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19 07:24:1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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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行车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1

  1、目的

  为确保从业人员上岗所必备的安全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辽宁金地阳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职责

  3.1 新员工入厂教育分工负责

  1)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实施。

  2)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的安全员或车间经理负责实施。

  3)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办提出,各车间、部门组织实施。

  3.3 特种作业教育,由安委办负责跟进培训及取证和日常检查工作,杜绝无证上岗。

  4、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员工、外单位和学校来公司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安全教育,新招聘员工一级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组织。

  2)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基本的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产概况、特点,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以及厂规厂纪等。

  3)车间或部门级(二级)安全教育内容为:经公司级安委办教育考试合格后,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到车间或部室,由车间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有:本部门的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等。教育考试合格后签字。

  4)班组教育(三级)经公司、车间或部门两级教育后,由班组安全员或班组长进行教育并签字。教育内容:生产特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设施等。教育后签字。

  5)外来培训和实习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经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后才能上岗位培训或实习。

  6)临时参观人员由安委办进行—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后,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方可进入车间、部门参观学习。

  7)外单位来我公司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由职能部门组织,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公司和车间安全生产特点的教育后,由职能部门到安委办办理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才能进行项目现场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员工自觉地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2)安委办负责编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3)车间大、中修或重点装置检修时,车间经理或车间安全员应进行检修前、检修中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检修安全。

  5)对重大危险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员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厂内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设备部应每年组织培训—次,以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和灾害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安委办和用人部门,对各类特种作业的上岗证要进行经常检查,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4)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安委办和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操作人员须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4 复工教育和调岗位教育

  1)凡因病、工伤、脱岗等离岗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各类人员,复工前要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组的,由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②回原车间并重新安排的,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③跨部门安排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2)调岗教育

  ①车间、部门内进行调动,由调入班组进行三级教育。

  ②跨部门调动工作由调入部门进行了二、三级安全教育。

  ③各车间要建立调岗安全教育台帐,并报安委办备案。

  4.5 现场教育

  1)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生产技术部门应会同安全等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时间,广泛深入开展班前班后技术提问、安全讲话、事故预测、班后安全小结等形式的教育活动。

  3)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群众安全教育。对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者,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令其停工接受下岗安全教育,并报安委办备案。

  4.6 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1)新工人公司级教育不少于24学时,车间级、班组级二级教育不少于48学时(包括熟练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生产、技术工人等,全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3)辅助部门员工全年累计不得少于14学时。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委办负责实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车间或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员配合,安全员具体执行。

  3)新工人上岗位独立操作前需经班组、车间(部室)教育考核,经安委办审核同意。凡未经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上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特种作业的考核,由设备部组织实施。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2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3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务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状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状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状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状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4

  一、考核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安监局、工商局、电力局、公安局、粮食局、文教局、卫生局、交通局、工业促进局、国土局、药监局、质监局、供销社、消防队、交警队、建设局、民政局、农牧局、水务局、环保局、房管局、商务局、石油公司、火车站、新城区管委会。

  二、考核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防范体系为重点,突出基层和基础工作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二)坚持控制目标考核与管理目标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考核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适度、科学、规范。

  (三)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对发生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事故和瞒报事故的行为从严进行考核。

  三、考核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县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综合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分别按附表1和附表2要求,每季度后5日内报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于20xx年7月15日和20xx年1月10日前上报;各乡镇对本地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附表3要求,随自查情况报告一并上报。

  (三)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实行季度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整改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抽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为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标,考核时限为20xx年1月1日零时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资料,由县安委办直接进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乡镇控制目标占40分,管理目标占60分;县直部门控制目标占30分,管理目标占70分;两项目标考核得分相加为考核得分。各乡镇考核计分表见附表4;县直部门考核计分表见附表5。

  (四)各乡镇考核办法

  1、控制目标考核记分:

  (1)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2)发生重大事故,未超出20xx年实际发生起数,每起扣1分;超出20xx年实际发生起数部分,每起扣5分。

  (3)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标每项扣3分。

  2、管理目标考核记分:

  (1)日常考核,占20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馈情况等占5分。计分标准为:迟报一般事故每次扣2分,迟报重大事故每次扣5分;隐瞒不报一般事故每次扣10分,隐瞒不报重大事故每次扣20分;不按要求上报、反馈有关信息,每次扣2分(注:凡举报查实的均属于隐瞒不报)。

  (2)年终考核占40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

  (五)县直部门考核办法

  1、控制目标考核记分:

  (1)属于直接负责监管的单位,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2)行业(系统)内单位,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5分,再发生每起扣10分。

  (3)因本部门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4)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标,每项扣3分。

  2、管理目标考核记分

  (1)日常考核,占20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馈情况等占5分。计分标准为:未按要求报告事故或上报、反馈有关信息,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每次扣3分。

  (2)年终考核占50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

  五、考核评定办法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

  1、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2、未发生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同比下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4、其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二)县直部门

  1、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2、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先进单位;

  3、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的,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4、其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六、奖惩办法

  1、考核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乡镇或部门,颁发锦旗一面,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考核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乡镇或部门,颁发锦旗一面;

  3、考核为“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的乡镇或部门,在全县通报表彰;

  4、考核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的乡镇或部门,罚人民币5000元,罚金由县财政局落实。

  七、补充说明

  (一)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一般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发生学生、儿童、未成年人死亡重大事故,已在国内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属于重大恶性事故。

  (二)本办法由县安委办负责解释。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5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学后,务必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必须要贴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6

  一、矿上每周由生产矿长带队、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及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矿上每月由矿长带队、生产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参加,对井上、下,采、掘、通风、机电、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责令有关人员 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有关区、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时,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日常工作中若有违章行为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生产过程中若有人主动制止他人违章者、有功人员及安全生产中的`积极分子予进行奖励。

  六、奖、惩金额根据情况而定,奖、惩额度在50——500元之间。

  七、每次奖、罚必须在当月兑现,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加发,绝不手软。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7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村、安全生产镇直管企业、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行政村、各企业和镇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奖惩的负责人包括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办主任(安全科长),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各村、各企业、镇直有关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者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行政村和镇直有关单位按300元的标准交纳,亿元企业按1000元标准交纳,规模以上企业按500元的标准交纳。每年1月31日前要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镇财政所,单列帐户,由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上缴,单位两人负责的按1:1分摊,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镇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

  第八条考核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的单位全额扣减风险抵押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全额扣除责任人的全部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责任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四)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亿元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其他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五)扣减的抵押金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补交至镇财政所。

  第九条 对行政村、企业及镇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奖励资金,由镇财政列支。

  第十条 各行政村、企业及镇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全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原责任人未被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全额返还,接任人重新交纳抵押金。若年度内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按前后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扣减抵押金。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8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6、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9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务必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楼梯、走廊、床架、围墙、护栏、体育设施、用电线路、各种建筑结构状况、校园周边山坡、道路等状况,并如实记载检查状况。

  (二)、学校每月务必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由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课桌、箱子,对学生携带的危险品,如刀具、烟花爆竹等要一律没收,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每节课都要清点学生出勤状况,发现不明状况要向学校报告。

  (五)、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务必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八)、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务必有安全知识和排查潜力的人担任。

  (九)、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十)、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职责追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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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分类

  公司安全教育分为:入矿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类,而入矿前安全教育又分为:矿级安全教育、区队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

  第二条 安全教育职能与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和教材;

  (3)负责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布置、督促、检查各区队(班组)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为其提供安全教育资料;

  (6)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各生产区队负责本区队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区队(班组)职工参加公司及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

  (2)负责对新调入本区队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负责组织区队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业安全教育;

  (4)负责对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对本区队(班组)职工进行现场

  管理和作业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办好本区队宣传报导。

  3、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其职责是:

  (1)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3)负责新调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的培训。

  第三条 三级安全教育分工与内容

  1、三级安全教育由培训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教育,主要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和法令;

  (2)公司生产特点及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

  (4)公司内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5)结合生产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

  2、区队(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本区队(班组)领导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1)本区队(班组)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区队(班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3)本区队(班组)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4)结合本区队(班组)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2)本工种、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本工种、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保管方法等;

  (4)本工种、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等。

  第四条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宣传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2)派班前上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广播、录像、画廊、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

  (4)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特种安全教育

  1、对特殊工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普通岗位调到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要按特殊工种的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11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是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生产。它也是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公司采用操作工自检,班组必检,工程队互查,公司全面重点检查的形式。

  自检是岗位工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自行组织的检查,自检由于状况熟悉,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比较了解,检查起来便于准确掌握全面状况;缺点是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员的安全素质较低,安全认识缺乏,或由于习惯,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危险因素也视而不见,或虽知有危险、有隐患,但习以为常,引不起注意。

  生产班组每一天上下班前班长务必进行安全检查,总结操作工自检发现的隐患,认真分析,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向队长汇报由队长负责,协助解决。

  互查是各工程队之间互相进行的检查(每半个月互查一次),互查能够克服自检的缺点,易于检查出问题,能够互相促进,互相学习。但在互查中,由于相互之间没有直接职责,往往不够深入、认真。因此应注意挑选职责心强,安全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互查。发现隐患,随时就地整改,对较大隐患短期内不能彻底解决的在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上报请示,如实写进填写安全台帐资料,便于复查。

  公司工程部质安组每半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查台帐资料上的隐患,指导帮忙解决事故隐患。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法定假日前后检查相应增加。公司每月组织检查队对工地进行全面重点检查。此种检查方法,能够克服自查的缺点,能够采取隐患通知书、指令书、停工作业,限期整改等强制手段。因此,对全面推动,改建安全工作,解决问题有重要的作用。

  三、安全检查的资料

  安全检查的资料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查人,二是查物。

  1、查物的状态就是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安全用具及安全设施安全装置是否贴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各级标准要求。一般检查中分为三大资料,即:

  (1)现场防护。包括各类脚手架,“三宝、四口”施工道路等是否贴合安全标准。

  (2)电气设施。包括各种机电设备、元件及线路架设与连接,接零接地保护状况。

  (3)机械施工。包括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电动机具、手持工具、井架、塔吊、卷扬机等是否贴合规定。

  2、查人的状态就是到民工中去检查安全生产的意识,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状况,即:

  (1)查人的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作为依据,认真检查各级领导和工人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落实,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三同时”,“五同时”的状况,各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责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职责制度,工人的.工作是否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违章和遵章守纪的状况。

  (2)查各项措施。检查每个工程项目是否都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每个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处理中的各项规定。

  (3)查教育培训。新来的工人是否经过认真的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特殊的安全教育并发证上岗,工地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认可证,各类宣传标志是否按规定张挂在有效区域等。

  (4)查组织建设。各工地是否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否经常活动,安技部门是否按国家规定配备齐全,各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安技部门的管理水平是否不断提高,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检查只是一种发现隐患,推动工作的手段,落实改建措施,消除隐患,争取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事故措施,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是操作者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程队,工程队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给上报)。有些限于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并上报备案,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职责,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简要,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要进行安全职责制教育,并检查执行状况。

  五、组织和领导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六、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报请上级核定。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策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

  三、组织建立公司安全保证体系,制立公司安全管理细则,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四、经常对下属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

  五、每2—3年,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公司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用心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二、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具体状况制定月、季、年安全计划。

  三、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五、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会审,参加年、季、月安全生产会议,并汇报安全工作状况,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六、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状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找出规律,从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提出改善意见或要求。

  七、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八、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和越级汇报。

  九、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的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

  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职责制

  一、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职责。

  二、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三、以安全生产方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使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去,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加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会同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参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措施,并督促他们按期实现。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务必熟悉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章指挥。

  2、掌握施工安全技术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项目安全规章制度主持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负责实施,做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3、按规定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负责对现场人员做好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种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必需的安全台帐、资料。

  4、按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改和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三定”整改。配发必需的劳保品,完善各种防护设施,危险设备(设施)的装拆须有安全方案并经规定审批、验收,装拆时须亲临现场指挥。

  5、用心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并服从整改,搞好现场礼貌施工,做好防火工作,虚心理解上级整改意见和处罚,有职责拒绝上级及建设单位的不贴合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的指令和意见。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状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专(兼)职安全员生产职责制

  1、安全员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务必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自觉钻研和提高安全管理专业技术、掌握各种用电及触电急救和易燃、易爆物保管、使用等的基本知识。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配合项目、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人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完善各种安全台帐及务必的资料。

  4、协助项目经理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严格监督工人的违章行为,检查执行安全措施状况。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遇有事故隐患有职责及时向项目经理、班长及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和检查整改状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各种安全记录和签字不得伪造。

  6、用心开展各种安全竞赛、班前班后等安全活动,有职责阻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险作业须到场监督,必要时,作出停工令,并及时上报,搞好礼貌施工工作。

  7、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持续好现场,配合上级调查,带给如实状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1、施工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职责人。务必熟悉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定及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不得违章施工。

  2、掌握施工安全技术,熟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项目安全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和方案,做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3、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同时交安全要领,检查和督促班组安全作业。作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4、以生产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参与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按“管生产务必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指挥施工的同时,遇有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务必绝对服从安全,有职责阻止现场的违章行为,整改事故隐患。

  6、用心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协助项目经理、安全员开展工作,在项目经理不在时,责无旁贷地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及时上报事故状况,配合调查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务必了解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2、经常教育本组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对新工人和换人的班组级安全交底,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

  3、与安全员一齐经常对本班组的作业人员、场所、机具设备等进行检查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发现隐患用心处理解决或上报,不得违章指挥。

  4、带头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督促班组人员遵章作业,有职责阻止违章行为,特种工种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遇有危险作业须临场指挥。

  5、用心开展班前,班后安全自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协助安全员工作,并服从整改、服从上级整改意见和处罚,搞好礼貌施工。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如实上报事故状况,配合事故调查,执行防范措施。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12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2、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b、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d、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 、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b、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c、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范围,应知应会;

  c、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d、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安全行车规章制度13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

  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校园巡查人员:值日教师和值勤队员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师负责校园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4、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5、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6、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

  7、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8、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