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14 12:14:4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xx〕20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xx〕28号)精神,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工作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联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实施联考单招的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相应考试类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负责单招联考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联考协调组、命题考务组、监督检查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 联考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各分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制定联考单招实施方案;负责考试成绩的.报送工作。
2.命题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落实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面试考官选聘、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监督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取考试报考费;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录取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做好医护工作。
6.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三、考点设置
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的具体考点设置:
第一考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石家庄市(含辛集市)、邢台市、邯郸市、衡水市、唐山市、秦皇岛市的考生。
第二考点: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保定市(含定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廊坊市的考生。
第三考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沧州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的考生。
四、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只能选择考试十类各专业;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类”的考生,按各自专业类报考。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五、考试类的选择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的填报方式
(一)考试类的选择与缴费:
考生须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十类”(按对口电子电工类和对口计算机类高考报名的考生登录系统后无须选择考试类),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按提示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时成功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二)准考证的打印:
填报考试类为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的考生缴费完成后,3月28日-4月5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的公布与复核:
4月12日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5日前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证)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复核申请后两日内答复考生。
实施方案 篇2
XX区于20xx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规范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加强高龄津贴管理,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具有天心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城乡高龄老人。
二、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
(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
(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400元。
三、申请程序
高龄津贴须经申请、审批后发放。
由街道、社区建立辖区范围内高龄老人的电子照片档案,申请高龄津贴的老人需于初次申请时及以后每年年初提交本人手持当月报纸的5寸电子照片,填写天心区百岁老人津贴申报表
或80—99周岁老人的津贴申请表。其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高龄老人可委托亲属代理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2.初审。村(社区)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每季10日前完成初审。村(社区)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向公安派出所核实情况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经核实无误后,由村(社区)上报至街道民政办。
3.复审。街道民政办应在每季15日之前审核,将高龄津贴新增和取消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上报至区民政局老龄办。
4.审批。区民政局老龄办在每季20日之前审批完毕,并于批准后分上半年(6月)和下半年(12月)发放高龄津贴。
四、变更和终止
(一)年满100周岁的高龄老人,应在年满100周岁之月起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向其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转为百岁老人津贴,并填报《天心区百岁老人津贴申报表》。村(社区)签具意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表上报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应在每月15日之前上报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二)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次月或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之日起满6个月的停止发放高龄津贴。村(社区)应在查证事实后2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上报至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在20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老龄办,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因上述原因停止发放高龄津贴的高龄老人再度居住本辖区,可以重新申请高龄津贴,申请核准的次月起重新发放,但停发部分高龄津贴不予补发。
(三)高龄老人满90周岁的当月系统会自动变更发放标准,不需要街道重新报送此类老人资料。
(四) 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去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应于当月将老人死亡情况告知村(社区),村(社区)也可自行调查核实,将情况上报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应在每季15日之前报区民政局老龄办,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五、发放方式
(一)建立季报制度。村(社区)每季10日前将新增或取消的高龄津贴申报表和高龄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上报街道民政办审核;街道民政办将新增或取消的高龄津贴申报表汇总盖章后,于当月15日前上报区民政局老龄办。
(二)高龄津贴每半年由民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入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存折上。
六、监督管理
(一)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对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人员,各街道民政办要每半年复审一次,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尤其要对申报人是否健在予以核实。
(三)高龄津贴应全额用于高龄老人本人改善生活,赡养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和挪用,不得虚报高龄老人,不得瞒报或迟报去世老人情况,违者将追究责任。
(四)从事高龄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依法追回高龄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受理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克扣、故意拖欠高龄津贴的;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
XX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办事处
实施方案 篇3
为帮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工作意识,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适应岗位需求,完成专业教学要求任务,根据学院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我系司法警务专业专业见习实施方案。
一、专业见习的目的和要求
专业见习是高职高专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课学习和毕业定岗实习的前奏,也是学生专业认知、职业认知和实践工作能力初步形成的重要途径。通过专业见习,使学生了解社会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方法,体验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增加对专业整体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感性认识。
二、专业见习学分及时间
专业见习占2个学分,专业见习的时间:20xx年上学期第18、19周,时间2周。
三、专业见习成绩的评定
专业见习期满,学生完成见习报告,见习报告包括见习的主要内容和认识体会,字数不少于1000字。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有理、有据。
学生专业见习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据见习单位评定成绩和见习报告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打分,专业见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见习,否则不能毕业。
四、专业见习的形式
专业见习采用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发展状况、与优秀毕业生座谈、听行业专家作报告、参观考察、短期顶岗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专业见习的'内容
(一)行业短期顶岗实习
1、途径:
通过学院联系到相关工作岗位进行实习
2、可选择岗位:学院周边地区的基层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3、目的和要求:
(1)通过顶岗实习,掌握本岗位有关实际操作技能。
(2)顶岗实习过程中应做到“三勤”(即手勤、嘴勤、腿勤),不懂就问,虚心向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顶岗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记录。
(4)根据顶岗实习掌握的资料,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5)顶岗实习结束时,请见习单位写意见,评成绩,盖公章。
(二)参观考察
联系相关单位(法院、检察院)进行参观,通过调查、访问、资料搜集等做到以下要求:
1、了解概况,比如不同参观单位的性质、社会职能、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等相关内容;
2、找出行业管理、日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提高行业效率等提出自己的建议。
3、结合以上内容写出见习报告。
(三)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建设、发展状况
1、由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本专业在我国同类院校中的地位;
(2)专业建设的目标;
(3)专业课程的设置依据及具体情况;
(4)专业建设的其他相关内容。
2、专业负责人介绍我国司法警务工作的发展情况
(1) 司法警务工作在我国发展的历史
(2)司法警务工作在我国发展的趋势
(3)司法警务工作急需人才的知识、素质、技能要求
(四)与优秀毕业生座谈
1、优秀毕业生介绍在校学习经验及如何学以致用
2、优秀毕业生介绍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经验
3、09级同学与优秀毕业生互动
(五)行业专家讲座
1、行业专家介绍行业概况
2、行业专家就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务工作者进行专题讲座
3、09级同学与行业专家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