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绿化工作责任制

更新时间:2022-06-16 20:23:0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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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绿化工作责任制

  所属部门:总务科

学校绿化工作责任制

  直接领导:总务科科长

  工作内容:负责学校所有绿篱、绿地、草坪、树木等修剪;苗圃花木培育与

  栽培;协助园艺师工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岗位责任制细则:

  一、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离开校园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未请假而离开校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后罚款50元/次。

  三、正常上班时间是上午7:30—11:40,下午14:00—17:50。在合理规划

  圆内外绿化布局的同时,及时修剪绿篱、绿地、草坪和树木;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分布,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校园绿化为核心,道路绿化为网络,建筑绿化为基础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绿化体系。

  四、充分利用苗圃的场地资源,培育优良花草,美化校园环境。

  五、每次下班时,将劳动工具等整齐地放在规定的位置。

  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并认真完成各种临时调派工作;接到上级领导通知后应迅速赶到指定现场,如因其他原因不能赶到现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实况;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后罚款10元/次;所有罚款均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六、积极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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