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更新时间:2022-06-16 15:29:1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
. 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 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 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 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 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 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 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条例】相关文章:
公司周例会制度02-20
公司周例会制度(精选11篇)12-06
2021年弹性退休制度条例03-05
关于学院部门例会的请假条02-26
公司的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04-04
物业管理条例规章制度03-31
例会请假条01-25
周例会通知02-26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11-24
殡葬管理条例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