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级小区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22-06-16 23:29:5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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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班级小区管理条例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全员教书育人双到位,使我校班级小区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订本条例。
二条 小区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全员管理实现“每个学生做人和学习的成功”。
三条 小区模式的组织目标是使竞争具体到每一个人。责任教师要从思想﹑学识﹑纪律﹑能力等方面组织﹑引导,教育﹑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能力。
四条 小区教师的职责就是担当班主任的角色,全方位的管理责任生,为预期的目标而奋斗,追求整个责任区教书育人的最佳效果。
二章 学校对小区工作的要求
五条 小区的组建是以班主任为核心,以班级为单位,以一定数量的教师承包一定数量的学生,每班可分为—个教育教学小区,教师就是小区长。
六条 小区长对学生要实施全方位的指导与管理,具体的讲就是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指导内容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勤奋学习,纪律卫生以及校内外的安全工作。
七条 要有浓厚的小区建设氛围,在教室墙壁上展示的内容有:.小区学生和责任教师的承诺书;.班主任和小区长的目标责任书;.“十星级学生”的评比办法和评比记录表。
八条 要求每个责任教师必须建立责任生管理档案,档案至少必有如下内容:.学校对小区工作的管理条例和相关方案;.小区责任生登记表;.学校与激联系卡;,育人谈话记录;.小区活动记录:包括小区会议记录,“十星级文明学生”评比记录,责任生的荣誉和违规记录;.家访和会诊会记录
九条 小区档案中的各记录工作是每个小区教师责无旁贷的义务,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档案管理是我校对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考评依据。学校对教师参与小区管理采取的是最低工作量限制,具体是:教师与激联系每月每生次,育人谈话每月每生次,小区活动每月不少于次,参加会诊会不少于次,家访每月不少于次。
十条 责任教师要积极参加周一班会,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认真组织小区活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
十一条 责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展开争创教育教学先进小区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
三章 学校对小区工作的管理与惩罚
十二条 我校小区工作的管理部门是教导处和政教处,教导处主抓,政教处协助落实
十三条 教导处每月都要考核责任教师的教书育人情况(通过和学生谈话或问卷调查进行),根据《先进小区评比方案》评出当月的先进小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四条 学末,根据教师的小区管理过程量化积分和责任生巩固积分及两次期末考试的“一片成绩”计算出教师的小区管理绩效总积分,参与全镇统的统一考核和津贴分配。
十五条 学末根据教师的小区管理绩效总积分,将责任教师的小区管理分为三类,分别以一类积分,二类积分,三类积分的分值参加全镇的统一考核。
十六条 小区育人工作之一、二类者方可评模范教师,三类者失去评模资格,凡有失职行为者将参照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兑现。
十七条 学末学校要授予一类教师“优秀小区管理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四章附则,
十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和修正权归教导处。
十九条 其它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理断。
二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望全体教师认遵照执行,不得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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