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10 17:29:4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优选)安全方案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选)安全方案5篇

安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内外并举、重点突出、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办法,抓好监管重点,特别是为及周边地区直接或间接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构筑保障肉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不出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有三大中心任务,一是对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我市猪肉及猪肉制品不发生消费安全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制度,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县城及市区流通、使用、消费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

  三、检查重点

  1。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2。重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及旅游风景区周边餐饮单位;

  3。主要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等猪肉集散销售地。

  四、检查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全面宣传发动。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排查监管重点,制定监管措施。

  2。自查互查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牵头,要会同公安、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按照制定的检查活动方案,对辖区内的屠宰加工、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自查。重点企业要落实专人现场指导、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委将对各县专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3。总结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重点企业组织“回头看”。

  五、检查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市经信委成立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经信委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联系人,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经信委与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市直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与所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

  在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监管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监管到位”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对检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要组织精兵强将,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保证专项检查活动达到随查随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效果。

  (三)抓住重要环节,整治有的放矢。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摸清猪肉及其制品的实际情况,对重点企业要采取一企一策,排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见事早,行动快,有的放矢。

  (四)找准监管抓手,创新监管方式。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把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管理,落实猪肉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为监管突破口,以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为契机,建立猪肉质量可监视、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的监督管理,形成全过程监管链条。重点企业每日将进沪及周边地区的肉品上报县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旬汇总上报到我委,市直属企业直接上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

  (五)发挥舆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肉品安全监管活动;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曝光力度。

  (六)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等各类违法行为。

  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将本地专项检查的细化方案及总结材料分别于4月25日和11月5日前报我委物资行业管理处。

安全方案 篇2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成食安办〔20*〕17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公众满意度,着力提升全区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积极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区、街道、社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各食品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100%。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三)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应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巩固压点成果。

  (四)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设立检测检验室或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100%的街道、90%的社区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落实酒类流通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辖区内各类餐饮企业重点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

  (六)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在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中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按照《*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锦食安委〔20*〕1号)要求,适时发布信息,并将发布的内容报

  送区食安办。

  (八)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真实可信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促进企业自觉守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示范效应,全区至少在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准备、应急反应、应急组织协调能力的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培训、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协管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全年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

  (十一)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创建步骤

  从20* 年10月至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年10 月)。部署全区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8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食安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20*年9月25日前,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食安办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应急办、区外宣办、区教育局、区统筹委、区服务委、区卫生局、*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兼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区食安办要会同区目督办加强督查,确保创建任务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着力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安全方案 篇3

  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公司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如下措施和安排。

  一、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组织机构:

  为搞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公司决定在节日期间成立安全领导组,对节日期间安全全面负责。组织机构如下:

  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

  岗位职责:

  1、领导组组长主持节日期间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组长负责管理节日期间地面及井下全面的安全检查、治理工作。

  3、安全生产领导组组成员负责组织节日期间地面及井下全面的安全检查、治理、验收工作。

  4、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在全矿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解决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值班电话:

  二、安全措施

  井下安全措施

  1、领导带班入井管理

  1)值班24小时在调度值班。

  2)带班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春节期间项目部继续严格按照干部跟班、值班制度,现场跟班,考前指挥,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2、顶板管理

  当班安检员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顶板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顶板较破碎的地方加强支护。

  3、瓦斯管理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风路畅通。当班瓦检员要求对各巷道瓦斯监测至少两次以上,尤其要对密闭附近、巷道顶板凹处死角多次检测,对瓦斯监控探头及时进行校队保证测量数值的准确性。

  4、防治水管理

  探水队要严格执行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如发现煤壁挂红、挂汗,巷道有水气等水害预兆,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并汇报调度。

  5、机电运输管理

  井下电工要对井下的机电设备进行逐一排查看是否有失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运输方面,要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确保运输安全。节前对井下巷道所有皮带进行一次检修,发现皮带开扣、跑偏等现象及时处理。

安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特制订《20xx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一)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3.培训时间:4-5月份。

  (三)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条件与管理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2.培训对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全年(由当地镇街政府与中队协定)。

  (四)农村土厨师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农村土厨师等。

  3.培训时间:6-9月份。

  (五)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班

  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内容,由各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组织方式

  (一)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局餐饮科负责组织开展,中队配合。

  (二)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工作由当地镇(街)牵头组织,辖区中队负责实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除本局餐饮科及各中队自行集中授课外,必要时邀请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集中授课,下发专家授课的相关培训材料。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应当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业务技能。

  (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餐饮单位对本单位新招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强化培训。

  (三)交流考察学习。适时开展交流考察活动,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七、培训监督与考核

  (一)局餐饮科,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指导及其监督管理,制订培训及考核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上岗前的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强化培训,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

  (三)餐饮科,各中队要将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自身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停止其上岗资格,并按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狠抓培训,强化考核,充分认识培训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长、中队长应带头参加培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职责,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抓、主办科室和中队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培训作为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方式,联合培训。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提倡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培训工作,形成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培训力量共同培训的大格局,并使培训工作常态化。

安全方案 篇5

  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平安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彻底排查摸清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力争20xx年底,全区养老机构(包含9家敬老院、1家福利中心、2家民办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全部清除,并得到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全区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由区民政局统一领导,并负责落实,各镇(街道)民政办和有关养老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成立以局长陈国谊为组长,副局长林再金为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民政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重点地区要由主要领导牵头,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集中清剿工作。

  三、清剿重点

  严格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各敬老院、养老院、福利中心安全管理检查,重点是做好各养老福利机构的`“检查防范及整改工作”。检查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器械设施配置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损坏,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标志是否配备,用电、用气设施设备是否规范,完好无损,有无外露、外泄,防火灾。岗位人员管理,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勤值班执行情况。要求各养老福利机构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坚守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巡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从源头抓起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养老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集中清剿行动从20xx年8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彻底排摸阶段(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9月15日)。各镇(街道)民政办要以养老机构为单位,划分责任网络,集中力量排查。

  (二)集中清剿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20xx年10月30日)排查完成后,各镇(街道)民政办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集中清剿结束后,由各镇(街道)民政办组织统一验收,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验收结果上报区民政局,民政局领导小组对全区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工作组织抽查、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刻认识此次全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剿行动。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清剿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明确责任,部门联动。联合消防部门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剿工作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