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23 17:31:3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招生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招生方案

招生方案 篇1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1月6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xx年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要配套,这一方案引起数十万浙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

  和此前的志愿填报办法相比,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可谓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今年的考生到底应该怎样填志愿?记者请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普通类不分批次

  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新高考政策实施后,“3+3”的自助餐模式已不再分文理科,所以此次招生录取方案也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分为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

  其中,普通类不再分一、二、三批次,而是根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和考生高考总分,分成三段来填报志愿和录取。三段比例为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的第一批录取率为17.45%,本科录取率为57%,普通高校录取率为89.7%。”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冯成火说,考虑平稳衔接、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及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这3个因素,考试院划定了目前的三段比例。

  实际操作时,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

  冯成火表示,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主要是为了与传统高考平稳过渡,随着条件成熟,会逐步取消分段。

  志愿以专业为单位

  考生最多可填80个

  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志愿单位、每个报考普通类平行录取的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这是这次发布的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引人关注的一点。

  “将原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改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主要是为了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能有效避免因为填了专业服从而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情况发生。理论上说,现在前20%的学生可以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一直填到高职。”冯成火说,这个改变也将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是因为省教育考试院在征求到的意见中,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可以兼顾考生们的不同需求。

  因为将直接投档至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所以投档比例为1比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去掉政策加分比裸分;仍然相同时,比“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的话,就比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若还是相同,则比外语成绩,最后以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而普通类中的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公安、三位一体招生等,因为有政审、面试等特殊要求,虽然也实行分段录取,但填报志愿时仍为以院校为单位。

  艺术、体育类简化批次

  部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在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也有所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其中,第一批基本保持不变,第二批合并了原来艺术类二、三批院校,且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

  而体育类从原来的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填报、录取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

  教育考试专家支招

  填报志愿可分三步走

  20xx年是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第一年,选择更加丰富的同时,考生们对如何填报志愿会产生些许困惑。

  省教育考试院也为考生们梳理了一种志愿填报的思路——分三步走。“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冯成火说。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

  记者也了解到,考生填报志愿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结合往年高校专业录取情况,提供前3年各高校投档线和相应名次,前3年各高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名次,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链接等信息,同时提供当年考生成绩位次以及相应的选考科目总分一分一段表。

招生方案 篇2

  (一)招生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今年玉环中学普通高中,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均面向全县招生。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玉环中学保送生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由县招生自考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玉环中学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学校按《20xx年玉环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录取。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两个海岛乡学校如果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须确保有一个定向生录取(此名额中考成绩必须在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生录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玉环中学(保送生除外)录取最低分数线80分。按规定降分和志愿录取定向生仍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招生,录取原则仍按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实验学校普通高中部向本县招生的名额,列入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凡B志愿填报实验学校的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被录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在B志愿中已完成计划数,则C志愿不再录取;如未完成计划数,则从C志愿中继续录取。如在上述情况下还未取足,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计划数。向县外招生的名额,由实验学校自主录取,但仅限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号)的规定内录取,须控制在给定的计划内。

  考生凭各高中学校统一发放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依据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体育局《关于玉环县青少年儿童体育招生的若干规定》(玉体〔20xx〕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拟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保送生,体、艺特长生)的'1:1标准划定。凡考生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体、艺特长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又有填报,才有资格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

  (五)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除有特殊规定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以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的各高中学校新生名单为依据登记学籍。任何学校自主招生绝不能向已被本县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招生(享受学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规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 否则县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六)凡工作需要,属引进人才,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子女参加我县中考,升学可根据玉环县出台的《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办理(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单位证明)。

  (七)凡在外县(区)参加台州市中考,而要求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的玉环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高于我县玉环中学录取分数线,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招生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招生方案 篇3

  为切实落实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确保完成职教招生指标,根据教育局职教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以下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加强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意见》和《高碑店市教育局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坚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的原则,努力做好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总校成立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职教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职教招生工作的数字、文字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每周统计全乡职教招生工作进度,汇总后向上级汇报。

  主任:××××

  成员:××××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学校领导及全乡所有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局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意见》和职教招生《方案》,充分认识到今年职教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每一个人都要掌握基本的

  招生政策和工作方法,并将此项工作提升到一项政治性工作来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首先召开全乡中小学校长会和全体教师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召开以校为单位的家长会和学生会;再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积极宣传我市招生政策,客观、准确地宣传我市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规模和招生就业等一系列基本情况,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最后下乡做好家访工作,真正做到逐一跟踪、逐一包干、逐一动员、逐一落实。

  (三)分解指标,划片招生。为了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职教招生工作,我们将以中学领导和教师为中坚力量,以小学领导、教师为辅助,将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小学,并成立以小学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所辖小学教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所有教师都要包片,亲自进村深入到熟悉的学生家中去开展工作,这样更有利于职教招生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监管,防止外流。为防止生源外流,我乡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做出如下安排:一是为防止外县市职业学校到学校招生,学校每天安排领导到学校门口值班,制止外县市学校到我校附近宣传。特别是六、日及节假日的时间,为防止学生去外县市参观,学校每村安排1—2名小组长,随时注意动向,一旦发现有去外县市参观迹象,立即报告学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二是任何教师不得给外市县提供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更不允许组织学生到外市县参观考察。三是任何教师不得和中介组织联系给外市县提供生源。对以上问题一经查实依照规定顶格处理。

  (五)跟踪走访,工作入户。中学要提供初三年级包括辍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名单,并做好学生特别是辍学生的.跟踪走访工作,要深入到学生家中,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向家长宣传职教招生政策,以及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鼓励其到职业学校就读,成为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型人才。中学还要根据职普分流工作要求,将初二年级后三分之一的学生纳入到职教招生工作范围,登记造册,扩大职教生源。

  四、严明纪律,落实奖惩:

  全乡干部教师要按照教育局职教招生会议精神,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对违反纪律和政策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组织不得力,未完成分配指标的学校取消评优评模资格;对招生指标完成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为圆满完成好20xx年职教招生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到积极招生、灵活招生,同时还要大力发扬“三千”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确保“打”一场漂亮仗。

招生方案 篇4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 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招生方案 篇5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详见附件1)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作。

招生方案 篇6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①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②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③报名登记→④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⑤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①②报名前准备完成;③4月17-18日当天完成;④⑤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

招生方案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稳步实施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不含临桂区,下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的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录取,通过桂林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划定市区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入围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进入入围名单),然后在入围名单中按照摇号录取不低于25%(按市区招生计划人数5%的比例递增),面谈录取不高于75%的比例录取市区招生计划人数。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生可直接进入预录名单。各民办初中市区外(11县及临桂区、外市)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当市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应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时,禁止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禁止联合或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禁止以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为报名和录取的前提条件;禁止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及其考级成绩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法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

  三、招生的程序和办法

  ㈠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面谈录取办法。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㈡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内容。

  ㈢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参与报名,不得要求学生和家长必须统一在报考学校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和程序。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严格按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户籍分类接受报名。报名工作分为2个时段,第一时段实行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所有民办初中同时报名,第二时段由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每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学校办学特色,可选择1-3所民办初中报名(符合多校划片试点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公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时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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