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06-15 08:29:0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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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活动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1
一、线路运营质量管理
1、三公司线路管理,须严格执行总公司确定的运营标准,按标准组织运营。对线路投运车数、营运时间、行车间隔、停靠站点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管理。
2、每条线路每日投入运营的车数按照总公司运营管理部计划配车。
3、运营车辆满载率:高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90%以下,平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60%以下;全日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0%以下。
4、根据线路营运标准编制线路运营计划。编制运营计划须依据季节的变化,符合客流状况。调整运营计划涉及行车间隔变化的,须及时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变更。
5、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大间隔,同一线路合理间隔发车。
6、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及运行时间段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及超速、串、压车行驶。
7、因重大活动及市政工程施工,需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报告。
8、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安全行车管理
1、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2、未经安全培训的司乘人员不得上岗。
3、车辆在进站时100米内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内不准超越非机动车。顺序进站,距路边30公分,靠边停正,前后车辆保持安全间距。车辆在线路的首末站应按规定的区域顺序停放,保持安全间距。车辆进站时因站区无法停靠在站外下完客后,须二次进站带客。车不停稳不开门,门不关好不起步。车辆出站时,驾驶员应当注意安全,认真观察车辆仪表工作情况,关好车门,平稳起步。
4、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导乘客,并立即报修。在等待救援时,车身后设置警告标识,夜间需开视宽灯或设明显标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
三、服务管理
1、司、乘、站、调等窗口服务人员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耐心解答乘客询问,正确使用普通话,做好“五照顾”(老、弱、病、残、孕乘客)。
2、司乘人员应该积极疏导乘客顺序上车,避免拥挤。遇有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上车,及时主动宣传让座。
3、车辆从首末站发车前,调度人员应督促司乘人员及时到岗,让乘客提前上车,以保证车辆准时离站。遇有乘客跑来乘车,在车辆没有移动时,应停稳车辆,主动让其乘车。
4、司乘人员及时劝导乘客在行车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厢内吸烟、编织织物等,以免影响安全和他人健康。
5、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驾驶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负责安排乘客改乘其它车辆,同线、同方向车辆的司乘人员不得拒绝,并不得二次收费。
6、站员及司乘人员应熟悉本线路沿途主要站点换乘线路,熟悉主要旅游景点、商场、机关院校,方便乘客咨询。
7、乘客上车后乘务员应劝导乘客主动买票及刷卡,向乘客宣传和解释《乘车规则》,配合稽查员和检查人员对运营工作的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8、站员应当严守调度纪律,按规定程序,计划放车,正确预报发车车号,做到准点发车。主动维护站区秩序,确保站区安全。
9、站员应督促司乘按行驶线路检查行车标识,确保头、腰、尾牌齐全并行驶路线一致。
10、在冬季气温低于10度时,车辆必须原地升温后再行车。
11、车厢内广播音量适度,确保乘客听清报站器的提示语。夜晚调低音量,使用安全及服务提示语。
12、车辆营运中正确使用报站器。报站器内容设置规范,使用正确。
13、认真严格遵守票务管理制度,使用备足车票,文明售票,杜绝票务违章、票务事故。
14、车厢内设置长效的服务监督电话,具备完善的投诉接待、处理、反馈体系,建立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和处理情况工作台帐,接受乘客对安全文明服务的监督。
四、车容车貌管理规范
1、车容整洁,漆膜完好,车身外表无破损。
2、平峰一趟一清扫,雨后及时清洗,车辆内外无积泥、脏物,玻璃明亮无缺损,清洁无污渍,地板干净,座位无积水,车门无油污,无卫生死角。地板、座椅、扶手、车门等处为重点保洁、达到六净一亮。
3、车身外部规定位置标明三公司名称、标识、自编号和在车身规定位置设置规范醒目的头腰尾牌。
4、各种营运标识(含车辆自编号)字体、颜色、规格符合总公司规定标准,与运行线路保持一致,清晰无破损。
5、车厢内规定位置设有线路示意图、乘车规则、服务提示用语、服务电话。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2
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集团公司现对公务车的管理进行改革。方案如下。
一、公务车的改革范围:
(一)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部室、科室不配备公务车。
(二)集团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员工送餐、事故勘察、应急突发、对外联络等工作用车,保留公务车使用。
1、保留公务车使用的单位(部室):
(1)机动车队小车班车辆;
(2)工会、安全部、客服中心、机动车队、南明分公司、云岩分公司、小河分公司、金阳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公司、物资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天然气公司、收银公司的公务车。
(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用于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的公务车。
2、保留的公务车统一喷制成黄色,并且在车身前、后、左、右部位张贴或喷印“公交生产指挥车”、“公交安全检查车”或“公交救急车”等标志。
二、公务车改革后: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购置公务车辆,确需购置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方可购置。
三、在用公务车的.处置:
(一)集团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在用公务车作统一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或固定资产折旧净值,由原使用人全额或分期出资优先购买。
(二)分期购买的由购车人写出还款计划书,在6个月(含6个月)还清。还款计划书由法规室审核,法规室代表集团公司与购车人签字确认,交财务部按还款计划书收回车款。
(三)各单位(部室)公务车原使用人不购买本人正在使用公务车的,集团公司收回车辆,进入市场进行处置。
(四)公务车原使用人购买本人使用的公务车后,集团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到购车人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四、此次的公务车改革:
集团公司领导;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买新车和在用车的,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购车优惠。按照优惠标准,党群部、总经办核对所购车辆的牌照、行驶证,登记台账。并且在公务车改革结束后,对车辆使用进行监督。优惠标准如下:
(一)、集团公司领导:
1、正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2万元;
2、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1.5万元。
(二)各单位(部室)正、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0.5万元。
五、公务车一次性的购车优惠
截止时间为现有公务车改革启动后6个月(含6个月)。凡在此次公务车改革后,上级部门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任命的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置车辆的不再予以优惠。
六、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3
根据禅城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交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公交形象,增加城市公交的吸引力,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公交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通过强化驾驶员培训,改善工作环境,创新管理手段,结合监督考核与激励奖励机制,全面提升禅城区公交驾驶员服务水平,提高市民对公交服务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公交驾驶员岗前培训、月度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驾驶员服务意识,规范驾驶操作,改善服务态度;
(二)优化企业营运管理,定期召开服务质量提升会议,分析市民投诉和诉求,从市民需求出发,通过创新管理手段,调整管理方向,打造贴心、满意、人性化的公交服务;
(三)完善公交驾驶员考核、奖励机制,搭建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公交服务指标,同时引入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各方力量,建成覆盖全区的社会监督网络。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驾驶员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1、驾驶员培训创新,重过程、看成果
优化驾驶员培训模式、定向培训内容,由理论宣讲调整为理论和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违规讲解、案例分析,明晰服务要求,加深对管理制度认识和理解。定期邀请交警对公交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专题培训学习,加强安全驾驶意识。
2、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
公交管理公司对营运企业司机进出场实行备案管理,同时参与新入职驾驶员理论考试,增加面试环节,严把驾驶员准入关,提升公交驾驶员队伍水平。
3、开展技能竞赛,增强驾驶技艺
围绕公交驾驶技考,设计趣味驾驶技能竞赛,通过竞赛形式,引发公交驾驶员对驾驶技术的钻研,加强业务沟通,丰富公交驾驶员的业余生活,活跃气氛,增加行业活力,增强驾驶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加强监督管理,把好服务质量关
1、标准化监督考核,加强管理力度
全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统一公交服务要求,实施公交服务质量考核,严抓服务监管,保障公交服务水平。
2、定期会议,研讨对策
召开月度服务质量提升会议,通报上月度全区服务投诉情况,分析投诉重点、查找突出问题,研讨应对措施,改善服务问题。另一方面,利用月度会议,促进公交管理模式各层级之间的纵向交流,定立短期工作目标、中期发展重点和长期改革方向,引领行业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3、实时调度,班次准点
与公交营运企业搭建实时调度沟通平台,增设公交班次间隔监控专岗,在公交运营时间内每小时对我区公交线路进行一次轮检,发现间隔异常,线路断位、车辆聚边情况时,立即下发指令,要求企业实时调度,保障公交线路间隔均匀,车辆到站准点。
4、考核班次完成,保障公交服务
考核班次完成率,监督引导公交企业切实执行营运计划,积极进行实时调度和车辆检修工作,减少因路阻、坏车原因造成班次缺失,影响公交服务。
5、公交管理监督队伍分组竞争,提升监督质量
采取分组竞争形式,调动服务监督队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更大程度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做到服务问题多发现、突出现象多观察、司机动态多留心的监督氛围,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增加监督队伍凝聚力和工作活跃度。
6、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多元监管
常态化开展义务监督坐谈会议、听取收集积极意见,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力量;同时,我们将继续扩大义务监督队伍,继续邀请热心市民,参与公交监督工作。
7、服务热线提质,缓和司乘矛盾
组织接线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课程,提升接听技考,标准化接听处理流程,要求员工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宗服务投诉,做到认真记录、妥善处理,落实跟踪回访、满意度调查环节,务求把投诉事件解决在萌芽处,避免矛盾激化、提升公交满意度。
(三)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树立榜样,引领进步。
1、月度奖励好人好事,树立榜样
制定好人好事奖励制度,每月统计公交车厢好人好事,根据挽回损失、社会影响和持续时间给予相应奖励,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驾驶员效仿学习好人好事,树立公交人良好正面的服务形象。
2、评选年度优秀线路、星级驾驶员
通过网络票选、电话投票、问卷调查方式,开展年度优秀线路、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结合线路车辆违规违章率低、乘客投诉率低、无重大责任事故、死亡事故为零、未被公开批评等情况进行公开评选。对于坚持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市民乘客一致好评的公交线路和驾驶员给予表彰奖励,以点带面,发挥出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促进公交行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组织活动,开阔视野
有条件的公交企业还应要组织服务优质、行车安全的资深驾驶员外出学习,通过走出去,开眼界,学先进的`活动,稳定公交驾驶员队伍,致力行业人才的培养、传承,带动公交驾驶员师傅带徒弟的行业文化,吸引年轻驾驶员渴望成长,追求进步的积极心态。
(四)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和谐车厢
1、制作动画,生动教学
制作教学动画,对司机操作规范和乘客文明乘车提供正确指引,通过公交车厢多媒体视窗播放推广,倡引司乘双方合力营造和谐、文明的公交车厢。
2、邀请体验,互动交流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利用公交周、无车日等活动契机,开展体验活动,邀请市民亲身体验公交司机的工作过程,并听取市民乘客、媒体网络的意见建议,通过互动交流、宣传引导,让更多人了解行业现状,关心公交发展,支持选择公交出行,改善司乘关系,珍惜驾驶员劳动成果,享受城市公交服务的便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5月18日-5月22日)
公交运营企业根据方案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区公交管理公司。
(二)自查阶段(5月25日-6月5日)
各公交运营企业针对市民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治理措施,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培训教育、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驾驶员工作技能和服务观念,力促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
(三)监督检查阶段(6月8日-6月30日)
公交管理公司在服务监督员随车监督检查司机服务质量、抽查车载监控视频基础上,增加不定期检查,专项行动,实现区内线路检查覆盖率达100%;同时,根据每月公交服务投诉集中反映的问题,针对性解决。
(四)全面提升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根据公交服务标准实现动态监管,督促各公交运营企业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群众对公交服务的满意度。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创文等工作,进行优秀服务公交驾驶员、优秀公交线路等评选;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力促公交车驾驶员工资增长、培训费用定向补贴、年度奖励、相关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专项检查评估等调查方式,将公共交通综合服务指数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量化评估结果,对社会公开发布。
各公交运营企业要通过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的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和动态的管理机制,实现各项管理措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各公交运营企业及时总结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等工作,对本次公交服务提升工作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本年度驾驶员安全驾驶里程、媒体正面宣传、优质服务等情况上报星级优秀驾驶员名单。
区交通运输局将召开总结大会,及时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并对星级优秀公交驾驶员进行年度奖励。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的程度,提高运输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加快公交客运经营结构调整的步伐,实现公交客运产业升级,促进我市公交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推进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意见》,
特制定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界定的市内公交客运线路和车辆中,现仍未实行集约化经营或集约化经营不规范的线路和车辆。
二、总体目标
1、通过采取“线路整合、股份合作、产权置换、整体收购”等方式,促进我市公交客运规模化经营,努力打造名牌企业,实现一线一公司、一公司多线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通过采取“股份参与、到期收回、评估买断”等措施,规范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模式,达到线路集约化经营的目的。
3、通过采取“准入许可、延续经营、车辆更新”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进程。
4、通过对公交客运线网的规划改造,实现一级网络公司化、二级网络集约化、三级网络规范化。
5、到20xx年,建成运行有序、市场稳定、企业规范、群众便利的公交客运市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发动。各公交客运企业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公交客运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要了解公交客运线路的经营许可、经营期限、产权关系及违章处理规定等,为推动集约化经营奠定基础。
2、在推动集约化改造之前,各公交客运企业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和要求自行解决好不符合法律的相关业务,如承包、租赁车辆等问题。在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进入集约化改造程序。
(二)实施阶段。
在各公交客运企业达到集约化改造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1)在政府的引导下,对线路进行统筹规划,对未列入规划的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2)在行业管理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协调下,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线路进行线路公司化改造。参照《公司法》模拟股份公司组建线路经营公司,线路公司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借助骨干企业实行非法人治理结构)组建股东会和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义务,并对线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线路公司股本设计x股,在规定的范围,客运企业按车辆数计价入股(经营业户以车辆评估计价进入客运企业股本,经营业户股本的分红由客运企业在线路公司分红中列支),按照同股同利,盈亏共担的原则,实行年度核算,在除去应缴费用及办公和备用金管理费用外,一月一结算。对暂不入股的企业或业户应允许其经营到《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经营。入股或改造后的经营业户,既是线路公司参股客运企业内部的股东也可申请作为司乘人员从事线路经营,领取工资。客运企业内部业户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或买卖。
(3)
对在营线路、车辆采取承包、租赁经营的,按照客运企业与业户签订合同的条款,由客运企业收回线路经营权进行集约化改造。(本条款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对一线一公司的线路,制定线路集约化经营规划,到期收回纳入集约化经营。
对过去擅自处分经营权或变相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要在妥善处理好与承包、租赁业户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将车辆和经营权收回后进行集约化经营。
(4)根据《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整顿规范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对利用各种形式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其经营权,并对相关客运企业依法处理。
2、扶优扶强,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对经营管理不善,资质条件不符合《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客运企业,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骨干公交客运企业进行整体收购,收购所需资金由企业筹一块,政府补一块的办法解决。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化经营。
四、采取措施
1、为推进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步伐,自20xx年4月1日起,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以承包、租赁方式新增公交线路及车辆的行政许可。
2、公交客运线路承包、租赁车辆的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在企业做出承诺的前提下,可以增加一个经营权期限。
3、鼓励公交客运企业采取整条线路同期更新车辆的办法。如果个别车辆到期,可由客运企业暂停该车的运营,减少车辆时可适当增加()班次。如果运力不足,在报请行业管理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临时开行加班车。
4、根据淄交运【20xx】29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市场的公交客运车辆由市道协客运专业委员会召集专家共同招标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确定或调整车型。车辆及车型中标后方可进入市场运营。具体标准为:(1)区县内的公交线路一律使用7米以上公交型无人
售票车辆;(2)区间公交线路使用中级以上且车身长度7米以上旅行型客车;(3)通乡镇村线路使用公交型或中级以上旅游型客车且车身长度均在7米以上;(4)部分线路因故需要调整车型时,只能在以上两种车型中选择,并经专家认定。
5、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没有纳入集约化经营规划的公交客运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公交客运企业提报评估后的规划,混营线路由所有企业共同提报)
6、各客运企业要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上报本企业集约改造方案,同时用三年的时间理顺明晰产权关系。
7、对从事集约化经营的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将按照国家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孙家友同志为组长,任迎远同志为副组长,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陈国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吕会清同志任副主任,市运管处客运科具体负责全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