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02 08:40:4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4篇[通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4篇[通用]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xx〕1 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试行)(闽师研〔20xx〕21号)的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对象

  第一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以下称“应届生”)。

  第二条:已获得学位的往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专职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人员(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截至教育部录取当年9月1日)。

  二、申请条件

  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二条: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三条:有至少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四条: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 (WSK)55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第五条:应届生须于就读期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A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B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六条:往届生须于近三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A类刊物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所列B类刊物至少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指《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为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七条: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培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选拔,按一级学科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 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四、申请程序

  9月19日前,申请人向我院递交或寄达以下材料进行申请,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邮寄须用EMS。(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409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267)

  1. 《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 《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 《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 份(原件备查);

  4.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需签名)1份,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备查);

  6. 《现实表现情况表》;

  7. 《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8. 考生个人自述(按模版要求);

  9.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10. 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1. 近半年以来(截止到申请当年9月22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五、考核流程

  1. 9月26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复审。

  2. 复审通过后,由相关博士生导师结合体育学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 10月11日前,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④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1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六、录取规则

  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按相关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校、院两级公示均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学校正式确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与统一考试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起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往届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当年以“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0%。

  七、其他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况,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591-22868267(学院)、0591-22867434(研究生院)、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实施方案 篇2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它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校教育质量的影响最大,是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开展教师教学评估旨在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对广大教师公平的教学工作客观地进行量化评估,以营造竞争氛围,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建设一支能承担素质教育任务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为最终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对教师教学评估,要在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理论的指导下,从有利于改进教学工作,推进教改深入,本着为国家多出人才、出合格人才的教育、教学目标,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评估标准,保证评估的正确方向。

  2、科学性原则。对教师教学评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要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标准》,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按照学校的基本要求去实施和把握教学评估。

  3、 客观性原则。通过教师自评、学生及家长评价和评估小组评价给教师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校评估要参照《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学校教学评估标准》、《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标准》实事求是,评出相应的指标和等级。

  三、评估准备工作

  (一)成立评估小组

  组 长:安咏梅

  副组长:张 丽 王艳琦

  成员:杨冬梅 王静 王雅君 张旭江 王岩 胡海玲 张金艳 姜银华

  (二)学习《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学校教学评估标准》、《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县域教学评估标准》。

  四、评估方法及程序

  (一)教师教学评价

  1、 教师自评

  教师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标准》进行自我等级评估。填写《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评估报告书》完成自评及总结。自评结果按10%的权重记入“教师教学评估”总分。

  2、学生及家长评价

  评价采用区统一制定的《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教学评估学生、家长评分表》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与评价的学生及家长不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50%(大学科)20%(小学科)。发放评价表时采取本班教师回避的办法,达到评价的真实性。反馈的《评分表》统计结果后填入教师自评报告书中,并将打分表及时存档。评估结果各按10%的权重记入“教师教学评估”总分。

  3、校评估组评价

  评估小组成员根据评估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填入教师自评报告书中。评估结果按70%的权重记入“教师教学评估”总分。

  4、综评结果认定

  校评估组需对上述前4项评估得分按相应权重进行统计,认定每位教师的最终评估成绩,并确定相应等级。填写《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教学评估汇总表》,完成《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教学评估情况一览表》。

  教师教学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0分;一般----69~40分;较差---39分以下。

  上述评价过程中产生的表格资料,必须存入教师学期或当年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

  1、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学校教学评估标准》自评,撰写《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汇报材料》(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评估过程概述、教师评估结果、学校教学自评综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填写《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学校教学评估报告书》。

  2、区级终评

  由区评估小组按照省评估标准统一组织评估。通过课堂观察、查阅资料、教师及学生访谈等形式,全面评估学校在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学质量等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不同学科不同水平的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最后对学校做出综合评价。程序为:

  第一、确定抽样评估教师。按《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教学评估情况一览表》,随机抽取每校每学科2-3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信息、综合、校本、音乐、美术、体育。

  第二、课堂观察。听被抽教师的常态课,学科教研组教师参与听课。

  第三、参加抽查教师的学科教研活动(每个学科一次),课后访谈、对话。

  第四、查阅资料。

  第五、学生个别访谈。

  第六、评估反馈。

  第七、结果呈报。

  学校将把这次教学评估当作一次教学工作的检阅,实事求是的做好学校评估工作,找到工作的着力点,明晰成绩,找出差距,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实施方案 篇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出台了《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工作已从准备阶段步入实施阶段。

  据悉,《方案》在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委托经办内容、经办条件和方式、工作职责、信息系统、监督考核、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在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医疗行为监管、基金财务管理和其他经办服务等方面充实了经办内容;在专职经办人员的配备人数、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网络系统、保密条件、站等方面细化了准入条件。

  根据《方案》安排,我省将在前期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审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和改进服务手段为核心,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节约行政成本为重点,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相互制约、多方监督、适度竞争、管理科学、便民惠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整个工作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逐步推开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服务工作。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积极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具体交接方案》、《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考核办法》等4个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委托经办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推动我省医改工作顺利推进。

实施方案 篇4

  按照《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兴企强市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服务经济发展职能,使全县工商系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兴企强县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部门推进指导相结合,以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积极帮扶企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商标兴企、信用兴企、融资助企、维权护企、党建促企等各项重点工作。

  (一)商标兴企强品牌

  1、大力开展新《商标法》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法律培训、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实施商标战略的意义,普及相关知识,使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培育品牌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了解新《商标法》关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侵权的保护途径,运用品牌战略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通过组织企业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到先进地区考察等活动,加强企业间商标工作经验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提高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发展注册商标的积极性,促进全县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商标总量增加。

  2、确定重点进行帮扶。加大走访企业的工作力度,深入企

  业实地了解企业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继续加大推行“一分局一商标”、“四书两帐”工作力度,明确重点帮扶企业和发展注册商标数量,确定特色产品,重点进行品牌培育。对全县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涉农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排队,有针对性地制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梯次计划,进行重点帮扶,使商标兴企工作形成梯次有序的发展格局。

  3、围绕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抓培育。一是围绕重点行业抓培育,把重点放在智能化仪器仪表、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及深加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以及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和产业优势的企业品牌培育上,突出抓好已形成产业规模的神栗等优势品牌,形成以名牌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注册商标。鼓励具有资源特色、产业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二是围绕现代农业抓培育。围绕生猪、牛、羊为主的畜牧业生产加工基地,以山楂、山杏、苹果、板栗为主的果品生产加工基地,食用菌生产加工基地,设施菜和时差菜供应基地等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引导、扶持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指导有关农产品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建立以商标标识的农产品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基地,组建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商标+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施品牌化管理,促进形成地域品牌。三是围绕现代服务业抓培育。突出抓好旅游、餐饮、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品牌。重点引导旅游景区、宾馆、餐饮业、旅行社等积极注册服务商标,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注重利用我县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满乡文化品牌和旅游商标。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形成一批服务业著名、驰名商标。

  (二)信用兴企铸诚信(县局企业监管股牵头)

  l、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以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结合业务工作全面记录所有企业的登记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和各类监管信息,并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归集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

  2.夯实信用信息公示的数据基础,做好信息采集管理和共享,按照“谁登记、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公示、谁管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奸信息公示和管理工作。

  3、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将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重点进行抽查,发现企业违法违规依法严厉查处。

  4、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相关信息,方便社会查询。

  (三)维权护企保权益(县局维权大队牵头)

  1、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违法行为。以食品、饮品、酒类、农产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白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大力开展知名商品认定工作。对被仿冒的商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认定为知名商品。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认真调查,依法认定,及时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为企业维权提供有力保障。开展重点企业宣传走访活动,深入我县神栗、六禄等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及其他一些经

  常被仿冒侵权的企业,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解决维权难题。及时依法处理企业维权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于跨地区的仿冒侵权案件,要充分利用区域间执法协作网络和机制,帮助企业协调沟通,促使我县企业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融资兴企

  l、调查走访。深入到中小微企业了解融资需求,做好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2、搭建桥梁。对有融资需求、信用度高、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推荐,为银企搭建合作平台。

  3、做好统计。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统计报表和融资总结工作。

  (五)党建助企(县局个私协牵头)

  1、完善党建组织机构。未建立非公党建组织的积极与组织部门汇报沟通,加快建立非公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已建立党组织的协会要丰富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作用,开展好各种党员创建活动。

  2、掌握党员底数。以基层工商分局为依托做好调查摸底,通过走访调查,掌握辖区内非公党组织及人员情况,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借鉴经验。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到具有非公党建丰富经验的地区考察学习,为建立完善的党组织打下基础。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此次兴企强县行动是全县工商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局成立兴企强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来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股,企业监管股、维权大队、个私协会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兴企强县行动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兴企强县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各单位就兴企强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各单位按照县局兴企强县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兴企强县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各相关单位对兴企强县行动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

  (三)总结报送。请相关股室,分别于3月28日、7月30日、8月30日前对口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同时将情况反馈县局兴企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广股)。

  兴企强县行动实施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11-11

实施方案11-10

实施方案11-09

实施方案11-09

实施方案11-09

实施方案11-10

实施方案11-14

实施方案11-14

实施方案11-16

实施方案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