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3 18:08: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馆规章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图书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馆规章制度15篇

图书馆规章制度1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馆规章制度2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专人管理

  图书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造册、借阅工作,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

  三、借阅方法、数量

  1、本校学生以班级集体借阅方式,在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下,每人每次限借1册。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

  2、本单位教师一次借书不超过3本;借阅图书时,本单位教师可进入图书室查书,其他人员须经专职负责人允许,并由管理员当面登记。

  3、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借阅期限

  学生在阅读课进行借阅,下课后归还图书。教师借阅图书不超过3个星期,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

  五、归还方法

  归还图书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收齐图书,统计图书数量,检查图书

  完好情况。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书籍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六、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及学生到图书室借书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读者在库内选书,将图书乱拿乱放者,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将图书整理好,并停止借阅图书一个月。

  4、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图书馆规章制度3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馆规章制度4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图书馆规章制度5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借书、还书。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还书但不能借书。

  二、看书程序及要求: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姓名和班级。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挑选一本书籍,同时将书位卡插入书籍放置的缝隙。

  (4)找到座位安静、认真地看书。

  (5)换书时准确找到书位卡的位置并确认标记卡上的号码,抽回书位卡,将书放回原处。

  (6)借阅下一本书同(2)(3)(4)(5)步,一个小时内借阅不超过4本书,不得频繁换阅,胡乱、随意翻看。

  (8)离开图书馆时,将书位卡交给老师,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三、借书、还书程序和要求

  1.借书程序: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选好一本书,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

  (4)将选好的书、借书证和书位卡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存储,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借书。”

  (5)拿回书、借书证离开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2.还书程序:

  (1)将要还的书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登记,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还书”。

  (2)离开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四、爱惜、保管好借阅的书籍,遗失或人为造成书籍严重破损,新书要补买,旧书按原价赔偿。

  每人每周只能借书、还书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书。借阅时间为两个星期,不能按时还书的'需要到老师处办理续借。没按时办理续借的同学,交纳1.00∕天的租金。

  五、除阅读课外,其他时间必须凭借书证进入阅览室。书包不能带进阅览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长不得进入阅览室。

图书馆规章制度6

  入馆须知

  1.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3.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5.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6.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7.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8.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馆规章制度7

  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

  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馆规章制度8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规章制度9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规章制度10

  图书室管理守则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xx-05-14 18:43 | #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规章制度11

  1. 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馆内的每位工作人员。

  2. 进入图书室请勿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 请勿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图书室。

  5. 请勿自带书刊进入图书室。

  6. 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共同利益,保证书刊的'顺利流通,每位同学每次只能取阅一册图书。

  7. 图书阅毕,请立即归所在原图书架位置,以保证他人能够继续阅览。

  8. 爱护图书,珍惜资源,请勿涂抹,划线,撕毁和盗窃图书。

  9. 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切勿任意刻划和涂抹。

  10、借书人员凭借书证,严格按手续登记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室。

图书馆规章制度12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馆规章制度13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

  3、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2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5、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6、如采用撕条形码、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5倍罚款。

  7、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退回赔偿金。

图书馆规章制度14

  1、图书室管理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健康的.书刊情报、科学参考资料和课外读物。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规范的图书工作验收、分类、著录、加工整理、借阅等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新到的书刊要及时编目,安分类顺序上架。未编目的书刊不能借阅。

  3、积极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推荐各种书刊资料。

  4、结合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图书资料,做好图书信息发布,书刊资料的订购工作。

  5、认真做好图书总括登录、个别登录,做到书帐相符,图书馆(室)要做到每学年应对图书财产进行一次核查。

  6、图书馆(室)要定期打扫,清除积尘,保持清洁卫生。书架整齐,环境幽雅,安静舒适。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潮、访霉、防虫蛀)。

  7、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坚持面向师生开放,做好借阅和开放记录。

  8、遵守职业道德,接待读者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图书馆规章制度15

  图书馆规章制度有哪些呢,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下面小编为家介绍图书馆规章制度吧,希望对家有助!

  一、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2、读者到馆请自觉遵守各室的有关规定,包、袋、材料夹等物不得带入开架室内。

  3、馆内不准吸烟,严禁火种。

  4、读者应保持馆内安静,不喧哗,不吵闹。

  5、禁止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垃圾。

  6、读者应自觉爱护馆内一切公物设施,禁止污损、盗窃图书文献资料。

  7、借阅逾期要主动交纳罚款。遗失或损坏书籍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8、读者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和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9、对违上述条款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罚款。

  二、文明读者公约

  1、要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要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嬉向闹,不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3、要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带吃食入馆,禁止吸烟。

  4、要爱护公物,禁止在书刊上涂画、撕页,禁止污损馆舍建筑和图书阅览设备,严禁随意拆装电脑设施。

  5、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6、要遵守公德,不抢占座位和任意搬动桌椅,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7、要遵守规章,按期归还图书资料,逾期主动缴纳罚款。

  8、要主动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提合理建议。

  三、借书证管理制度

  1、凡本校师生均可向图书馆申领借阅证。教职工凭人事处证明,备一寸近照一张,到读者服务部办证;入学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管理员负责收齐照片集中办理。

  2、外聘教师、临时工、短期培训班学员,可申领临时借阅证,办证时须持所属部门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名担保,备一寸近照一张,押金100元,办证费10元,到读者服务部办理。

  3、本校教师可申领江苏省普通高校通用借书证,每年5月、11月办证,届时请留意图书馆网页和馆内公告栏。

  4、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代借、冒借。

  5、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到读者服务部挂失,并办理补办手续。挂失前被人冒借的图书,一律由丢证人负责。

  6、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因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者,应持借阅证到读者服务部核查书籍清还情况,还清所借图书资料后,由工作人员签字,再由部门负责人在离校单上签字盖章。

  7、毕业学生全部还清所借图书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全班借书证,由读者服务部查核后在离校单上签字盖章,由系统管理员做毕业班升级处理。

  8、临时借阅证持有者离校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资料,交回借阅证,由读者服务部负责人在离馆单上签字后领取押金。

  四、图书期刊借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图书馆文献利用率,更好地满足全院教师、学生教学、科研和学习的需要,制定我院《图书期刊借阅制度》公布如下:

  (一)借阅凭证

  1、读者凭借阅证在图书馆图书流通处借还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2、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二)借阅办法

  1、报刊综合阅览室、过刊阅览室、自科类图书借阅室、社科类图书借阅室、外文图书借阅室对读者实行全开架借阅,古籍书库、工具书阅览室、内书库主要对教师开放。

  2、读者入库检选图书,请遵守图书分类排架规则,自觉使用“代书板”,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选定或放弃该书时抽出“代书板”,同时将弃选书放在指定地点。不使用“代书板”、乱插乱放图书屡教不改者将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将取消入借阅资格。

  3、读者在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对所借书刊作表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工作人员作已损标记,以明责任。

  4、借阅册数:教职工25册,其中文艺书不超过5册;学生借书以8册为限,其中自科类2册,社科类4册,外文图书2册;临时读者每证限借2本(在押金限额内借阅)。

  5、借阅期限:教职工限期90天,学生限期60天,可续借一次,文艺书不办理续借。超期不还者,实行限借处理并收取超期款每册0.1元/天。

  6、借书必须办理手续。如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携出,或冒用他人证件者,除批评教育外,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会同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理。

  7、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划、批注和损毁;书上所贴条形码不得污损和人为撕毁,如有发现上述情况则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罚。

  8、读者借阅图书如有遗失、损坏,应在借期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否则按有关图书遗失赔偿规定处理。若赔偿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每册需收取手续费5元,过期不予退款。

  9、为保证教学科研急需,本馆借出书刊视需要情况有权向借阅者随时催还,借阅者不得借故拒绝。

  10、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应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经工作人员确认并在离校清单上签字,方可离校。教职工调离本校,须归还全部所借书刊。

  11、本馆期刊仅限内阅,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外借。

  五、书刊赔偿制度

  图书馆藏书、报刊资料诗共财产,读者应爱护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涂划、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必须赔偿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报刊,不得以其它图书刊物抵冲,如无法获得相同书刊,则按以下办法赔偿:

  1、遗失书刊赔偿办法

  (1)一般性书刊均以2倍价赔偿。

  (2)专业书以3倍价赔偿。

  (3)工具书、绝版书、画册等贵重图书,均以5倍价赔偿。

  (4)成套图书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余下由图书馆处理,不交读者;如全套遗失,按全套书价25倍赔偿。

  (5)期刊遗失一本按全年价赔偿。遗失期刊合订本,则按该期刊全年价2 5倍赔偿,并另加装订费10元。

  (6)遗失珍本、孤本、解放前版本、以及价格不详的.书刊,则根据估价处以10 20倍赔偿。

  (7)以相同版本赔偿,每册另收加工材料费5元。

  (8)赔偿书刊时如有超期则另收取超期款每册0.1元/天。

  2、损坏书刊赔偿办法

  (1)污损书刊不影响内容和阅读的,按原价50%赔偿,影响内容但仍可阅读按原价赔偿,不能阅读的按遗失赔偿。

  (2)撕去书页、图页不论多少均按遗失书赔偿。

  (3)缺少封底封面,按原价20%赔偿。

  (4)损坏或遗失条码,赔偿1元/册。

  3、损坏、遗失书刊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除按上述条例赔偿外,学生由学工处,教职工由校行政科室另行处理。

  4、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者,处以书刊价10倍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5、读者应对所借书刊进行表里检查,发现问题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借阅者自负。

  六、第一报刊综合阅览室(现刊)规则

  1、本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请勿入内。

  2、读者入室需带好本人借阅证,用借阅证换“代书板”。

  3、本室期刊实行开架借阅,一次限取一册阅览。选中期刊后,将“代书板”放在该报刊位置上,阅后将期刊放回原位,取回“代书板”。

  4、本室当月期刊一律不外借,仅供该室内阅览,若有私自带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读者借阅报刊,应当场检查,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作已损标记以明职责,并追究污损者责任。

  6、本室为各系部上资料课提供场地和资料,需要安排资料课,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本室工作人员并填写《阅览室使用登记表》,以便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7、读者应该保持室内安静,不声喧哗、打闹;读者应该注意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不带吃食入室,不乱扔垃圾,否则将罚其清扫污染区,视其态度好坏报有关部门处理。

  9、读者应自觉爱护本室报刊资料,爱护阅览室设施,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10、本室负责全校各部门及师生员工报刊征订发行工作,每年5月、11月二次接受征订。

  七、第二报刊综合阅览室(过刊)规则

  1、本室收藏近5年的过刊合订本,为方便读者查找、阅览文献资料实行全开架服务,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请勿入内。

  2、读者入室需持本人借阅证,用借阅证换“代书板”。

  3、本室期刊实行开架借阅,一次限取一册阅览,阅后将期刊放回原位,取回“代书板”。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仅供该室内阅览,若有私自带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读者借阅期刊,应当场检查,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作已损标记以明职责,并追究污损者责任。

  6、本室为各系部上资料课提供场地和资料,需要安排资料课,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本室工作人员并填写《阅览室使用登记表》,以便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7、保持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声喧哗,勿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带吃食入室,违者罚其清扫污染区,视其态度好坏报有关部门处理。

  8、读者要爱护本室报刊,缺损长期保存品种,按《书刊赔偿制度ˇ理,缺损的非长期保存品种,酌情处理。

  八、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1、本室主要收藏各种工具书,为教师教学、科研提供方便,实行工作日全天开架开放。

  2、毕业班学生可凭图书借阅证并填写登记表入内阅览。

  3、本室工具书,仅限室内借阅,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4、本室藏书均为贵重工具书,读者必须爱护,若有缺损将按《报刊赔偿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九、社科类图书借阅室规则

  1、本室为方便读者选择所需图书,实行全开架形式,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请勿入内。

  2、读者入室需持本人借阅证,用借阅证换“代书板”。取阅图书时将“代书板”插在图书原位,若未选中请将书放回原位并取回“代书板”。如果不确认图书原位,请将图书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插乱放。

  3、读者借阅图书,应当场检查,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作已损标记以明职责,并追究污损者责任。

  4、保持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声喧哗,勿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带吃食入室,违者罚其清扫污染区,视其态度好坏报有关部门处理。

  5、读者要爱护本室图书,如有损毁、遗失,将按《书刊赔偿制度》酌情处理。

  十、自科类图书借阅室规则

  1、本室为方便读者选择所需图书,实行全开架形式,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请勿入内。

  2、读者入室需持本人借阅证,用借阅证换“代书板”。取阅图书时将“代书板”插在图书原位,若未选中请将书放回原位并取回“代书板”。如果不确认图书原位,请将图书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插乱放。

  3、读者借阅图书,应当场检查,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作已损标记以明职责,并追究污损者责任。

  4、保持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声喧哗,勿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带吃食入室,违者罚其清扫污染区,视其态度好坏报有关部门处理。

  5、读者要爱护本室图书,如有损毁、遗失,将按《书刊赔偿制度》酌情处理。

  十一、外文图书借阅室规则

  1、本室为方便读者选择所需图书,实行全开架形式,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请勿入内。

  2、读者入室需持本人借阅证,用借阅证换“代书板”。取阅图书时将“代书板”插在图书原位,若未选中请将书放回原位并取回“代书板”。如果不确认图书原位,请将图书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插乱放。

  3、本室部分精装本图书,仅限室内阅览,恕不外借。

  4、读者借阅图书,应当场检查,有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作已损标记以明职责,并追究污损者责任。

  5、保持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声喧哗,勿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带吃食入室,违者罚其清扫污染区,视其态度好坏报有关部门处理。

  6、读者要爱护本室图书,如有损毁,将按《书刊赔偿制度》酌情处理。

  十二、古籍书借阅室规则

  1、本室古籍书实行开架形式,仅为本校教师和毕业班学生提供服务。

  2、读者入内阅览需持本人借阅证并填写登记表。

  3、本室图书一律不外借。部分版本如有外借需求,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古籍图书者,需事先查询目录册,并由图书管理员协助到书库内查找所需图书,每次不超过2本。

  5、未经许可,禁止拍照、复印或采用其他手段复制。翻阅应小心,不得污损折叠。不准将书置于阳光或强光源下。

  6、违章者除按“书刊赔偿制度”赔偿外,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十三、视听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阅览室只接待本校师生。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事先办理上机手续。

  2、读者办理上机手续后方可上机。本室实行有偿服务,采取电脑计费收费制度。读者通过自己的帐号及密码上机,上机前帐号上要有充足的费用,帐号上没有费用,无法运行电脑。

  3、使用电脑前,读者应熟悉本馆规章制度、浏览和检索的'基本程序、操作规则,并准确操作,规范使用该室设备。如遇故障应立即联络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调试、折卸。凡自行操作引起造成的损坏,均由本人负责。

  4、本室备有数百种光盘和随书光盘,读者如需要租借,可与本室管理人员联络(每次限借1张盘片)。严禁自带光盘、软盘进入该室。严禁自行调换光盘。

  5、读者如需下载、打印资料,请联络管理人员并按规定缴费。严禁创建、下载、安装、运行、传播病毒或黑客程序,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动、色情信息,不得从事其它违法活动,违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视听结束后,务必按正确操作方法退出程序、关闭设备,将耳机、座椅归位后方可离开本室。

  8、读者应讲公德,讲文明。严格遵守该室有关规定。不喧哗,不打闹;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乱扔纸屑垃圾;不穿背心、拖鞋入内。

  十四、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中心)读者须知

  1、本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中心)仅供我院师生使用。凡进入本室的读者均需事先凭本人有效件办理上机手续。

  2、本室实行有偿服务,采取电脑计费收费制度。读者通过自己的帐号及密码上机,上机前帐号上要有充足的费用,帐号上没有费用,无法运行电脑。

  3、使用电脑前,读者应熟悉本馆规章制度、浏览和检索的基本程序、操作规则,并准确操作,规范使用该室设备。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或损坏,皆由读者承担赔偿责任。

  4、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咨询。不得自行拆卸、搬移硬件设备;不得破坏、删除、修改系统文件及应用软件;违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5、使用结束欲下机时,读者应按正确程序关机,将耳机、座椅归位后方可离室。

  6、读者如需下载、打印资料,请联络管理人员并按规定缴费。严禁创建、下载、安装、运行、传播病毒或黑客程序,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动、色情信息,不得从事其它违法活动,违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本室备有数百种光盘及随书光盘。读者如果需要租借本室光盘,可到管理人员处办理有关手续。私人光盘严禁带入本室,如有违将严肃处理。

  8、读者应讲公德,讲文明。严格遵守该室有关规定,严禁喧哗、打闹;严禁吃零食、抽烟、乱扔纸屑;严禁穿背心、拖鞋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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