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2-06-08 08:12:41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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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选5篇)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可以对一个活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优秀的活动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选5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1

  为 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各项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和“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湛江发展建设之中。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锡平(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曹智(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容志、邓龙海、陈苑华、袁志刚、李振拓、王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袁志刚,王涛

  二、围绕主题,广泛宣传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二要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演讲、平安卡培训班等活动,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要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xx]130号)的工作部署,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建筑起重安装拆卸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普查所有在建施工工程,不留死角。

  2、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检查:

  (1)建筑起重机械的.初始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等情况;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4)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市建设局组织活动安排(活动时间为6月份)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6月10日至20日,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市的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二)组织征订“安全生产月”各类宣传教育资料及标语;

  (三)6月23日至28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四)组织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27日前送报送市建设局建管科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安全知识竞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事故案例剖析会等活动为内容,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程,不断完善对现场高风险作业工序的有效管控,大力推动公司安全发展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组织

  1、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分公司、项目开展活动,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3、各分公司、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分公司、项目负责人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负总责,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结合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周密计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使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处罚力度。各分公司要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发掘青年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和优秀青年讲师,进一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并共享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公司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巩固竞赛成果,持续推进已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20xx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决赛。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全面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营造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公司选拔5名参赛选手参加局决赛,考核方式采用笔试。

  (三)做好环境布置,营造安全生产和谐氛围(6月1日-6日)

  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利用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施工现场围挡及农民工夜校,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提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局于5月至10月期间,对局属各施工单位所有在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共在北京、沈阳、南京、武汉、重庆和深圳六地举办培训班,每地两期,要求所在区域的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两批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管理基础理论、安全法规和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实务》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特点、安全管理经验介绍》。要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培训并考试达到合格标准。

  (五)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

  1、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利用周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临边防护、大型设备及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将检查结果、整改改进情况及原因分析在项目周例会上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2、各分公司对在施项目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对存在高风险作业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3、5月20日-8月30日期间,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 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重点落实。

  各项目部于20xx年5月20日-8月30日期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针对现场特点编制工作计划及明确有关责任人(项目领导全部编入),落实整治现场实体和管理行为,坚持每天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排查式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所有问题须立即落实定人定时,对涉及危大分部分项必须在进行同部位整改同时、要对其他部位同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持续改进。

  分公司在此期间,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项目未严格落实每天实施“排查”活动的、项目存在任何未整改隐患的都必须连带项目经理实施严打追责处罚。

  公司在此期间,结合巡视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工作,对项目、分公司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严打执法检查,严肃实施追责。

  (六)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中建安字〔20xx〕58号)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应全面开展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把安全应急演练评估作为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七)召开事故案例剖析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中建安字〔20xx〕58号)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应全面开展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把安全应急演练评估作为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五、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京单位及项目,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还需按照活动方案(京建发〔20xx〕102号),围绕“筑牢安全基础,促进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以下安全活动,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7日) 为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第三周(6月15至21日)为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2至30日)为特色活动展示周。

  1、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北京片区选拔赛)活动

  为重点提高北京地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在京单位、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北京片区选拔赛)。根据比赛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推荐8名优秀选手参加20xx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决赛。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以《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在京各单位及项目要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创优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

  4、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京各项目应在6月开展至少为期一天的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宣传咨询台,采取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向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

  各单位、项目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动员、周密部署、保证投入,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次活动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深入基层、做严做实

  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施工一线,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评比与奖罚

  1.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评比

  公司对项目按《项目安全管理考评评分表》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分公司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评比后推荐上报公司。公司将对全公司的项目进行综合评比,公司结合二季度考核评价对各分公司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同时检查。

  3.评比与奖罚

  一等奖1名:奖励项目 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项目各15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项目各10000元

  对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项目处罚3000-5000元,检查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项目罚款5000元;对在活动期间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免除参加评比资格。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办法》处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xx〕17号)、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xx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深入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支模架、临时用电、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整治工作,做到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倒塌、坍塌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实施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材料送检及方案编审情况,首层脚手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剪刀撑的设置情况,连墙件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等设置情况。

  8、临时用电及现场消防管理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及执行情况,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的执行情况,外电线路及配电线路执行规范情况,使用及维护情况等;消防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水源的配置情况,动火审批执行情况,安全通道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等。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蔡业知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站长甘小刘、建安站站长游琪、质监站站长郭爱军、监察队队长李平任副组长,各站(队)工作人员为成员开展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各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小组,认真履行对各项目部的'指导、督导职责,切实抓好此次行动。

  六、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中旬。各单位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底。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并安排专人落实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5月至11月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同步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2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局安委及市住建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覆盖所有在建项目,突出夏季高温、汛期、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对各类园区、工矿企业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等事故多发工程,以及差别化管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

  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12〕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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