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9 13:12:1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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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业园区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招工工作,根据武办发《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工业园区企业招工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县外商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园区企业招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研究,就切实做好20xx年招工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积极响应我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决战工业500亿为目标,更好服务于园区项目建设,立足本县,面向县外,圆满完成本部门园区企业招工任务,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领导

  成立县商业管理办公室招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目标任务

  本年度继续实行组团招工,我办与石渡乡、人大办、发改委、气象局组成招工团,石渡乡与发改委为牵头单位。本系统今年招工任务70人(其中以工招工10人),招工方向立足本辖区内及主攻县外招工。

  四、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全系统各级班子在招工工作的.领导作用,在积极筹备春季招聘大会的同时,广泛发动全系统干职工积极投入到招工工作中去。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开展招工宣传,特别是对“山水灯饰城”商户和工业园区绿色光电产业用工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宣传。

  2、采取离岗招工,鼓励以工招工。必要时按照县里统一调度,组织招工团外出抓招工,确保全面完成招工任务。

  3、把招工经费列入年初费用预算,按每人600元计算,另安排工作经费5000元。

  4、招工领导小组成员招工情况列入年终个人考核,优胜者年终通报表扬及奖励。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2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园区企业安全发展意识,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园区企业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园区建设,为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使园区生产经营企业各职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能力得到明显提升,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精品文章

  增强,从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园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大幅降低,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成立重化工工业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园区各生产企业、单位要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建设。园区各生产企业、单位通过广播、信息、专栏等形式宣传国家、自治区、地区及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报道有关安全生产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3、认真贯彻23号、国发文件精神。园区各生产企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深刻内涵,在生产经营中再度掀起学习《通知》的热潮并纳入园区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的安全生产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

  4、加强联动,扩大影响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开展广大职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精品文章

  文化教育活动。特别要结合当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工作的开展,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企业间应积极进行学习与交流,传播安全文化,促进企业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宣传教育方式

  各企业应积极利用宣传栏、制作发放宣传资料、黑板报、室外电子屏厢、悬挂标语,开展趣味性、常识性安全知识问答、有奖竞赛及征文活动等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园区各生产企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加强落实,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含图片)工作,园区各生产企业、单位于20xx年4月14日中午之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此项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施方案上报至园区管委会,年底报总结。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3

  为积极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压力,保障我县园区企业顺利开工投产和正常生产,帮助城乡劳动力就近就业,经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服务园区企业用工专专项行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打好政策和服务组合拳,畅通劳动者招工信息获取渠道,打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提供更优质的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企业用工压力,助力我县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服务园区企业用工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劳动者岗位信息获取更便捷、企业用工渠道更畅通、企业招工服务更优质、园区基础配套更完善、企业用工主体作用发挥更积极、部门协作更有力,为我县新引进项目顺利开工投产和园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充分用工要素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用工供需信息底数

  1.开展常态化园区企业用工调度。采取“部门动态跟踪排查+企业主动申报”的方式,对园区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和调度推进。县人社部门要会同园区管理部门在7月中旬前对园区企业用工信息开展-次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企业当前缺工情况和计划用工情况。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动态跟踪和引导企业主动申报等方式,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更新台账,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县人社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调度企业缺工情况时,要与园区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核对,统一统计口径,真实反映情况。[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2.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结合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和失业率调查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返乡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就业需求、就业意向和职业培训意愿等情况,并向居民大力宣传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引导失业人员主动进行求职需求登记,不断更新完善劳动力资源台账和信息数据库。各单位要督促乡镇街道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的支持配合,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采集劳动力资源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

  (二)多渠道宣传企业招工信息

  1.全媒体宣传。利用网络、电视、报纸、视频号、宣传栏、电于显示屏等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企业格工信息、线下线上招聘会信息,大造招工舆论宣传声势。[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2.就近发布信息。在城乡公交车、车站、商场、乡镇集市、居民小区、村口等人员集中地区设立招工宣传栏、张贴岗位信息,组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向居民发放招工手册,使群众能够就近了解企业最新招工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靶向推送岗位。导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退捕渔民、失业脱贫人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劳动力信息,群发招聘信息短信,联合妇联、残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劳务经纪人等力量,整合劳动力信息资源,在各类劳动者微信群、网格群、业主群、村民群中发布招聘信息,将岗位信息直接推送至劳动者手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团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招工服务方式

  1.集中开展“双百招聘”活动。6月份开始,集中开展“双百招聘”活动,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发动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利用大型节假日和农村赶集时期,策划举办6场次以上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至少100家次重点缺工企业开展现场招聘活动,解决急需用工问题。每个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深入镇街、乡村和社区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次,对接服务缺工企业100家次以上,为驻地企业提供用工招聘服务。集中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深入开展常态化企业用工招聘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行不间断线上招聘。大力推广运用“永州智慧就业”等线上招聘平台,以新引进企业和园区重点企业为重点并安排专人服务对接,分行业产业链、务工人群等,各单位联动,线上线下联动,注重匹配,广泛宣传,精准推送,从6月份开始100天举办10个以上专场网络招聘会,保持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实时在线,做到天天有招聘、时时可求职、随时有服务,力争实效。[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3.开展上门招工服务。人社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共同组建招工小分队,带领企业人员走村入户、送岗上门,定期组织有务工意愿人员进入园区现场参观企业,对各乡镇有3人以上的愿意到园区务工人员,安排专车下乡接至企业入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协助开展校企合作。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与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结合起来。积极联系市内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本地企业对接,推动学生实习专业和企业用工岗位精准匹配,搭建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对接机制,提高实习人员与企业需求岗位匹配度。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发挥技工教育联盟作用,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机构助企用工”行动。组织6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10家次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用工服务。对接10家次以上重点用工企业,多渠道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对接平台,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工用工,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金融、场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迅速发展壮大,培育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为全县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服务,更好地保障企业人才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乡就业

  1.营造氛围引导。通过网站、公众号、老乡群、乡贤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推介家乡的经济发展前景、宜居宜业环境、就业岗位、工资水平等情况,激发乡亲们的.乡情乡愁,引导他们留乡返乡就,共谋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地感受引导。人社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要针对性组织返乡农民工代表到工业园区、产业项目示范点等进行现场参观考察,让他们实地感受家乡发展变化和企业发展状况,从而引导他们留乡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信息推送引导。与移动通信部门合作,向外地手机号码入永人员自动发送招工短信;抓住双抢农忙、中元节、中秋节、国庆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期,在车站摆放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板报,为返乡农民工发放企业招工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招工稳岗激励机制

  1.发放招工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村(社区)干部、老员工带新员工等帮助园区企业招工,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支持园区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能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和整体技能水平,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鼓励开设就业帮扶车间。鼓励园区企业将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用工灵活的生产环节下沉至乡镇,开设就业帮扶车间,将招工压力分解至乡村,对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给予场地、物流、以工代训等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全面落实园区企业社保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就业补贴“免申即享”,由“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资金找企业、服务找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招工留工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配套。继续加强园区公共设施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吃、住、行、医疗、健身、休闲、娱乐、子女入托入学等基础性服务,为企业员工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招工主体作用,通过优化招工条件,完善工资增长机制,改善工作环境,丰富人文关怀,提高企业形象品牌,增强企业招聘吸引力,努力做到“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企业要与职业中介机构加强合作,推动企业用工市场化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县乡镇人民政府)

  3.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与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出现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及时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资、福利、工伤等纠纷,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重点放在工业园区企业,督促企业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切实维护员工权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采取公开招录(聘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等,积极推荐大学生到基层平台实习或见习等,不断稳定充实基层平台人员力量,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就业专干,保障企业招工基层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人才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二实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二)研判形势,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本辖区园区企业用工形势,引导要求企业在招工过程中结合实情放宽年龄、性别、学历等限制条件,认真分析企业招工难的问题,研究调整对策、及时调度工作,努力解决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要积极挖掘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二套有效的招工办法,加强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三)做好统计,加强调度。各级人社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及时调度统计本辖区企业用工情况,分析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度和成效,确保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定期共享情况,统一用工数据口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联系人:唐毅刚;联系电话:1378769119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4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新昌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行动方案(20xx-20xx)》,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落实重大项目全要素保障,为新昌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深刻领会在新发展格局下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紧迫性,通过建立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平台、政策、环境等,构建完备的引人体系、厚重的育人体系、温情的留人体系,打造人力资源要素集聚地,为我县成为“重要窗口”中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人力资源需求,实施“天姥雁栖”计划,聚焦企业用工“引、育、留”各环节,推出八大专项行动,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健全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匹配,职工生活环境与发展环境双提升的用工保障机制,实现县外产业工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翻一番”。到20xx年,全县工业企业稳岗率达到90%以上,外来产业工人住房保障达到70%以上,新增产业工人中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50%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亿元以上,新增产业工人3万人以上,基本满足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内拓外引以人强产行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主推,推动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对为新昌企业招用首次来新县外产业工人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招工奖励。大力引进外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壮大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贡献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经济贡献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全力提升“一站式、个性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力争到20xx年,实现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0家,其中规上企业15家,服务规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每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外来产业工人3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二)实施扩展布局深度协作行动。

  积极拓宽招用工渠道,深化劳务协作机制,强化劳务协作力度,实施“310”工程,即在10个劳务输出大市(县)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与10所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办学,在10所全国工科类大学建立引才联络站,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人员定向输入渠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劳务协作站、职业技术院校和引才联络站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确保每年招引外来产业工人、职业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智慧就业智联招聘行动。

  以智慧就业为抓手,建立线上智能匹配对接、线下精准高效就业的招聘机制,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和推广“天姥雁栖云平台”,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通过对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供需双方进行精准画像、自动匹配、智能推送,实现“人找岗位”与“岗位找人”的双向互动服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拓宽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在继续开展好县人力资源市场“周六招聘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灵活招聘形式,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招聘“夜市”等,积极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牵线搭桥,实现人岗有效对接,每年组织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实施以老带新亲情招工行动。

  充分发挥“亲缘”“地缘”在招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劳务输入渠道,加大招工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引导企业、商(协)会采取“以亲带亲”“以老乡带老乡”等行之有效的“以老带新”招工方式,形成“招一个带一批”的招工倍增效应。以地域为单位选聘“招工大师”,定期返乡开展招工活动。对招工工作突出的“招工大师”予以奖励,并对首次来新就业人员给予交通和就业补贴。充分挖掘典型,每年召开全县产业工人工作推进大会,开展“十佳招工大师”“十佳产业工人”(“十佳‘金蓝领’”)等评选活动,对评出的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奖励。确保每年通过“以老带新”招引外来产业工人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

  (五)实施校企合作精准对接行动。

  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新发展。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与省内外职业技术院校合作,扩建或新建职业院校校区,进一步扩大新昌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通过留新补助、生活补助、招生补助及外地学生留新过渡性宿舍分配等支持政策,大力实施“来新实习计划”“联合办班计划”“直接招生计划”,吸引省内外学生来新就读就业,不断扩大我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我县职业院校招生数量每年递增10%,到20xx年达到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技师学院

  (六)实施工匠培育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扎实推进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我县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加大对“金蓝领”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每年培训10000人次以上;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百企万岗大练兵”、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加大产教融合力度每年吸引县外技工院校学生500人到企业实践、顶岗、就业、实习、见习;发挥技师学院办学优势,加大高级工、技师培养培训力度,每年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8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公共服务集团、县技师学院

  (七)实施安居保障稳岗乐业行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解决外来产业工人过渡性住宿问题,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在新昌“安心、安身、安业”的“浙里新安”社区36万平方米,围绕社区生活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以邻里、教育、交通等场景创新为引领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其中,高新园区在东西区块新建职工之家16万平方米;通过回购、返租、改造低效厂房和鼓励新供地或已供地企业内部通过自建、改造、改建增加宿舍楼20万平方米,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更具归属感、舒适感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落实外来产业工人租房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县建设局

  (八)实施公共服务同城共享行动。

  建立外来产业工人同城化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关心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景区游览、交通出行、在新落户待遇同城化,切实增强外来产业工人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产业工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好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适当增加参与协商的外来产业工人代表占比。不断丰富外来产业工人的文化生活,向外来产业工人免费开放职工活动场所,举办外来产业工人专属节日活动、婚恋专场及趣味运动会。加强省、市、县各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创建评比和典型宣传,每年开展“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优秀示范性企业相应奖励。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旅游集团、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县人力社保局成立产业工人服务中心,协调开展外来产业工人引、育、留工作,持续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2.强化政策创新。梳理整合现有用工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劳务协作、房租减免等条款,加快完善竞争力强、惠及面广、吸引力大的用工保障“新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专项资金,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倍数增加。明确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优化政策落实机制。

  3.注重宣传引导。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宣传报道,构思好的宣传载体,塑造城市用工品牌,喊响“乐业新昌职等你来”城市口号。制作专题宣传片,联动县内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同步宣传我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企业优化用工环境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5

  一、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工作责任机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是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地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要将园区消防工作与园区规划部署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消防工作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相适应。要及时研究解决当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制定和执行消防规划。严格落实消防行政审批,切实控制火灾隐患源头

  要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编制既符合实际又适度超前、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消防规划,使工业园区功能布局合理。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消防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基本原则,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建设。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未申报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产部门不得颁发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及时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情况抄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通过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杜绝园区建设工程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明确园区消防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园区消防工作领导。要通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园区内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从事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等人员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主动做好服务,帮助指导园区制定并落实消防规划,建设好公共消防设施;督促指导园区企业申报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并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将园区企业按规模级别纳入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四、积极发展工业园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园区内的每个企业均要组建具有一定灭火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各地要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的积极性。距离城区较远、具有一定规模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业园区或企业要组建专职消防队。要经常组织园区内各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工业园区和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6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1.实施时间: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30日止。

  2.享受对象:20xx年3月10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并纳税)就业,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受理方式:新增就业补贴、返岗交通补贴、健康体检费用由企业从20xx年7月1日起统一代为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由中介机构、劳务经济人在20xx年7月申报;镇(区、街道办)“点对点”用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二、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开展线上招聘

  1.电脑登录:百度搜索“湖北公共招聘网”或“荆门就业局”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登录,注册账号→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2.手机登录:微信搜索“湖北公共招聘”、“荆门就业”、“京山就业”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点击求职导航、个人信息,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3.求职对接:市用工办安排专人每天从后台提取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企业,并协调做好企业联系、面试等工作。

  (二)发放新增就业补贴

  1.对象范围。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指20xx年3月10日前在京山市外务工的本地劳动者;其他新增就业人员是指20xx年3月10日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新入职的就业人员(含市外劳动者)。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职工工资花名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证明或原单位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在员工入职后及时向市用工办提交新入职员工花名册备案;员工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后,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新增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职业介绍奖励

  1.对象范围。20xx年3月10日后为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输送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介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2.申报资料。推荐员工的`花名册;务工人员身份证;推荐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证明。

  3.办理程序。在员工入职内,向市用工办提交推荐员工花名册备案,可视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提供;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向市用工办申报,并填写《京山市职业介绍奖励申请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初审并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直达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银行账户。

  (四)返岗交通补贴

  1.对象范围。京山市外返回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件;职工所在企业提供20xx年度劳动合同或20xx年参保缴费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返岗交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职工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五)“点对点“用工服务

  1.各用工企业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并根据市用工办提供的镇(区、街道办)求职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对接准备工作。

  2.镇(区、街道办)组织10人以上,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到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求职,并提前1天向市用工办报送求职人员基本信息,市用工办根据求职人员的意愿,合理安排对接企业,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镇(区、街道办)负责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车辆费用据实报销;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求职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市用工办报销。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7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20xx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四、检查内容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散乱污”“小字头”企业检查整治。

  (三)企业的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情况。检查企业的污水、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明确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及走向;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是否畅通。

  (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进驻企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留痕,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二)迅速行动,排查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无法消除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资料。督促企业建立环保基础档案和台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筑牢环保管理基础。

  (四)严格督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处理。对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不到位的企业,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市局依法查处。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8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法、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开展重大检查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牢牢把握制定计划、动员部署、排查整改、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结果等关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及时、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和施工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改善。

  二、检查范围

  园区内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将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八大产业”、消防、道路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检查;突出检查人员集中的地方;突出对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突出重复出现且长期未治愈的关键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的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法规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和岗位职责是否到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工作环境和防控手段等方面的隐患。除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办发[20xx]10号)规定的`20个方面外,同时规定以下8个重点内容:

  1.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及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安全第一,生命第一,保护工人生命为第一要务”的方针。

  2.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程序。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中安全条款的制定和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依法实施;国外施工队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等。

  3.设备和设施管理。重点管理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含冲压、传动、旋转装置)、危险品设施(含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建立生产经营场所、关键环节和风险因素较大的部位,建立重大危险源普查备案、风险识别、监控和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4.工作场所的环境管理。重点检查工作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田童房屋、非法窝棚等场所;生产环境布局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良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

  6.应急管理。建立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对企业周边或运营过程中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和灾害的危险点进行调查、预防和处理。

  7.基本安全工作及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工人(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

  8.高温安全措施的实施。开展高温危险源调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高温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防范工作机制。

  (二)重点行业“违规处理”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是否完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组装;提高危险化学过程装配自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单位建立健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2.消防:重点抓好生产加工车间、员工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合一”、“全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巡查和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员工上下班的安全隐患,工厂车是否存在拥挤、超速、超载情况,检查员工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班是否戴头盔,检查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4.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管理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如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吊笼和脚手架。

  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制冷行业、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园区各企业

  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6.高温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交通等安全检查由肖欠根负责配合安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胡发林负责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罗卫华负责配合建设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由聂四明负责配合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给各蹲点干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蹲点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蹲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蹲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书面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办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推动各企业各蹲点干部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将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危化品企业、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检查职责,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访、重点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实实在在了解掌握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将督查情况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10日报园区安委办,督查结果将全园区通报并作为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企业要按照6月20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9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为指导,结合园区实际,对隐患集中的区域和场所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查、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园区各企业排查整治三个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原则,发动相关部门和自身力量,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同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坚决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为亚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1、全面排查阶段(3月20日—4月10日)。一是全面排查。园区各企业对易燃易爆场所、企业办公大楼、职工宿舍等场所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一个不漏”的记录在案。二是如实立案。对存在的`严重隐患问题的单位,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方法和程序逐一实行集体讨论或专家论证,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单位“一个不漏”的如实立案。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6月30日)。一是分级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较大且严重影响本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工业园区管委会提请县公安消防大队挂牌督办;对辖区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上报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由地区行署集中挂牌督办。二是严格“五个落实”。每个重大火灾隐患都要逐一制定整改方精品文章

  案,签订整改责任书,做到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应急预案“五个落实”。

  3、重大攻坚阶段(7月1日—8月30日)。园区管委会协同县公安消防大队安排监督员对园区企业实施分片排查火灾隐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和攻坚整改。对存在遗留难点隐患问题和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亚博会期间,一律落实“三停”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专题报告给县人民政府。

  4、严管严控阶段(9月1日—9月—20日)。重点落实“三查”措施: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已经责令“三停”场所是否落实“三停”措施;查不能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增加消防安保力量,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防死守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园区各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材料上报、编发简报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园区企业将隐患的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并进行存档备查。实行“实名工作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大消防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隐患曝光力度。园区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介质剖析典型火灾案列,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精品文章

  防安全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促进火灾隐患整改,增强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四、报送材料

  园区各企业将5月16日晚19、00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园区管委会;每个专项行动结束次日10时前报总结及相关材料;每月23日12时前报送整改进度。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1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宜州区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6号)精神,宜州区作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示范县试点,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产业工人发展制改革、提升产业工人职业素质、保障工人基本权益为重点,着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适合宜州区发展需求的高质量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循环经济强区,打造宜居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依托宜州区丰富的自然、农业、人文等产业资源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措施,着力打造“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探索完善支持产业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缓解宜州区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二、实施阶段

  20xx年3月—20xx年8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摸底调查、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8月15日)。完成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总结示范县试点建设经验,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形成典型材料。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统筹各部门资源,全面摸清宜州区产业特别是“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其中:区人社局负责区内劳务服务企业;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及电商、信息等企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和物流企业;区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区文广体旅局负责服务行业企业;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桑蚕企业;确保底数精准、需求精准。二是建立企业用工台账。梳理调查摸底情况,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三是及时研判,精准施策。定期收集新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充分运用台账数据,分析、研判宜州区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

  (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政策和宜州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动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并向企业推送劳动力资源信息和求职需求。二是有效融合宜州刘三姐山歌文化,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指引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工人潜力军积极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行动中,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1.实施育才工程,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一是企业自主育才。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能力培训等多种形式技能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全面推广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终身职业教育培训措施。支持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成立职工培训中心。二是试点带动育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到20xx年11月底,推荐1—2家重点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三是校企合作育才。借浙江大学对口支援河池学院项目之机,依托专家教授矩阵开展“传帮带”,培训桑蚕产业技术人才;依托“宜州—南开大学实践基地”和青年人才实践基地,引导南开、中山大学等高校师生到桑蚕生产基地、茧丝绸企业调研实践,献智宜州;依托河池学院、河池市技工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等本地院校的资源优势,支持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联盟,在人才培训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专业精准培训。四是产学研融合育才。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中心、河池市茧丝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加强与国家蚕桑技术体系团队、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引进茧丝绸检测中心、河池学院重点实验室、桑蚕茧丝绸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服务机构,与宜州专家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坚和合作经营。五是品牌引领育才。强化劳务品牌意识,以宜州区现有的自治区级“挡车工”劳务品牌为引领,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六是岗位练兵、竞赛育才。鼓励集群内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推动各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提升。

  2.优化就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零工市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探索和建立健全“10+3+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体系。二是优化公共就业平台。创新“互联网+招工”服务方式,通过直播带岗、提升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及其他各类媒体,密集发布宜州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促进技能人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三是优化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就业管家”服务企业模式,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产业工人培养和支持用工方案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用工,助推宜州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统筹区内外资源,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一是统筹宜州区产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资源,搭建企业之间劳务协作平台,建立企业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用工信息共享。二是抓好产业工人队伍日常跟踪服务,促进劳动力在区内有序转移就业。三是结合宜州区实际,建立县际劳务协作平台,统筹推进企业协调发展。探索与周边县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为本地企业输入产业工人。

  4.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用工。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设立为宜州区就业见习基地,支持企业搭建产业工人实践锻炼和培养平台,引导企业用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在产业工人中的比例,优化企业产业结构。二是在《宜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市促进丝绸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xx〕14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宜州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xx〕76号)的基础上,配套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三是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四是探索出台落实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方面政策。五是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技术人员确定待遇,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六是落实就业补贴等政策。强化惠企政策统一汇聚,常态化开展更新发布奖补政策及快速兑付等工作,结合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用工。七是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5.完善配套设施,优化用工留工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服务,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出行、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三是支持和引导企业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文体活动设施,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四是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格化工作机制,推广“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监控预警平台,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狠抓根治欠薪工作,畅通信访、投诉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不断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力度,优化用工留工环境。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政企协同、上下协同、试点协同的机制,形成推进的整体合力。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攻关。

  区政府办(高校办):负责对接高校,统筹优化培训师资队伍,构建产学研平台。

  区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建立台账;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接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做好各类专场招聘会。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专项行动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协助区人社局、总工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园区外企业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工人培训基地、企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责任单位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区住建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推进和改善产业工人住房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优化公共交通服务,解决产业工人出行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文广体旅局:负责加强园区体育、文娱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负责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解决外来务工产业工人子女入学、就近入学问题,进入校园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做好用工环境治理和整治,以及提供在宜州区注册的企业台账,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园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相关工作。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优化园区用工留工环境,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做好园区内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上报区人社局。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区总工会: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

  区工商联: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用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宣传栏和显示屏,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就业政策的宣传;组织剩余劳动力参加各类专场招聘会;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着力构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戚啸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韦景超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樊仲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炳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彬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络员:甘露珠,联系电话:3188027。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事项。

  (二)加强调度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系,对标工作任务,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阶段情况,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完善政策配套。在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宜州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与自治区、河池市对接,结合实际研究就业、培训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制度,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专项行动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五)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积极筹措加强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经费。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督方案,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

  (六)加强总结推广。要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和传播平台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支持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管精品文章

  理,确保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观;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投入和科技保障能力建设,立足于“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安全发展”,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地区行署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组织领导

  为促进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成立重化工工业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1楼)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孙厚兵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四、专项整治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餐饮场所食品卫生、冶金等方面,也要针对突出问题,选择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①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②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③深入开展打“三非”和治“三违”活动;④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企精品文章

  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规定,做到持证上岗;⑤加大安全生产科技资金投入,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⑥加强劳动防范用品和职业健康监管,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2、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善改造实施方案。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率100%。

  3、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4、加大对园区化工企业监管力度,指导、协助企业做好“三同时”工作。

  5、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覆盖面达80%。

  6、按规定建立事故应急求援机构,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装备,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预案报备制度。

  (二)企业餐饮场所卫生安全整治

  认真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依法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强化餐饮场所监督监管,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三)冶金安全整治

  精品文章

  认真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三同时”备案制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五、整治步骤

  1、部署和宣传动员(3月)。4月18日中午前将整治方案(纸质版、电子版)报工业园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排查和集中整治(5月—10月)。按整治方案和措施要求,深入细致进行排查清理,对查出的问题、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验收总结(11月)。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自验工作,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工业园区20xx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细化方案、落实措施。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

  依法整治、加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法》、《xx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

  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上报。园区各企业要按专项整治要求,及时精品文章

  整理上报(含图片)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并与20xx年1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工业园区20xx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业园区工作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招工引劳工作,加大用工保障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水平,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1.20xx年度内完成招引普通劳动力20xx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2.20xx年度内招引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3.20xx年度内建立市外劳务合作基地3个,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4.20xx年度内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三、工作举措

  1.完善日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推进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服务重点。将一次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施重点交办,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确保企业缺工难题及时得到有效缓解。

  3.激发市场功能。完善每周三、周六日常招聘机制,推行“2+N”常态化招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定期举办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架设便利沟通桥梁。

  4.鼓励返乡就业。各镇(街道、园区)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契机,通过逐一走访、座谈交流、组织参观、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在外工作的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认真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企业推介等,积极营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两项调查”,组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专场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跟踪服务、多措并举鼓励和吸引本村在外大学生及其他优秀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6.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的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各镇(街道、园区)也要积极走出去,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7.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大力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扶持

  1.落实招引人才岗位补贴

  (1)企业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含技师),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企业新引进的在县(市、区)(本市以外)级技能大赛获前3名、在市级技能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前10名的技能型人才,在对口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3)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市企业关键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4)企业引进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对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激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给予市级以上认定的每位名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一次性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3.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将企业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企业技能需求,加强对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每人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省人社厅工种目录公布的标准直补企业。(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4.奖励招引人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来桐就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服务期满6个月的按40%补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按100%补助。已经在市内就业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返乡就业人员的认定须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中比对,或本人提供上年度外地工作相关材料证明,市外户籍的人员以身份证为申报凭证。(就业补助资金承担每人200元)

  5.启动超龄人员的商业保险补贴。对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中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同时又是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由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只能由企业参加商业超龄人员留用意外伤残险的,按50%的比例给予最多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以上扶持政策执行范围暂仅限:重点工业类规上企业和效益评价中A类、B类工业企业(由科经局认定),以及重点招商企业(由招商中心认定)。

  以上扶持政策属于《桐城市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桐发〔20xx〕17号)措施的细化与延伸,执行期限同步,但不重复享受。

  补助资金申报及招工工作联系窗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联系人:汪锋,联系电话:6205347。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认识。各地、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招工与招商并重”的理念,把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来完成,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强化全局意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要坚持重点导向,服务中枢着力经开区。

  2.落实经费,优先保障。以上政策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他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下达到各镇(街道、园区)的招工任务,按每人5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配套工作经费。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协作与联动,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信息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尽快就业。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考评,按50%的权重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分值中,并将用工服务成效纳入招商工作考核指标中。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好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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