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创先争优制度【精品】

更新时间:2022-06-15 21:24:2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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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创先争优制度【精品】

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是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将开展这一活动形成制度,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有利于激励党员开拓进取,调动和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共同开创党的自身建设的新局面。

党员创先争优制度【精品】

一、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

1. 加强“三个建设”。即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 发挥“三个作用”。即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增强“三个力”。即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程序:

计划     实施     自查     评议     记优     小结     归档  

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做法:

1.  制订规划:

“创先争优”规划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员的条件和义务,以及三项基本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拟定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结合党在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及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学校的各项任务,确定本支部“创先争优”的要求、评选标准和措施,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集思广益,把“创先争优”规划变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2. 贯彻实施:

“创先争优”活动应贯穿党的日常生活之中,激发党员的创造热情和奉献精神。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力求形式新颖,注重实效。

3.定期检查:

各支部要定期自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实际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努力方向。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的反馈信息,经常听取他们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接受群众的公开监督。自查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可与党内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4.  评议记优:

每两年,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评议。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条件,以及本支部制订的评选标准,推荐优秀党员及受表彰名单。

各支部应设立《记优册》,记载评选先进党支部的材料以及优秀党员、被表彰党员的事迹。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材料,由局党委进行审核,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命名,“七一”表彰。

5. 小结归档:

年终,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小结,对照规划,回顾一年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明确方向,制订下一年的“创先争优”规划。每年的“创先争优”规划、先进事迹材料和小结应及时归档。

四、  几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1. “创先争优”活动不是单一的评比表彰,其根本点在于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活力。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党内各项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建设。

2.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要克服单纯任务观点和形式主义的做法,努力做到规划目标化、措施具体化、工作规范化,多层次地进行发扬表彰,不断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水平。

3. 局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及时发扬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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