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版武汉市旅游条例7月1日施行
更新时间:2022-05-19 15:53:2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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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版武汉市旅游条例7月1日施行
新版《武汉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和行业诚信自律规则,并结合“互联网+”理念,突出智慧旅游特色。
《武汉市旅游条例》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及信息共享机制,公开旅游经营者资质、经营服务质量、失信惩戒记录等信息,公布严重违法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名单,保障旅游者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各类旅游行业协会对其协会会员实行诚信等级评定,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和行业诚信自律规则,促进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促进旅游者文明旅游。
《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监护人陪同下或者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技能、体力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可以参加志愿者星级认证。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依照志愿服务时长等条件确定志愿者的星级,并作为表彰、奖励和回馈志愿者的主要依据。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招考公务员、招生、征兵、聘用员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征集和聘用星级志愿者。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志愿服务意识的培养,引导和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志愿服务纳入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内容,高等学校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随着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与变化,《条例》逐渐由管理功能向服务功能转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庞少华介绍,早在1997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并于2006年进行了一次全面修订。近十年,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旅游法》和《湖北省旅游条例》相继出台,对原《条例》的修改已经十分必要。
景区应核定最大承载量并向社会公示
每逢节假日,一些热门景区游客扎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此,条例要求景区应核定最大承载量并向社会公示,制订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建立门票预约制度。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提前公告,及时疏导,采取分时进入或限制进入等措施。景区未制订或未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未公布景区的实时流量或最大承载量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智慧旅游建设游客集中地wifi覆盖网络
《条例》第9条还规定明确市、区政府和部门在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方面的具体职责。政府应当制订智慧旅游发展计划,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健全旅游信息、咨询、救助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客集中场所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无线局域网络覆盖,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通过建立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设置旅游信息设施,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景区(点)、交通、气象、住宿、医疗急救、游客流量预警等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和行业诚信自律规则
《条例》第52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各类旅游行业协会对其协会会员实行诚信等级评定,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和行业诚信自律规则,促进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促进旅游者文明旅游。
今年4月,武汉游客杨某因在台湾旅游时谩骂、殴打导游,被列入黑名单。杨某也成为武汉首名被“官方认证”的不文明游客,相关信息将保存3年,其出入境、搭乘航班等也将受限。武汉市旅游局副局长范继先介绍说,为促进文明旅游,将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和行业诚信自律规则,市旅游主管部门还将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对于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及旅游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后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