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查询,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快递什么时候到

更新时间:2022-06-19 19:57:33 湖北高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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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查询,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快递什么时候到

华中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查询,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快递什么时候到

为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我们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6年8月30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请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

报到地点:主校区:西边操场体育馆

同济医学院:医学院体育馆

二、入学:新生自带生活必需用品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带本人1吋或2吋最近登记相片15张。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需得到批准,电话027-87541746。逾期半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指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政治、学历学位情况、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迁移或不迁移户口至学校,请新生慎重抉择。我校仅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至11月办理新生入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办理入校手续时,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本人页的原件及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交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新生,需递交本人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的复印件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武汉市外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主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同济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新生应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进校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武汉市内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应认真核对户口簿上的本人页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等。若有误,请及时更正。

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户政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四、组织关系接转:

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一般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系、所、医院)”,“强军计划”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生大队党总支”,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所考取的院系党组织。

五、婚育证明:

已婚研究生新生原单位(或学校)未出婚育情况证明的需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请登入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网站(zwb.hust.edu.cn)在资料下载处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存档。咨询电话:87541984

六、行李托运、接站与安全: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或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校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置迎新站。到武昌火车站出站的考生请从东出站口出站,我校迎新点在东出站口。

所有新生在报到之前不得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七、体检与医疗保险:

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标准按财务处通知,体检时自带1寸登记照二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和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所有在校生必须缴纳居民医保,标准为20元/年,为方便操作,我校按学制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收取。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学生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商业险),团购价40元/年,收取方式同居民医保;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医疗保险若所在单位已购买,学校不再代收。新生入学后若因病就医首诊医院为校医院,因病情需转外院就诊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门诊就诊医药费公费医疗报销,住院医药费则由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赔付,门诊公费医疗报销和住院保险赔付具体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主校区体检地点:校医院

同济医学院体检地点:医学院职工医院

八、关于学费: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湖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以在8月1日以后登录“研究生资助网”(http://gszz.hust.edu.cn/)查询。2016年入校研究生新生均需缴纳学费,其缴费方式请见财务处相关说明。

提示:随同录取通知书寄达给考生的银行卡,可供考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之用。若不愿使用,请勿激活。

九、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规定,贷款年度最高限额不超过学术型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详见《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

十、关于奖助学金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便于办理奖助学金发放手续。

1、有工作经历的新生,请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截止时间,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处或者财务处公章)、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和学号)各一份,由院系办理手续;

2、没有工作经历的新生,请持毕业后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档案代管证明原件(注明档案存放及转入、转出时间)、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和学号)各一份,由院系办理手续;

3、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本硕博均为应届生的新生不需要开据证明。

十一、新生入学注册。研究生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应在开学后两周之内登陆学校“HUB系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http://register.hust.edu.cn)注册并核对补全个人信息。首次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签署电子版《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知情承诺书》,符合学校注册条件的,准予注册,取得入学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的个人信息,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有误,请与注册中心联系(注册中心地址:主校区东五楼三楼西侧,电话87540101、87540601,电子邮箱registrar@hust.edu.cn);若院系、专业、学制、层次等信息有误,请与研究生招办或所属院系联系。

新生首次使用HUB系统时,需通过录入本人姓名、录取通知书编号、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获取登陆账号(即学号)和初始密码,首次登陆后应注意立即修改初始密码。

十二、信息关注:

请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会在网页上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