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6-13 12:16: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

  锅炉工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锅炉工负责公司锅炉设备的操作,为了确保车间正常供气供热、锅炉安全运行,以及操作的安全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

  1、在岗位上的操作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生产指挥,不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

  2、按时检查设备情况,正确填写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签名,保证锅炉供气和供热参数。

  3、正确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向综合车间主任汇报。

  4、遵守操作规范规程,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5、经常保持设备和场地清洁卫生。

  6、配合进行设备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安全操作制度

  1、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2、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3、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4、随时检查锅炉入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

  5、检查汽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送风机和煤气管道等。

  第四章交接班制度

  1、锅炉工在交班前,提前15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2、对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做最后一次检查和调整,使锅炉压力和水位达到征程值范围内。

  3、由当班人员填好当班期间设备运行、交班记录及关键检查要素记录表,并签名。

  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中锅炉运行情况。锅炉供汽、供暖压力情况,软水和炉水质量、设备故障和检修情况。

  5、交班时如遇列事故,必须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人员应积极处理事故,设备运行不正常不交班。

  6、经接班人员检查无误后,应共同在运行记录本上签名,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7、每班必须搽洗水位表、气压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

  8、每班必须保持锅炉房环境卫生。锅炉、燃烧器、操作柜应保持清洁明亮、不沾积灰。

  9、交班者,做到“五交”和““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各部件及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主体及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第五章罚则

  以上各项职责若有违反,每次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决定,造成事故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3

  一、年度业绩目标的制定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及管理处经理、管理层员工的年度业绩目标依据上海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业绩目标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级共同制定《个人/部门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2、各部门、管理处根据上海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结合部门、管理处工作目标和职责,由部门、管理处经理与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门、管理处年度业绩目标》(KPI关键业绩指标)。

  二、月度计划考核及品质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以月度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为基础。

  2、管理处经理业绩考核包括计划考核和品质考核,其他管理层人员业绩考核实行计划考核(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公司下派财务经理)。

  3、月度品质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月度计划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业管理公司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1计划考核类别:公司计划按编制者分为部门(管理处)计划和员工计划。职能部门、管理处工作计划与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的工作计划合二为一,合并为一张计划考核表进行编制、填报、考评。

  4.2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表中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部门独立完成的'工作,占60%权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处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对其他部门、管理处的支持服务),占40%权重。

  4.3管理处(经理)计划考核分为三部分内容,以经营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__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聘请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其次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为工作时间12:00 — 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 — 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全部专职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起先的前30分钟内,即8:30 — 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赐予工作支配。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托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三天以内由干脆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方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状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精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觉,赐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峻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一般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依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干脆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需经总裁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缘由,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刚好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其次节六。 1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干脆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6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提成等级

  销售任务完成比例(销售业务员)销售提成百分比(销售经理)销售提成百分比第一级100%以上0.0%0.0%第二级70%~100%0.0%0.0%第三级50%以上0.0%0.0%5、货款回款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任务完成比例(销售业务员)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销售经理)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第一级100%以上0.0%0.0%第二级70%~100%0.0%0.0%第三级50%以上0.0%0.0%

  五、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给予xx元现金奖励(周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三分之

  一);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xx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xx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xx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三.制度总述: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管理制度细则;

  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个部分。四.制度细则

  管理制度细则:

  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行月终和年终考核。

  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

  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保守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项目。

  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区域经理对所在区域售后服务有知情权,处理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决定权归技术部),销内勤接到售后服务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不能赶到现场,由经销商拍摄照片发送到公司,销售总经理签署意见交技术部核实、决定如何进行售后服务,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区域经理说明。

  有权为辖区内经销商作500元以下的资金担保,3个月内经销商未将所欠款项补足户,区域经理将承担责任,公司财务将从区域经理工资中扣除。

  每周五下午14:0016:00之间一个电话,汇报这周来的工作内容,所在区域和城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老经销商服务情况等等;每半月区域经理将这半个月来所发生的问题、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文字方式发送到指定传真或者邮箱,由分管销售的销售副总处理和向上汇报;售后服务、支持政策、促销活动由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区域经销商促销、支持政策等情况,区域经理制定策划案后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后上报销售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每次回公司,第一是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是对区域经理在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三是邀请专业的市场营销讲师对区域经理进行营销知识培训。

  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业时间进行,当天回到重庆,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协助总经理、营销总经理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

  业务发展计划;协助营销副总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目标、建立销售管理网络。

  区域经理岗位责任:

  区域经理的岗位责任和义务划分主要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流程图

  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经理完成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严格按销售副总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销售计划。

  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销售统计表,及时报告销售总经理,使之随时掌握公司的销售动态。

  对辖区经销商、营业员进行业务技巧和相关产品知识培训,使之能熟悉,运用。

  合理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并指导销售助理按照计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当区域经理调离岗位时,应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区域经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现市场管理真空。

  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做好周,月度客户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销售总经理;

  协助区域经理及时完成销售计划,及时完成区域经理交与的工作;

  及时在销售活动中,掌握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或新动态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7

  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运作与行政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公司之发展有制度上的保证,特制订公司管理制度。

  2.制订原则:

  2.1可行性原则: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讲求务实,不制定过高的标准。

  2.2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在被明令废止之前就必须得到一丝不苟的执行,未经特别豁免,任何人不得违背。

  2.3标准化原则:力求公司的行政行为和业务行为的标准化;

  2.4个性化原则:公司以人性化管理为主,强调员工的自律和自觉,充分尊重员工的个性。

  3.效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企业文化

  1.公司的宗旨:通过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服务,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发展;通过充分尊重、挖掘和培养员工的潜能,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2.企业文化:

  团队力量与资源共享

  积极沟通与全面理解

  目标明确与高效运作

  专业素质与不断创新

  3.员工行为准则:

  3.1工作时间,必须称呼同事的职位(无职位者除外),不得直呼其姓名,直称其职位,如总经理;或者姓+职位简称,如吴总;或者以小、老+姓氏,如小张,老王等。

  3.2个人形象规范,待人接物文明;

  3.3办公秩序严肃、紧张、有序、安静;

  3.4学无止境,不断向书本、业务、同事、客户、社会学习;

  3.5爱惜公物,勤俭节约,提倡环保;

  3.6做事以做人为先,尊重理解他人,如同尊重理解自己;

  3.7不以损害公司及同事利益的方式谋取私利;

  3.8不断树立、维护与提高公司品牌与形象。

  4.工作制度和观念:

  4.1首问制:下级必须服从和完成上级的工作安排、指示和督导。若因故无法完成该项安排、指示或有不同意见,必须加以解释,并由上级决定后另行安排或处理。对于上级的另行安排和处理有异议的,可以越级申诉。

  4.2复命制:事必有复,复必有时;

  4.3时间观念:运用时间表进行时间管理,今日事,今日毕;

  4.4职业观念:处处体现专业素质和职业风貌;

  4.5保密观念:严守公司与客户商业秘密,保证商业情报安全;

  4.6双赢观念:个人职业规划与公司利益协调发展,实现个人与公司之共同发展。

  公司组织构架

  1.公司实行整合营销策略(IMC),提高管理效率;经营内容包括水泵、风机、发电机组等机电产品,为客户树立统一的目标和企业形象,将统一的产品服务信息传达给消费者。

  2.公司实现一对一责任制,实现职责分工。

  3.公司业务实行开放式管理机制,倡导企业目标与业务团队利益的一致性;

  4.公司运作强调充分授权与完全责任的统一。

  5.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1.总经理:

  1.1汇报对象:直接对董事会或者合伙人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

  1.2协作伙伴:与副总经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团队。

  1.3直接下级: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行政副总,营销副总。

  1.4主要职责:

  1)拟定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2)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业务开拓和战略谈判;

  4)建立和完善对外公众关系;

  5)协调和督导业务团队的业务进程;

  6)拟定和修改公司管理制度;

  7)提出公司机构设置和和工资调整方案;

  8)负责新聘员工的审核录用;

  9)审核公司对外协议、合同和重要文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文件;

  2.总经理助理:

  2.1汇报对象: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公司信息资源与服务品质管理,确保各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2.2协作伙伴:与总经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团队。

  2.3直接下级:财务总监、营销副总、行政副总及各部门主管。

  2.4主要职责:

  1)对于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政策和策略提出建议;

  2)负责公司的知识管理和内部资源共享建设;

  3)制订公司的保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

  4)对于经营市场从技术与风险等角度提出建议;负责审核经营市场总体方案设计、各类具体操作文件以及其他与市场有关的各类往来函件等,以确保产品服务的技术可行性与产品质量;

  5)负责审阅公司所有其他的各类往来文件,并签署意见;

  6)负责对下级的督导、培训与考核;

  7)负责安排新聘人员的上岗前培训;

  8)督导业务团队的业务进程;

  9)提出相关专业问题并负责召集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研讨;

  10)在总经理外出期间临时负责公司日常运作;

  11)负责每月的综合考核;

  12)负责设立标准文件库与工具箱;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3.营销副总

  3.1汇报对象: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2协作伙伴:行政副总、财务总监、

  3.3直接下级:大区经理、门店经理、市场部经理、售后服务部经理

  3.4主要职责:

  1)对公司市场开拓战略提出建议;

  2)参与并执行市场开拓策略与计划;

  3)独立开拓客户与渠道

  4)负责组建并领导业务团队开拓市场;

  5)负责经营市场的总体策划,在方案获得批准后负责实施;

  6)协调业务团队对内对外分工,并对市场工作结果负责;

  7)每周确认市场部成员的工作时间表;

  8)负责对下级的督导、培训与考核,并将培训与考核意见呈报总经理;

  9)负责市场调查,定时收集、整合和提供市场信息。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

  4.行政副总

  4.1汇报对象: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4.2协作伙伴:营销副总、财务总监、

  4.3直接下级:采购经理、行政经理、人事经理、仓库主管、车队队长4.4主要职责:

  1)在分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行政管理部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体系,并负责行政管理类制度的具体执行。

  3)建立健全公司的文书管理规范标准,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4)营建企业内部良好的企业文化,强化企业精神、团队精神的宣传。

  5)加强与各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沟通,有效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6)策划和主持公司的大型活动,并负责予以实施。

  7)参与策划及市场方案的制定完善工作。

  8)主持日常公司内部工作会议。

  5.财务总监:

  5.1汇报对象:总经理。

  5.2协作伙伴:行政副总、营销副总

  5.3直接下级:会计、出纳、打单员和对单员。

  5.4主要职责:

  1)协助制订公司的财务计划;

  2)完善公司的财务制度;

  3)负责成本规划和控制;

  4)负责与合作厂商的联系和合作事宜;

  5)负责对下级的督导、培训与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呈报上级。

  6)负责财务管理优化,不断收集、整合和提供新的优化建议。

  6.大区经理

  6.1汇报对象:营销副总。

  6.2直接下级:驻外业务主管、分店经理

  6.3主要职责:

  1)做好市场规划,正确分析市场状态和客户能力,拟定市场拓展思路;

  2)带领团队走访经销商,了解各类竞品情况,按照公司政策、制度进行市场拓展,完成拓展目标

  3)定期(每周一次)和经销商管理团队召开会议,加强公司与代理商团队的联系。

  4)市场信息、竞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5)和各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执行和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寻求各部门的工作支持;

  6)确定公司下发的各项物料如:POP、海报等按时到位;

  7)了解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库存状况,协助其处理,并及时反馈总部;

  8)真实调查市场信息,协助公司进行区域广告投放和审批工作;

  9)定期建立和维护客户档案;

  10)管理部门各项费用支出,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11)按时完成月、周、日工作计划,并每日检查各岗位人员工作进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8

  一、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下午为1:00至5:00,须提前10分钟到达。每月带薪轮休一天。

  2、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月底;每日上下班须打卡,每日规定打卡4次。

  4、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迟到10分钟到班者扣半天工资;超过30分钟者扣一天工资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全天论处。

  6、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2次,超2次者则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4、公司业务繁忙期间,不予轮休(特殊情况提前找主管申请) 。对于整月无休者,轮休补做一天工资。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9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2)适用于特殊技能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个月;

  (3)适用于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0———45天;

  (4)复员军人培训期一般为一年;

  (5)转业干部适应期最长为2年。

  (6)对于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或高层管理人员,经电力公司批准后,确定初次聘用期限。

  (7)其他人员一般为1———6个月。

  3、初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初聘期满后,双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

  4、初聘期间,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培训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5、聘用人员初聘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道德品质、业务水平、操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鉴定(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确认其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发书面通知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续聘手续。无论续聘与否均及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6、聘用人员在初聘期间违反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立即予以辞退,由各用人单位即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报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续聘合同的管理

  1、对初聘期满考核合格需续聘的人员,必须先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或续办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2、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必须按《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协议各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执一份。

  3、续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期限:

  (1)续聘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期限两种,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所有聘用人员在同一企业内续签劳动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5年。

  (3)急需聘用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聘用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3年。

  (5)聘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应届中专、技校毕业生初次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聘用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人员,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7)聘用的复员军人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2年,转业干部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续聘合同终止与再次续签

  (1)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2)无论何种期限劳动合同,都应按有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依据《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电力公司批准劳动用工计划后,可再续签2~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聘用协议书》的签订

  (1)各类聘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还必须在《劳动合同书》内明确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

  (2)《聘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应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益,聘用协议终止条件等,双方应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应同时生效,期限一致,其主要条款应相互对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要避免互相矛盾的条款和文字。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还需签订补充聘用协议,作为聘用协议的变更证明。

  (5)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也应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书》。不再重签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聘用协议到期,自动解聘。

  6、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被代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必须由人事代理机构鉴证。

  十、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

  1、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鉴证手续;

  (2)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业务,接受、保存、调转其人事关系,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及材料续整;

  (3)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代理人员的公证、结婚、离婚、独生子女、档案工资记载、求职升学、出国政审、因私出境护照及需要从档案材料中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记载、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考试报名等手续;

  (5)接转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6)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代理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人事代理必须由聘用人员自行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人均应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明确代理对象、代理期限、代理内容,确定代理费用和交纳的方式等。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企业工作性质、聘用期限和被聘用人员自身条件,对聘用人员分别实行全过程人事代理制和阶段性人事代理制。

  (1)对企业聘用社会性通用工种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聘用期限的人员,无论初次聘用还是续聘,在聘用期间均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

  (2)对企业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内的,在聘用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劳动合同期限为连续3年以上的,在聘期满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结束人事代理的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3)对由电力公司管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经电力公司批准,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应由电力公司负责及时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对企业急需聘用的特殊专门人才,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之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或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或结束人事代理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各用人单位对拟结束人事代理委托、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各用人单位每年应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统一转移已形成且需归档的聘用人员的各类材料。

  十一、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从签订《聘用协议书》、《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对聘用人员实行全过程考核制度,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记录奖惩情况,每年一小结;合同期满,做出总体评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业绩考核档案及相关手续有用人单位及时转入人事代理机构。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聘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在对现有机构、岗位设置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基础上,制定聘任人员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忠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培训、使用、奖励、提拔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应与本单位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同等对待。

  5、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但不得在公司系统内各用人单位之间直接调遣。在各用人单位之间的流动必须遵循本办法中“聘用程序”所规定的办法办理,并及时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企业对违纪的聘用人员,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聘用人员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享有辞职的权力。

  8、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和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减少因员工离职造成的对企业工作上的损失。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将其保管和领用的文件、资料及公共财务向原聘用单位有关部门移交,避免因此造成的责任不清或无法追索责任的后果。凡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企业可予以除名或开除。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泄露企业机密,影响内部团结,损害企业形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者;

  (4)无故旷工连续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用人单位应对辞职和被解聘、辞退、除名、开除的聘用人员及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将上述人员介绍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原聘用单位必须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聘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2、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实行档案工资与执行标准相分离的原则。聘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收入和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初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初聘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其工资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中专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

  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650元;

  ③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850元;

  ④双学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工资为1100元;

  ⑤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200元;

  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500元;

  ⑦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人才的,可参照上述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不高于30的幅度适当提高。

  (2)对初聘期限内被辞退者,仅支付实际工作或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4、续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聘用的社会通用工种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地区当年劳动力市场相关专业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标准,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分高、中、低三档价位执行。

  (2)聘用的生产专业技术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结构,自行决定工资水平及分配方式。

  (3)对聘用的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项目)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种分配办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奖励办法有:

  ①项目成果奖励;

  ②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

  ③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

  ④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分配。

  (4)对聘用的营销人员,其收入一是可依据完成的销售收入量确定,二是可与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和库存1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其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5、聘用人员属特殊专业人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聘用期间,可享受本单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奖励住房的政策(国家或自治区房改政策已明确执行商品住房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其他聘用人员在履行短期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购房待遇。

  7、各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9、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在享受各种待遇上与本单位原职工同等对待。

  10、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及国家、自治区政府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聘用人员不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不执行电力公司职工自谋职业的有关规定。

  1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工资与相关福利待遇随之取消。

  十三、其他

  1、本办法对聘用人员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电力公司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月xx日起试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0

  第一条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标准

  1.1报销范围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

  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等项目;

  不包括外出接待客户、洽谈业务、联络关系所需的招待费及购买材料、配件的费用。

  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1.2费用标准

  1.2.1城际交通费:

  1.2.2住宿费

  住宿费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费用标准单位:元

  1.2.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巴、出租车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应的过桥、停车等费用。

  费用标准:单位:元/天

  1.2.4出差补贴

  该补贴为因出差而使出差人员有可能产生的用餐费用及通讯费用的增加部分,公司给予的补贴,实行包干制,即以规定的标准按出差的时间给予补贴

  费用标准单位:元/天

  第二条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副总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其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如紧急情况可经副总、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出差,并在出差当日补填《出差申请单》;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或分公司办事处财务处办理借款预借差旅费;对于没有还清前次差旅借款,或者是虽然没有超过上限,但计算不合理的,财务有权不予借款;

  3.出差期间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要与出差费用一同提交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4.出差人员在上报的出差计划内无法完成任务需延长,必须以书面报上级审批,并交人事行政、财务部备案;

  5.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及票据的粘贴

  1.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2.“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3.“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整齐地粘贴在大小等同于A4纸的1/2的纸上;为节约费用,请尽量使用废旧的纸张;

  4.“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5.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

  6.出差补贴根据出差的实际天数及相应的补贴标准填写;

  7.“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如果是去办事处所在地出差,而没有住在宿舍的,必须在相应的“费用说明”栏中说明原因;

  8.差旅期间如有宴请费用,应在“其他”中列明,并注明我公司陪同人员,说明应扣除的出差补助;

  9.订票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在“其他”栏,填写;10.“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11.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

  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可写说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需凭票报销的项目,若报销单据丢失,除火车票,飞机票外,一律不报销;飞机票,火车票报销按实际金额的50%给予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额度在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单》费用范围内的,应先交其部门领导,再由行政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后可予以报销,超过额度的,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五条差旅费额度

  差旅费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如超出本年度预算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在从严掌握的原则上申请追加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特别说明事项

  1.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享受驻外津贴,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计算,原则

  上与工资一起发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总经理签字生效;其中长期驻外工作指连续出差时间在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工作,长期驻外人员出差前必须持经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在出差期间临时延长出差时间以致实际出差一个月以上的,需补填《出差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报销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2.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在当地发生的相关费用不适用差旅费制度管理,除城际交通费外,不再计报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用及住宿费;驻外人员的住宿原则上由当地负责人提前以签呈形式向总部申请宿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要发生住宿费的需提前申请;

  3.驾驶员出车去外地,除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外、不再报支其它费用。自备车出差,不发生市内、外交通费。其过桥、过路、修车、燃油费等另行规定,均不适用本差旅费管理范围;

  第七条出差人员申报差旅费用应以诚信为原则,如从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就按虚报金额的2—5倍处罚;对于出具伪证的公司员工及审核人包庇作假的行为,按违纪人处罚金额的50%处以罚款;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条款自动作废。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1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了员工建造适宜和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责任

  生产部、总务部及各生产车间。

  4内容

  4.1"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方面

  4.7.1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2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3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常

  4.10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各级环境保护任制

  1.1环境管理者代表

  由总经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实施,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运行经果和管理者

  1.2环境管理委员会

  由由主任委员(环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员组成的一个环境方面的审议机构。

  1.3各层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

  三.三废处理方案

  1.1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务排出室外,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1.3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1.4废料销毁

  锅炉房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皋废水管道中,不溶进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面无害物。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常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况,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3、企业改造和生产,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包装袋、包装桶等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总务部门回收;

  5."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6.躁声的管理:采用低躁声设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集体户口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卡的日常管理,认真履行迁入、迁出、借用等登记制度。

  2、迁入: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迁入员工户口的相关手续,户口卡建立后,交专人管理。

  3、迁出:

  (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将户口迁出集体户的,人力资源部予以确认并由专人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员工调离威尔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接到通知后,由专人办理迁出手续并做好登记。

  (3)、在职员工已结婚或购买住户者,具备迁出条件的请在具备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迁出手续。

  4、借用:

  员工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借用集体户口卡片的,必须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借用登记,注明借用时间及归还时间、事由,由本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借用。

  5、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

  第四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3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准时排解安全隐患。依据各工地实际状况,特制本方法:

  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依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具体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加强宣扬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准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方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准时帮助收回;

  五、开边山、备料组必需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觉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方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需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别状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约燃油而降低服务质量。

  第四章牌证管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及时交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扣罚20__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未及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评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处罚,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产假

  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医疗设备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3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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