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19 15:52:1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2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3
(1)业务室负责人为机房内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2)每台仪器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新购置的仪器,须经严格验收,由业务室负责人统一签收。
(3)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4)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写明事故报告,由业务室负责人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5)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
(6)移动式、搬移式监测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三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五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
第七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二章总则
第八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5
随着国内经济建设的发展,施工中机械设备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施工安全等。投标竞争看设备,施工靠设备,机械设备既是硬件又是软件,从而成为企业竞争实力和企业形象所在。
机械设备使用的前提和基础是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在长期的,不同环境(包括恶劣环境)中的使用过程中,机械的部件磨损,间隙增大,配合改变,直接影响到设备原有的平衡。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使用效益均会相当程度的降低,甚至会导致机械设备丧失其固有的基本性能,无法正常运行。如此,设备就要进行大修或更换新设备,这样无疑增加了企业成本,影响了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设备管理机制,加大设备日常管理的`力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合理地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专人负责和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计划,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测,并认真做好机械的运行、保养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报销。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1、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2、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3、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4、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7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 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 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8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4、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情况,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种设备特点,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于操作场所。
(三)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
1、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
2、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设备状态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是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其特种设备合法的证明,如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标志等,该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运行与维护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并作出记录。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和检查;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四)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即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组织和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资源,制定出现紧急情况时或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处理办法、程序及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对特种设备使用负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紧急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使用单位应针对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演练前应经过演练策划和批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告知,特种设备演练次数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以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应急响应规定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2、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产假
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医疗设备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3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0
为规范班级电教设备管理,提高电教设备使用效率,保证广播、电教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班级电教、广播设备由各班班主任和电教管理员共同协助学校信息中心管理。电教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好本班电教设备,帮助上课教师准备好电教设备,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联系信息中心(电话:28xxx32)老师及时处理,确保上课教师能正常使用。
2、各班电教管理员负责本班设备的日常管理(包括规范使用、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报修、使用情况记录等)。电教管理员要保管好电教柜钥匙,严禁他人撬柜、解码。若发现柜、门锁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电话20xxx93)维修。
3、电教管理员要做好日常教室内各类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注意设备的防水、防尘、防火和防盗。放置电教设备的讲台内不得堆放报纸、粉笔等杂物。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电教设备,不准擅自把电教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电教管理员应定期接受学校安排的设备管理和技术培训,掌握一定的电教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技术。明确本人责任范围,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5、外语课代表负责本班广播电教单元正常使用,要做好日常清洁、维护、报修工作。
6、广播、电教设备被人为损坏的,造成严重损失的'班级和个人,除批评教育外,当事人要按有关规定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7、电教设备只准班主任、电教管理员和任课教师打开使用,其他同学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准操作、使用。电教设备仅用于教学,不得将电教设备用于个人娱乐(如下载、播放电影和音乐,玩游戏等),违纪者将由学校通报批评教育。
8、非教学需要使用电教设备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登记备查。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及时报电教管理老师,以便及时检修,确保上课老师能正常使用。
9、学校每学期将对工作负责、管理成绩显着的班级电教管理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使用设备或日常管理不善的班级管理员通报批评,并扣班级管理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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