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宣传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1 08:26:2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活动宣传方案[必备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活动宣传方案[必备5篇]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一、高度重视《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新《统计法》的公布施行,将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要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调查队、总队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二、扎实开展《统计法》宣传月的各项活动。

  这次《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

  宣传月活动期间,国家统计局举办一系列统计法宣传活动,请各地认真组织收看;请各地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我与统计法”征文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内网开设统计法制宣传窗口,印制、发放一批统计法宣传材料,积极开展统计法街头宣传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并进行评比,请各队认真参加。

  各队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切实保证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一)各级调查队要把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也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用《致调查对象的公开信》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新《统计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氛围,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各队要积极与当地宣传、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有关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到本地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中,纳人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同做好宣传月活动。

  (四)请各队月10日前将《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计划、年1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上报总队法规制度处。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全院各科室:

  每年5月5日,是“世界手卫生日”,由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xx年倡议发起,旨在强调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提高医护人员手部卫生、减少医源性感染的重要性。

  20xx年5月5日“世界手卫生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活动主题已新鲜出炉:“遏制抗菌素耐药:掌握在你我手中”。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手卫生的依从率、正确率,减少病原体的传播,进一步降低抗菌药物的应用,遏制细菌耐药,全面推动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整体水平的提高,医务部控感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5.5世界手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参与科室

  全院各临床医疗、医技、总务、后勤科室。

  二、宣传内容

  围绕“遏制抗菌素耐药:掌握在你我手中”主题,进行本科室医护技人员和(或)患者共同参与的手卫生宣传、宣教或现场操作等内容宣传。

  三、宣传形式

  以摄影、绘画作品为主,可配文字或短诗歌。

  四、活动要求

  每个科室必须提交一份宣传作品,同时提交2分钟左右的洗手视频。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4月20日-4月26日

  2、作品初筛:4月26日-4月28日

  六、提交方式

  请在宣传作品上注明科室、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将作品及视频发至邮箱1106146126@qq.com,控感办咨询电话:85323553,联系人:周锐。

  医务部控感办

  20xx年4月20日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XX年〕75号)》精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XX年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XX年〕72号》要求,现将省安委办协调会议商定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咨询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专题活动的牵头部门将本部门负责的活动方案于5月28日前报省安委办。并请各参加单位按要求会同牵头部门尽快抓好落实。

  联系人:省安委办 ,电话:

  传真:

  南京市安委办 电话(传真):

  XX年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6月10日9:00—12:00

  二、活动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市民广场

  三、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省安委会、南京市安委会和鼓楼区安委会共同主办。

  (二)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监办、省农机局、省交管局、治安局、消防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省交通控股公司。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建工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房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海事局、市消防局、市交管局、市无线电委员会、市防雷中心、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市电力公司、电信南京分公司、移动南京分公司、人保南京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省市有关新闻单位、鼓楼区安监局及区属有关单位。

  四、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咨询日活动开幕仪式。

  (二)开展安全咨询。

  (三)举行安全生产宣传文艺演出。

  (四)现场展出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知识音像节目。

  (五)现场展示部分安全用品。

  (六)组织家庭安全服务小分队。

  (七)免费向市民发放咨询活动专刊等安全生产宣传品。

  (八)电视台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

  (九)以手机群发短信方式打出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标语。

  六、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开幕仪式

  牵头部门:省安监局,配合部门:南京市安监局、南京市总工会、鼓楼区安监局。

  1、介绍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各位领导。

  2、省领导讲话。

  3、南京市领导讲话。

  4、盛市、区领导参加签名活动,职工代表参加签名活动。同时文艺演出开始。

  (注:请南京市总工会组织800名职工代表参加开幕仪式;职工代表须提前30分钟整队入场;鼓楼区安监局邀请区领导参加活动。)

  (二)设立咨询台、举报台、签字台

  1、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台:省及南京市安监局负责。

  2、公共安全咨询台:南京市安监局牵头,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防雷中心、人保南京公司参加。

  3、消防安全咨询台:省消防局牵头,南京市消防局、鼓楼区消防大队参加。

  4、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台:省交管局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省农机局、省交通控股公司、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参加。

  5、航空铁路安全咨询台:民航江苏安监办牵头,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参加。

  6、水上交通安全咨询台:江苏海事局牵头,省交通厅、南京市交通局、南京海事局参加。

  7、劳动职业卫生咨询台:省卫生厅牵头,省劳动厅、省总工会、南京市劳动局、南京市卫生局、南京市总工会参加。

  8、特种设备安全咨询台:省质监局牵头,南京市、区质监局参加。

  9、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台:省建设厅牵头,省建工局、南京市建委、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房管局参加。

  10、生活(含煤气管道)安全咨询台: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市房管局、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南京市电力公司、电信南京分公司、移动南京分公司参加。

  11、安全科学咨询台:南京工业大学牵头,南京理工大学参加。

  12、鼓楼区咨询台:鼓楼区安委会牵头,区有关部门参加。

  13、安全承诺万人签名活动签字台:鼓楼区安监局负责。

  以上各咨询台,凡由省有关部门牵头的,南京市相关部门应直接与牵头部门联系并参加活动。请有关咨询活动的牵头单位,统一组织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参加咨询活动的人数按专业需要,由各牵头单位与参加单位共同商定。同时请各牵头单位将其负责的咨询日活动的具体方案于5月28日前报省安委办。所有参加咨询活动的人员,均应于当日上午8:00前进常

  (三)安全产品展示

  南京市安监局负责落实部分厂家现场展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产品。

  (四)组织家庭安全服务小分队上门服务

  1、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牵头,从参加咨询活动的南京市公安、消防、质监、卫生、建工、房管、供电等部门人员中抽调专家和专业队伍,组成服务小分队,应市民邀请,赴居民家中开展安全检查,解决燃气、用电、防火、防盗、装潢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2、鼓楼区安监局可通过附近街道或社区,动员部分群众主动申请上门安检服务。

  (五)宣传工作

  1、请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安监局、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广电局、南京市安监局分别邀请盛市主要新闻单位在5月31日召开宣传协调会。

  2、各咨询台牵头部门负责编印有关宣传资料(或宣传性小纪念品)带至咨询现场分发,并制作宣传图片、资料展板,每个咨询台设两块(长100cm*高200cm)展板。各咨询台如需音像资料播放设备请各牵头单位自行准备。

  3、省及南京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编印咨询活动专刊。请南京市公安、消防、交管、市政、质监、劳动、卫生、建工、房管、供电、防雷中心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切合群众需求编写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材料,并于5月底前提供给市安监局统一编樱文字材料力求短孝精悍,融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

  4、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广电局分别落实在盛市电视台主要频道上,当天以滚动字幕播放安全标语。

  5、由移动南京分公司落实,当天对本市手机用户发出安全宣传短信。

  (六)场地及环境布置

  1、咨询会场的申办,由鼓楼区安监局落实。

  2、环境布置,由省安委办商南京市安委办确定。

  (七)后勤保障

  1、现场提供工作人员饮水,由鼓楼区安监局负责。

  2、现场成立交通指挥管理组,由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

  3、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组,由南京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负责。

  (八)其它

  请参加咨询日活动的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于6月10日8:00前将各自工作准备完毕。

活动宣传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市教育局宁教基[20xx]119号文件精神的安排,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在路上”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主任:xx

  组员:xx

  二、指导思想: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是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行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影响家长乃至全社会进一步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4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4篇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1、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等载体,以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文明乘车:不乱上乱下、不强行上下、不随意拦乘、不抢占座位、不乱掷垃圾;)为主要内容,建立多维一体的宣传氛围,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增强全员参与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利用好国旗下讲话的时间,以“文明在路上”为主题进行宣传教育,发出文明出行倡议,引导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文明出行素质,做到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

  3、邀请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4、以主题队会、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法规学习活动,让学生们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认识各种交通标志图、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礼让的'交通习惯,为创建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5、由政教处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在路上”的征文比赛,积极引导学生与家长形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6、学校团员青年、大中队辅导员、普通教师要以身作则,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自觉践行交通文明行为,做好表率作用。

  7、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体验活动。印发一份《“文明在路上”公约》,请家长践行《公约》成为孩子文明出行的好榜样。并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做家长文明出行的劝导者,提醒家长文明行车、乘车。

  8、组织学生在学校周围进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班主任教师带领下,组织部分学生和学校“青年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劝阻家长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总之,通过此次活动要加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带动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共同来做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活动宣传方案 篇5

  一、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业务园长为副组长的学前教育宣传月领导组织小组,抓好组织,搞好活动。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塑造幼儿教师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的有利时机,通过组织收看教育部宣传月启动仪式、公益宣传片及专家访谈节目,开展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培训、优秀事迹展评、演讲比赛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幼儿教师工作、学习真实情景和典型案例,塑造幼儿教师良好形象。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充分结合六一节日,组织家长、教师观看《临朐教育》节目《优质学前教育为孩子一生幸福奠基》和《让每个临朐孩子都拥有精彩童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园系列活动,如举办游戏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家长开放日、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积极宣传科学保教的同时展现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好教师、好游戏”展评活动

  (一)根据县百佳教师评选活动,在本园内组织“好教师”评选活动。

  (二)开展幼儿园好游戏评选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组织的“百佳游戏”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幼儿园好游戏评选活动。

  参评游戏重在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或游戏课程化实践展示,应为具有特色或独创性的户外游戏、区域游戏等,鼓励幼儿自主游戏和利用自然资源开展的乡土游戏,传统游戏等,引领幼儿园坚持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尊重幼儿成长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扎实推进游戏活动的开展

  做好“幼儿园环境创设专题培训”,组织教师观摩市级实验基地的游戏活动,根据培训及观摩情况扎实开展园本研训,对本园游戏活动环境创设及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与调整,创造丰富适宜的环境和充足的机会,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同时,以游戏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游戏的研究、实践与反思,不断提高幼儿园游戏活动水平。

  四、切实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临朐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的通知》(临教办字〔20xx〕44号)精神,切实转变教育理念,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切实消除小学化现象,大班积极开展科学的“幼小衔接”主题系列活动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彻底整治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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