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11 13:15:1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整治方案模板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整治方案模板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景东

  副组长:李世杰

  成 员:宋岳山 李 忠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渡船安全责任链。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是“五.一”到“十.一”漂流的重要时段及暴雨,山洪暴发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加大对船只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和向朝阳市交通海事局汇报请示。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切实强化渡船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应急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深入开展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督促签订渡船安全管理责任状,全面加强渡船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对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积极排查和消除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三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渡船、及船员(渡工)档案台帐;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配备齐全、船员持证上岗,确保水上运输秩序良好。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在水上运输企业,利用横幅、标语、案例评析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二要通过船员培训班、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将超载运输,违章运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以及超载违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告知广大船员、安全员,督促船员、安全员主动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三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一是加大对辖区水域水上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结合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二是围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组织专项整治督查小组,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治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要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船舶安全管理和水域监管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的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二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三要创新方式、加强配合;

  四要狠抓监管,严格执法;

  五要认真总结,长效管理。

整治方案 篇3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4

  一、整治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使我区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量明显下降,决定开展干洗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围

  我区辖区内使用敞开式(无回收装置)干洗设备的干洗企业(经营户)。

  (二)整治要求

  使用敞开式(无回收装置)干洗设备的干洗企业(经营户)一律停业(停止干洗作业)整改,整治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1.使用以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剂等作为干洗溶剂,配套溶剂制冷回收系统。在除臭过程中,机器内气体和工作场所气体不进行交换,不直接外排废气。

  2.制定干洗设备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3.干洗溶剂经蒸馏后的废弃物残渣、废溶剂残渣,必须密封存放,并由有资质的废溶剂处理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4.不得使用“三无”、过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和染色溶剂。干洗剂、染色剂必须密闭储存。

  三、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负责制订整治方案,统一协调,牵头实施相关整治任务;负责制定干洗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行业标准,促进行业发展;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制定实施洗染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对干洗企业(经营户)的排查工作;负责依法对违规干洗企业(经营户)进行处罚;做好对干洗企业(经营户)的日常督察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干洗企业(经营户)的登记注册,无照经营的'查处,规范干洗行业名称,依法监管服务质量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各镇街、平台:负责做好干洗行业整治的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干洗企业(经营户)的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干洗企业(经营户)开展整治工作;协助各相关部门对干洗行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20xx年7月底前)

  明确工作要求,梳理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23日)

  各镇街、平台负责,会同属地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对干洗企业(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并对使用敞开式(无回收装置)干洗设备的干洗企业(经营户)告知整治要求。根据排查情况,区商务局组织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镇街、平台对干洗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无照经营的干洗企业(经营户),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三)监督阶段(20xx年8月24日-9月6日)

  20xx年8月24日零时至9月6日24时,使用敞开式(无回收装置)操作的干洗设备一律停止干洗作业。区商务局组织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镇街、平台对干洗企业(经营户)进行督查,对未关停的敞开式(无回收装置)干洗设备进行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干洗作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9月)

  对整治行动总体情况进行回顾总结,研究制定干洗行业的长效管理措施和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镇街、平台要从改善区域大气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敞开式(无回收装置)干洗设备整治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强化责任、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确保敞开式(无回收装置)干洗设备的整治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水平,深入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关于近期发生三起社区服刑人员重大重新犯罪情况的通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监管执法整治”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矫正监管和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更加有力,及时准确掌握重点对象矫正动态,确保监管安全;最大限度防范和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再上一个台阶。

  二、工作措施

  1、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大检查活动。按照《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要求,逐条逐项地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适用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执行、矫正解除与终止全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执行情况。

  2、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大检查活动。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主要检查报到登记、矫正方案的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报告与外出、居住地变更、走访、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重点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薄弱环节。

  3、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有重新犯罪倾向、有脱漏管行为、有蓄意上访苗头、流动性大和未成年服刑人员以及不认罪、不服管、消极对抗、反复性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教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开展调研座谈。通过调研座谈的方式,请司法所长、司法助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谈谈各自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和工作思路,查找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不足,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2、开展教育研讨。社区矫正工作科对调研座谈人员的发言,对经验做法、问题不足进行总结归纳,对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建议。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进创新措施。结合社区矫正工作例会,通报调研座谈会情况。统一社区矫正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讨论《社区矫正工作改进创新措施》,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司法助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各司法所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类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等基本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矫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流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技能。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开展一次核查摸底。在今年3月份、5月份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摸底基础上,以镇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再进行一次核查,查清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服刑期限、报到、认罪服法、电话书面汇报、外出审批等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应主动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思想教育和劝导,经多方联系仍无法确定其下落的或经多方教育仍不接受社区矫正的,应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用书面形式通报当地公安派出所,要求公安派出所进行查找,并报送矫正科备案。

  2、进行一次走访谈话。在核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村委社区,对在家的服刑人员进行一次走访和谈话,见面谈话率达100%;对在外务工服刑人员,要主动与之取得联系,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谈话教育,电话谈话率达100%。

  3、举办一期法制讲座。通过走访谈话后,由各镇区司法所自定时间,举办一期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法制讲座,增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提高教育改造效果。讲座内容包括服刑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4、健全矫正工作档案。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一人一档”。对于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不齐全的,要及时与法院、监狱协调联系,尽量补齐。对于日常管理记载内容不全或有缺项的,及时查补,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对于期满的服刑人员档案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期满档案(正、副卷)范本》的要求,认真检查,逐一对照,补全欠缺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三)整改规范阶段(8月1日——8月31日)

  社区矫正工作科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半年工作检查,全面细致开展检查督促,规范工作内容、程序、标准。收集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指导督促进行整改落实。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随社区矫正工作科一起检查指导,与镇(区)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进行通报交流,促使各镇(区)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施意见。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具体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摸索规律,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创新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服刑人员脱漏管现象要加大查找、整治和处罚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要采取果断措施,全面落实监管力量及其帮教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符合收监条件的服刑人员要会同公安部门提请法院坚决予以收监执行,对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要提请公安部门坚决给与治安处罚。

  (三)加大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宣传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我市社区矫正创新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创新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我市社区矫正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整治方案 篇6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当前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半年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整治月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30日

  二、主要目标

  在专项整治月期间,街道、社区两级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各项重难点问题的整改,重点要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双查到位率,减少政策外生育隐患,有效遏制“两非”行为,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要加大力度抓好节育措施和双查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到位率。

  社区挂点领导和社区主干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下社区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入户,多想办法、多做工作、多渠道联系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动员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街道计生办通报的节育措施拖欠名单逐户逐人入户动员,要求当事人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提供有效的医学证明。要多方调查了解一月份双查未到位对象的具体去向和相关信息,尽可能督促到位,减少因双查未到位造成的政策外出生。对“双查”拖欠对象要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参加“双查”的'对象坚决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实施司法拘留,以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二)要千方百计抓好社会抚养费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征收到位率。

  挂钩社区领导要牵头组织下社区干部、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入户做好思想工作,动员违法生育的当事人主动缴交社会抚养费,对态度配合、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酌情减轻。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情况调查,包括务工地址、经济收入、固定资产等,协同法院做好强制执行的各项前期调查工作,坚持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要继续强化出生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对再生育的全程管理,结合入户宣传访视,及时准确地掌握孕情信息,宣传《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打击“两非”、滥用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对“双查”未到位生育男婴的要及时组织专项调查是否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对有“两非”行为的要坚决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社区主干要切实重视此次重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街道挂钩社区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抓实干,牵头组织落实好挂钩社区计生专项整治活动。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社区实际,集中人力,合理安排,确保重难点问题在半年考核前有大的突破。

  (二)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专项整治月期间要求各社区挂点领导要督促社区两委及下社区干部切实入户开展工作,每周五下午由街道主要领导听取各社区挂点领导或社区主干汇报整治活动进度。

  (三)奖惩兑现,责任追究。

  街道确定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分值为50分,按各社区完成情况,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对完成任务突出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有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