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22 15:30:41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精品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整治方案[精品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深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利用xx天时间,对违法行驶的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依法进行规范,根据《关于开展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整治规范工作的意见》,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都市区建设,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线,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违法行驶的规范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成立组织,明确力量,加大对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执法力度。各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规范车辆。

  违法行驶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行驶行为和乱停乱放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达到各行其道,按位停放,杜绝违规载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闯红灯、停车越线等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治范围。

  市区xx区域。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引导。

  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自行车违法行驶车辆工作的目的、意义,大造舆论声势,使规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说服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网格管理构架,采取“管理+服务+自治”的网格化管理运行体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座谈等形式,重点做好教育说服工作,抓好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管辖区域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

  (二)整治管理阶段。

  由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负责,加强巡逻管控,形成严查严管氛围,对区域内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一律从严追究。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把握舆论导向,赢得社会理解,争取工作主动。各新闻媒体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加强引导,全方位、高密度跟踪报道此项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座谈会,依靠人民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要协调相关团体分别发出倡议,倡导广大市民、学校师生自觉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三)依法严格管理,妥善处理纠纷。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既要坚决依法开展工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告知程序,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起纠纷,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对于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政法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整治方案 篇2

  根据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开发区九州路区域工业区及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开发区九州路为轴线,主攻炉头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建设、九州路沿线各行政村的环境整治。近期目标:明确各办局及相关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项大规模整治活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街面广告,取缔占道经营,清理乱堆乱放,确保道路畅通、整洁、美观,环境显著改变。

  二、工作原则

  以经济开发区主导,充分发挥各办、局及相关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社会参与,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疏堵并举,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加强监管,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8月18日开始到8月25日止,宣传发动,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8月26日开始到10月16日止,组织实施,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7日开始到10月30日止,健全机制,补充完善。

  四、整治任务

  (一)投产区块

  按照分区划片、方便管理原则,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签订管理责任书。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市政设施修补。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工业园环卫所。

  (二)在建区块

  加快工程进度,加强施工管理,涉及到的`未建、在建区块,一律建立围墙;加快九州东路路口和永东一线复线建设,推进九州路绿化及人行横道的铺设、炉头工业区主路修补、道路硬化、下水道增建、绿化等。

  责任单位:建设规划分局

  (三)园中村整治

  加强对园中村改造建设的指导,以农房改造和“六化”整治为契机,抓好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整治炉头村、大坟山沿村、曹园村、夏溪村、邵塘村、荆山夏村。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

  (四)永东一线、九州路、学院路的街面整治

  整治永东一线、九州路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重点是大坟山沿村和夏溪村的农机市场、水果摊点),规范街面广告,清理学院路占道停车等。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园区中队

  五、工作要求

  各办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计划,做到领导亲自抓,抓具体,倒排时间,每周一报,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市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为重点,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签标识、购货验收制度、产品宣传为监督检查要点,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样、公开曝光等方式,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排查美容美发行业在经营化妆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对象

  1、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

  2、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

  3、集镇段主要美容美发机构。

  (二)重点内容

  1、化妆品合法性: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化妆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购货验收制度: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产品宣传: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5、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5日)

  市局将在3月上旬对本市大型美容美发机构进行一次经营化妆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各市、区局要将这次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传达贯彻到本辖区内主要的美容美发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6日-4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对存在问题的美容美发机构要监督其规范,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各市、区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风险因素,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市局对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大经营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重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经营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落实各方责任,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区局在5月9日前将汇总表格(附件)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联系人:,电话:邮箱:

整治方案 篇4

  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xx月xx日—xx月xx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

  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

  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

  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

  二是协同xx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

  三是协同海洋渔业、xx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xx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整治方案 篇5

  当前,随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新动向和新情况,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对象转向国有和集体林木,我县等乡镇不同程度的发生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林综〔20xx〕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的目标,巩固我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确保森林资源覆盖率稳居全市前列。结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销赃渠道;打击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大要案,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提升我县林业执法权威;加大重点林区治安防控的建设,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监控设备建设和资金投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加快建设生态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生态公益林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以及盗伐、滥伐边界结合部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无证运输木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非法运输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交叉路口和边界地区结合部,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窝藏、运输易发场所及地点开展综合整治。

  (五)查处木材加工企业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木材加工企业违反林政管理收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应当对辖区内个人购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从事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规律,对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山场和伐区,及时做好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确定打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为专项执法打击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业执法单位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措施,对确定重点难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分步骤、有目的、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组织警力快速侦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应当集中执法力量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破案攻坚;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违法收购、违法经营、违法加工木材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业整顿;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点依法取缔;对查扣、登记保存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查明情况、照相取证、登记造册备案,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业执法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总结和分析我县在木材流通领域、木材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管理、监督、处罚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管理和民主评议行风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组织,落实责任。

  (二)密切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各乡、镇林业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辖区所在村委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联系,组织好林业执法力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确保执法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林政资源、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辖区森林资源破坏情况,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情况,提供案件线索和打击对象,做到行动目标准确,打击有成效。

  (三)运用宣传手段,普及法律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邀请县新闻媒体单位,一方面从正面积极宣传报道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与氛围;另一方面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让社会和公众进行监督促使其整改。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宣传促执法,以行动促整治,使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执法协调,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调查取证、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强与公安法制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加大对零星盗伐、偷砍林木行为治安处罚的力度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解决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及移送交接处理问题;加强与检察院林检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执法办案工作联系,沟通协调、联合磋商研究达成统一处理意见,解决执法办案中疑难、重点案件的处理,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使案件办理做到快侦、快诉、快判,达到打击惩戒和教育目的。

整治方案 篇6

  一,整治的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

  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