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安排

更新时间:2022-05-26 23:58:25 湖南高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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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安排

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表

批次

工 作 日 程

工 作 内 容

7月8日

飞行学员录取、香港高校单独招生录取

本科提前批

7月9-10日

军事院校第一次投档录退、非军事院校(含需面试的国家专项计划、省内公费师范生)录退,其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预计在7月19日左右结束

7月11日8:00-12:00

考生网上填报军事院校和省内公费师范生征集志愿

7月11日16:30前

定向志愿录取;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录退

7月13日16:30前

省内公费师范生征集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

7月14-15日

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次投档录退

7月16日8:00-18:00

考生网上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7月17日

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录退

本科一批

7月18-20日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录取

7月21-22日

非定向志愿(含地方专项计划)录退,定向志愿、民族班录取

7月23日8:00-18:00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7月24日

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录退

7月25-26日

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完成本批录取

本科二批

7月27日

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投挡录取

7月28-29日

非定向志愿录退

7月30日8:00-18:00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7月31-8月1日

征集志愿录退,其中艺术类专业录退预计在8月5日完成

8月2日

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本科三批

8月7日-8月9日

非定向志愿录退

8月10日8:00-18:00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8月11-12日12:00

征集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专科提前批

8月14日

非定向志愿录退

8月15日

服从志愿录退,定向志愿录取,完成本批录取

高职专科批

8月16-18日16:00前

非定向志愿录退

8月20日8:00-18:00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8月21-22日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退

8月23日8:00-18:00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8月24日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为需要政审、体检和面试的院校专业;7月14-17日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为不需要政审、体检和面试的院校专业。

填报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2018年在湘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与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有关高校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特别要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要盲目填报。

各市州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举办考生填报志愿培训班,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组织考生统一填报志愿,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咨询指导,但不得为考生指定志愿学校。严禁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和《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以及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填报志愿的相关信息。

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民航飞行学员”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志愿栏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一批设“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二批设“非定向” “定向”“预科班”志愿栏;专科提前批设“直招士官”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其中“其他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

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办法按《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7〕35号)的规定执行。

“民航飞行学员”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中,“军事院校”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非定向”志愿栏和“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非定向”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本科一批中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中的“预科班”志愿栏和“定向”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民族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在专科提前批中,“直招士官”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中的“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对于第一次填报的本科提前批的“军事院校”和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高职专科批“非定向”志愿以及“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相应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其中,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只限军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和“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国家专项计划”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征集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其余各征集志愿栏均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1)军事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3)航海类专业;(4)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5)艺术院校(专业),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6)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五类:(1)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3)航空、航海专科专业;(4)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5)其他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和“非军事院校”志愿,同一次填报时不能兼报,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只能选报除“军事院校”之外的其他五类中的一类高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专科提前批中的“直招士官”和“其它院校”志愿栏不能兼报。

考生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栏内,只能在自己的报考科类中填报一个专业类(文史、理工、体育类等),不得混报。对于选择“艺术院校(专业)”填报的考生,其志愿填报办法按《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7〕35号)的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且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志愿。

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条件符合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提前批中的“直招士官”志愿。

参加有关民航招飞院校组织的政审和体检复检合格、且在民航招飞系统中确认了“有效招飞志愿”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民航飞行学员”志愿,且必须填报本人“有效招飞志愿”中的院校。

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等四科中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1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和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申请报考有关高校的“高校专项计划”,经资格审核和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农业户口的考生,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同时具备“自主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 “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或“单科优秀考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兼报该5类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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