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8 15:17:3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3篇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x市xx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2

  一、年度业绩目标的制定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及管理处经理、管理层员工的'年度业绩目标依据上海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业绩目标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级共同制定《个人/部门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2、各部门、管理处根据上海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结合部门、管理处工作目标和职责,由部门、管理处经理与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门、管理处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二、月度计划考核及品质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以月度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为基础。

  2、管理处经理业绩考核包括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其他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实行计划考核(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公司下派财务经理)。

  3、月度品质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月度计划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1计划考核类别:公司计划按编制者分为部门(管理处)计划和员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处工作计划与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合二为一,合并为一张计划考核表进行编制、填报、考评。

  4.2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表中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占60%权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对其他部门、管理处的支持服务),占40%权重。

  4.3管理处(经理)计划考核分为三部分内容,以经营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

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3

  1、员工守则:

  (1)遵守客户、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调动。

  (2)热爱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工作积极。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不拉帮结派,损公肥私;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

  (4)上班时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5)上班时统一说普通话,不准讲粗话、脏话、家乡话。

  (6)上班时不能随地吐痰、吃零食、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聊天或看书、看报、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员工代表公司形象,在与你所服务的人员发生冲突时,不得顶撞,尽量保持克制,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去而有损公司形象。

  (8)在岗位上要认真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与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级安排所定任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失职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达标。

  (9)不得盗窃公司、客户、同事的财物,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和承担全部处罚,扣除当月工资作抵押,并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户的机密。

  (10)工作时积极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同的情况要施以不同的清洁方法,对于不易清洁的要尽量想办法,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告知现场主管或领班,不得因故而推卸责任

  (11)如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奖金、辞退处理。

  (12)在工作时,如遇水灾或火警时要及时通知保安人员或现场主管,并积极协助处理好善后工作。

  (13)积极接受上级和客户考评,相互沟通、廉洁自律,增则节支,学习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司效益和企业形象,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

  2、员工因清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作记过处理。

  3、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将作警告、记过罚款处理。

  (1)员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洁、不干净、皱折、破烂的。

  (2)服装的.纽扣没扣好、领口、袖口、衣下摆等处的内衣外露、外翻、鞋子不干净的。

  (3)工作牌没有在正确位置佩戴整齐,脏、旧、破烂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4)头发没有按标准进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为寸头、无胡须;女:束扎整齐洗净、梳顺)。

  (5)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的。

  (6)员工在工作范围内说粗话、随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闲聊、呆站、大声喧哗、清洁工具、清洁材料随处乱放、随便舞弄清洁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员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纸皮、易拉罐等废品的。

  (8)员工将清洁工具晾晒、摆放在公共场地,经教育仍不更改的。

  (9)对装修工人任意抛洒、堆放装修垃圾时,员工与装修工作或住户争吵的(遇此情况要立即告知项目点管理处,由项目点管理处进行处理)。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过或辞退处理

  (1)员工因清洁质量或者言行举止被管理处投诉的。

  (2)本公司员工相互争吵的,或与管理人员、客户发生争吵的。

  (3)员工擅自移动客户或顾客放置的物品、杂物的。

  (4)员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员工谩骂或威胁他人的。

  (6)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接私话的。

  (7)员工故意浪费材料的。

  (8)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清洁工作,在清洁工作中对不易做干净的地方借故推托的(遇此情况如自己不懂时应向主管或班长请教怎样处理,根据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动班长或主管提出,由班长或主管到公司去领取进行处理)。

  (9)员工在工作中,对主管指出的不足之处没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观条件不能及时改正,但又没有按期完成的。

  (10)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未严格执行着装要求的。

  (11)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之上者。

  (1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外出超过15分钟之上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13)员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书、看报、睡觉、乱添乱画、抽烟、吃东西的。

  (14)员工旷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员工不服从管理的。

  5、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记大过并辞退处理,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

  (1)员工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公司和客户形象的。

  (2)员工因玩忽职守,影响工作和造成损失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3)员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户办公用品(电话、传真、复印等),按偷盗论处。

  (4)不爱护并损坏、丢失清洁工具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5)员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启动火警系统,造成人为惊慌和混乱的。

  (6)员工在清洁各种玻璃、金属表面、木质地面、石材表面时乱划或腐蚀其表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7)员工故意损坏或偷藏他人财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参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8)员工殴打他人的。

  (9)员工在上班期间,与项目点所在单位发生非工作性接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员工因病、事请假者,如没有准假而擅自离开岗位者。

  (11)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开的(需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报告,经主管签字同意,交经理审批同意后,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后方可辞工)。

  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工作认真负责,清洁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户书面表扬或所在工地被评为区、市、省卫生文明小区、清洁先进单位的。

  (2)员工拾到财物,主动上交客户、公司主管的,奖励50-200元,并通过表扬。

  (3)员工如遇突发事件(如火警、水灾等)立即告知客户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善后工作的。

  (4)积极举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如偷盗等),经查证属实的。

  7、其它事项

  (1)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急病或交通意外)须请假者,应尽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满或未满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则不计工资。

  (2)在清洁过程中,发现电梯不锈钢、地面花岗石、墙面、天花、灯饰及其他物品(如不锈钢烟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报警器、开关等)遭严重划伤、损坏、丢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3)公司从项目点撒场后,员工必须在第二天早上8:00到公司所通知的指定地点报到,听候安排,否则作为矿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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