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25 10:38:2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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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1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根据《xx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仲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临整规办发[x]1号)等上级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日主要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xx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江泉集团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四、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1、对无证从事酒类、月饼生产和私屠滥宰生猪窝点要依法取缔。对组织生产不规范、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检验能力低下的企业,要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吊销有关证照。

  2、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伪造厂名厂址、伪造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3、对加工注水肉、经营未经检疫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切实提高肉品质量。

  (二)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门店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经营手续,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措施。不经营来路不明,商品无标志、质量无保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的`不法商贩要给予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卷烟的生产经销窝点。

  (三)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加工企业等原料用肉、用烟大户,按照国家肉品、卷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肉品、卷烟购入登记制度。

  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购进和使用私屠滥宰肉品、非法卷烟的单位和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确保货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

  (四)加强对餐饮业的管理,依法取缔无证、卫生条件差的单位和摊点。特别要对建筑工地和学校、机关食堂、各类露天餐饮、烧烤、早餐、夜市餐饮等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饮食安全。

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

  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场、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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