(查班上实际情况)

考核规章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发现员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利达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计件、计时工资人员及基层普通员工;

  Ⅱ类员工:车间基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月薪人员;

  Ⅲ类员工:办公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对于副总、销售、行政、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

  财务总监:对生产统计、各个仓库保管员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评分;

  行政办: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

  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Ⅱ、Ⅲ类人员适用)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30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2.副总每月29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3.财务总监每月29日对统计、各仓库保管员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4.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每月27日前对本部门人员上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第十条:工资核算

  1、 Ⅱ类员工与Ⅲ类人员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贴

  备注:其中各部门基本工资详见表一,由总经理确定该员工基本工资

  表一 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表

  2、Ⅱ类员工与Ⅲ类人员绩效工资=预定绩效工资x人考核绩效系数

  备注:其中各部门绩效工资详见表二,由总经理确定该员工绩效工资

  表二 绩效工资上下限额度

  3、I类人员月工资=Ⅰ类计件工资+考核奖50元

考核规章制度12

  一、事业合伙人制度概念

  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采用了传统的股东治理路线,即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加强经营层控制力。

  万科设计了两个制度,一是跟投制度,对于今后所有新项目,除旧城改造及部分特殊项目外,原则上要求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管理层和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跟随公司一起投资。员工初始跟投份额不超过项目峰值的5%。二是股票机制,将建立一个合伙人持股计划,也就是200多人的ep(经济利润)奖金获得者将成为万科集团的合伙人,共同持有万科的股票,未来的ep奖金将转化为股票。

  二、事业合伙人制度特点

  1、掌握自己的命运;

  2、形成背靠背的信任;

  3、做大事业;

  4、分享成就。

  换言之,不是大换血或发股票,而是在原有职业经理人基础上,身份角色的进化。

  三、事业合伙人制度作用

  1、跟有效的管理市值和巩固经营层的控制权。

  2、改变万科从投资买地到销售结算这一项目操作全流程的所有行为。改善运营效率,形成背靠背的'信任,进而创造最大价值。

  3、更有效地激励经营层,无论是集团层面的持股计划,还是项目层面的跟投制度,从员工转变为合伙人,这种身份上的转变所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4、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能够在未来十年里把万科越做越大,彻底改变管理方式,不仅是奖励制度,通过事业合伙人机制,更好地解决投资者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分享。

  5、时刻保持新的生命力,不断地让优秀的合伙人加入,不断新陈代谢,把万科做得更大、更优秀,保证团队是最优秀、最有战斗力的团队。

  四、事业合伙人制度意义—防止公司控制权的旁落。

  万科20xx年报显示,万科第一大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仅14.7%,而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也不及万科最大的个人股东刘元生。

  华润入股万科以来,一直以纯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对万科内部具体业务从未干涉过。

  但作为一家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万科管理层也需时时面对外部夺权的威胁:股权的高度分散导致公司极易被举牌或被恶意收购。万科建立事业合伙人制度或可以避免上述问题,它的提出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从创始人王石引入华润,自己变为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开始,万科就是一家没有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运营和决策享有绝对的话语权。其弱点则是,管理层持股极少,在董事会席位亦不多,与公司并无生死共存亡的关系,无法与“野蛮人”拼死到底;一旦公司控制权旁落,职业经理人和公司前景堪忧。

考核规章制度13

  一、 班主任跟班:

  1. 每天固定检查时间:早上7:10,中午2:10及上午课间操期间,每天三次。

  2. 以上三个时间段班主任应在教室,政教处每天检查并公布班主任跟班情况,班主任在班加10分,否则扣10分。

  3. 班主任在班期间,组织好班级纪律,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学生课前自学,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做学生思想工作。

  二、 课堂日志:

  1. 课堂日志每周满分450分,若班级无扣分情况,则加10分

  2.课堂日志、班会记录表周一早上发到各班,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上交政教处,不及时上交扣5分;班会没有按要求正常开展扣10分。

  3. 每天九节课(早读、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由任课老师把班级情况记录在课堂日志上,下午第四节自习、晚自习由教务值班人员检查,每天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政教处,晚自习单独考核。

  4. 任课老师详细记录每节课学生表现,要求根据迟到人数扣3—5分,旷课扣10分,吃东西、看杂书、睡觉等扣2分,不按要求填写扣10分。

  5. 每周五下午政教员根据课堂日志算出课堂分数,无特殊情况星期一及时公布。

  三、常规纪律检查

  1. 每周纪律基数分为400分,算分时,根据各项检查情况算出每班纪律总分,进行评比。

  2. 每天三次固定检查时间:早读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前的纪律情况。

  3. 政教处及学生会纪检部分组检查各班课前自习情况,凡聊天、乱走动、不安心学习者,每人次扣5分;发现不读书玩耍、听音乐、玩手机等等,一概每人扣10分,插座上有充电器,充电器没收,并扣班级10分;看不正当书籍每人次扣5分,课前10分钟自学检查班级人员齐,学习认真加10分。

  4. 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者视为迟到,迟到、早退者每人扣班级10分,课间迟到者每人次扣10分。

  5. 课间在教室内玩牌、下棋、追逐打闹、拍球等等发现后每人次扣班级10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 旷操(包括早操)、不参加升旗、不带校卡等情况,每人次扣10分。

  7. 吸烟、喝酒每人次扣40分,打架每人扣50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停课反省和处分。

  8. 顶撞老师影响课堂秩序视情节轻重扣班级2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9. 考试作弊根据《三高考场纪律要求》的.规定进行考核。

  10. 谈情说爱或在公共场合有亲昵行为者扣班级30—50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 上课开手机的,每人次扣班20分,态度恶劣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2. 擅自将外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带入学校,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13.有着奇装异服、带首饰、怪发、染发、披肩发者,一经发现政教人员、班主任、学生会检查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每人次扣10分,如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14.早自习、课间操及午自习前检查灯,不关灯的班级扣10分(天阴除外)。

  15.政教处检查班级的学风,表扬一次加20分。

  16、各班教室后门没有敞开,每次扣10分。

  17、课堂上睡觉、玩手机等违纪的学生,每检查一人次扣1分(等通知执行)。

  18、每学期召开的家长会,根据家长到会率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以后都累计加60分。

  19、学分每学期请假达到或超过5次,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师评一栏将为B等级。

  20、学校执行每周班级值周的检查方式,针对校园和教室内卫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值周同学一次不到位扣班级10分,地面卫生保洁不好一次扣班级10分。值周没有出现问题的班级一次给班级加50分。

考核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考核规章制度15

  一、基本奖金的考核

  1、各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制剂厂、车队月(季)亏损额符合考核指标时;修保厂成本不超,公司核拨以上各单位基本奖金。

  2、若单位出现安全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有关文件执行。

  3、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不得基本奖。制剂厂、车队亏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承包单位不得基本奖;修保厂成本超耗,不得基本奖。

  二、效益奖金的.考核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的,公司按利润的30%核算奖金,作为本单位的效益奖金,完成上缴额但未形成利润的,不得效益奖。

  2、制剂厂经营中形成减亏,公司按减亏额30%的比例作为其效益奖金。

  3、特车队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亏损指标,即季(年)亏损额符合考核亏损指标时,公司按预算考核的效益奖金全部兑现,即每季度人均900元,年终应全部兑现人均3600元,同时如果实现减亏,公司按照减亏额的30%加奖该单位;当车队完不成公司的考核指标,亏损额超出考核亏损指标时,车队不得效益奖。

  4、修保厂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公司核拨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按公司一线单位平均奖的90%发放。完好率、车辆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1%,扣效益奖金1%,车辆修保返修率每升高1%,扣效益奖金的10%(特殊情况除外)。若成本发生超耗,不得效益奖金;若成本节约,公司按节约成本额的1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