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干预孩子的不良行为,家庭教育应有专业指导
更新时间:2022-06-19 05:12:59 教育动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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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的不良行为需要专业指导
孩子从小到大,要经历许多的阶段,而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每个人都要接受三种教育,即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而对一个孩子最重要的便是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人生阶段开始第一个接触的环境,家庭教育也是对一个孩子道德三观定性的基础。孩子若是犯了错误,追溯起来多数情况就是家庭教育有问题。正确的教育孩子,家长则需要形成专业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合理的教育方法。
加强家庭的监护责任与教育责任,成为了前不久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同一重点和发力点之一。
1. 修法的导向------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
张女士是一位14岁男孩的母亲,她就这次两部法律修订草案中家庭监护职责的内容十分关注。生活中,张女士常于进入青春期不久的儿子“斗慧”,可谓是不分伯仲啊,让她感到特别的疲惫苦恼。而现下社会屡屡爆出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又让她悬着的心始终无法放下。
强化家庭监护职责确实是这次修订法律的关键点之一。以提请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草案为例子,修订草案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则相比较,不止是篇幅上从70条增加到130条,在章节以及内容上也做了大范围的添补完善,特别是针对当下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中欠缺的环节和存在薄弱的问题,其中新增了政府保护和学校保护两章节,加强了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职责,并且加大了法律对此的惩罚力度。尤其是草案中特别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且具体举例了监护应该做的行为、禁止做的行为以及抚养孩子应该注意的事项;强调家庭教育;增添了监护人的报告义务;针对在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委托照顾制度。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开始生活和学习的场所。积极向上、健康的家庭环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在2019年10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说明时,把“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的现象”作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修订草案强化家庭监护职责的具体表现,也就是对家庭监护责任描述的更加具体清晰。经记者发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十四条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并且具体举例了“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在内的八方面内容和一个兜底条款。在第十五条明确列举了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放任或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等不良行为”“放任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或者沉迷网络,放任未成年人接触违法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读物等”在内的11种具体行为和一个兜底条款。
除此之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修订草案也明确表述了监护人的预防职责。草案第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发现未成年人有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进行教育、引导、劝解,帮助其改正,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
让家长们倍感压力的,除上述条例之外,还来自两部法律草案中新增的法律责任条款。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都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规定的罚则更为具体。该草案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其缴纳保证金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没收保证金,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并由有关部门依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予以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对上述法律草案进行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强化家庭监护职责的修法思路纷纷表示支持的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说“适当强化家庭责任,更加明确父母及监护人的责任,并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加以约束,我认为非常好。强化家庭的责任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应该有进一步体现。”
参与此次会议人员也强调修法时在强化家庭监护职责的同时,也要增强可操作性。吕薇委员建议,在未成年人信息收集规则上,要建立更具操作性的监护人同意制度。譬如对敏感个人信息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方式,应该考虑换种方式,可以以身份证验证加人脸识别技术验证的方式,核实监护人的身份。“现在这些技术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可以适用于未成年人身份的核实。如果在本法中不规定这么细,也要在实施条例中规定。”
2. 家长在教育感性与理性的拉扯,越焦虑越用力越无用
关于对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发力不对的家长们,是否简单的口头“责令改正”就行了?实践证明,把一切责任推卸给家长,时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0月27日周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的次日,于北京景山学校远洋分校举行了一次家长课堂,校方邀请了家长教育专家陈艳传授“青春期孩子的相处之道”。 与正处青春期的孩子交流沟通不畅,经常吵架,导致焦头烂额的家长们纷纷赶来听课。主讲人陈艳分析,很多的家长并不是不管教孩子,而是管得太多太杂,什么都想管,管得也不对,不讲究方式方法。久而久之,便陷入越管越没法、越管越无奈的死循环当中,引发极度焦虑。
很多社会真实事件表明,亲子关系的僵化与反目,很容易成为未成年人沾染不良行为的导火索。在未检一线工作了十多年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杨新娥告诉记者,办案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情形。比如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因为成绩下滑,在高速上,只因与家长拌嘴几句,便开车门跳下了高速;又或者是手机被扔下楼,孩子也跟着跳了楼。这样的事件太多了,弄得社会人心惶惶。
在活动现场,专家陈艳分享的手机案例让很多家长都有共鸣。“沉迷网络导致成绩急速下滑,影响学习生活”这一被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为不良行为的问题,成为众多家长在管束子女中遇到的棘手难题。许多家长纷纷说道“明明知道孩子沾染了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可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你说多了他又不听,还不能来硬的,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家长要学会与孩子“智慧沟通”,是家长课堂上主讲人陈艳与家长分享的重点内容。但一些家长在活动结束后感叹,一堂课虽然触动很大,但解决亲子日常沟通中遇到的许多问题细节还是远远不够的。
对于家长来说,首先充分认识到自身承担的监护职责,有了担起职责的意愿,不过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越来越多的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是一门学问,需要不断的学习,不能只要求孩子,也要不断提升自我。张女士表示,尤其是在亲子交流中遇到具体问题时如何应对,十分需要及时、专业,并且有针对性的指导。
检察官杨新娥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告诉记者,对于沾染不良行为,特别是已经走向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矫治过程,除了有关部门对他的行为进行干预,重建亲子关系也是重中之重,但是要想打破僵局,只靠涉事未成年人的家长来努力,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亲子之间出了问题,我们都可以感觉得到。但是进入叛逆期的孩子,光靠家长去努力,很多时候会发力点不对,导致越管越错,如果学校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参加进来,搭建亲子交流的平台,帮着疏导孩子的情绪,效果会好得多。”张女士看过很多调解家庭矛盾的电视节目,感触颇深。然而事实上,大多数家长遇到问题时,都不能及时获得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
3. 大会上代表建议——能够依法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构建
“家庭教育指导”这一概念,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中出现了多次,但规定都很原则,就如何具体开展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仍然十分模糊。
在审议这两部法律草案时,多位参与会议人员就此发表了看法。吕薇委员在发言中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素养、家庭教育指导等核心内容是什么,或由哪个机构来研究制定规划,以及如何系统的推进相关工作等。杨震、吕薇委员都建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上需要新增规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素养、家庭教育指导等展开专门研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制定相应的规划。
但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看来,“家庭教育指导”仅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进行强化,往往是不够的。家庭教育究竟如何做怎样做,它的关键点、抓手在哪里,而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在其中又是什么样的角色、应什么样的地位等等,都需要法律进一步界定与明确。
“解决这些突出问题,需要国家尽快出台专门立法进行合理规范与正确引导,强化细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明确表述各个相关部门职责,推进构建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为家长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相应的指导、支持以及服务,从源头上保障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家庭的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在接受采访时,周洪宇还建议,应在各个师范院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培养这方面的专门人才,为开展家庭教育打下扎实基础。
多年来,周洪宇不断在为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而呼吁。今年全国两会上,周洪宇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议案”,虽然没有拿出完整的建议稿,但还是给出了家庭教育法要关注的问题、立法对象、立法宗旨、立法所适用范围以及责任部门等。周洪宇认为,应该通过立法构建各方参与的立体化教育体系。
实际上,这一工作在国家层面也已受到相应重视。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提出,“家庭教育专业性强,需要科学系统的指导,今年要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和家庭教育学校指导手册,针对不同学龄段设置课程、开发教材、举办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要通过家委会、家长课堂、家长学校、购买服务等形式,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实现家庭的专业化优质化,使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家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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