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3 14:23:1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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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规章制度(7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生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生规章制度(7篇)

中学生规章制度1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区教体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档案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动时,学生花名册要移交),一份学校存档,上报区教体局教育一份。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式三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分别由学校、区教体局教育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政教处留存,另一份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入学通知书;

  (2)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卡片;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学生体格检查表;

  (7)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

  (8)初中档案中所有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体局教育股申请转学,经教体局教育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政教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考试与录取。学期初开学两天内安排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认定能够跟上教学进度适应我校学习的学生,可录取为试读生。

  (4)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5)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主管校长处,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

  (6)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由家长写出转学审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政教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3、借读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我校不收借读生。凡符合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正式入学的学生(包括农民工子弟)都为在校在籍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临时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并负责向该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已入学的证明。

  (3)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体局和市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原因,当地教育部门联合派出所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管理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个别学生确实需要留级的,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严格控制人数。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体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教体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七、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政教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八、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试行月考制——二月初和四月初为小考竞赛,考试部分学科,部分学生参与;期中、期末为大考,全部学生参加考试所有科目。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务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政教处审核,德育校长批准;属于活动类奖励的,由团委审核,德育校长批准。

  九、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中学生规章制度2

  一、尊重全体教职工,见面主动打招呼。

  二、老师进入教室上课时,值日生喊“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立姿要端正,教师回礼后,听值日生口令坐下。

  三、老师上课时,迟到者要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

  四、回答老师问题要起立,问老师问题要举手,经允许后起立再问;回答问题或提问完毕后,待老师允许方可坐下。

  五、在教室、宿舍等场合,回答师长(或来宾)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六、去教师的办公室要在门外立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爱护老师的`物品,不得私自翻阅老师的办公用品和个人用品。

  七、尊重老师人格,维护老师形象,在任何场合都不能直呼老师的名字,更不能给老师起绰号。

  八、公共场所要主动给老师让座、让路。

中学生规章制度3

  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培育文学新人,树立班级形象,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学气氛和学生文化生活,做好文学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作为一个文学性团体,其基本宗旨在于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服务,为本校文化建设出力,为增强本校文化氛围努力。

  第二条:本着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文学自由发展的舞台,促进同学之间的文化交流,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养,形成活泼、严谨的文风,从而提高文学爱好者的写作水平。

  第三条:我们的口号是:办好文学社,开展好一切活动,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打造品牌。

  二任务

  第一每学期编辑出版两期以上校报,优先发表文学社社员作品,好作品向全国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第二创建“校报”博客网站,电子邮箱:;

  第三每学期举办一届诗歌吟诵会;

  第四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社员采风活动;

  第五不定期举办文学创作知识讲座、主题征稿与竞赛等活动;

  三.社员

  入社的方式及要求

  第一条:凡本校喜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一篇有一定质量的习作,经文学社指导老师认可,即可入社。

  第二条:社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并保存。

  第三条:社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第四条:参加社团活动,完成社团任务。

  社员的权利

  1.优先在校报发表作品;

  2.优先在吟诵会吟诵作品;

  3.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4.对文学社工作提出合理的批评和建议;

  社员的义务

  1.遵守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无故不得缺席;

  3.积极为校报投稿、组稿;

  4.为校报的健康发展出谋献策;

  四.组织

  文学社成立社务会,领导和负责文学社工作。社务会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文学社日常工作;

  1.社长:xx

  2.副社长:xxx

  3.秘书长:xxx

  文学社下设校报编辑部,负责刊物的组稿、编辑、出版工作,编辑部设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校报日常工作;

  1.主编:xxx

  2.副主编:潘xxx

  3.编辑部主任:xxx

  聘任陈志华校长为文学社名誉顾问,校报聘任副校长、副校长为名誉顾问。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文学社制定,大前中学团委会对其有解释权。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切准则皆以本章程为准。

中学生规章制度4

  乌鲁木齐科信市中学学生委员会部门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乌鲁木齐市科信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 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班级人数的两倍(高三除外),原则上每个班选举两个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副主席两名,主席由行政老师担任,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都为一年一选。

  第四条 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五条 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学委会对政教处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四)督促、领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接受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五)考察、选拔下属各部门干部的候选人,拟定任免意见,提交学委会会议决定;

  (六)其他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委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八条 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努力了解我校与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督察下属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学委会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实际的考虑,多听取老师、下属干部、广大学生的`意见,主席团成员之间和主席团成员与主管老师之间应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职能。

  第九条 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接受主管老师和学委会全体委员的监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若受到主管老师或学委会过二分之一委员的不信任则可罢免,罢免可由主管老师或三分之一学委会委员联名提出。

  二、下属部门

  第十条 纪检部:负责配合政教处进行学校各项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考勤、仪表、晚自习纪律等检查。对内监察各部门工作是否符合校规校纪和学委会规章制度,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班纪律委员。

  第十一条 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管理,督促校园卫生保持工作,对校园卫生向学校提意见。并代管卫生监督团、环保回收站的工作。联系各班劳动委员。

  第十二条 体育部:负责学校的两操管理,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联系各班体育委员。

  第十三条 生活部:负责对住校生的纪律、卫生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寝室住宿环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问题。向学校报告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 第十四条 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 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 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四、补充说明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

中学生规章制度5

  一、比赛时间2:6月——13日

  二、比赛地点:苏中篮球场

  三、参赛办法及录取名次

  1、高一年级每班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运动员10人。

  2、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3、报名队员必须有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不得上场比赛。

  4、本次比赛奖励前四名。

  5,各参赛队必须与6月9日前将本班参赛队员表,奖品费60元交到各自体育老师处。

  四、服装要求

  1、每队须准备至少一套比赛服。(比赛服要有号码)

  2、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装和鞋。

  五、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抽签分组制,分成四个小组,各小组的第一名进入半决赛,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

  2、半决赛对阵方式为1组—3组,2组—4组。

  3,决赛为半决赛的胜者决冠亚,负者决三四。

  六、本次比赛采用篮球比赛最新规则,对调整的规则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比赛上下半时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换人要求不限。

  七、注意事项

  1、场面既要热烈同时要有秩序,尊重双方运动员。

  2、参赛队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

  3、各队须遵守赛会制度;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裁判员运动员。

  4、如对场上判罚有异议,须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判罚为最终结果。

  5、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比赛,比赛轮次顺延。

  6、规则解释权为本次比赛的组委会,未尽适宜另行通知。

中学生规章制度6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中学生规章制度7

  高中部学生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 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帮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帮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委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

  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 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大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大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委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大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附录:

  一.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反映较大者。

  H、部门考核分连续几个星期低于其他部门或者个人考核分连续过低。

  二.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委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委会议。

  2、学生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

  3、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三.学生会内部人员制度

  1、凡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及成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制度。

  2、各班级每月按照学生会人员工作情况相应加分 5-10分每人。

  3、学生会内部人员如需调换部门及要求升迁及下调者,需提前一星期先

  写申请书。

  4、学生会正式成员及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星期上交辞呈,经现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5、 如没有按照正式程序退出者,一律属违纪、开除并公布。

  6、 被开除人员班级按照情况进行扣除5-10分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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