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25 07:20:2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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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1

  入住对象及条件

  一、入院对象是指XX区的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和自费老人等人员。

  二、思想政治好,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入院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先由本人向所在的街(镇)或社区居委会提出入院申请,经复核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者、精神病者)符合入院条件规定的人员,经考察批准方可入院。入院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服从院内管理者,则退回原籍。

  老人守则

  一、作息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早餐:7:30,午餐12:00;晚餐:17:3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早餐:8:00,午餐12:00,晚餐:17:30。过时不再开餐。22:00就寝。

  二、就寝后必须熄灯、关电视,若有除特殊需继续看电视的,必须将音量调至(10)分贝以下,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若影响他人休息被反映的,经查实后进行批评教育。

  三、全院职工及老人均应爱护公共财产,不能人为损坏室内及院内外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室内物品如有人为损坏又不能明确责任的,由同住房间人共同负责。集体配发的个人物资一律不准私自出售或随意转送他人,遗失公物者照价赔偿。

  四、要节约用水电,休养人员离开房间或不用水电时,必须关掉水阀、电灯、电视、空调等电器开关,若发现人离开房间或未用时未关水阀、电灯、电视、空调等电器开关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如经多次帮教不改的,给予罚款2元。

  五、晚上睡前或外出前必须关好门窗,若发现未做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如经多次帮教不改的,给予罚款2元;因此造成房间内丢失公物的,则照价赔偿。

  六、严格规范请假销假制度。老人外出必须向院长或管护人员请假,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预定时间准时返院销假(休假期间在院外发生的伤残及其他一切事故责任自负)。老人未向工作人员请假擅自离院的,第一、二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三次在院民会上作检讨,如外出发生意外的,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来客应申报,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准留其住宿。若有老人亲属需就餐的,按早餐每人3元,午餐、晚餐每人每餐5元的标准收费。

  八、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骂人吵架等,违者追究肇事者责任(轻者批评教育,责令其检讨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屡教不改和特别严重的遣返回原籍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有劳动能力的院民轮流负责,院民住房内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同室人员或护理人员负责。

  十、院民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七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垃圾和烟头;不乱倒污水;不说粗话、脏话;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接受院外人员在本院内存放任何物品。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一次罚款1元的处罚。

  十一、房间要保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室内垃圾一律不准随意堆放;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十二、院民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三、院务管理委员会每周星期五早上10:00查房检查室内和个人清洁卫生,并进行评分,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查房评选出两个卫生寝室和两个卫生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卫生寝室、卫生个人以当月合计最高分当选。

  十四、院民应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信任何邪教组织活动,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以院为家,热爱集体,爱护公共财产,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五、年龄相对小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院民要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院友。

  十六、禁止私自使用自购电器。不准在房间内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外出,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不准私自购买农药等有毒物质类和易燃易爆物品。

  十七、实行民主管理,建立院民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院民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按住宿区建立院民管理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亲属须知

  敬老院福利院是利用国有资产修建的,供五保老人老年人欢度晚年的修养场所,为确保院内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望亲属自觉遵守:

  一、亲属来院看望老人,须遵守院内一切规章制度,爱护院内公共财产及设施。

  二、亲属来院探望,老人应主动报告登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留其食宿。

  三、亲属来院看望老人,一律不准将院内公共财物擅自带走,违者按规定处实物一倍的罚款。

  四、不准以任何借口在院内吵闹,轻者处3元罚款,重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有关部门处理。

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2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应入账。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资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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