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更新时间:2024-04-02 15:52:56 开学第一课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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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继续面向29个县(市、区)农村学生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详细招生政策如下:

一、实施范围淳安县、温州市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含龙港市)、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一)具有上述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二)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招生院校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23所高校。

四、招生计划全省安排800名本科计划,分县(市、区)计划见附件1,分校计划见附件2。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有关县(市、区)招生。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1所高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二)资格审核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官方网站:www.zjzs.net)。

(三)投档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1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畅通农村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打造教育现代化先行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深入解读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等。指导实施区域内有关中学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将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周知广大考生。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指导符合条件、有意向的考生积极报考。各地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25号)有关规定,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复核。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分县招生计划

县(市、区)计划数

淳安县21

温州市洞头区5

永嘉县47

文成县44

平阳县41

泰顺县47

苍南县(含龙港市)59

武义县18

磐安县28

衢州市柯城区22

衢州市衢江区44

龙游县20

江山市33

常山县34

开化县33

岱山县8

嵊泗县4

天台县24

仙居县22

三门县21

丽水市莲都区20

龙泉市39

青田县20

云和县13

庆元县28

缙云县22

遂昌县31

松阳县32

景宁县20

附件2:分校招生计划

高校名称计划数

浙江工业大学99

浙江师范大学85

宁波大学5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46

浙江工商大学70

浙江理工大学58

温州医科大学45

浙江海洋大学17

浙江农林大学44

浙江中医药大学21

中国计量大学22

浙江万里学院4

浙江科技学院22

浙江财经大学36

嘉兴学院12

浙大城市学院8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17

杭州师范大学66

湖州师范学院20

绍兴文理学院14

温州大学24

浙江外国语学院11

浙江传媒学院3

浙江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根据该政策,浙江省将继续推进高考招生改革,为优秀的地方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首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规定,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将继续实行自主招生的方式。这意味着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独立组织招生考试。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体现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为学校和学生之间搭建起更加灵活的桥梁。

其次,浙江省将继续推行综合评价的招生方式。综合评价是基于学生的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包括学习成绩、文化活动、体育特长等。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特长,避免仅仅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方式。这样一来,更多具有特长和潜力的学生将有机会进入理想的高校。

此外,浙江省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生的倾斜力度。根据招生政策,农村学生将享受更多的加分政策和优惠条件。这是为了解决农村学生面临的困难和不公平问题,鼓励他们踏实学习和努力进取。同时,浙江省还将加强对农村学生的培养和扶持,提供更多的奖学金和资助政策。

最后,浙江省将加强对地方特色高中的支持和发展。地方特色高中是指那些在某种特定领域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地方特色高中可以在招生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要求和标准。这样一来,将更好地发挥地方教育资源的优势,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总的来说,浙江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将进一步推动高考改革,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农村学生倾斜和地方特色高中的支持,将为优秀的地方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培养更多具有特长和潜力的学生,为浙江省的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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