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6-13 14:41:3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公司规章制度1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务必标有页眉页脚,文本资料可根据文书具体资料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持续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资料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职责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务必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公司规章制度2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厕所要勤冲洗、勤打扫,做到无积尘、无异味。

  5、公共场所、门口、停车场、绿化带等的'清洁亦不可忽视,这往往是留给客人的“第一印象”。

  6、擦玻璃要注意选择天时,阴天或早晨、黄昏无阳光照射时,窗面污渍易看清,是擦窗的最佳时间。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擦窗,污渍发干结块,导致不易擦净,操作人中也容易眼睛发花,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用一块干净吸水不脱毛的揩布,在清水中浸湿绞干后,先将玻璃窗擦一遍,待其干后,再用清洁的干布揩清、擦亮,如有严重污渍的可用玻璃清洁剂或去污粉揩,揩布严禁有油。

  7、客用口杯、茶杯消毒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8、为保证酒店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

  (1)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2)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4)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两年清洗一次。

  (5)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年清洗一次。

公司规章制度3

  目的:为使本部门工作管理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_______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以劳动法为依据,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部分: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与适用

  1、薪资确认:由用人部门总经理提出薪资建议,并经过人力资源部薪酬部门审核后上报审批。

  2、录用审批:薪资审批需经过部门或职能部门形成会议决议,管理人员的录用需以得到总经理批准。

  3、聘用:由招聘人员向候选人沟通薪资,并确认入职日期和发出员工聘用书。

  4、入职体检

  员工在入职时必须提交有效的体检证明,方可被公司录用。公司每年定期为员工安排体检,如发现员工患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公司将视情况调动其职位或建议病假。如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个人档案

  公司将为所有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新员工在入职当天需将3张1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复印件、职称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存档查阅。如员工提供不真实、错误资料或有任何虚构,经查属实,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公司可按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个人资料有变更,需于变更后七日内报人力资源部,请特别留意。

  6、入职培训: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为其介绍并学习公司相关制度,并介绍新同事。

  7、试用期: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8、劳动合同管

  (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2)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3)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劳动合同内容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所有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部门考勤制度。

  二、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三、请假

  1、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2、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相关人员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四、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相关人员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五、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请假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有效。

  六、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相关人员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时间_________基数_________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时间_________基数_________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时间_________基数_________300%。

  3、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七、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部门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_____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2、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部分: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部门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和部门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和部门形象或名誉的事。

  3、本部门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或部门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部门领导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或部门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或部门出席公众活动。

  三、部门禁止下列情形_____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_____工作。

  2、_____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_____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_____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部门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部门相关负责人,否则视为_____。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或部门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或部门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与客户沟通时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_____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部门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人员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部门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或部门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积极参与公司或部门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或部门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呈报部门负责人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或部门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或部门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_____挪用公款或_____、蓄意损害公司部门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团队造成损失或对部门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者。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或部门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部门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2)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警告三次等于记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负责人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经部门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三部分: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部门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正式员工工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

  1、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及部门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部门领导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部门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部门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部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_____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部门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部门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1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除夕、新年初一、初二)

  c、清明节(公历4月4日)

  d、劳动节(公历5月1日)

  e、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f、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g、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

  h、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_____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_____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部门相关人员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部门相关人员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

  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_____:部门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_____等社会_____。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部门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部门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部门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部门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部门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四部分:培训、考核与发展

  第一节培训管理

  一、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二、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

  三、公司培训管理的常设机构是培训组,隶属人力资源部,:除培训发展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_____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在集团范围内选拔产生。

  四、公司培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

  1、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主办,负责集团中级以上人员(含分子公司总经理)管理培训,集团总部员工自我管理培训及新员工职前培训、外派培训等。

  2、二级培训由集团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办,负责本单位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及外派培训。培训结束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培训积分制

  1、培训组每年初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确定培训课程设置及相应学分,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即可获得学分。培训组同时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年度培训测试成绩、积分。

  2、各岗位培训积分标准由培训组每年度调整一次。正式员工绩效考核将结合本人全年培训积分进行,积分不达标者绩效考核将受影响。员工晋升必须获得拟晋升职级资格的培训积分,否则仅提升为代理职务。

  3、公司全员培训及特别要求的重要培训,无论积分是否达标,均需参加。

  4、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人事部门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人事部门请假。

  六、员工自我培训

  1、公司_____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人事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周六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培训费用报销

  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规划制定一级培训费用预算,报总裁批准。

  2、二级培训费用由集团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根据培训计划提报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集团总部外派培训费用1000元以内,由人力资源部审批,1000元以上由总裁审批;子公司外派培训在预算范围内的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培训费用超过1000元者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及获得证书原件由培训组存档,经培训主管签字后,方可报销费用。

  4、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节绩效考评

  一、考评目的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_____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_____运行。

  3、充分发挥_____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三、考评周期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月度考评结果与工资直接挂钩。

  2、季度考评:季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季度的工作业绩和行为表现。季度考评结果与下一季度的月浮动工资直接挂钩。第四季度直接进行年度考评。

  3、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部门所有员工均进行年度考评。

  四、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报部门经理审批。相关人员将考评结果归档,同时用于计算绩效工资及奖金。

  五、结果分级:考核等次分为五级,分别是优、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

  定义:优-超越岗位常规要求;完全超过预期地达成了工作目标;

  良-完全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

  中-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

  基本合格-基本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达成工作目标,但有所欠缺;

  不合格-不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不能达成工作目标。

  六、结果

  使用考评结果可作为以下几类人事工作的依据:

  1、职务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良的员工,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职务降级:年度考评一次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员工给予行政降级处理。

  3、工资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年度考评连续两次为中等以上的员工,在本工资岗位级别内晋升档次。

  4、降档:季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工资降档;年终考评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进行工资降档。

  5、培训: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制订培训规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6、职业发展指导:根据绩效统计分析结果及双向沟通,修正员工职业发展设计。

  七、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部门经理申诉。部门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必须对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五部分:员工权益

  一、劳动安全

  1、公司部门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_____。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向部门经理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公司规章制度4

  1、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下达的工程质量目标和规划的优质工程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和创优质工程的具体措施,并上交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在完成工程质量目标的同时,坚决杜绝质量事故、克服质量通病并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通过策划、交底、检查等工作,做好预控。

  3、质量保证体系内的各级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责实施技术质量管理。

  4、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所有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根据设计文件、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认真进行量化管理。各级质量检查部门和人员,应及时、认真、准确地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负责。集团公司指定的验收部位,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后,才可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验收。

  5、项目部要配专人负责工程的测量工作以及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保管,并确保经过校准、检定的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6、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专项方案,按照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DB13(J)35-20xx中的规定要求,及时完善各种技术质量资料和文件。

  7、各种原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试(化)验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负责。各项试验工作都必须有原始记录,按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制度,《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和试验规程》

  8、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执行集团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当不合格品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按照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凡已形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单位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及技术质量部,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集团公司。质量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9、认真执行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5

  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国、爱行业、爱公司、爱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尽职尽责。

  3、忠于职守,努力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和调配。

  4、上班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证及头花。办公室员工去驻场办事须穿工作服。

  5、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有效,病假须持院方证明。

  7、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8、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9、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0、员工不得借职务之便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杜绝有损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举止言行。

  11、工作人员若须外出,必须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记录。

  12、尊重领导、讲究礼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13、接听客户电话要讲普通话,接听电话应礼貌、热情,使用礼貌规范用语。

  14、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天由工作人员打扫、整理办公用具和物品。

  15、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学习的,必须做满两年。(如两年之内不想做了,未满服务期而离职的须自付学习期间所有费用)。

  16、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后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奖惩制度

  试用期三天(三天不做完无工资)

  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一、奖励

  1、经公司质检部检查,各驻场(4人以上)每月评选1名优秀员工,公司给予10元奖励。

  优秀员工评选条件:当月无罚款;服从分配,工作主动积极,认真出色;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强。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勤劳、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客户口头表扬者奖20元,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奖50元。

  3、参加公司会议、集体活动无请假、无迟到,每人奖励100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入职一年以上,符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每人奖励100元。

  5、年度优秀主管奖:从事主管岗位一年以上,符合年度优秀主管评选标准,每人奖励200元。

  6、突出贡献奖:受到甲方领导高度表扬,甲主出示书面表扬信,每人奖励100元。

  7、拾金不昧奖:对拾金不昧者,甲主出示书面表扬信50元。

  8、服从公司一切工作安排,控制物料开支,节约费用有明显成效者奖10元。

  9、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奖20元。

  10、为保护国家财产及客户财产,见义勇为者。(表现特殊,重奖)

  二、惩罚

  1、员工上班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场地。凡发现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达15分钟者,每次扣5元;

  2、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半小时至2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3、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达2小时以上者扣1天工资;

  4、上班时间若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条。在公司抽查中,以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当天请假,扣除当天工资。主管或领班请假必须电话告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5、班长、员工有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1天向驻场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主管请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三天以上需跟公司总经理请示,普通员工请假向部门负责人请示,超过两天的需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不允许临时带口信,违者作旷工处理。超过两天的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必须出示相关医生证明。

  6、主管请假、必须提前1天将各区域工作提前安排好,同时告知甲方负责人。员工因不服从分配而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达三天者作除名处理。

  7、车站、办公楼驻场当月请假超过1天,全年总计调休达10次(含10次)取消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8、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经批评教育未改正者扣2天工资,半年内达2次者作除名处理。

  9、上班时间不允许干私活,一经发现,处20元/人罚款,并取消个人年度先进员工参评资格;驻场内员工干私活,除对员工进行处罚外,驻场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罚(该负责人在现场并参与罚款50元/次;该负责人在现场未参与未制止罚款30元/次;该负责人未在现场罚款20元/次)。

  10、员工上岗时一律穿工作服,衣服应整洁干净,违者每次扣5元。

  11、员工上岗时一律佩戴工作牌,违者每次扣5元。

  12、上岗时间一律不允许穿高跟鞋或拖鞋,违者每次扣5元。

  13、上岗时间不能在工作的地方吃东西、抽烟、休息、闲聊,违者每次扣5元。

  14、上班时间不能披头散发,长头发的应将头发盘起,短头发的应整齐干净,违者每次扣5元。

  15、凡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循“顾客至上、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决不允许与客户发生争吵(不管对方是对是错),发现1次罚款20元,一年中达到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16、工作期间,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一切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者,公司和驻场领导有权作罚款或辞退决定。

  17、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本人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而造成公司被考核扣分、罚款的由违纪员工自行承担,由公司从其工资中扣除。

  18、凡本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必须爱护公物及劳动工具,如有损坏,视情予以赔偿。

  19、主管和员工请假,主管应如实反映给公司负责人,如未如实反映,被公司发现,主管则扣罚双倍工资。

公司规章制度6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8:50,准时到办公室,10分钟搞完卫生,9点正常上班,迟到一次50元罚款,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二、员工应在每天,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三、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安静有序。

  四、公司餐补,按实际上班天数为准,每个月会算到工资表里面。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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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

  十、辞职条件: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

公司规章制度7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8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工作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2、有工地按照工地时间上下班。

  二、休息时间:休周六、周日;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有工程按照工地时间休息。

  三、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四、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或出卖公司机密。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总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八、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九、辞职、辞退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经批准方可离职。

  2、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3、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3)泄露公司机密者或出卖公司机密者。以上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9

  一、“钉钉”软件使用原则

  1、公司管理层和销售部的员工需申请“钉钉”账号,申请成功后此账号将仅做工作使用。

  2、钉钉”非即时性沟通工具,重要紧急的工作沟通,仍需使用电话沟通。

  3、公司管理层和销售部的员工的日常考勤一律采用“钉钉”软件进行签到。(在公司没有明确取消指纹考勤时,仍须同时两种方式进行考勤,保证出勤情况核实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公司管理层和销售部的员工日常管理业务及工作尽量采用“钉钉”软件的审批功能,执行无纸化的工作流程。

  5、着重采用“钉钉”软件管理平台的“签到”、“审批”的功能,目的使总经理及时了解员工上班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加强对外出的.人员的工作管理,同时简化内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流程。

  二、“钉钉”软件签到要求

  1、公司管理层和销售部的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没有外出的,一天签到四次,早上上下班班签到(8:30~12:00)、下午上下班签到(14:00~18:00)。

  2、公司管理层和销售部的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有外出办事或从事业务等相关工作事宜时,每隔两个小时签到一次或每访问一个地方、一个客户时签到一次,每天不少于四次签到。

  3、签到时须确认, 1)“签到时间”,手机系统默认;2)“签到地点”须微调准确位置;3)“签到内容”可以填写文字说明或现场拍照为准。

  4、办公室每天及时做好签到统计信息报送给总经理。

  5、公司管理层和销售部的员工每天考勤签到须超过四次以上(含),否则没有向办公室或总经理说明正当理由的,每少签到一次处罚20元。当天未签到又没有请假或调休的按旷工处理,在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三天工资。

  三、“钉钉”软件审批要求

  1、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销售部的员工应在日常请假、外出、出差等异常考勤通过“审批”平台会知相关人员。(员工对接审批人为部门主管,并告知办公室;主管对接审批人为总经理,并告知办公室。)

  2、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销售部的员工正常休息时须通过“钉钉”审批平台告知办公室、生产副总,便于生产工作在正常假期期间能顺畅协调安排。

  3、各部门的物料采购、物品领用、用车申请等在现有的纸件流程中若有审批人员不现场时,可通过“钉钉”平台进行审批。

  4、关于“工作请示”、“部门协作”等协调方面,尽量采用“钉钉”审批平台,便于工作安排、指令的保存及可追查性。

  5、对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销售部的员工未经审批的考勤按旷工处理。

  6、对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销售部的员工未经审批的工作指令或事项,当事人已执行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由当事人承担。

  四、 “钉钉”使用注意事项

  1、“钉钉”账号务必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及头像;

  2、各部门管理人员和销售部的员工务必保持网络信号的畅通,保障“钉钉”通讯办公软件的正常使用。

  3、信息的及时答复

  1)群成员在收到工作指令等信息后,可在手上工作完成后,再进行

  回复“收到”。

  2)非即可完成的工作指令,成员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

  3)以通知形式发布的信息,请发布人备注无需回复,发布人跟进查看

  阅读进度;工作时间内超过2小时/非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未 阅读,则以DING方式通知未读人。

  4、对“钉钉”软件平台的其它功能使用不清楚的请向办公室询问。

公司规章制度10

  一、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以加强部门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二、考勤制度由部门领导直接监督,考勤人员认真记录、实施。

  三、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时应自觉排队、遵守纪律。员工上班按规定时间打卡,超过上班时间打卡按迟到处理;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即为早退。忘记打卡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出差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中矿集团出差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部门人员交至综合办。因公事当天未正常打卡者,须当日至次日填写《未打卡证明》。严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员工和未打卡员工一律扣罚双倍工资。

  五、迟到、早退不超过三十分钟者,每次扣20元;三十分钟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过三小时且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六、病事假由员工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条交由考勤人员记录后方可休假。病假两日以上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

  七、旷工双倍扣除工资,一月内旷工超过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双倍工资。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批示。

  八、一般情况下部门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或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并上报综合办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门考勤人员做好加班记录,事后由部门领导安排当月内补休,日工资人员发放加班费。

  九、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规章制度11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公司规章制度12

  第一条警告

  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

  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

  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

  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

  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

  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

  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

  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 故者;

  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

  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

  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

  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

  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条记小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

  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

  4、虚报考勤者;

  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

  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

  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

  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

  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

  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极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三条记大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

  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

  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

  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

  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

  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

  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

  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

  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

  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

  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

  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四条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

  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

  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

  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

  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 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

  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

  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 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

  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处罚;

  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

  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

  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配合。

公司规章制度13

  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3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录。

  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 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 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 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 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 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 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 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 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 1 月 1 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 资 产

  第五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七条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 1 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第十三条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十六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 1 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第十八条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三)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

  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 3 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 10 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 3 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 3 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1 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五)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

  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前款所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

  第三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三十六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四节 无形资产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第四十条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 10年。

  第四十二条 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第五节 长期待摊费用

  第四十三条 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 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 2 年以上。

  第四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并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四)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 3 年。

  第三章 负 债

  第四十五条 负债,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小企业的负债按照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第一节 流动负债

  第四十六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 1 年内或者超过 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

  第四十七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四十八条 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第四十九条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第五十条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二条 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十三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五十四条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到小企业、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计入实收资本,超出的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二)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进行增资或减资,小企业应当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

  第五十五条 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冲减资本公积。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第五十六条 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小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小企业的盈余公积还可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第五十七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第五章 收 入

  第五十八条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第五十九条 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二)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三)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四)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六)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七)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第六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前款所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六十一条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前款所称销售退回,是指小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发生的退货。销售折让,是指小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六十二条 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六十三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估计的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

  第六十四条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第六章 费 用

  第六十五条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一)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三)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

  (四)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五)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第六十六条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七十条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小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第八章 外币业务

  第七十三条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

  第七十四条 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第七十五条 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前款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第七十六条 小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第七十七条 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前款所称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七十八条 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第九章 财务报表

  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第八十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存货;

  4.长期债券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6.固定资产;

  7.生产性生物资产;

  8.无形资产;

  9.长期待摊费用。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短期借款;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4.应交税费;

  5.应付利息;

  6.长期借款;

  7.长期应付款。

  (三)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四)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第八十一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销售费用;

  (五)管理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净利润。

  第八十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前款所称现金,是指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八十三条 经营活动,是指小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三)支付的职工薪酬;

  (四)支付的税费。

  第八十四条 投资活动,是指小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购建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小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五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小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小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二)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

  (三)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四)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六条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第八十七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九十条 本准则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财政部20xx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规章制度15

  一、什么是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大致可分为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和公司责任制度。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公司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要求。

  二、公司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三、公司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谁来同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由企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对其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各种规则、规程、标准和办法的`总称,是企业所有员工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一个建立在

  现代企业制度之上的规范化企业,都应当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来体现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并以此从制度上保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有效培育企业自身文化。

  从不同类型的企业角度看,其规章制度所反映的内容是不同的,规模较大的公司将其视为企业文化的集大成者,既包含企业发展方向及宗旨,又包含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的行为准则,通常既有激励内容也有管理内容,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往往只是将其视为员工劳动纪律的内部强制性规定,绝大部分是以员工手册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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