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11 14:09:0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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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规范学生的礼仪,努力提高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学生星级评比特制定“文明学生”的`评选标准,激励学生,树立榜样,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一、评选对象

  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校歌,少先队员会唱队歌,认真参加升旗仪式。

  2.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按要求穿校服。

  3.积极参加学校、少先队和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4.进校门排好队,放学回家排路队。红灯停、绿灯行,不乱穿马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5.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语言要规范,要使用礼貌用语,在校讲普通话。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废纸。不带零食进校门,见到垃圾能够主动捡起,做到“弯弯腰净校园”。

  7.不进不适宜小学生活动的场所,如游戏厅、网吧等地点。

  8.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9.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听讲,积极开动脑筋,不开小差,不搞小动作,不破坏课堂纪律。

  10、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积极锻炼身体,认真做好校园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等。

  11、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不抄袭,作业认真、仔细。

  12、接递物品用双手,离家回家打招呼,会鞠躬会问好,尊敬师长懂礼貌。

  13、课间不吵闹、不喧哗、不追逃,教室轻轻走。走廊、楼梯慢慢走靠右行。

  14、不攀折花木,不践踏绿地,不乱丢废物,不随意涂抹。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上、放学路上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环境。

  三、考核、评选时间

  每月一次,学部及联小各评选出一名学生。

  四、文明学生评选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并选出一个组长全面负责,根据学校制定的细则,真实、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

  2.评选出的文明学生由政教处统一制作事迹展示材料,各学部及联小指定位置进行展出,对学生起到榜样激励作用。

  3.被评为月“文明学生”的学生要准备好事迹材料及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学校将根据每月推荐表评选年度文明学生,年度文明学生一并准备事迹材料照片,以作为区级以上评选推荐材料使用。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2

  一、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向不文明陋习告别,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形式:

  各班评选出1名班级“文明礼仪之星”,由学校学工处和团委对推荐学生进行评选认定,在全校42个班级的42名选送学生中评定10名并授予“校园文明礼仪之星”称号。 三、评选条件: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5分),待人有礼貌(5分),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5分);

  2.能和同学、老师、父母、邻居友好相处,知道谦让(10分);

  3.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5分),个人用课桌椅无涂、刻、挖等情况(5分);

  4.爱清洁,讲卫生(5分),不乱丢纸屑果皮(10分);

  5.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xx市第一中学学生手册》(15分);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15分);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区、勤于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20分);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5.不穿一中校服、穿拖鞋、佩带首饰、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者。

  6.进电游厅、桌球室、网吧、舞厅者。

  7.打架、顶撞教师、侮辱同学者。

  8.抽烟、酗酒者。

  9.迟到、早退者。

  三、评选办法

  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6名候选人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文明之星”。将各班班级最终得票数最多的1名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礼仪之星”。

  四、注意事项:

  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文明礼仪之星称号的学生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奖励本班级量化2分。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3

  为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根据《道真自治县民族小学建设伊利方舟安全生态校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周周交通文明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民族小学全体学生

  二、评选标准:

  1、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停;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

  2、坚持徒步上下学,不骑自行车上学。不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3、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追逐、打闹等活动。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钩肩搭背、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边走边看书、玩手机或者其他事情。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7、不乘坐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

  8、在乘坐公交车时,坚持先下后上,不拥挤、不推拉、不抢位。遇到需要让座的人,主动让座。

  9、与同学、朋友或家长同行时,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主动提醒。

  三、评选要求:

  1、交通文明之星实行周周评选,每周1名,可连续推评同一人。

  2、交通文明之星由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评。学生可自荐,也可以推荐他人。推荐出来的人选经同学们评议,班主任审核,于第二周的星期二报保卫处。

  3、评选出来的交通文明之星,若发现其有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文明的.行为(查证属实),取消其资格。

  4、获得交通文明之星的同学连续4个周无违规现象的,将徽章拿到保卫处兑换奖品。(奖品有手电筒、防身报警器等)

  5、交通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时间为20xx年6月到12月。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4

  为了增强我校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倡导校园文明礼仪行为,树立我校文明新风尚,形**人争做文明小学生的良好氛围,我校决定开展以“学礼仪守纪律展风采”为主题的每周“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标准:

  1、穿戴整洁,着装大方,按照学校要求正确佩戴红领巾。

  2、语言文明、举止有礼,待人有礼貌,见到老师能主动敬礼、问好。能与同学友好相处,不说粗话,不打架,不叫别人绰号,懂得谦逊,乐于助人。

  3、上课遵守纪律,专心听老师讲课,静心聆听同学发言,对回答不对的同学不嘲笑。说话前举手。您的答案应该完整,声音应该响亮。休息时要遵守秩序,不要玩危险的游戏。

  在家按时完成作业,书写整洁。

  4、爱清洁,讲卫生,不乱丢纸屑果皮,无乱擦乱写乱画现象,能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有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5、尊重家长,离家或归家主动与家长打招呼,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有客人来访,热情接待。

  6、他们积极参加仪式节举办的'活动,表现出色。

  二、评比方法:

  由各班班主任根据评比标准于每周组织班级学生评选5名班级“文明礼仪之星”,再从每周的班级“文明之星”中评选1名学校的“文明之星”。并按要求填写好《小学“文明礼仪之星”申报表》,上交德育处。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5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二、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个人和集体。

  三、奖项设置

  “校园百佳之星”共设立党员之星、学业之星、学生干部之星、道德之星、励志之星、文体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先进班集体之星、优秀社团之星、文明宿舍之星共10类奖项,每类评选10名,共计10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其行为和事迹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校园百佳之星”申请者应为该领域优秀的学生或集体。

  4、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奖项,提交的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5、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班级专业排名前50%,无违纪情况。

  (二)具体条件

  1、党员之星——表彰理想信念坚定、作用发挥突出的学生党员

  (1)政治品格过硬,爱党爱国爱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主动传递党的声音;

  (2)作风优良,品行端正,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奖学金;

  (3)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组织、参与党建活动,在推动学院、宿舍的党建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贡献,能影响和带动宿舍同学共同进步,带头维护校园秩序。

  2、学业之星——表彰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的学生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20xx—20xx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年级专业排名前5%;

  (3)20xx—20xx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

  3、学生干部之星——表彰辛勤工作、才能出众的学生干部

  (1)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能力突出。

  4、道德之星——表彰品德高尚、堪为典范的学生

  (1)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认可;

  (2)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大局观、敢于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持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学业成绩位列专业前30%。

  5、励志之星——表彰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学生

  (1)积极进取,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一定成绩;

  (2)为人正直,生活简朴,诚实守信;

  (3)自强事迹突出,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或为学校、学院“感恩、自强、责任”先进事迹报告会主讲人。

  6、文体之星——表彰文体方面特长明显、事迹先进的学生或集体

  (1)积极参加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戏曲、演讲等方面校内外比赛或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名次或优异成绩;

  (2)能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和个人兴趣的关系,学习成绩优异,在校级以上的文体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带动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

  7、创新创业之星——表彰创新精神突出、创业事迹感人的学生

  (1)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担任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大学科技园的团队负责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在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公开发表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文章、期刊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8、先进班集体之星——表彰学风浓郁、品牌突出的班级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最美班级等称号或在学院“一班一品”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2)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班风正,学风浓,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必修课成绩及格率在95%以上,班级成员在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中的获得人次达到班级人数的30%以上。 (3)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成员思想进步,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50%以上学生曾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9、优秀社团之星——表彰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社团

  (1)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在校团委指导下积极开展活动;

  (2)能主动开展符合社团章程的相关活动,活动特色鲜明;

  (3)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较强,社团指导老师作用发挥充分。

  10、文明宿舍之星——表彰环境整洁、品味高雅、学习优秀的宿舍

  (1)全学年宿舍内务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或曾获得校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2)全体成员品行端正、相处和睦、共同进步,无违纪处分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宿舍文化建设特色明显;

  (3)学习风气正,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优,人际关系和谐,宿舍成员平均获奖人次率高。

  五、评选程序

  “校园百佳之星”分校、院两级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16日-11月21日)

  各学院要把第四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活动作为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院级初评(11月22日—12月9日)

  1、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4),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同时报送证明材料复印件(钉在一起,申报表在上边)及两张电子版生活照,学院人数在1500人以内的每类奖项推荐1人,1500人以上的每类奖项可推荐1-2人参加学校评选。

  2、各学院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及时完成院级“校园百佳之星”的10个奖项初评,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宣传;

  3、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12月9日前,各学院将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校园百佳之星”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管理科,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信箱。

  (三)学校评定(12月10日-12月25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定。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把学生中出现的最真实、最感人的事迹挖掘出来,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出来,使推荐出来的人和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使评优表先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将“榜样引领计划”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典型示范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贯穿于合力育人工程中,贯穿于日常学生工作中,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三)加强领导,努力构建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的长效机制。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特点,准确把握规律,通过“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长效机制,在全校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6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队员全面发展,激发队员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星级学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星级学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少先队员,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队员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四、理念

  “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孩子。”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的对象

  全体学生。

  六、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爱护环境、热爱劳动、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好学之星:上课认真,积极质疑和发表见解,主动与同学合作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好;独立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好;有良好的读书习惯,高年级有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各学科课外活动,有成果获校级(包括校级)以上奖励;各学科学习成绩达优秀等级。

  2、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大的学生。

  4、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5、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7、安全之星:关注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遵守学校安全制度;能够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向老师汇报。

  8、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9、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10、诚实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11、守纪之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一日常规》和《中小学生课堂常规》,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是班级遵守纪律的模范,团结同学,发现同学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帮助纠正。

  12、干部之星:在担任班级班干部或大队部班干部过程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为学校文明礼仪执勤岗和班级班风班级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八、评选办法

  1、班级评选:

  要求各班利用班会,结合《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生日常行为综合评价》、平时表现等组织评选,表现出色的可多得星,稍差的少得星。评选结果在班级“学习园地”或向学生公布。

  2、年级组评选:

  各班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向年级组推荐班级出色的夺星多的学生,年级组长组织各班班主任一起参与年级组的评选,每个年级组每星推选一名同学上报学管处,参加校级评选,各年级组将评选结果及星级学生评选推荐表材料于放假前上报学管处王玲。

  3、校级评选:

  学管处组织评委,评出校级“星级学生”若干名。

  4、检查时间安排:

  学校将在放假前对《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生手册》进行检查,望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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