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7-10 14:42:5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幼儿园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幼儿园规章制度

幼儿园规章制度1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出入登记,应认真查验来人的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品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品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室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学生出入校园必须有校方批准条。

幼儿园规章制度2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防寒设施。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幼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6、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7、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8、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9、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二巾二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定期洗头和洗澡,保持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5、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的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6、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幼儿园规章制度3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幼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幼儿园规章制度4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xxx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xxx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xxx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xxx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幼儿园规章制度5

  3月6日接到要读诵《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5遍的指示,当天下午就开始读,感觉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很有必要,但感觉自身能力尚浅,需要好好实践之后再加以完善,通过学习相关内容,整理了一些老师心得体会,以下是通过学习后,以自己暂时有限的认知,部分地方略有修改!有不到之处多多指正,感恩促进我成长的每位老师!谢谢了!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幼儿的生命安全, 牵动着所有家长的心。当前新闻媒体接二连三的幼儿园事故报道, 确实触目惊心, 这给幼儿园领导、教职工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幼儿安全这个重大课题。一下是我园近年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一 、人人重视, 人人有责:以前教职工们一般都认为, 安全管理是园长的事,园长怎么说, 我们就怎么做, 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识, 因而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着“单向“”被动”的局面。在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注意抓薄弱环节, 抓责任到人, 强化全园员工的安全意识, 建立奖惩机制, 因而推动了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向“互动”, 形成了人人重视、人人有责的安全工作管理格局。如在幼儿吃药问题的管理上, 以前的做法是当幼儿生病时, 家长将幼儿中午的药寄放在班级, 请教师或保育员提示其孩子服药。但教师和保育员因工作繁忙琐碎, 有时难免会耽搁幼儿服药的时间。为保证幼儿服药安全, 保障幼儿健康,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吃药统一管理制度》, 规定了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求家长认真填表, 说明幼儿的班级、姓名、病因、药物名称、需要教师提示孩子服药的时间等,并签上姓名; 对于家长寄托的药品,保健医生要认真检查、核对并在药品袋上标明幼儿的姓名及所在的班级,然后存放于药箱内妥善保管。保健医生除按时指导幼儿服药外, 还必须在每天上、下午下班巡视时间内, 注意观察服药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 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或应急处理, 以保证幼儿在园健康快乐。

  二、 分层管理, 确保落实:通过对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 我们发现案发幼儿园普遍都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或是不到位的现象。因此, 我们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一方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另一方面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层层负责管理的责任制。我们建立健全了《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管理制度》《幼儿接送制度》《突发事件疏散预案》等制度和预案; 实行分层管理 , 建立主管负总责、分管具体抓、成员为骨干、全员一起动的管理工作体系, 并成立了一支由园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 的“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园长作为园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认真落实幼儿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 不断地提高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意识, 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副组长要根据幼儿园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成员则从各自的工作层面, 以检查发现、督促整改为重点开展工作。创安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 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 集中组织检查整改结果, 由此实现了由专人管理转向“联网”管理, 形成了组织上层层有人管、级级有落实、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达到了“安全工作责任制要‘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目标, 由此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杜绝在源头上, 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关注过程, 重在指导:任何行动都有其目标, 都离不开一个行动的过程,过程的好与坏, 往往决定着目标的达到与否。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是通过对安全措施落实过程的控制来进行的, 它注重管理的细节化、精细化, 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方式。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中应注重过程, 关注细节。如园里的每位教职工都应与园长及分管领导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 协议中具体罗列保教人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范, 实际上就是一份安全操作说明书。如协议书可以规定“:幼儿外出坐车之前, 老师必须检查车上窗户、座位是否有安全隐患, 上车前收缴幼儿手中的危险物品, 上车后老师要全神贯注地观察幼儿, 防止他们打闹或将头手伸出窗外。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又如, 为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幼儿园的食品均为定点采购, 定点供应商必须交纳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检疫证等的复印件备案, 并与幼儿园签定食品供应安全责任书, 其中可以规定“:乙方( 供应商) 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同类产品的质量及卫生标准, 杜绝三无产品和劣质产品流入幼儿园, 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质量及卫生化验单。”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检查环节很重要, 不能走过场,因此我们注重抓好“八查”:一查安全责任制的签定与落实情况。每学年初将修订后的《安全责任书》发给各岗人员, 如无疑义, 即由各负责人与之签定, 同时结合相关学习, 不断地强化大家的责任意识。二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和畅通情况。三查园里教学、生活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我们通过责任到人的方式, 将班级和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检查落实到每一岗、每一天, 同时争取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整改, 做到防范在先, 确保安全。四查为幼儿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教学用具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五查组织幼儿参加教育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落实。我们制定了《幼儿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提出活动前要上报分管领导、要周密制定活动方案, 活动中注意组织、管理, 活动后注意清点人数等要求。六查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完善情况。七查幼儿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八查安全工作的家教宣传和家长配合教育的情况。同时利用 “安全教育月”的综合治理进行强化管理, 使“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管理宗旨落到实处。

  四、加强联动, 综合治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它不仅需要幼儿园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社区组织、社会媒体、幼儿家长等多方面的努力和支持, 这样将会大大地提高幼儿园的安全防范能力。在安全管理中, 我们改变了以往“各扫门前雪”的模式, 由“单干”转向与家长、社区“合作”的联动管理, 同时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 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为了防止陌生人冒领幼儿的情况发生, 我们使用IC门禁卡,实行幼儿接送刷卡制度, 要求幼儿家长持卡接送, 如果有特殊情况叫同事或朋友代接幼儿时,家长必须移交接送副卡并事前电话通知教师。又如门房保卫工作, 我们要求保安公司支持, 聘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保安来园工作。此外我们还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将幼儿园的安全保卫纳入到所在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去。在日常工作中, 老师们则充分抓住每一个教育契机, 把各种抽象、单调的自我防护知识有机地渗透到幼儿一日生活中, 通过“说新闻”、绘制“安全小报”、制作“安全标志”、制作“安全棋”、安全情境表演等多种生动有趣的互动形式实施安全教育活动。如针对大型游戏玩具的不安全因素, 老师们会及时引导幼儿讨论“:怎样玩又安全又开心? ”同时让小朋友们自主制定游戏规则, 以消除安全患。

  此外, 我们还精心创设了相应的物质环境, 对幼儿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教育。如:在幼儿园的所有电器插座旁, 我们都贴上了幼儿自制的安全标志,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在攀爬墙旁有幼儿自己绘制的安全警示标志, 以提醒同伴注意安全。我们还通过家园的密切配合, 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 有计划、有目的地指导家长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在交通安全教育中, 我们通过组织幼儿观看社区的“交通安全教育展版”、请当交警的家长来园助教等方式, 让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中来。我们召开家长会, 向家长详细介绍了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意义、目标、计划及需要家长配合的事项。同时, 向家长发放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问卷表, 请家长如实填写幼儿在家的自我保护情况。从家长反馈的信息中, 我们发现这样一些问题:家长常把盯牢孩子不出危险看作主要任务, 却忽视了“孩子遇到危险怎么办”的防护性教育。针对这一情况, 我们定期在家园联系栏上张贴有关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培养的小常识, 促使家长重视对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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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教人员道德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和任务。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改,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自身综合素质。

  3、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事,兢兢业业,奉献在岗位上,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能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4、以身作则,以礼待人,和气以诚交往,做幼儿的表率;仪表端装、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要求,一切都要有利于教育幼儿,服务家长,为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服从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劳动纪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爱园如爱家,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荣誉,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尊重他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当班制度

  1、严格按照园内制订好的`幼儿作息时间表和教育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2、当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离岗位、不闲谈;不做与本职责无关的事情,不与家长或亲友长时间谈话。

  3、按计划进行幼儿一日生活领导,如要改变当天活动内容,需经分管教育领导批准方可。

  4、上班时间不随便打私人电话,当班期间手机关掉或调到震机,幼儿活动和睡眠期间不得在活动室和睡室打、接电话。

  三、考勤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考勤是对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出勤和劳动纪律进行考核的量化指标,严格的考勤是全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保障。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二条 考勤规定

  1. 员工每日按规定时间打卡入园;

  2. 不允许代他人打卡;

  3. 每月月初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上月考勤表,并予以公布;

  4. 财务室根据考勤表计算每月工资,交至园长审核发放;

  5. 员工请假请参照请假制度;

  6. 员工要按作息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

  7. 每个员工的薪酬实行保密制,不得相互询问。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

  1. 迟到

  每月累计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提出警告;迟到两次,罚款50元;迟到三次及以上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则直接辞退。

  迟到达15分钟以上则按事假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2. 早退

  员工无任何理由私自提前下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两次及以上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直接辞退。

  3. 旷工

  员工不请假,无故旷工,发现一次则直接辞退。

  第四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一、老师不准打、骂幼儿如发现打一次罚款50元、骂一次罚款20元。

  二、老师上班时间要穿着得体、注意形象,不能留长指甲、不能穿拖鞋。

  三、老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要迟到或早退,如有则扣除本月奖金。

  四、老师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手机,要做好老师的职能。

  五、老师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离岗、不打瞌睡,常巡视幼儿的睡眠情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六、老师了解幼儿体质情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

  七、老师每周一早上要给小朋友剪指甲,保证每一个幼儿干净卫生。

  八、老师每周要把教案提前做好,并公布在告示栏里,让家长随时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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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9

  一、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二、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三、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四、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

  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五、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六、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七、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6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八、严把消毒管,有消毒记录。

  无传染病流行。

  按时准确为患病幼儿服药,无漏服现象。

  九、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

  户外活动时。

  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十一、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十二、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十三、及时向园长反应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班级工作中及时落实。

  一日常规幼儿园教师一日工作程序7:10教师到岗幼儿入园及晨间活动(7:10—8:00)

  1、做好室内外清洁工作及室内通风,根据气候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2、热情接待家长,做好幼儿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清楚掌握家长嘱托及幼儿各方面情况,有重点地向家长了解幼儿情况,对幼儿健康、情绪等进行观察,做到心中有数,做好个别幼儿工作。

  教育幼儿使用礼貌用语,指导幼儿将所带物放整齐。

  3、组织并带领幼儿参加劳动,指导值日生工作(整理书本、杯子、物品等)。

  组织指导好晨间活动,为幼儿提供动手动脑的活动材料,及时变换活动材料。

  幼儿早餐时间(8:00—8;40)晨读或游戏(8:40—9:00)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轻松愉快的游戏活动或进行晨读,与个别幼儿谈话,幼儿与幼儿自由交谈。

  教育活动(9:00—9:30;10:30—11:00)

  1、根据活动内容,提供直观、形象地教玩具,调动幼儿多种感官,激发幼儿参加活动的兴趣。

  2、根据活动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活动形式及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大自然中环境资源进行教育。

  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能体现对个别幼儿教育与指导。

  3、重视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常规,让幼儿在轻松愉快地氛围里丰富经验提高能力,发挥幼儿的“三性”。

  4、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掌握活动时间和活动量,注意动静结合。

  做到活动内容心中有数,教具提前准备。

  5、集体活动与小组活动相结合,使幼儿相互影响,感受尊重、信任、温暖。

  课间操(10:00—10:30)

  1、活动前检查幼儿衣服、鞋带等,注意照顾个别幼儿,安排适合幼儿体质的活动量和密度。

  2、教育幼儿听从老师指令,整齐排队进入操场;带领幼儿按音乐节拍认真做操,动作协调,精神饱满;注意纠正个别幼儿做操姿势。

  3、组织幼儿有序入厕,允许幼儿需要随时入厕大小便。

  掌握幼儿蹲坑时间,提醒幼儿便后洗手。

  创造性游戏(11:00—11:30或16:00—16:25)

  1、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

  主动参与活动,及时了解幼儿活动、材料使用、交往情况,引导幼儿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2、能和幼儿共同创设适宜的游戏环境,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游戏成品和半成品材料。

  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根据幼儿活动情况,注意调整活动材料,激发幼儿参与游戏活动的兴趣。

  4、开展游戏讲评,给幼儿讲评的'机会,注重幼儿情感、兴趣、能力、社会性的培养。

  午餐(11:20—12:30)

  1、组织照顾好餐前盥洗,保持地面清洁,指导幼儿正确盥洗和使用毛巾的方法。

  安排安静的游戏如听音乐、体态语言、手指游戏。

  2、指导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和收拾碗勺,养成饭后漱口、擦嘴的习惯。

  3、餐后组织5—10分钟的户外散步活动,提醒幼儿午睡前入厕。

  其它同早餐。

  午睡(12:10—14:30)

  1、指导幼儿正确有序地脱衣服,折叠整齐后放在指定位置。

  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不良睡姿。

  2、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在幼儿午睡期间不离开寝室,照顾好睡眠时入厕幼儿,防止着凉。

  3、睡前给幼儿讲3—5分钟的故事,为幼儿创造一个安静的午睡环境。

  喝水、吃点、午起床(14:10—15:10)

  1、提醒并帮助幼儿穿衣服,指导幼儿整理床铺。

  检查幼儿衣裤、鞋袜,保证幼儿服装整齐、舒适,头发整齐。

  2、根据天气变化和幼儿身体状况,为幼儿增减衣服。

  3、提前为幼儿消毒水杯、凉好热开水,指导提醒幼儿用自己的水杯喝水,不浪费水。

  注意卫生保健要求,检查幼儿饮水量。

  4、组织幼儿安静吃点以及点后的卫生清理。

  户外活动(11:00—11:30或16:00—16:30)

  1、有计划地按时组织幼儿参加户外体育活动,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空间。

  2、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教会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

  3、尊重幼儿意愿开展游戏活动,激发幼儿集体游戏又能自选游戏,引导幼儿评价游戏,关注幼儿的活动,将幼儿的活动置于视线之内。

  离园(17:00—17:30)1、提醒幼儿收放玩具;检查、提示、帮助幼儿穿好外衣、戴好帽子;稳定幼儿情绪,教育幼儿有礼貌地向老师和小朋友告别。

  2、有计划地与家长简单交流谈话,做家长工作;注意安排好幼儿自选玩具、图书安静活动;将全托幼儿交晚护导老师并简单交接有关情况。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幼儿接送制度

  1、送孩子时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保健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

  2、一律凭接送卡来园,离园。接送孩子时请家长在大门口主动出示接送卡,(如接送卡已丢失,请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3、请家长将接送孩子的汽车停放在大门南北两侧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隐患。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师要求做到:

  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②接班老师要求做到:

  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一、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

  二、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

  三、严格遵守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四、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挑拨是非,不在园内争吵辱骂和打架。

  五、上班时不能当着幼儿面前吃零食不听随身听。

  六、教职工言谈举止应为幼儿表率。

  七、带班时要做到用自然好听的.声音教学,微笑服务。教育幼儿要做到"四心"(即热心、耐心、细心、诚心)

  八、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一、人事

  1、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分配。

  3、新员工须经考核,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幼儿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

  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幼儿园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等假期,工作期间由学校安排工作。

  7、凡幼儿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每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及本月的满勤奖金。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逝世时,可给一至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并公之于众。

  2、园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园长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全体教职工评议推荐,园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幼儿园管理制度准则

  一、岗位责任制

  (一)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园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家长工作,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学期末对全园工作进行总结。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为教师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6、定期召开园务会和全园会,了解保教工作情况,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7、负责园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工作,制定幼儿园发展目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二)保教主任岗位职责

  1、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指导各班班长制定好学期、月、周计划,并及时收回存档。

  2、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定期批阅教师的观察记录和备课本,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3、负责全园的教研工作,学期初制定全园教研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好教研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指导教研组长开展好教研活动。

  4、经常深入到各班,了解环境创设、常规培养、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

  5、负责园内的家园共育工作,督促各班教师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

  6、协助园长做好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鼓励并支持保教人员在教育实践中大胆创新。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教师们起到示范作用。

  7、依据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计划和购买工作,并指导资料员保管好图书、教材、教具等,为教师提供方便。

  (三)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产保管、家园合作等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写出本班保教工作总结。

  2、带领本班教师认真执行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好、组织好幼儿的一日生活,注重幼儿生活常规培养,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主持召开班务会,共同商讨班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态度与两位教师共同搞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5、带头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发现本班教师有违反师德行为应立即制止。

  6、以身作则,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遵守并督促教师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7、带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班级管理水平,定期向园长汇报本班各项工作情况。

  8、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班内教师坚守岗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主动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和教师一起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

  礼仪范围

  1、严谨责骂,体罚,羞辱孩子。违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2、同事之间发生矛盾,本着"反求诸己,自我反思,和谐谅解"的原则,找领导协调解决,禁止在工作期间,尤其是家长和孩子面前发生冲突、争吵。违者罚款50-100元。

  3、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与孩子,同事,家长交流,禁止使用方言。

  4、着装得体,大方,举止优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穿高跟鞋。

  5、与家长交流或接待新家长自信,温和,热情,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

  6、不向家长所要财务,不收受家长财务。

  工作规范:

  1、工作时,精神状态饱满,激情投入,不散漫,不颓废,不将生活情绪带入幼儿园。

  2、对待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挑战自我,敢于担当。

  3、工作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不用手机聊天,违者罚款10元/次。

  4、幼儿园上课,或幼儿午休时间,禁止在班内上网聊天查看与教育无关的网页。违者罚款10元/次。

  5、以幼儿园的工作为重,尽量不因私事请假<婚丧(除直系亲属)假除外>,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6、每天早上按要求签到,如没签到或忘记签一次罚款5元。

  7、教师在工作时间不得吃幼儿零食,否则点名批评。

  8、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必需离开,必须保证一名教师在班,时刻保持幼儿的安全。

  9、上班时间教师不得流动串岗,扎堆聊天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家长投诉一次(根据情节严重与否)罚款(10-50)。

  11、出现一次安全事故(如:抓伤咬伤碰伤摔伤碰伤事故)轻微事故扣除10元,比较严重一次50元或承担医药费百分之五十不等。

  12、奖励:

  (1)全勤奖:每月出全勤(以签到表,考勤记录为淮),奖励50元。

  (2)安全奖:当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奖励带班老师50元,保育员50元。

  (3)绩效奖:一月内家长无投诉,监控摄像无违纪,领导巡查无违纪,如有以上违纪现象,奖金一次性扣除。

  (4)超员奖:按学校班级编制名额(教师子女不算在内),超出部分,班主任10元/人,保育员10元/人。

  13、请假:到副园长处领取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经园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回来后到财务室消假。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扣除当月全勤奖,另扣月工资÷22*请假天数。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矿工一天扣除150元,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该月工资。

  14、本园毕业生实习工资800元/月,有经验教师实习工资1000元/月。

  15、本园工资分教师,保育员,两个级别,带班教师基本工资1300元/月,绩效工资50元/月。保育员基本工资**0元/月,绩效工资50元/月新聘用保育员第一学期基本工资800元/月。副园长职务补贴300/月。工龄工资:带班老师、保育员每人30元/年累计,工龄工资工作一年以上开始算起。

  16、本园教职工享受正常的国家法定节假日。

  17、每月按时上交三本(会议记录本、业务学习和教学心得本、教案本)逾期不交者扣除该月50元工资。

  18、每月22号发工资,如遇周六周日,顺延到下周一。

  19、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物,发扬主人公精神,以园为家。对严重浪费财物的教职员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罚款处理。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一、安全防护

  幼儿的安全防护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责任到人。各班老师尽职尽责。

  二、学习内容

  各班级除认真上完所配发教材以外,须另附生字、唐诗、儿歌、歌曲、三字经、(美术)、舞蹈以及各种游戏等活动的充分补充,以丰富幼儿的文化生活。具体实施安排在每月每周的课程计划里。

  三、家长会

  每个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家长会,与家长沟通交流,促进家园共育,期末总结汇报孩子的`特长及日常表现。

  四、业务交流

  加强幼儿园老师的综合素质,每个周末进行一次例会,探讨一周的工作利弊,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五、生活事务

  幼儿园生活事务,每个老师轮流值班。值班日为值班责任人。

  六、爱岗敬业

  师生团结,爱岗敬业。共同努力把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声誉提上去。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1、上班注意力集中,将全体幼儿管理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2、工作时不做私活、不闲聊、不擅自离岗,不吃东西、不会客,不带自己的小孩上班,下班前必须先关好楼道窗户。

  3、室内游戏、上课、活动时,保教人员必须与幼儿在一起,教育幼儿室内不能奔跑。

  4、有组织地照顾好每个幼儿的盥洗、上厕所等生活琐事。

  厕所、楼梯、过道、地面要保持干净,防止幼儿滑到。

  5、午睡值班教师待幼儿入睡后,要经常巡视幼儿睡眠情况,不能离开寝室。

  6、发现幼儿发烧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给家长打电话通知,如果联系不上家长立即报告保健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得耽误。

  7、不得让幼儿代替成人劳动,如端碗、送饭、倒垃圾、领午点等;更不能让幼儿代替成人做过重的工作。

  8外出活动和交接班时,必须清点人数,不能让不相识的人接走幼儿。

  9、药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妥善放置。

  10、如发生事故后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擅自离岗期间发生事故的,离岗者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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