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建学生会组织指导方案

更新时间:2022-06-16 23:49:09 企划文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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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建学生会组织指导方案

学校组建学生会组织指导方案学生组织是学校管理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组织活动是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本校区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并指导其开展有益有效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
()学生会组织:学生会是在学校校委会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校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我校学生会主要职责是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和沟通,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我校学生会是一个系统组织,esl级、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设立级学生会,留学生设立留学生学生会,学校设立学生会联合会。
()青团组织:青团组织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先进青学生群众组织,是广大青要求进步、锻炼思想、磨练意志的学校。我校青团组织的主要职责是:贯彻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实现青团组织的各项任务(引导教育青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进行爱国爱校教育,发展进步青加入青团组织);了解青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青工作情况,为学校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提供依据。
学校成立青团委员会,esl级、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各级成立团总支,各班成立团支部。
()其他学生组织:学校提倡、支持和引导学生成立其他各类群团组织,以丰富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和业余文化生活,如各类俱乐部、读书会、论坛等。这些组织的上级管理部门是总领事处、教务处或学校指定的其他部门。
、学生组织的建立与换届制度
()各级各类组织必须制定本组织的章程(青团组织执行《中国青团章程》),章程拟定后须报校委会或其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学生会、青团组织为学校的法定组织,其他学生组织建立时,申办者须向其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组建申请、组织章程(草案)、组织计划,经管理部门研究批准后公告成立。
()各级各类组织一经建立,要严格执行本组织章程,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和规章等,定期向管理本组织的部门汇报工作。
()学生会、团组织严格按照各自的章程进行换届选举,学生会联合会干部和学校团委干部换届都在每的月底完成(新一届学生会联合会干部和学校团委干部在月份开学初宣誓就职,每届干部的职责履行至学末);各级学生会干部换届在每的月底完成。
其他学生组织如需换届,按本组织的章程执行,如决定解散本www.eduche.com组织,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门评估、审计后发文公告解散。
()学生会干部经批准后颁发聘书(学生会联合会干部由学校颁发聘书、级学生会干部由总领事处颁发聘书、班干部由各级颁发聘书),学生干部任期满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干部选拔的条件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各级学生干部,学生干部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诚实守信,正气大气,有理想,有道德;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有团队合作意识;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尊师敬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违纪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能担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违纪受到处分,将被撤销干部资格。,

学校组建学生会组织指导方案

学校组建学生会组织指导方案
、学生干部的选用程序
()学生会联合会干部竞选产生,其基本程序是:学校公示岗位、自荐、中外教师以及上届学生会干部推荐、确定候选人、公示竞选人资料及工作成绩、候选人竞选演说、投票选举、校委会研究、公示结果征求意见、发文公告、任命。
级学生会干部换届参照本程序执行。
()青团组织干部按照团的章程,经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校党支部通过,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后,发文公告。
()其他学生组织干部,按照该组织章程执行,干部任免由总领事处、教务处或其主管部门发文公告。
()班委会干部由领事负责组织评选,由级主任批准并发文公告。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学生干部任期内违纪受到处分,按照程序撤销学生干部资格。
、学生干部的培训
学生干部(含团组织干部)培训在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由总领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开学初组织集中培训一次,平时不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
集中培训主要是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艺术等方面的培训。每次集中培训前总领事处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好具体时间,指定具体培训地点。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组讨论的形式,通过听报告、讨论、辩论、写论文、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每人上交一份培训小结。
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主要是针对各干部岗位职责、职能和工作现状,由学生组织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的相应培训,可以通过学习、讨论、交流、考核、评估等方式进行。
、学生组织及其个人档案
()所有学生组织材料(审批材料、章程、制度等)、计划、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总结、培训记录等在总领事处或教务处建立档案。
()学生干部档案材料(个人简历、竞选材料、工作考核材料等),在总领事处建立档案,并保持其连续性,学末转入学校档案室的学生个人档案(复印件)
、学生干部的表彰
()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写入个人成长记录中学生领袖学分。
()圆满完成本职工作者,学校为其写申报大学的推荐信。
()工作成绩突出者,集团或学校给予报道、表彰,并向省、市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
()其他表彰。,