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7 13:29:19 蔼媚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扣分方案

  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全体会议者扣5分/次

  2、在开会或执勤时5分钟以上者扣10分/次,少于5分钟扣5分/次,多余20分钟以上但未缺勤者扣15分/次

  3、无故缺勤者扣20分/次。(请假需有假条,必须交予大组长签字才生效,并且在当天交予组织纪律部,否则按缺勤处理!注:请假条不准XX、签名不准代签,违者另行处理)

  4、执勤成员未穿全套校服者扣5分/次,执勤时校服上有涂鸦者扣5分/次

  5、执勤时披发者(短发除外),佩戴首饰者扣5分/次

  6、执勤时间与别人吵架者或与别人打招呼者扣3分/次

  7、营私舞弊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8、执勤不听从安排,态度不好者扣3分/次,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9、在执勤时被监督成员发现有不良行为者(嬉闹等)扣5分/次

  10、执勤成员不许染发,否则扣10分/次

  二、加分方案

  1、工作积极负责者加3分/次

  2、拾金不昧者加3分/次

  3、看见脏物主动拾起者加3分/次

  4、周优秀组员加5分/次(每组两位,由大组长和组织纪律部成员评选,组织纪律部定夺)

  5、优秀小组各组员分别加5分/次(一月一组)

  6、义务执勤者加5分/次(一周仅限两次)

  三、组长及纪律部成员奖惩方案

  1、出现以上同样错误者,一律扣除原定分值的两倍

  2、出现包庇成员,不公平不公正者扣10分/次,并上交检讨书到组织纪律部部长

  3、发现脏物不主动拾起者扣5分/次

  4、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退去组长或纪律部一职,调去别部望常务及纪律部成员以身作则,杜绝不良现象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国留学生(本办法特指接受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下同)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xx年1月31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和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留学生守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2、遵守宁波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安排,勤奋学习。

  3、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促进各国教育、文化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接受条件和录取手续

  第三条 到我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四条 我校对外国留学生实行一年的试读期。试读期满,必修课程考核合格,并经省教育厅批复,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试读期间,学生违反宁波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试读。

  第五条 计划内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直接下达计划,分配至我校学习,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安排汉语补习。每学年开学前,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将完成汉语补习任务的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六条 凡具有高中学历、汉语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外国留学生均可申请自费来我校本科专业就读。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对外招生宣传工作及外国留学生申请材料审批工作。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和寄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七条 我校接受国外正规大学的在读学生,以及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大专毕业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八条 已在国内其他高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经原接受学校同意,我校考核同意接受,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录取证明、在学证明、成绩单、健康证明和无违法违纪等证明。拟转入学生应在原学校办理完毕转学和离校手续及外国人居留证迁移手续后方可转入我校学习。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九条 外国留学生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宁波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来学校报到,并按规定缴费。报到期间,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证件审查、缴费管理、法规教育和学生证、居留证办理等手续,各学院负责新生的教学安排。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国际交流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外国留学生新生入学后3周内,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或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格检查或复查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安排。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有关医院诊断短期内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回国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身体康复后,凭正规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后,于下一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已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注册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勤与纪律

  第十三条 外国留学生考勤与纪律的基本要求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上课、实习、社会调查等可采用多种方式实行考勤。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上课按实际学时计算,实习按每天5学时计算,对旷课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社会实践、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

  第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请假少于等于3天的由所在学院审批;超出3天的由所在学院同意,并通知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两周以上的须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请假一个半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或停学手续。特殊情况学生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允许先口头请假,但在书面请假障碍消除后应立即补办手续,补假程序同上。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记载及学生学分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参加考试,采用与中国学生相同试卷,考试场地可单独安排在国际交流学院进行。由国际交流学院教师负责监考。

  第十八条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必须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不合格均须重修。重修学分列入学生选课学期的选课总学分,成绩按实予以记载。

  第十九条 外国留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 外国留学生应按照留学生注册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读各类课程。课程修读方式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国概况(3学分)、汉语(8学分)为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外国留学生可根据本人汉语水平在国际交流学院选择相应的汉语课程。外国留学生课程的免修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国留学生可免修英语等外语课程及体育、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课和思政等课程。

  第二十二条 插班进入我校学习的国外大专毕业生、国外大学的在读学生及由本国其他院校转入的外国留学生,其原学历阶段所得的`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校教务处同意,可免修有关课程。其余课程均按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

  第二十三条 外国留学生选课、缓考等手续参照宁波大学的本科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或转学申请,一般限定一次。

  1、课程学分累计积点分在该专业同级学生中排名前30%,且无纪律处分;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者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就无法继续学习的;

  4、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如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省级及以上机构评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或专利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第二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六条 具备一定汉语知识的外国留学生,经国际交流学院考核,如学校教学条件允许,可转入留学生汉语言(对外)本科专业学习,已修读且取得学分的专业课程可以免修,课程免修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 外国留学生患病或因伤,经有关医院诊断,认为需要较长时间治疗休养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患者必须休学)应予休学。外国留学生女生可生育休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病休学由本人申请、附医院证明,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一般以1年为限。因病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经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可继续休学1年,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

  第三十条 因病休学的外国留学生应回国疗养,休学期间的管理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属负责。

  第三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因特殊原因(如创业,参军等)须中途休学的,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可休学(保留学籍),休学一般以2学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3年。休学学生须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三十二条 外国留学生在休学期间必须离校,不得擅自来校上课。学校不对其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三十三条 外国留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学期开学前持休学证明(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国内有关医院复查合格)、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复学。

  2、休学期间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或法规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九章 退学

  第三十四条 外国留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不因成绩原因退学。

  第三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者;

  2、休学或停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3、经有关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严重传染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4、本人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5、学生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者。

  因上述事由退学的学生,不属于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诊断患有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领回。

  2、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至少学满1年)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3、退学学生应在学校退学文件发布之日起1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七条 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第十章 毕(结)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德、智、体等全面鉴定合格,修完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发给注册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资格的审核以学生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为依据。

  具备辅修资格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所要求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三十九条 凡在学制年限内无法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外国留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业,延长学业期间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要求延长学业的外国留学生,须由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外国留学生延长学业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四十条 外国留学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毕业。

  第四十一条 修业期满,修读了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含实践),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者,作结业处理;未达到结业条件者,作肄业处理。

  第四十二条 申请结业的外国留学生,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结业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学位授予

  第四十三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准予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凡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的试行办法》和宁波大学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教务处提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四条 文、史、法、教育、经济、管理类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六级,其他类专业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三级的,不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日语等外语语种专业除外)。

  第四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的学位授予可以不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学位课程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的其他学位授予条件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第十二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七条 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在读学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的,具体按照有关协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 经注册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国际交流学院予以配合;其他外事活动或特殊情况,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宁波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经第4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2、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教师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对住校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宿舍。

  二、内务、卫生基本要求

  1、被子、脸盆、牙杯、毛巾、扫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美观。

  2、宿舍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每日打扫三次(早操、中午、课外活动),时刻保持门窗、地面、玻璃和床铺的.清洁。

  3、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4、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三、纪律要求

  1、必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铺。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牌、玩球、张贴、讲粗俗的话。

  4、早晨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床铺,参加早操。

  5、晚上按时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并保持安静,不得迟到。

  6、上课期间住校学生不得回寝室,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破坏电路,私安电源,使用电炉、电热水器。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

  6、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

  8、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破坏宿舍财产。

  9、住校生放假离校时必须和管理老师交接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五、进出请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交宿舍管理教师和班主任备案。

  2、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管理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3、所有的住校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

  六、奖罚办法

  1、每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宿舍,进行表彰鼓励。

  2、对获得“优秀寝室”,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3、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1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宿舍管理老师上报政教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公布并通报给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6、学生破坏宿舍财产和公共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加倍赔偿。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三、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 )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2 )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四、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五、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 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宣传部抄写完后,底稿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六、活动开展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七、文档管理制度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

  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3、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 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5、每学期末,文档管理部门应清点文档,保证各文挡完整齐全。

  八、考核制度

  1、例会

  ⑴无故不到者一次扣15 分,请假一次扣2 分;

  ⑵迟到5 分钟内扣1 分,超过5 分钟扣2 分,超过10 分钟以上扣5 分。

  2、工作

  ⑴未按时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一次扣5 分。

  ⑵未按时交学期活动计划总结一次扣3 分。

  ⑶出现失职行为(如活动时不到,迟到,安排出错以及活动无法进行……),一次扣5 分,严重失职扣10 分。

  ⑷出现滥用职权有损学生会形象,一次扣15 分。

  3、学习

  ⑴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

  ⑵考试一门不及格扣5 分,考试两门不及格予以停职(选修课不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主席团。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包括电话类手表)?,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私自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予以惩戒,同时通知家长,由学校统一保管,再由家长领回手机。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除根据情节进行惩戒之外,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再通知家长领会手机。取消学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惩戒。

  4、本制度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各楼层为学生提供电话。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3、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4、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学生和宿舍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协助管理教师工作,积极进行师生意见沟通;

  3、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学生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赌博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政教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第十四条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六、社团账本查账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八、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规定: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干部职责

  1、值班干部应该提前10分钟(6:50)到岗,分发任课教师课堂纪律记录本及班级学生点名册,并考核任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

  2、负责校园的巡视、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记录好高考班补课教师放学的时间、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安排教师巡视校园,协助门卫加强校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

  4、晚自习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晚自习结束后,收回《值班教师晚自习记录本》,并检查各教室及楼层门窗、电灯、电视、电扇及三楼铁门的关锁情况,锁好底楼大门。

  6、21:00—22:00时,负责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习任课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

  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能够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为此制定了本量化考核制度,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考核实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础分为80分;部门成员平均分为本部门分数。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负责,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六各部门将本部成员所做的工作发到邮箱里,若无工作也要发邮件说明具体情况,若无故不发该部门每人扣2分。勤工助学部周日做表,周一公布结果。

  (五)如有获证书者,期末上交复印件,统一加分。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老师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勤工助学部。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内部考核由以下部分组成:

  1、学生会工作考核

  2、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3、学习考核

  4、例会考核

  5、值班考核

  6、嘉奖方面

  (一)学生会工作考核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等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部长可以适当给予加分(1———10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提出创新的想法,经采纳部长给予适当加分(1———10分);

  3、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或团委反映;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视情况加(2———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加2—5分;

  5、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2———5)分;

  3、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4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1分;

  4、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由部长或部长依情节扣分(2———5分);

  6、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部门,每人次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

  7、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8、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9、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10、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视情节由团总支和主席团处理;

  11、连续三次不参加学生会活动者劝退学生会;

  12、以上由部长加减分事宜,写清楚加减分原因上报勤工助学部。

  (二)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3、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4、很好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工作突出者,部长把工作情况上报勤工助学部,勤工助学部参考对比其他部门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分(2———5分);

  5、各查课成员应按规定按时查课,若无辜缺勤每人次扣2分,故意错扣或错报查课情况每人次扣5分;

  6、部门每月例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部门内部互相打分(占60%)、部长打分(占40%),结果由部长统计,选出分数较高的前三名同学上报勤工助学部,每人次加5分。

  (三)学习考核

  1、旷课者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

  2、一学期之内旷课4次及其以上者劝退学生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课);

  3、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

  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加5分;二等奖学金4分;三等奖学金、荣誉奖、进步奖皆加3分;

  6、除奖学金以外获得其他荣誉,院级加3———5分;校级加5———10分;市级及省级10分以上。

  (四)、例会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人次扣1分。

  (五)值班考核

  1、学生会成员在系办或学办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2、值班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经老师同学反映不认真,属实者扣2分;

  3、值班人员迟到者扣1分;

  4、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打情骂俏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六)、嘉奖方面

  1、学生会评优资格按部门分数分配名额,部门内部再按该部门成员分数分配名额;

  2、每月每个部门考核分数最高的被评为“每月之星”,结果在公示栏公布;

  3、每月之星可获得由团总支颁发的奖品(雨伞、水杯等);

  4、每学期会举行一次学生会表彰大会,选举分数前十名的为优秀干事(大二和大一的分开表彰);

  5、成员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门为优秀部门,部长为优秀部长。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秘书部:统一管理各部档案、登记每天加/扣分情况,将情况通知到各班。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

  劳卫部:保证系部环境干净整洁,检查校内卫生打扫情况,营造好的校园环境。

  体育部:登记早操、课间操出操情况,协助举办各类体育竞赛。

  宿管部(男/女生部):对全校宿舍的卫生进行定期的检查。

  纪检部:负责校门口执勤,校园安保工作及学生日常文明习惯登记。

  宣传部:检查每期黑板报,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活动宣传,印发报表。

  组织部:承办各类活动开展,检查文化晚餐开展活动,收缴稿件,登记数量。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检查每天10分钟唱歌活动。

  学习部:组织各类学习竞赛,不定期登记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兼团员注册、团费收缴。

  广播站:负责校园广播及日常情况通知,收缴广播稿并登记加/扣分情况。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周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周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晚自习,地点:机电系二楼半会议室,参会人员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3)全体学生会例会,总结、计划当前学生会运行情况,各部沟通交流,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文秘部安排人员作会议通知、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签到),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系部,给予惩罚。

  五、学习

  (1)学生会干部首先应保证学习成绩处于带头领先水平,掌握熟练专业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帮助学习困难者,并带动班级学习氛围。

  (2)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团委主席团。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一、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根据国家教委的统一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二、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力争做到全天对师生开放,最大限度地满足本校师生读者的需要。

  三、建立凭证卡借书制度。遗失借书卡必须到图书室挂失,如不挂失,产生后果自负。

  四、进入本室借阅书刊应注意举止言谈文明礼貌,保持阅览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室内吃东西,维护室内的借阅秩序。

  五、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规定必要的借书期限。经常进行循回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遗失图书也责令其赔偿。

  七、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学校师生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八、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九、提高警惕,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一、学籍档案是高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实地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籍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籍档案须分别经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归入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

  三、学籍表上的各项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系别、专业、课程名称、成绩分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学位证书号,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课程盖章要清楚,填写分数要准确,不得涂改。

  四、学籍表上必须有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的签字(用碳素墨水)或盖章。

  五、学籍表上的照片应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别为进校时照片和毕业时照片各一张)。

  六、毕业生的学籍表应由教务部整理组卷、编目、输入计算机,于学生毕业当年的12月底前向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归档。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方可由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提供中文成绩单一份。并在成绩单复印件背面加盖档案部门印章。由教务部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1、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单位的'档案,并及时输入计算机。

  2、每期培训班结束,档案管理员必须及时对所有学员参加培训班的时间、学习内容、考勤情况、成绩等上档。

  3、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职工培训档案的查阅、借用等有关事项。

  4、学籍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方可借用。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泄露档案内容,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6、借出或收回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核实。

  7、凡归入学籍档案的材料,应及时整理,经科长审查后才能归入本人档案。所有资料要做到填报及时,数字准确,真实、可靠、齐全。

  8、建立档案资料查阅簿,谁管谁负责,谁用谁签字。

  9、学籍档案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1、入、退宿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制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3)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公有物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2、宿舍作息时间

  早6:30起床,晚上20:00洗漱,20:30就寝休息。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2)不得带校外学员进入寝室。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物。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爱护公务,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寝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4)住在上铺的'同学,上下铺是注意安全,严禁上翻下跳等不安全行为。

  (5)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6)同学们洗漱时要保证地面干燥,不得在地上随意撒水,若地面有湿滑情况,同学们可及时告知老师处理。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间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手机、窜床聊天、洗漱、打电话等。

  (8)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宿舍内禁止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0)起床时要背把整理好的被子靠墙壁一侧摆放,床单抻展平。

  (11)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做恶作剧。

  (12)寄宿生应坚决服从辅导老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老师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辅导老师。

  (1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洗漱用具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动他人物品)脸盆放在床铺下。

  (3)鞋子头朝前放在床下,摆成一线。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 细 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寝室卫生工作管理,确保寝室卫生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细则: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三、评分标准:

  1、一天三次不打扫的,每次扣0.5分,不干净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3分,很干净的加0.5分

  2、寝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垫、鞋、毛巾等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齐统一美观获得好评的加0.5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四、附则: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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