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14 07:03: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志愿者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志愿者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八)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九)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十)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

  (十一)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

  (一)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体现特色。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三)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四)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团总支归档。

志愿者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3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其次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驾驭青年志愿者的'基本状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详细状况进行记录。

  第三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状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需佩戴明显标记。

  4、在供应服务时,须照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规章制度4

  恩心行动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是贯彻和推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传递爱心,传递文明,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面向社会,为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志愿服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

  恩心行动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恩心行动志愿者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一、人员设置及岗位责任制度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下设策划组、网络宣传组、执行组、秘书组、特助组,各小组相互协调,项目化运作,共同完成志愿者活动。

  第一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1名,对志愿服务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统筹志愿服务中心的大型活动安排及筹划工作;

  第二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5名,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筹备督导;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布置,具体的安排筹备工作;负责对外联系;

  第三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干事10名,共同协助开展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通知、传达、会场布置,维持等工作。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开会的前一天由副部长及时向秘书处或者办公室申请会议室,同时通知与会人员。

  第二条: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者,须向部长请假。第三条:会议期间手机应处于静音状态,中途不得接电话,更不能离开会场,同时会议非讨论阶段应保持会议纪律。

  三、部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全体成员。第二条:全体成员学习成绩要求优良,工作主动,认真,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在学期考核评优时予以优先。

  1、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会议及日常活动无迟到,缺席现象。

  2、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维护集体利益和信调部的声誉,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3、为协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成员。

  4、勇于提出部长副部长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5、发扬主人翁精神,为青年志愿者工作出谋划策,工作上有创新,成绩显著。

  第四条:凡具有以下情况者,恩心行动志愿者工作部将给辞退。

  1、不主动完成恩心公益安排的'任务,工作效率低。

  2、违反恩心公益制度,无故缺席活动,徇私舞弊。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第一条:活动策划。

  活动之前先做好活动策划。策划要顾及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形成文字。

  第二条:活动实施。

  1、活动前,通知各级组织,调度安排好人员,准备好活动用品和设备。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把我们的影响力扩大。

  2、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临时增减方案中的内容。

  3、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于专门服务队负责,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意效果,确保服务数量与质量并作好活动相关记录。注意加大活动后的宣传力度,及时与新闻部取得联系,加强我们部门的宣传,以便号召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

  4、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资料归档。

  五、财务制度

第一条:经费来源

  1、团队内筹集经费。

  2、企事业单位友情赞助。

  第二条:经费用途

  1、团队干部因公支出交通费用。

  2、团队干部举办各类活动的开支。

  3、团队内部的开支。(宣传海报,横幅等)第三条:经费报销

  活动过程中,注意保管相关的发票和收据,最后交到给部长,由部长向秘书处报销相关费用。

志愿者规章制度5

  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第十条、不得借用本团队名义或以队员为主要成员的.QQ群,不听劝告者,或给团队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清退。

志愿者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规章制度7

  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志愿者规章制度8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9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需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担当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信任,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妙,爱的火炬将会恒久传递下去!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当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加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安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嘉奖;

  3、协会全部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支配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打算活动,并落实到个人,支配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同等;

  (2)活动时,应仔细细致、热忱主动,活动负责人限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加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须听从组织支配,留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刚好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刚好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需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别状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详细时间将依据协会工作开展状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留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怜悯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嘉奖或惩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确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看法的,被协会接受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奇,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与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加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别状况按特别状况加分。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与并经调查状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嘉奖: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果评比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与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主动、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样。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惩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听从统一支配、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安排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峻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峻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峻,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与活动时必需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需听从协会支配,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支配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惩罚;

  3、协会成员必需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规章制度10

  一、志愿者招募与分工

  1.社会志愿者,图书馆欢迎广大读者与各社区中有志愿者意向的同道者,来馆参与志愿者工作。社会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时间的安排,有弹性地进行馆内服务工作与各项图书馆便民服务。

  2.学生志愿者,图书馆欢迎学生志愿者进行暑期志愿者服务工作。在暑期的假日中,了解图书馆的工作情况。在实践、体验图书馆工作的过程中,服务读者、奉献社会。

  二、志愿者工作事项

  1.图书馆需对新志愿者进行工作培训,如:如何操作电脑系统,实现读者的借书、还书录入系统;如何进行图书的排架等工作。

  2.图书馆工作人员与志愿者结成“一对多”组合,志愿者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工作人员及时帮助解答。

  3.志愿者到馆内参与服务时要做好签到记录工作,图书馆对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存档。

  三、志愿者行为规范

  1.能熟悉图书馆基本工作与工作范围。

  2.在服务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3.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4.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社会、需要帮助的人。

  四、志愿者表彰

  1.社会志愿者

  图书馆为感谢广大志愿者为读者、为社会服务的'用心,在年末,图书馆将给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与图书,表示鼓励。

  2.学生志愿者

  图书馆会结合学校情况,给暑期前来服务社会的志愿者们以相关评比,评出表现最优秀的几位学生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

志愿者规章制度11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否则无效;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四、开会(例会)要求

  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奖励制度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志愿者规章制度13

  为确保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达到既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又促进学生成长的目标,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及审批程序

  1、每学年或每学期,图书馆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学生可根据图书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应聘。

  2、学生志愿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本人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中心审批,图书馆筛选。

  3、图书馆成立馆长、部主任、专任老师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凡经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筛选审查合格者,需先试用(试用期为2周),正式录用名单将在图书馆网上公布,并报学校资助中心备案。志愿者可自行向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申请参加志愿活动。

  4、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即是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参加图管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岗前培训

  1、经过资格审核并获得许可的学生,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安排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组织、管理、纪律培训,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共同负责;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负责。

  3、培训后,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编号登记。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岗位设置。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为图书馆日常一般性工作,包括图书期刊等资料的收取、搬运、上架、调架、下架、整架、修补、装订等,还包括书库形象维护、其他临时性事务等。图书馆将根据各部门工作内容设置不同的勤工助学工作、志愿服务岗位。

  2、工作时间安排。图书馆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勤工助学学生的空余时间安排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勤工助学同学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约5—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约为20—30小时。

  四、组织管理

  1、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图管会共同管理。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定期考核。

  2、实行分级逐层管理制度。在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的'学生以部为单位进行分组,统一由部主任安排学生到不同工作点上岗。工作点老师负责具体考核和考勤并签字,部主任审核并签字提交管理小组汇总。

  3、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将各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表交图书馆各部及各工作点老师。学生接到通知后,要按排班表准时到岗。各工作点老师负责通知、组织、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4、勤工助学考勤管理。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应首先告知当班老师并在考勤表上签到。图书馆各工作点老师每天对当天的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同学进行考勤登记,每月25日前由各部主任汇总时间统计表,报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负责人。

  5、工作满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可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申请其他岗位,待图书馆统一调配并批准后,再参加培训方可上岗。

  五、工作纪律

  1、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首选自行联系其他勤工助学同学换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求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批准,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次选向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请假,今后利用空余时间补班。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超过3次。

  (2)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应着“图书馆志愿者”服上岗工作,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偷懒取巧。勤工助学学生应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库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3)团结协作,互助互进。勤工助学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先完成工作的同学应主动帮助未完成工作的同学;工作期间,在取得当班老师同意后,可适当休息;工作完成后,应完成当日值班工作内容记载,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4)热情服务,服从安排。在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服务读者;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空调、检测仪等。

  (5)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在岗做到“五不”:不吸烟、吃零食;不上网做私事;不与他人争执、吵架;不私聊、嬉笑打闹;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5)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6)弄虚作假者。

  (7)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行为。

  六、奖惩办法

  1、一个学期内,若无故缺席或早退,将适度扣除工酬;无故缺席或早退三次,立即终止其工作,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图书馆其它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2、工作期间,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教育指正无效者,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3、工作期间,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或有偷窃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4、每学年,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管理小组与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协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表现,按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总人数20%评选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毕业实习时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志愿者服务按学校规定奖励学分;每学期服务满20个小时,经考核表现突出,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志愿服务,由图书馆择优推荐为校“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七、工酬发放

  1、勤工助学工资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因此,每名勤工助学学生需提供一卡通卡号,若一卡通丢失或卡号变动需及时告知图书馆勤工助学负责人,以便工资能按时准确发放。

  2、图书馆每月汇总一次学生的工时、工酬,造表、签名后,交校资助中心审核。暑假、寒假期间,图书馆一次性汇总整个假期的工时、工酬,不按月汇总。

  3、学校助学中心根据图书馆制作的工资表给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酬,发放工酬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15日之间;若学生没有收到勤工助学工资,请于15日后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到图书馆、学生资助中心、一卡通依次确认、认领。

志愿者规章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xxx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2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辖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村社区志愿者协会是辖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管理与服务的规章制度,组织社区志愿者的开展志愿活动。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按照不计报酬、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和培训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其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相关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

  (一)社区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志愿者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可以推荐社区志愿者到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二)社区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向其所属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在其登记表中注明,继续参加同一或其他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并给予社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防止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遭受伤害。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责成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时间储备制度,社区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全区社区志愿者的、规划、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街道、乡镇成立社区志愿者分会;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各级社区志愿者协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协会、分会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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